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78 公司简称:奥来德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阐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轩景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桂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詹桂
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存在基于对行业发展的预判和经济走势的主观假设而做出的预见性陈述,受诸多可变因素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会和相关陈述出现差异。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奥来德 | 指 |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升翕 | 指 | 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珂力恩特 | 指 | 上海珂力恩特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
奥来德(上海) | 指 | 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奥来德(长春) | 指 | 奥来德(长春)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大阳日酸 | 指 | 大阳日酸(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南海 | 指 |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国芳集团 | 指 |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绿河晨晟 | 指 | 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绿河睿能 | 指 | 宁波绿河睿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南海 | 指 |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春巨海 | 指 | 长春巨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京东方 | 指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京东方 | 指 |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维信诺 | 指 |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云谷(固安) | 指 | 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
华星、华星集团 | 指 | 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统称 |
天马集团 | 指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统称 |
信利集团 | 指 |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统称 |
和辉光电 | 指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韩国SNU | 指 | SNU Precision Co.,Ltd. |
韩国YAS | 指 | YAS Co.,Ltd. |
日本出光 | 指 | Idemitsu Kosan,日本出光兴产株式会社 |
日本爱发科 | 指 | ULVAC,Inc. |
OLED | 指 |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即有机发光二极管 |
AMOLED | 指 | Active-matrix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即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 |
有机电致发光材料、有机发光材料、有机材料 | 指 | 在电场作用下能发出光的高分子或小分子有机材料 |
LCD | 指 | Liquid Crystal Display,即液晶显示 |
世代 | 指 | 按照玻璃基板尺寸大小进行界定,玻璃基板尺寸越大,世代越高 |
中间体 | 指 | 合成OLED有机发光材料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或化工产品 |
前端材料、粗品 | 指 | 指由多种中间体进一步合成的升华前材料,为制造终端材料的中间过程材料 |
终端材料、升华品 | 指 | 粗品经过升华等提纯过程后得到的、可直接应用于OLED面板制造的有机发光材料,为最终可使用状态材料 |
荧光材料 | 指 | 分子激发后以单线态发光的材料 |
磷光材料 | 指 | 分子激发后能够实现三线态发光的材料 |
蒸镀 | 指 | 将材料在真空环境中加热,使之气化并沉积到基片而获得薄膜材料的方法,又称为真空蒸镀或真空镀膜 |
蒸发源 | 指 | 设于真空蒸镀设备中,用于容置蒸镀材料并给材料加热的装置 |
线性蒸发源、线源 | 指 | 喷嘴为线性排布的蒸镀源 |
电子传输材料 | 指 | 在电场作用下可以实现电子定向有序的可控迁移,从而达到传输电荷作用的半导体材料 |
HOMO | 指 | 已占有电子的能级最高的轨道 |
LUMO | 指 | 最低未占有分子轨道 |
器件 | 指 | 具有完整光电路结构的导电发光装置 |
CPL材料 | 指 | 封盖在阴极上面提高出光效率的材料 |
成膜性 | 指 | 材料具有表面迅速固化成膜,不脱落、不粘结的特性 |
载流子 | 指 | 可以自由移动的带有电荷的物质微粒 |
迁移率 | 指 | 单位电场强度下所产生的载流子平均漂移速度 |
热稳定性 | 指 | 试样在特定加热条件下,加热期间内一定时间间隔的粘度和其它现象的变化 |
基片 | 指 | 承载功能性材料的衬底 |
玻璃化转变温度 | 指 | 材料在高弹态和玻璃态之间的转变温度 |
发光波长 | 指 | 发光二极管在一定工作条件下,所发出光的峰值对应的波长 |
PDL材料 | 指 | 像素定义材料 |
R’材料 | 指 | 红色辅助发光材料 |
G’材料 | 指 | 绿色辅助发光材料 |
B’材料 | 指 | 蓝色辅助发光材料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吉林奥来德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lin OLED Material Tech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ilin OLE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轩景泉 |
公司注册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新城生产力大厦A座19层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8年8月至今: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新城生产力大厦A座19层 2008年3月至2018年8月:高新开发区繁荣路5299号 2006年2月至2008年3月:长春市高新区华光街三佳综合楼 2005年6月至2006年2月:长春市长江路57号四楼422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红旗大厦19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30052 |
