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蒋军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1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无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蒋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编制了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就报告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077)。
表决结果:7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珠海华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为准,并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全部文书。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2023-07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厦门国际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
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为准,并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全部文书。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2023-07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