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雷波涛
何 明
陈 波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