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已于2023年8月14日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淑文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认购控股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赵淑文、王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朱黎庭、唐斌及张爱民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认购控股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份额暨关联交易符合广电电气未来的发展规划,并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奕极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快市场开拓,推动公司和安奕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参与认购控股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份额暨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认购控股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