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1月3日,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508.5万股,故该部分股票上市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000万股变更为18,508.5万股,注册资本由18,000万元变更为18,508.5万元。
公司于2023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 年 7 月 7日,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30万股,故该部分股票上市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508.5万股变更为18,538.5万股,注册资本由18,508.5万元变更为18,538.5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章程内容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08.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38.5万元。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章程内容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 18,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18,538.5万股,均为普通股。 |
注:上述第六条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进行了一次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修订条款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