公司网址 | http://www.jl-oled.com |
电子信箱 | wangyanli@jl-oled.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艳丽 | 金璐 |
联系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红旗大厦19层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红旗大厦19层 |
电话 | 0431-85800703 | 0431-85800703 |
传真 | 0431-85800713 | 0431-85800713 |
电子信箱 | wangyanli@jl-oled.com | jinlu@jl-oled.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科创板 | 奥来德 | 688378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27,724,877.02 | 254,445,702.56 | 28.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7,480,295.44 | 74,576,645.94 | 30.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6,923,433.52 | 64,583,205.65 | 34.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99,577.29 | -22,032,885.81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70,292,374.02 | 1,669,793,906.51 | 0.03 |
总资产 | 2,007,994,764.88 | 2,148,391,169.11 | -6.5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1-6月) | 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1.00 | -32.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1.00 | -32.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0 | 0.87 | -31.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72 | 4.54 | 增加1.1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0 | 3.93 | 增加1.1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8.43 | 22.73 | 减少4.30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0.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4.5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积极开拓有机发光材料市场,使得材料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1.86%;同时蒸发源设备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48%。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长及销售回款增长所致。
3.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2.00%,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2.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1.0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股本总数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6.9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477,835.1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
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96,749.5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4,765.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388,641.4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61,916.1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0,556,861.9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国民经济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OLED行业是电子信息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产业政策从技术、行业生态、产品创新等多方位多层次大力支持OLED行业的发展。
近年来,随着5G、物联网等技术的普及,OLED已广泛应用于智能穿戴、智能手机等领域,除此之外,凭借其可视角度大、更轻薄、省电等技术优势在笔记本电脑、车载显示等领域逐步渗透,应用场景日益丰富,而广阔的终端应用市场是助推国内OLED产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预计未来OLED市场将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面板生产区域,对OLED材料
及设备的国产化需求亦将不断提升。材料方面,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预测,2021至2025年,我国OLED有机材料的市场规模将从33.6亿元攀升至109亿元;设备方面,随着三星布局8.5代线及国内面板厂商的相关布局,将进一步打开设备市场的成长空间。
(二)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OLED产业链上游环节中的有机发光材料的终端材料与蒸发源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其中有机发光材料为OLED面板制造的核心材料,蒸发源为OLED面板制造的关键设备蒸镀机的核心组件。近年来,得益于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公司在封装材料、PDL材料(显示用光刻胶)、蒸镀机等“卡脖子”产品上也有所突破,并延伸布局钙钛矿业务,公司的产品结构日益多元化。
1.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1)有机发光材料
OLED是以多种有机材料为基础制造的将电能直接转换成光能的有机发光器件。基本器件结构包括阳极(Anode)、空穴注入层(HIL)、空穴传输层(HTL)、发光辅助层(RGB prime)、有机发光层(EML)、电子传输层(ETL)、电子注入层(EIL)、阴极(Cathode)及基板。其中发光层(EML)作用是将电能转换成可见光,其他有机物质层帮助电子/空穴顺畅流动。具体如下图所示:
