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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进行了询问和查验,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独立董事:卢绍锋、向锐、任达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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