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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我们对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和了解,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合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63%,公司对外担保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2023半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三、《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调整。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回购注销。

五、《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严 杰 蒋 炜 张 薇

2023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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