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环海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301040 证券简称:中环海陆 公告编号:2023-044债券代码:123155 债券简称:中陆转债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的规定,将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6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57元。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39,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880,239.7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369,760.25元。

截止2021年7月28日,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容诚验字[2021]216Z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8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36,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360.00万张,期限为6年。公司本次共募集资金

36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10,797,141.5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9,202,858.49 元。截止2022年8月18日,公司上述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容诚验字[2022] 210Z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37,887,285.8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5,935,659.22元;于2021年7月28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34,547,904.45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8,638,162.13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8,765,560.00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069,309.62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以前年度金额本期金额累计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339,250,000.00339,250,0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58,880,239.7558,880,239.75
募集资金净额280,369,760.25280,369,760.25
减: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35,935,659.22135,935,659.22
减: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资金20,605,999.9920,605,999.99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57,216,906.348,765,560.0065,982,466.34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15,363,160.2515,363,160.25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152,535,735.8440,000,000.00192,535,735.84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到期赎回122,535,735.8432,000,000.00154,535,735.84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到期转回的利息收入262,812.44106,638.90369,451.34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9,999,906.0049,999,906.00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转回29,999,906.0020,000,000.0049,999,906.00
加:应付未付的发行费用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438,194.543,339.76441,534.30

项目

项目以前年度金额本期金额累计金额
减:结项余额转出224,150.47224,150.47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069,309.62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08,119,848.0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3,503,727.81元;于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132,249,800.00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12,366,320.20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1,782,190.95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以前年度金额本期金额累计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360,000,000.00360,000,0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10,797,141.5110,797,141.51
募集资金净额349,202,858.49349,202,858.49
减:置换自筹资金63,503,727.8163,503,727.81
减: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资金4,420,700.004,420,700.00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27,829,200.0012,366,320.2040,195,520.20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99,999,900.0099,999,900.00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90,000,000.0090,000,000.00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到期赎回44,000,000.0046,000,000.0090,000,000.00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到期转回的利息收入87,876.96568,241.53656,118.49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100,000,000.00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转回0.00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54,925.23-196.5954,728.64
减:结项余额转出11,666.6611,666.66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1,782,190.9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一)首次公开发行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8月17日与时任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根据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时任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89110078801600001650156,140,000.00-已注销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丰支行800828880397377,184,800.002,106,687.43活期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路支行38706272001300009469631,681,800.002,962,622.19活期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张家港支行51290314421011135,243,400.00-已注销
合 计300,250,000.005,069,309.62

(二)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8月19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89110078801300001994123,207,500.00107,976.95活期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8112001012700675547130,000,000.0041,674,214.00活期方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51985700001205100,000,000.00-已注销
合 计353,207,500.0041,782,190.95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76.5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1-1》。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36.6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1-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979.3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1年8月完成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16Z0152号《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5,654.17万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40.9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2年8月完成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210Z0220号《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6,792.44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公司实际使用2,999.99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8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999.99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截至2023 年 4月25日,公司将上述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全部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授权额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4,000.00万元至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其中,8,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2年8月24日;4,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 5月30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7,967.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签约方类型投资日期期末金额(元)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路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2/8/30800.00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路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3/4/262,000.00
3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丰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3/1/16500.00
4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丰支行7天通知存款2023/1/16500.00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协定存款2023/1/164,167.42

序号

序号签约方类型投资日期期末金额(元)
合计7,967.42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协定存款为原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存款余额自动滚存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息,余额随时可支取使用。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IPO)已完成募集资金预期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IPO)已全部使用完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转债)资金已一次性转入公司日常账户,为方便账户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专项账户节余募集资金23.58万元(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转入公司日常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账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由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分别已于2022年7月12日、2022年9月6日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3年半年度

(一)首次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8,036.98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76.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788.7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25,238.0715,614.00-15,614.00100.00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8,218.487,718.48831.006,544.8584.79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168.183,168.1845.5693.561.52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IPO)10,000.001,536.32-1,536.32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6,624.7328,036.98876.5623,788.7384.8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1、关于预计收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对应期间的承诺效益。 2、关于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说明 (1)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 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一方面,尽管该项目厂房和大部分生产设备已完成转固,但受 2022 年上半年交通、物流不畅影响,调试进度未及预期,项目整体

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另一方面,项目募集资金不足以覆盖该项目的全部投入,公司还需使用自有资金完成项目的后续建设。上述因素导致该项目未在原预计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本次进度调整已经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因受2022 年上半年交通、物流不畅及具体项目投入进度影响,建设进度未达预期。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本次进度调整已经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受公司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及经济环境影响,研发大楼的土建工作有所延迟,导致该募投项目开工时间推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本次进度调整已经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另一方面,项目募集资金不足以覆盖该项目的全部投入,公司还需使用自有资金完成项目的后续建设。上述因素导致该项目未在原预计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本次进度调整已经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因受2022 年上半年交通、物流不畅及具体项目投入进度影响,建设进度未达预期。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本次进度调整已经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受公司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及经济环境影响,研发大楼的土建工作有所延迟,导致该募投项目开工时间推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本次进度调整已经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IPO)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结余利息22.42万元已全部转至公司日常账户。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3年半年度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4,920.29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36.6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811.9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端环锻件生产线扩建项目13,000.0011,920.29617.599,923.7383.252023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高温合金关键零部件热处理智能化生产线项目13,000.0013,000.00619.05888.276.832023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可转债)10,000.0010,000.00-9,999.99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6,000.0034,920.291,236.6320,811.9859.6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结余利息1.17万元已全部转至公司日常账户。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