公司主要为下游面板厂商提供上图所示OLED各结构层的有机发光材料,按照具体用途划分,包括发光功能材料、空穴功能材料、电子功能材料及其他功能材料,公司产品以发光功能材料为主。发光功能材料按照颜色可进一步划分为红、绿、蓝发光材料,再进一步可分为红、绿、蓝发光主体材料与掺杂材料,与主体材料相比,掺杂材料的技术壁垒更高一些。公司目前生产的发光功能材料涵盖红、绿、蓝材料,以发光主体材料为主。
按照生产阶段划分,包括中间体、前端材料、终端材料三大类。中间体是合成OLED有机发光材料所需的一些基础化工原料或化工产品,某几种中间体可以经一步或多步合成为前端材料。前端材料生产工艺简单,技术壁垒小,无法直接供面板厂商使用,需经过升华提纯工艺达到应用标准后方可使用。终端材料是前端材料经过升华提纯过程后得到的有机发光材料,工艺复杂,技术门槛高,可以直接用于OLED显示和OLED照明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终端材料。公司生产的有机发光材料终端材料,从形态上看为化学物质颗粒或粉末,示例如下:
(2)蒸发源设备
OLED有机发光层及辅助功能层的制备方法主要有真空蒸镀法和喷墨打印法,前者是目前中小尺寸面板量产使用的主要技术,后者技术尚未成熟、未形成产业化。真空蒸镀法工作原理是在真空环境中对有机发光材料加热,使之气化并沉积到基片上而获得薄膜材料,又称真空镀膜。真空蒸镀设备由真空抽气系统和真空腔体组成,其中真空抽气系统由(超)高真空泵、低真空泵、排气管道和阀门等组成,真空腔体内配置蒸发源、晶振片及掩膜板等不可缺少的部件。真空腔体内设有多个放置有机材料的蒸发源并左右移动,用来加热有机材料使之气化蒸发并沉积至基板上成薄膜。AMOLED面板需蒸镀十余层有机材料,蒸镀厚度和均匀度是核心指标,需控制在纳米级精度,直接决定着OLED面板的发光效率、显示颜色、良品率等。蒸发源作为进行蒸镀的核心组件,其性能决定着蒸镀过程中的镀膜厚度和均匀度,可视作蒸镀设备的“心脏”。如下图所示:
公司目前生产的蒸发源属于线性蒸发源,用于6代AMOLED面板产线。众多精密设备企业对蒸发源进行了开发和研制,其中主要有韩国YAS、日本爱发科等。目前,奥来德生产的6代AMOLED线性蒸发源成功打破国外垄断,实现进口替代,产品技术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大大提高了高世代AMOLED制备的精度控制能力和良品率以及OLED材料利用率。
经过18年的行业技术经验积累,公司作为OLED有机发光材料和蒸发源设备制造企业,已向维信诺集团、和辉光电、TCL华星集团、京东方、天马集团、信利集团等知名OLED面板生产企业提供有机发光材料;已向成都京东方、云谷(固安)、武汉华星、合肥维信诺、武汉天马、重庆京东方、厦门天马提供蒸发源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公司在新项目上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封装材料方面,已为产线稳定供货;PDL材料已经通过部分客户的量产测试。未来公司还将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丰富产品种类,致力于成为OLED材料与设备领域中国际知名的研发、制造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有机发光材料
公司有机发光材料的销售主要采用直接面对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即产品经客户认证后,双方签署框架协议或订单,公司按要求发货。在营销过程中,市场部与客户紧密沟通,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对现有产品及时推介;同时在广泛的市场调研基础上,联合研发部筛选出有市场前景的产品,进行研发和试生产,成功完成量产后,以技术营销的形式向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推介产品、建立合作、达成销售。
公司与和辉光电、武汉华星采用寄售模式,即按照需求量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将货物运至客户指定保管地点,保管期间未领用的货物所有权均不转移,且约定寄存商品的管理机制和保管、
灭失等风险承担机制,如买方保管不善造成货品毁损、灭失的,由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每月月末,客户与公司对账结算,将当月质检合格并经生产领用货物的结算单以官方邮件形式传递给公司,双方确认无误后,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公司即确认销售收入。有机发光材料的销售流程图如下:
蒸发源设备公司目前的蒸发源订单均采用直接面对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均通过招投标程序取得订单。公司根据线性蒸发源设备招投标公告,按照要求准备投标申请、资格证明、产品技术介绍、报价单等招投标文件,按期投标。经过一系列竞标工作后,公司若中标成功,即可与客户正式签署合同。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发货,并为客户安装调试,客户对其查验后,按约定付款。公司同时为客户提供售后技术支持及售后配件更新等服务。蒸发源的销售流程图如下:
2.采购模式
有机发光材料公司有机发光材料的原材料采购主要为生产、研发部门根据生产、研发的实际需求,向采购部门提交原材料采购申请单,采购部门向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和比价,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库存情况、物流能力及报价等情况,对于单品达到一定采购金额以上的编制采购确认单,
经申购部门经理、采购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执行签署合同、入库、报账、付款等工作。原材料到货后,采购部、质检部、仓储部门将共同验货。采购部向质检部提交原料(产成品)入库检查单,初检检验合格后,取样再进一步检测,检测合格后由仓储部门完成原材料或产成品入库。公司对主要供应商采用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采购部对潜在供应商进行前期调查,对其生产条件、生产规模、市场信誉等情况进行初步评价,初评通过后通知供应商送样。样品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后,公司将进行小批量试验生产。采购部组织申购部门及质检部,对通过小批量试用与评估的供应商开展稽核,稽核通过后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定期稽核评价。蒸发源设备公司蒸发源设备相关零部件的采购主要采用外协加工模式。根据生产、研发实际所需,采购部门将相关部件技术资料提供给外协生产商进行试生产,在符合公司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价格、付款条件、货物交期、服务等因素选定外协生产商。公司按照客户订单所需,向各外协生产商下发各相关部件外协加工订单。外协生产商生产的各外协部件经公司检验合格后入库。公司对外协加工供应商采取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稽核评价。对于公司提供原材料(主要为钛合金等价格较高的原材料)、外协厂商仅负责加工的订单,双方以加工费的形式结算;对于外协厂商料、工、费全包的订单,双方以原材料采购的方式结算。公司蒸发源设备生产中涉及为外协厂商提供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以及组装各部件所使用的少量成品部件(比如螺丝等标准辅助件)的采购,采购模式与有机发光材料生产所涉的采购模式相同。采购流程图公司开展采购的具体流程图如下:
3.生产模式
