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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尚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除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末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公司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1)报告期内,公司未审批对外担保事项。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何淑光、欧阳韬、刘杰成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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