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电子邮件通知,8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建人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