有机发光材料公司有机发光材料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安全库存备货”的生产模式。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模式,根据已有订单及对市场需求预判,安排生产计划并实施。具体而言,市场部将客户订单、潜在客户产品要求提交至生产计划部,生产计划部根据订单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任
务,生产部门根据产品类型及生产线的使用情况组织安排生产。在此期间,采购部负责原材料采购;质检部负责质量检测;仓储部门负责原材料和产品的存储及收发;行政部提供后勤服务;生产计划部统筹营销、生产、后勤保障等综合信息,对生产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生产按计划完成。
公司有机发光材料业务的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蒸发源设备公司蒸发源设备相关零部件的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外协加工”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订单需求,对产品及各部件进行设计,向选定外协生产商提供各部件的技术资料,并签署保密协议或约定保密条款以确保核心技术的安全性。对于部分外协订单所需的关键原材料由公司采购。在外协生产过程中,公司派驻技术人员对外协厂商的定制生产进行技术指导与生产监督,开展严格的产品品质管控工作,同时督促外协厂商按期完成生产任务。定制部件到货后,公司对各外协部件逐一进行严格检测,对验收合格的各外协部件按照指定的技术规格、参数等进行组装、焊接及测试等,并对关键核心部件采用“防拆卸”措施以防止逆向仿制。公司确定产品已达到标准并经质量检测合格后,向客户配送产品。公司负责蒸发源应用于客户面板产线的安装、调试工作,同时提供售后技术支持及配件更新等服务。
公司蒸发源设备业务的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4.研发模式
公司2005年设立之初即经发改委批准,成为有机电致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单位。公司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吉林省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是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全资子公司上海升翕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经过十几年的行业经验积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研发体系。
随着OLED产业在国内的兴起,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自主研发、自主创新为主,同时与科研院校、客户及行业内其他公司等开展合作研发,以更利于及时掌握前沿技术成果与市场动向,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研发、生产、市场一体化自主创新机制。公司研发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自主研发
公司研发主要以市场为导向,研发人员通过大量文献分析和市场调研,开发前沿的材料结构或设备工艺,对符合立项标准的项目进行立项申请,编制研发项目预算,履行公司内部逐级审批流程,立项通过后进行研发试验或研发设计。
有机材料研发主要集中在研发部和项目办,生产、质检也承担了部分研发任务。项目办和研发部主要负责研发项目立项、推进产品开发进程、有效开展专利申报与维护、项目申请等工作;质检部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研发项目涉及的测试、检测及性能分析等工作;生产部主要针对有机材料的生产工艺的合成、提纯等工艺过程进行开发和优化。
蒸发源设备主要集中在研发部和质检部。研发部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对研发项目立项、推进产品开发过程、有效开展专利申报与维护、项目申请等工作;质检部负责研发项目的测试、检测等工作。
自主研发流程图如下:
(2)合作研发
公司和科研院校、客户及OLED行业内其他公司进行充分地技术交流、合作开发,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公司与科研院校、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合作研发主要是合作完成国家项目课题,公司根据约定的研发目标开展研发,完成研发任务。在与客户合作研发时,存在受托完成研发项目及共同研发等情形,双方首先进行研发协商,明确研发目标、研发周期和研发成果的权利归属等合作事宜,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后,签订合作研发协议,根据合作研发协议进行合作研发。
合作研发流程图如下:
(四)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
在有机发光材料方面,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与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少数可以自主生产有机发光材料终端材料的公司,是行业内技术先进的OLED有机材料制造商。在蒸发源设备方面,国内面板厂商已进行招标采购的6代AMOLED线性蒸发源来自于奥来德、韩国YAS、日本爱发科、韩国SNU,公司是唯一的国内企业。公司在该领域打破了国外垄断,成功实现了自主研发、产业化和进口替代。根据行业发展方向,公司提前布局,进行了G8.5(G8.6)高世代蒸发源的技术开发和储备。根据市场需求以及公司在材料制造技术及蒸发源制造技术的大量储备基础上,进行小型蒸镀机的设计和制造布局,在小型蒸镀机的制造方面加大研发及产业化力度。
公司的创新项目“PDL材料”具有良好感光性、分辨率、拉伸性能以及更低的热收缩率,相关产品的残膜率、感光度等指标比肩国际同类产品技术水平,报告期内,“PDL材料”荣获中国新型显示产业链“创新突破奖”殊荣,这是奥来德在荣获“2017年度中国新型显示产业链发展贡献奖-特殊贡献奖”、“2018年度中国新型显示产业链发展贡献奖-卓越贡献奖”、“2020年度中国新型显示产业链发展贡献奖-卓越贡献奖”、“2021年度中国新型显示产业链发展贡献奖-创新突破奖”之后第五次获此殊荣,充分体现了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在有机发光材料方面,公司自2005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电致发光材料的研发工作。公司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研发机制,建立了稳定的研发团队,积淀了较为深厚的研发技术经验。公司产品研发从对基础发光材料研发到针对性地研制OLED有机发光材料,产品结构从简单的中间体、前端材料到技术壁垒较高的终端材料,产品种类从少数品种到覆盖发光功能材料、电子功能材料、空穴功能材料等多品种。
公司运用产品结构设计、生产工艺优化及品质管控等多方面的核心技术提高产品性能,增强产品竞争优势。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成果均为自主研发取得、权属清晰,现有技术成熟且已广泛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中。
技术类别 | 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 来源 | 核心技术先进性 |
