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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李世江李云峰李凌云
韩世军谷正彦杨华春
梁丽娟陈晓岚叶丽君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22,324,159股

2、发行后总股本:1,193,534,779股

3、发行价格:16.35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99.65元

5、募集资金净额:1,988,036,522.71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122,324,159股,预计于2023年8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883,792292,399,999.206
2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42,201173,999,986.356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782,87478,199,989.906
4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7,094,801115,999,996.356
5UBS AG9,785,932159,999,988.206
6顾梦骏3,584,09758,599,985.956
7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7,706,422125,999,999.706
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丰益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5,290,519249,999,985.656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825,695275,100,113.256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626,911157,399,994.856
11广西先进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79,204136,999,985.406
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12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47,40057,999,990.006
13刘敏3,547,40057,999,990.006
14深圳市君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君弘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626,91159,299,994.856
合计122,324,1591,999,999,999.65-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录

特别提示 ...... 2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2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2

三、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 2

四、股权结构情况 ...... 3

释义 ...... 6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7

第二节 本次发行情况 ...... 8

一、发行类型 ...... 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概况 ...... 8

第三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 23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3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3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3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3

第四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2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5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8

一、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8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0

第六节 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33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33

二、发行人律师 ...... 33

三、发行人会计师 ...... 33

四、验资机构 ...... 34

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5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5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5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6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37

一、备查文件 ...... 37

二、备查文件地点 ...... 38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多氟多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
A股在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本上市公告书《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22,324,159股(含本数)A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金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发行与承销方案》《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认购邀请书》《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附件一: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不时修订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不时修订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Do-Fluoride New Materials Co.,Ltd.
股票简称及代码多氟多(002407.SZ)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766,023,589.00元人民币1
法定代表人李云峰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1日
注册地址/联系地址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
电话号码0391-2956992
互联网网址www.dfdchem.com
电子邮箱dfdzqb@163.com
经营范围无机盐、无机酸、助剂、合金材料及制品的生产;LED节能产品的生产;电子数码产品,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服务;路灯安装工程;以数字印刷方式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业务;自营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生产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未就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完成工商登记

第二节 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概况

(一)内部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2021年11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2021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

2021年12月30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

2022年6月6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

2022年7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作出决议。2022年9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作出决议。

2023年4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作出决议。

2023年5月16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作出决议。

2023年6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并作出决议。

(二)监管部门审核流程情况

2022年11月14日,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2年11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2号)。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6月20日向深交所报送《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等发行方案相关附件,共计109名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14家(剔除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0家、证券公司2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15家、其他机构投资者20家、个人投资者5位。

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有24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24名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深圳市君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1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深圳市正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3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河南道诚转型升级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6广西先进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刘敏
18吴建昕
序号投资者名称
19杨振云
20河南盛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22谢力
23焦作市中财投资有限公司
24顾梦骏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7日申购报价开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133名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

2023年8月7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3年8月7日(T日)上午9:00至12:00,在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19名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报价单》。经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其中18名认购对象及时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报价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为有效报价;1名认购对象报价不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为无效报价。除上述报价外,1名认购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购报价单》,为无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15.55元/股-18.66元/股。有效报价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缴纳保证金
1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2817,400
2顾梦骏17.485,820
16.785,860
16.355,880
3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556,000
4广西先进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1113,700
5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17.525,800免交
16.5611,600
16.2619,000
6UBS AG17.5012,900免交
16.8016,000
15.9827,300
7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君资管君得3492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5.906,000
8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17.3111,600免交
16.9212,600
15.8014,600
9刘敏16.885,800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727,620
16.937,820
16.357,920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1811,130免交
16.5415,740
15.7818,150
12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905,800
16.137,000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6619,510
17.1629,240
16.3035,640
1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丰益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7.3025,000
1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266,500免交
16.9315,120
16.3529,520
16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6.307,000
17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6.1623,200
15.8023,200
15.5523,200
18深圳市君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君弘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6.405,930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128,617,363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且不超过本次发行上限229,826,276股。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22,324,159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的最高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未低于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即低于90,032,155股),不存在发行失败的情况。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8月3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本次发行底价为15.55元/股。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35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5.14%。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2023年6月20日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9.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963,476.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8,036,522.71元。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3年8月1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84)。经审验,截至2023年8月10日,保荐人(主承销商)账户已收到14名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999,999,999.65元。

