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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箭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301348 证券简称:蓝箭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8、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成名先生

9、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7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编码提案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3.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4.01《关于修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2《关于修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3《关于修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4《关于修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4.06《关于修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07《关于修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4.08

4.08《关于修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4.09《关于修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提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4(4.01-4.09)为需逐项表决事项。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案1、2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9:00—12:00,13: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45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会议联络人员

姓名:张国光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45号

邮政编码:528051

电话:0757-63313388

传真:0757-63313400

电子邮箱:zhangguoguang@fsbrec.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48;投票简称:“蓝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

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15日15:00时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本人(或本公司)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编码提案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3.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4.01《关于修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2《关于修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3《关于修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4《关于修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4.06《关于修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07

4.07《关于修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4.08《关于修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4.09《关于修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若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股东名称填写请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确定参会,请于2023年9月11日下午17:00之前将《参会登记表》以传真、邮寄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至公司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公司传真:0757-63313400

4、通讯地址: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45号 邮政编码:528051

5、《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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