高效率电子功能材料开发 技术 | 1 | 高迁移率电子传输材料开发技术 | 自主 研发 | 高迁移率电子传输材料应用于器件后,能够大幅度降低器件的驱动电压,提升器件发光效率,是控制器件功耗的重要解决方案,但同时也会引起器件稳定性的衰减。公司通过创新设计稳定性好、迁移率快的母核结构,构建特定空间结构的材料构型,调控分子的能级,降低在器件中的传递势垒,提升材料的迁移率和材料稳定性,实现器件的高效率、低电压和高稳定性。公司陆续开发了一 |
系列电子传输材料,在具备高迁移率的同时能够保证材料的稳定性,整体性能在客户的研发测试中达到或优于国外同型材料的水平。 | ||||
2 | 高玻璃化转变温度的电子传输材料开发技术 | 自主 研发 | 随着近几年微显、照明、车载等现实场景采用OLED显示方案,对有机发光材料的玻璃化转变温度有了更高的要求,以实现器件在更宽的使用温差范围,其中高玻璃化转变温度的电子传输材料是重点之一。公司开发该类材料改变原有增加材料分子量、刚性共轭面等单一方案,主要通过设计新型母核,实现材料具备较小分子量的同时保证增加分子结构刚性,提升材料的玻璃化转变温度,同时兼顾材料的迁移率和稳定性。公司已向面板厂商推荐多支该类型的电子传输材料,其玻璃化转变温度远高于120℃的要求,同时能够有效避免随之产生的高蒸镀温度带来的长时间加热裂解风险。 | |
高稳定性空穴功能材料开发技术 | 3 | 可用于发光辅助层的空穴传输材料开发技术 | 自主 研发 | 红绿蓝发光辅助层材料是空穴传输类材料的细分种类,主要为三芳胺类结构化合物,但其在能级、迁移率等指标方面与空穴传输材料不同,因此需要通过选择合适的侧链基团和母核结构来构建特定的材料空间结构,通过结构的变化调节材料能级,使之与红绿蓝三色发光层相匹配。公司通过前期工作的积累,开发了一系列能级由浅到深的芳胺化合物,从中筛选了一批适合红绿蓝三色发光层的辅助层材料,目前开发的多支红光和绿光发光辅助层材料在G6产线量产使用,蓝光发光辅助层材料也正在产线验证中。 |
4 | 高玻璃化转变温度的空穴传输层材料开发技术 | 自主 研发 | 为了实现器件更宽的使用温度范围和较好的稳定性,与高玻璃化转变温度的电子传输材料相同,需要开发高玻璃化转变温度的空穴传输材料。公司通过调节芳胺材料的空间结构和分子基团,提升材料的结构刚性、玻璃化转变温度,改善材料的热学性质和成膜性,提高其应用器件后的寿命和稳定性,以拓宽材料的应用场景。目前公司开发的空穴传输材料能够实现在较小分子量的情况下具备较高的玻璃化转变温度,解决了提高玻璃化转变温度后分子量变大而引起的蒸镀温度升高问题,可避免长时间蒸镀裂解。 | |
5 | 高迁移率空穴传输材料开发技术 | 自主 研发 | 高迁移率空穴传输材料是降低器件功耗的途径之一。公司通过创新开发新型母 |
核结构,选择合适的侧链基团,构建不对称芳胺材料,修饰空间结构和分子基团,调节材料能级,使空穴注入和传输的势垒最小,在提高材料的空穴传输性能的同时,兼顾良好的空穴注入性能,实现器件的低电压驱动和高效率发光,同时可以改善其应用器件的寿命和稳定性,整体性能已经达到国外厂家同型材料的水平。 | ||||
高性能发光功能材料开发 技术 | 6 | 高效率深红光材料的设计开发技术 | 自主 研发 | 深红光材料主要用于宽色域器件的搭配,以及汽车尾灯特殊照明设备,需要在现有的620nm发光峰位材料的基础上,开发波长更大的红光材料。目前市场上可选的深红光材料较少,主要问题是难以实现深红色发光,同时波长红移后,面临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的问题。公司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理论模拟计算,重点解决配体材料基团的创新开发,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结构修饰和优化,调节分子内的能量激发转移,使其光谱红移到饱和红光,同时提升材料发光效率,开发的深红光材料满足微显照明的性能需求。 |
7 | 高效率绿光材料的开发技术 | 自主 研发 | 绿光材料开发主要以高效率和高稳定性为目标,但由于其发光机制的原因,存在因聚集猝灭等原因引起的效率滚降和寿命衰减问题,因此要通过构建特定材料体系,开发合适的配体结构,公司利用对辅助基团的修饰和优化,调节材料的能隙和能量,使之与传输层匹配,调控发光层的载流子的平衡和复合区,实现发光波长的调节以及载流子的有效利用,提升材料的发光性能,抑制绿光材料的聚集猝灭,改善器件的发光效率和稳定性。 | |
8 | 低电压、高效率的蓝光材料的开发技术 | 自主 研发 | 蓝光材料的功耗制约了OLED面板显示的整体性能,因此开发低电压、高效率的蓝光材料尤为重要。蓝光材料不光面临着效率提升的问题,由于其宽能隙、高能量的原因,更考验材料的结构稳定性。公司通过创新开发特定母核结构以及相关的侧链基团,调节材料具备合适的正负载流子迁移率,实现应用于器件后较低的驱动电压,并结合理论模拟计算,对材料结构构型进行优化调整,抑制材料能量的非辐射损失,有效提升能量的光辐射转化,以此改善材料的发光效率,同时避免材料结构中存在能量不耐受的化学键,提高材料对载流子能量的耐冲击能力,改善材料的稳定性。目 |
蒸发源设备方面,公司的蒸发源核心技术成果均为自主研发取得、权属清晰,技术已应用于批量生产。目前,公司生产的6代AMOLED线性蒸发源成功打破国外垄断,实现了进口替代。
公司蒸发源产品的技术资料是公司的绝密文件,在外协加工过程中,公司仅对外协厂商提供各个局部部件的技术资料并注意保密工作。公司对于产品的设计、品质管控以及对各加工件组装、焊接、测试、调试等技术附加值较高的工序,均自行完成。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成熟程度 | 核心技术先进性 |
1 | 有机材料高均匀性镀膜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通过对坩埚及内部腔体结构进行优化设计,使有机材料升华产生的蒸镀气体在蒸发源内达到有序分布,再经蒸发源喷嘴将蒸镀气体均匀一致地喷射到基板上,从而提高有机材料镀膜的厚度均匀性和良率。 |
2 | 蒸镀的蒸镀速率与膜厚的精准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通过调节坩埚加热丝的加热温度、调节阀孔径,实现速率控制;通过加热温度精度控制及蒸发源内温度的均匀分布,使有机材料蒸镀速率控制变得更精细、更准确;通过对不同蒸镀组件分别装填料,实现对材料蒸镀控制的便捷性与精密性;对线源喷嘴的左、中、右部分不同蒸镀组件实现各自独立控制,实现不同蒸镀组件独立控制速率。 |
3 | 有机材料均匀受热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通过温度控制系统的精确、稳定控制,实现蒸镀材料均匀有序蒸镀;利用振动器保持坩埚内的蒸镀材料表面相对平整,以破除蒸镀材料在坩埚内形成孤岛结构,避免蒸镀材料局部受热造成的劣化情况。 |
4 | 蒸镀角度与蒸镀阴影效应的精准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在喷嘴外围设置反射罩,使得线源垂直于扫描方向的蒸镀角可控性良好,并通过蒸镀角的调整实现对OLED蒸镀阴影效应控制。 |
5 | 提高有机材料利用效率的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通过配置于蒸发源和基板之间的蒸镀遮罩或挡板机构,控制蒸镀遮罩或挡板机构遮挡蒸发源喷嘴,阻挡有机材料影响基板正常膜层沉积,保证蒸镀的良率;同时可对附着于蒸镀遮罩或挡板机构的有机材料进行回收再利用,实现节约材料与提高蒸镀材料的利用率。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上海升翕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年 | AMOLED线性蒸发源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41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43 | 41 | 759 | 273 |
实用新型专利 | 1 | 2 | 29 | 29 |
外观设计专利 | - | - | - | - |
软件著作权 | - | - | 2 | 2 |
其他 | - | - | 18 | 4 |
