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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博医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担任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3年1月16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此次增加的2亿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本次拟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此次增加的2亿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本次授权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相关产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此次增加的2亿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琦李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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