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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联科技: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8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并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王熊先生(董事长)、孙超先生、李想先生、林慧勤女士

独立董事:于卫星先生、赵芬女士、周晓燕女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王熊先生(主任委员)、孙超先生、周晓燕女士

审计委员会:赵芬女士(主任委员)、周晓燕女士、林慧勤女生

提名委员会:周晓燕女士(主任委员)、于卫星先生、王熊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卫星先生(主任委员)、赵芬女士、李想先生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王熊先生(主任委员)、孙超先生、于卫星先生

上述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均不低于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王熊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赵芬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总经理:王熊先生

董事会秘书:汪博女士

副总经理:孙超先生、李想先生、陈林先生、钱淼鲜女士、汪博女士

财务总监:钱淼鲜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解竣皓先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为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汪博女士、解竣皓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4-86360326

传真:0574-86369331

电子邮箱:hljl@nbhome-link.com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完成换届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方社先生、梅志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蔡礼永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谢建友先生、周学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但仍将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日,孙方社先生、梅志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蔡礼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40,000股;谢建友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4,000股,周学恩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60,000股,以上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离任后,相关公司股份变动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公司对孙方社先生、梅志成先生、蔡礼永先生、谢建友先生、周学恩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董事长:王熊先生

王熊先生,1966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副高级职称。负责公司战略、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1988年8月至1995年8月,任临海市白水洋双娄中学教职;1995年9月至1997年8月,任临海市白水洋中学教职;1997年9月至2004年2月,任临海白水洋工艺木制品厂厂长职务;2004年3月至2009年7月,任宁波家联塑料用品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8月至今,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3,26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16%,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32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7%。王熊先生系林慧勤女士的配偶,与林慧勤女士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熊先生为公司股东宁波镇海金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镇海金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王熊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王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王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2、董事、副总经理:孙超先生

孙超先生,1979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副高级职称,北京大学EMBA。1999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安徽龙津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销售员;2001年3月至2004年2月,任宁波达金兴业渔具有限公司生产管理科科长;2004年3月至2009年2月,任宁波长青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副厂长;2009年8月至今,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

今,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负责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超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8,000股。孙超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孙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孙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3、董事、副总经理:李想先生

李想先生,1977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7年9月至2006年4月,任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百货公司售货员;2006年5月至2009年7月任宁波家联塑料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制品车间主任;2009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宁波家联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13年11月至今,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负责公司生产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想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56,800股。李想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李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4、董事:林慧勤女士

林慧勤女士,1966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8月至2005年5月,在临海国税局任职;2005年6月至2009年7月,在宁波家联塑料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任职;2009年8月至2021年12月,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2022年1月至今,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慧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3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2%,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2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78%。林慧勤女士系王熊先生的配偶,与王熊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林慧勤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林慧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林慧勤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5、独立董事:于卫星先生

于卫星先生,1970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在公司行使独立董事职责。1991年6月至1993年9月任韵声集团八音琴公司调度;1993年10月至1995年6月任宁波汉邦集团主管;1995年8月至1999年4月任宁波高压氧仓厂总师助理;1999年5月至2005年10月任宁波市包装技术协会副秘书长;2005年11月至2008年6月任宁波市包装技术协会副秘书长;2005年11月至今任宁波海曙科星企业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8年7月至今任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秘书长;2021年7月至今,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宁波市新能源产业商会秘书长。

截至本公告日,于卫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于卫星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

关系。于卫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于卫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6、独立董事:赵芬女士

赵芬女士,197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1993年7月至1995年1月任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电安装工程处主办会计;1995年1月至2003年2月任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2003年2月至2007年9月任安徽永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项目经理;2007年10月至2015年8月任安徽华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2015年8月至今任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赵芬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赵芬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赵芬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赵芬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7、独立董事:周晓燕女士

周晓燕女士,1979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0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职员;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1月至2010

年12月任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律师;2011年1月至2013年4月任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5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截至本公告日,周晓燕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周晓燕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周晓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周晓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8、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钱淼鲜女士

钱淼鲜女士,1972年10月8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8月至2017年1月,任宁波宏协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2月至2017年10月,任宁波立信维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17年11月至今,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月至今,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淼鲜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8,000股。钱淼鲜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钱淼鲜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钱淼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9、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汪博女士

汪博女士,1987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3月至2009年8月,任宁波奇美电子有限公司总厂助理;2009年9月至2017年6月,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副经理;2017年7月至今,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4月至今,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博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57,600股,汪博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汪博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汪博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10、副总经理:陈林先生陈林先生,1985年6月27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8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宁波豪雅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1月至今,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4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陈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和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陈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11、证券事务代表:解竣皓先生

解竣皓先生,1998年11月24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年7月至2023年3月就职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证券部任职;2023年3月至今,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解竣皓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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