合计 | 44 | 43 | 808 | 308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50,592,742.46 | 40,582,544.45 | 24.67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9,807,016.00 | 17,241,288.09 | -43.12 |
研发投入合计 | 60,399,758.46 | 57,823,832.54 | 4.4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8.43 | 22.73 | 减少4.3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16.24 | 29.82 | 减少13.5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去年同期部分研发项目已经完成结项,因此本期的研发费用资本化投入较上期有所减少,导致本期的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下降。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感光性树脂研发及批量制备技术 | 2,910.00 | 474.78 | 2,414.83 | 进行中 | 对感光性树脂进行研发,进一步使其形成组合物,具有可实用化的产品,并形成量产工艺。研究感光性树脂前驱体的结构变化对组合物性质的影响,同时对组合物各组分掺杂比例改变对性质的影响进行实验验证,进而得到最优的组合方式。 | 感光性树脂组合物可以达到较好的显影效果及稳定的耐热性、耐溶剂性,可作为精密元件的保护层。 | 在显示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和可观的经济效益。 |
2 | RGB prime材料的设计与开发 | 1,950.00 | 346.85 | 1,502.71 | 进行中 | 针对国内产线特点,开发高性能RGB prime,实现相关材料的国产化替代。 | 产品性能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部分产品正在下游客户进行测试导入。 | RGB prime材料需求量较大,15K产线每年用量约400 kg,经济效益前景可观。 |
3 | 高性能蓝光掺杂材料的开发 | 2,000.00 | 156.31 | 254.96 | 进行中 | 通过创新结构设计,开发优化蓝光掺杂材料合成工艺,实现高效率、高色纯度、低电压的蓝光掺杂材料的批量制备。 | 达到或者优于国外同型材料的性能水平。 | 应用于中小尺寸手机、大尺寸显示、IT或车载叠层OLED面板的蓝光发光层。 |
4 | 高性能发光功能材料的设计、合成及批量制备技术开发 | 550.00 | 136.08 | 446.75 | 进行中 | 开发蓝光材料结构设计技术,构建新型红、绿磷光主客体材料体系,突破发光功能材料批量制备关键技术,形成高性能发光功能材料批量生产能力,形成国产化替代。 | 开发的产品性能指标等同于或高于线上同型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用于OLED显示面板的发光层,随着OLED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对材料的国产化需求增加,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
5 | 高稳定性空穴功能材料的设计、合成及批量制备技术开发 | 650.00 | 139.60 | 442.01 | 进行中 | 优化空穴功能材料空间构型,开发高稳定性空穴功能材料设计技术,解决高迁移率下稳定性降低的问题,形成高稳定性空穴功能材料批量生产能力。 | 开发的产品性能指标等同于或高于线上同型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用于OLED显示面板的空穴层,随着OLED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对材料的国产化需求增加,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
6 | 高效率电子功能材料的设计、合成及批量制备技术开发 | 600.00 | 136.75 | 439.12 | 进行中 | 突破高迁移率、高稳定性的电子功能材料的关键制备技术,解决器件中电子-空穴传输平衡问题和在放大合成中材料纯度、收率和性能降低问题,形成高效率电子功能材料批量生产能力。 | 开发的产品性能指标等同于或高于线上同型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用于OLED显示面板的空穴层,随着OLED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对材料的国产化需求增加,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
7 | 用于柔性面板的新型CPL材料的开发 | 1,900.00 | 141.88 | 457.94 | 进行中 | 开发一种新型芳胺结构的化合物,其具备较高的折射率和较低的消光系数、较好的热稳定性,用做OLED器件的CPL层时,可有效减少OLED器件中的全发射损失和波导损失,提高光耦合输出效率,从而提高OLED器件的发光效率。 | 设计含有新型芳胺类结构的CPL材料来解决在保证高折射率(>2.3,460nm)的同时,实现可见光范围内较低吸收以及较合适的蒸镀温度,以此来满足产业所需。 | CPL材料市场规模潜力巨大,开发制备新型高折射率CPL材料,实现该类材料的国产化应用。 |
8 | 高迁移率电子传输材料的开发 | 1,200.00 | 159.07 | 480.53 | 进行中 | 通过技术创新,突破高性能电子传输材料设计开发和批量制备,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实现该类材料的国产化。 | 开发高迁移率的电子传输材料,优化器件的载流子平衡,提升激子的复合率,改善器件发光效率(提升 5%-10%),同时也能降低器件功耗(电压下降 0.1V 左 右)。 | 电子传输材料是OLED显示面板中的核心功能材料,市场需求量较大,项目旨在实现电子传输材料的国产化替代。 |
9 | 电容对OLED器件性能的影响及分析 | 800.00 | 284.84 | 284.84 | 进行中 |
建立电容测试方法及各性能参数对电容的影响,通过客户验证测试,建立电容对终端屏体的性能的影响器。
对电容的调控技术和测试方法,达到与进口材料相当水平。 | 通过测试建立器件搭配以及材料设计对电容的调控,解决终端屏体的串扰、白光平衡等问题。 | |||||||
10 | 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 | 2,000.00 | 260.56 | 260.56 | 进行中 | 材料物理化学性能稳定,材料能级与钙钛矿层能级匹配,并有效减少界面处复合中心,作为钙钛矿太阳能电池载流子层材料使用,保证钙钛矿器件的稳定性。 | 载流子传输材料迁移率在10-3cm?/V s,HOMO能级在5.4eV左右,LUMO能级在3.9eV左右,并根据钙钛矿层的能级要求进行调节。 | 与钙钛矿层接触,提高电子空穴的提取,高效率传输载流子。 |
11 | 高效、长寿磷光掺杂材料的工艺开发 | 1,800.00 | 761.74 | 761.74 | 进行中 | 通过对材料合成过程中的反应条件变化,考察对产品收率、性能的影响,优化材料的合成工艺路线。用柱层析、重结晶等方法进行化学提纯,使用升华方法进行物理提纯。 | 材料性能达到或超过面板企业最新体系材料。 | 解决现有材料效率低、寿命短问题。 |
12 | AMOLED用模组材料边缘补强液的研发和量产项目 | 750.00 | 159.50 | 159.50 | 进行中 | 研发出AMOLED模组用边缘补强液材料的配方及制备工艺,该产品用在模组段能显著改善盖板工艺的不良率,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成本。 | 开发能够满足面板需求,固含量在1-4wt%,粘度为10-40cp,成膜后附着力为5B,表面电阻为10的3次方到10的6次方,组分存储稳定不产生沉淀的产品。 | 应用于AMOLED显示器件。 |
