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在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