2023年8月1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85)。经审验,截至2023年8月11日,多氟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2,324,159股,每股发行价格16.3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999.65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963,476.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88,036,522.71元,其中记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22,324,159.00元,余额人民币1,865,712,363.71元记入资本公积。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正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将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完成签署,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本次发行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8月17日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询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相关配售原则,确定发行价格为16.35元/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22,324,159股。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883,792292,399,999.206
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2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42,201173,999,986.356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782,87478,199,989.906
4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7,094,801115,999,996.356
5UBS AG9,785,932159,999,988.206
6顾梦骏3,584,09758,599,985.956
7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7,706,422125,999,999.706
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丰益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5,290,519249,999,985.656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825,695275,100,113.256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626,911157,399,994.856
11广西先进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79,204136,999,985.406
12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47,40057,999,990.006
13刘敏3,547,40057,999,990.006
14深圳市君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君弘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626,91159,299,994.856
合计122,324,1591,999,999,999.65-

2、本次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共14个,相关发行对象相关情况如下: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成立时间1999年8月18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90,667.1631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MA4KT87K0X
成立时间2017年4月7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236,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27号愿景广场二期1号楼第23层华中新金融孵化中心20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不含金融证券与期货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26335439C
成立时间1994年1月21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762,108.7664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MORGAN STANLEY & CO.INTERNATIONAL PLC)

企业名称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F2003EUS003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127.65亿美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 E14 4QA
法定代表人Young Lee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5)瑞士银行(UBS AG)

企业名称瑞士银行(UBS A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F2003EUS001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注册资本385,840,847 瑞士法郎
住所/主要办公地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6)顾梦骏

申购人名称顾梦骏
身份证号码410105************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7)高盛国际(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企业名称高盛国际(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F2014EUS274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34.14亿美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Plumtree Court, 25 Shoe Lane, London, United Kingdom, EC4A 4AU
法定代表人Dmitri Potishko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信达证券丰益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967A
成立时间2007年9月4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324,3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时间2006年6月8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时间2011年6月21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广西先进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广西先进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8MACR37XD55
成立时间2023年7月17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3,800万元
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5号基金大厦A座六楼6001-30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53H6Y7A
成立时间2021年10月14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6楼62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刘敏

申购人名称刘敏
身份证号码510811************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14)深圳市君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君弘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深圳市君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3594000
成立时间2015年1月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治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认

购人非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属于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公司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发行对象资金来源情况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不存在发行人及其附属企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及相关人员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认购人参与本次认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本认购人非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属于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多氟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过了必要的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2号)和多氟多履行的内部决策

程序的要求。多氟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多氟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和多氟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预案,符合本次发行启动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情形。多氟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定价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认购邀请书》的发出、《申购报价单》的接收、《缴款通知书》的发出及最终发行价格的确认、发行对象及配售股数等事宜,均由本所见证。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过

程及发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第三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8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多氟多

证券代码:002407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3年8月31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股)
1李世江122,475,44411.43%91,856,583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1,847,7632.97%-
3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8,468,8992.66%-
4李凌云9,242,9860.86%6,932,240
5侯红军7,927,1360.74%-
6高杨7,609,0670.71%-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490,2450.61%-
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404,5200.50%-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5,360,4560.50%-
10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村和光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020,0000.47%-
合计229,846,51621.45%98,788,82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股)
1李世江122,475,44410.26%19,767,117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9,200,4691.61%-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659,7781.56%17,883,792
4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7,768,8991.49%16,520,000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股)
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丰益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5,290,5191.28%15,290,519
6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42,2010.89%10,642,201
7UBS AG9,864,2390.83%9,785,932
8李凌云9,242,9860.77%1,029,419
9广西先进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79,2040.70%8,379,204
10高盛国际(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7,988,4050.67%7,706,422
合计239,512,14420.06%107,004,60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增加122,324,159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具体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 (截至2023年7月31日)本次发行后 (截至2023年8月11日)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10,249,943.0010.29232,574,102.0019.49
无限售条件股份960,960,677.0089.71960,960,677.0080.51
股份总数1,071,210,620.00100.001,193,534,779.00100.00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22,324,15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李世江先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是否涉及对业务与资产的整合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公

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不涉及公司业务与资产的整合。

若公司在未来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产业类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围绕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关键材料业务进行产能布局及业务升级,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巩固行业地位。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等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2022年度、2023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3年1-3月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发行前发行后发行前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092.541.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8.395.388.475.44

