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仲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9.6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680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9.6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68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8,199,616股减少至348,176,936股,注册资本将由348,199,616元减少至348,176,936元,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
程》相关的工商变更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人民币55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