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人数5人,由监事会主席黄立志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监事会主席综合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监事会主席综合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2023年上半年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工作及履职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及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仅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