注1: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的数据来源公司定期报告,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当期末归属于公司股东权益/当期末总股本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注3: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2年度及2023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注4:2023年1-3月每股收益未年化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资产总额1,942,276.451,823,753.831,180,597.68965,109.50
负债总额1,110,525.511,024,443.77598,664.73612,605.42
少数股东权益189,394.28150,379.3774,181.7957,487.08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42,356.66648,930.68507,751.16295,017.0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247,191.651,235,800.61779,854.11420,877.72
营业利润12,873.53226,223.04140,936.301,275.12
利润总额12,768.88228,103.44141,124.573,986.21
净利润13,365.95202,271.68126,218.504,407.47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966.58194,803.86125,970.684,862.2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78.06175,308.68197,504.87-3,670.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791.96-247,996.28-125,827.634,054.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186,050.01199,751.91-54,610.25-8,962.30
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5,720.98127,906.2016,870.47-8,958.03

(四)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名称2023年1-3月 /2023年3月31日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481.211.040.78
速动比率(倍)1.250.950.710.63
资产负债率57.18%56.17%50.71%63.4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9.79%44.78%37.76%56.10%
每股净资产(元)8.38568.47146.62784.244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0510.628.695.05
存货周转率(次)1.234.814.444.55
总资产周转率(次)0.130.820.730.4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34,809.00303,298.77196,218.8853,226.95
利息保障倍数(倍)4.4317.7810.141.22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除特别说明外,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

④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口径)/期末总股本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⑥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⑦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期初期末平均值

⑧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不含资本化利息支出)+折旧与摊销

⑨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965,109.50万元、1,180,597.68万元、1,823,753.83万元和1,942,276.45万元。2020年以来,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

在资产构成方面,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基本保持平稳。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一季度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0.98%、44.17%、47.83%和49.28%,符合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特点,结构合理。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等;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资产结构以非流动资产为主,符合公司以生产制造为主的实际经营情况。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612,605.42万元、598,664.73万元、1,024,443.77万元和1,110,525.51万元,总体较为稳定。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48%、50.71%、56.17%和57.18%。2021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当期内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使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大幅增长所致;2022年至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保持稳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本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无机氟化物、电子化学品、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等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铝用氟化盐及新材料产品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3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20,877.72万元、779,854.11万元、1,235,800.61万元和247,191.65万元,2020-2022年受新能源汽车、芯片等行业需求强劲增长影响,发行人新材料业务板块的六氟磷酸锂、电子级氢氟酸、电子级硅烷等核心产品销量与价格持续保持高位,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3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862.23万元、125,970.68万元、194,803.86万元和10,966.58 万元。2021年至2022年受新材料业务板块的核心产品销量与价格持续保持高位,公司净利润有较高增长。公司2023年1-3月业绩变动主要系受六氟磷酸锂短期行业供需变化及原材料成本波动影响,公司六氟磷酸锂毛利和毛利率下降,导致公司2023年一季度整体毛利和利润水平同比下滑明显。

(三)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具有良好的现金获取能力,现金流状况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相匹配。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70.91万元、197,504.87万元、175,308.68万元和-7,078.06万元。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一方面系原材料价格进一步上升以及发行人强化六氟磷酸锂、锰酸锂、熔喷布等产品布局导致采购额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规模增加;另一方面系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度下降。2021年至2022年,随着行业的整体回暖及经营环境的改善,六氟磷酸锂、电子级氢氟酸等主营产品需求增长明显,产品销量增加,销售价格高速增长,致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规模大幅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大幅改观。2023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滑主要系采购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及开具应付票据对应受限资金的增加所致。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分别为4,054.01万元、-125,827.63万元、-247,996.28万元和-62,791.96万元。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及投资支付的现金。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3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962.30万元、-54,610.25万元、199,751.91万元和186,050.01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系公司2021年取得定向增发股权融资款,为

满足生产经营和固定资产购建的资金需求取得的银行贷款,以及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等所获得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各期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等支付的现金。

第六节 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如军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保荐代表人:严焱辉、左飒电话:010-65051166传真:010-65051156

二、发行人律师

机构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单位负责人:许明君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b座11层经办律师:邓文胜、马鹏瑞、高烨涵电话:010-52213236

三、发行人会计师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单位负责人:梁春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经办人员:刘国清、王佳彤

电话:010-58350011传真:010-58350006

四、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单位负责人:梁春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经办人员:刘国清、王佳彤电话:010-58350011传真:010-58350006

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中金公司签署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中金公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已指派严焱辉、左飒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申请书》;

2、《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

3、《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与上市之承销协议》;

4、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书》;

5、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2号);

6、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7、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8、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人尽职调查报告》

9、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10、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11、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律师工作报告》

12、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1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14、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324,159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15、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的书面确认文件;

16、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

电话:0391-2956992

传真:0391-2802615

联系人:王蓓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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