13 | 有机铱金属配合物磷光OLED材料的开发 | 500.00 | 4.00 | 517.83 | 已完成 | 制备出具有良好热稳定性的有机铱金属配合物,该有机铱金属配合物用于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后,能够降低驱动电压及显著提升器件的发光效率与磷光寿命。 | 开发高效率、长寿命的磷光OLED 材料和器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应用于AMOLED显示器件。 |
14 | 新型聚酰亚胺薄膜材料的开发 | 500.00 | 165.37 | 560.81 | 已完成 | 得到一种能够满足成膜加工工艺、黏度可控的聚酰氨酸溶液,从而制备出性能优异的聚酰亚胺薄膜。 | 开发性能优异的聚酰亚胺薄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应用于AMOLED显示器件。 |
15 | 高性能空穴传输类材料的开发 | 1,350.00 | 468.23 | 736.08 | 进行中 | 制备出具有合适的HOMO、LUMO能级、三线态能级,较高的玻璃化转变温度同时具有较低的蒸镀温度,适当的结晶度的高性能空穴传输材料。 | 开发高性能空穴传输材料,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应用于AMOLED显示器件。 |
16 | CPL对OLED器件性能影响及分析 | 1,245.00 | 393.64 | 563.18 | 进行中 | 建立CPL参数对器件性能影响的数据库,设计出满足柔性、可拉伸、可绕曲需求的OLED器件。 | 开发柔性器件结构,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应用于AMOLED显示器件。 |
17 | 高效有机发光材料的工艺开发 | 350.00 | 317.62 | 370.41 | 进行中 | 开发一种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产工艺,达到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减少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产生及排放的目的。 | 开发高效生产工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应用于AMOLED显示器件。 |
18 | 新型高世代(G8.5)AMOLED线性蒸发源开发 | 4,185.00 | 530.61 | 3,896.77 | 进行中 | 用于新一代蒸镀开发平台,满足G8.5代蒸发源开发要求。 | 实现在10-1000nm膜厚大面积(G8.5 half 基板)蒸镀,蒸镀偏差≤1.5%。 | 通过对制备工艺的优化开发,降低OLED器件制备成本,实现高世代 G8.5的国产化量产,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
19 | 无机AMOLED蒸发源的开发 | 2,930.00 | 641.97 | 1,867.91 | 进行中 | 实现蒸发源低的热膨胀和热变形,提升蒸发源的可控性、蒸镀均一性和蒸镀稳定性。 | 可实现在10-1000nm膜厚大面积基板上稳定蒸镀≥200小时。 | 适用于新一代的开发平台,满足无机AMOLED蒸镀蒸发源开发。 |
20 | 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 | 2,900.00 | 135.47 | 136.01 | 进行中 | 与使用客户进行技术会议构建系统(蒸发源,蒸镀机)概念。 | 要求膜厚均匀度在5%以内。 | 通过使用线性蒸发源提 高材料利用率并缩短工艺时间—tack time, |
满足降低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的制备成本的目标。 | ||||||||
21 | 喷墨打印OLED材料技术研发 | 1,500.00 | 225.10 | 711.69 | 进行中 | 实现墨水应用于喷墨印刷技术进行大尺寸OLED显示屏(G8.5half 基板)的制造。 | 实现墨水的稳定性以及成膜均匀性。 | 喷墨打印OLED技术可以提高发光材料利用效率、缩短制造时间、降低制造成本,并能够实现大尺寸OLED显示屏(G8.5half 基板)的产业发展需求。 |
合计 | / | 32,570.00 | 6,039.97 | 17,266.18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85 | 8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1.63 | 26.11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567.61 | 1,384.31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8.44 | 16.88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5 | 5.88 |
硕士 | 38 | 44.71 |
本科 | 42 | 49.41 |
合计 | 85 | 1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及以下 | 45 | 52.94 |
31-40岁 | 27 | 31.76 |
41-50岁 | 11 | 12.94 |
51-60岁 | 1 | 1.18 |
61岁以上 | 1 | 1.18 |
合计 | 85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属于技术导向型企业,2023年上半年研发投入为6,039.9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8.43%。核心技术水平和产品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有机发光材料研发、生产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技术,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成果,可自主生产多种类有机发光材料终端材料,其性能和质量达到较高水平,能够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
目前公司生产的蒸发源已应用于有机蒸镀设备中,运行情况良好,实现了蒸发源这一核心组件的国产化。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更新知识和技术储备,并积极开拓新产品种类,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与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产品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的核心产品为有机发光材料和蒸发源,均直接应用于 OLED 面板制造。材料的质量决定了面板的性能,蒸发源的质量决定了材料蒸镀的效果,二者都对面板产出的良品率具有决定作用。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质量管控,在质量管控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公司吸取海外优秀企业的先进品质管理理念,内部设立了质量检测部门,从供应商、原材料、半成品到产成品,实现质量检测全流程覆盖,以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性。截至目前公司未出现过质量纠纷问题,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满意度较高。
