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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轴承: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8

证券代码:873843 证券简称:万达轴承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与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发行普通股数量1,700,00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000,060.00元。

2023年5月8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监管。

2023年5月1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出具验资报告(报告文号:信会师报字【2023】第ZK10378号)。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已履行相关程序。

2023年5月19日,公司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股转系统相关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该制度经2023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于3月27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露,并经4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针对2023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与主办券商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行 账号 募集金额(元) 余额(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

1111221129102008819 34,000,060.00 3,090,095.61

三、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34,000,060.00加:银行存款利息

8,870.34

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可使用总额34,008,930.34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总额30,918,834.73其中:本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0,918,834.73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支付货款)30,918,834.73

四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3,090,095.61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认缴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披露。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进行存储和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主办券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此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按原计划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与股票发行方案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提前使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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