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2名董事通讯方式表决,其余董事现场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李昌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