3.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长期从事有机发光材料和蒸发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多年的研发工作经历使他们对国内外有机发光材料和蒸发源的技术优势、功能特点等有着深入的研究,对技术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领悟能力和把握能力,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企业的定位都有着较深刻的认识,形成了科学合理的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有利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权。公司主要管理经营团队成员均在公司工作多年,并绝大多数持有公司股份,对公司有着很高的忠诚度,具有高度稳定性,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4.品牌声誉优势
公司在国内较早开始研发和生产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在发光材料行业深耕多年,又在国内成功研发并生产6代AMOLED线性蒸发源设备,打破国外垄断。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坚持技术研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完整配套服务方案,凭借产品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和配套服务能力,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市场口碑。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OLED产能加速释放,柔性OLED在智能手机端的渗透率稳步提升,面对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多措并举,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坚持“聚焦主业、稳健经营”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实现收入、净利润双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亿元,同比增长28.8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达8,692.34万元,同比增长34.59%。
重点完成工作如下:
市场营销方面:公司基于深厚的研发基础与工艺沉淀,积极开拓有机发光材料、封装材料、PDL材料的市场,深化与客户的合作。有机发光材料方面,公司加强客户开拓,提升产品在主要客户的市场渗透率、实现较快增长;封装材料方面,已成功导入多家客户产线,并实现批量供货,打造新的业绩增长动能;PDL材料方面,已经通过部分客户的量产测试,市场推广工作有序推进。报告期内,材料收入达到1.41亿元,同比增长61.86%,材料业务持续做大做强。设备方面,公司顺利完成了厦门天马一期、重庆京东方三期两个项目的验收工作以及厦门天马二期项目的合同签署,通过较强的比较优势,与下游客户开展多项技术合作。
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加强前瞻性投入。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共6,039.98万元,同比增长4.45%。公司积极开展内外部协同,加快产品升级迭代,持续优化产品性能。上半年,共进行了400余个材料结构的设计开发工作,完成近250个产品的合成工作,并向下游厂家推荐测试材料近100支。其中G’材料和R’材料完成客户迭代体系导入;B’材料进入新体系短名单,有望实现导入。设备方面,小型蒸镀机、高世代蒸发源等项目稳步推进。质量管控方面,公司深入贯彻“质量是生命”的理念,持续推进质量体系建设,将质量意识根植于全体员工,推进质量文化落地。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质的产品及服务质量,被武汉天马、华星光电、和辉光电评为A级供应商,保持了一贯良好的品牌形象。募投项目方面,上海奥来德以“生产”为主线,以“创造效益”为核心目标,持续完善生产体系,加速产能释放,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升级迭代及技术研发无法有效满足市场需求的风险
在显示领域技术升级迭代较快,若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创新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或公司持续创新不足、无法跟进行业技术升级迭代,可能会受到有竞争力的替代技术和竞争产品的冲击,导致公司的产品无法适应市场需求,从而使公司的经营业绩、盈利能力及市场地位面临下滑的风险。
(二)蒸发源产品仅适配于Tokki蒸镀机的风险
国内面板厂商在6代线建设时,主要选择日本佳能Tokki蒸镀机,少部分选择日本爱发科的蒸镀机。日本爱发科蒸镀机与蒸发源配套出售,客户不需要另行采购蒸发源;Tokki蒸镀机不提供蒸发源,厂商后续通过招标的形式进行蒸发源采购,安装至Tokki蒸镀机使用。公司的蒸发源产品目前仅适配Tokki蒸镀机。若Tokki未来自行配套蒸发源,或面板厂商选择其他蒸发源供应商,或其他厂商自带配套蒸发源的蒸镀机推向市场,从而导致佳能Tokki的市场占有率下降,则公司蒸发源产品将面临需求下降的风险。
OLED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市场需求较为旺盛,但技术的发展和终端产品对OLED屏幕要求的提升,将会推动OLED产线从低世代到高世代更迭。目前6代线建设进入建设期末期,如未来6代线建设规模持续萎缩,公司蒸发源设备收入可能面临大幅下降的风险。同时,公司蒸发源设备销售主要以预收为主,一般在合同签订后即收取一定比例预收款,终验完成前已收取90%款项,如未来6代线新增订单减少,将会给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目前公司蒸发源设备仅适配于第6代佳能Tokki蒸镀机,如未来公司无法成功研发出适用于第8.5/8.6代AMOLED产线的蒸发源产品,或8.5/8.6代线建设规模不及预期,则公司可能面临蒸发源产品业务大幅缩减的风险。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研发小型蒸镀机和钙钛矿蒸镀设备,如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则可能导致公司业绩进一步下降。如果国家未来调整公司下游客户所处应用领域的产业政策,会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技术、人才、资金乃至整体经营战略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三)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产品蒸发源设备用于6代AMOLED面板生产线,每条生产线根据设计产能不同,所需蒸发源数量有所差异。公司自2018年开始产生蒸发源业务收入,2020年至2022年,蒸发源业务收入为6.97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61%,因蒸发源产品均为各大面板企业投资6代AMOLED面板生产线使用,报告期内公司蒸发源业务的客户较为集中。
根据已公布的面板企业投资计划,在2024年以前,各大面板企业的6代AMOLED产线建设处在爆发期。但由于面板企业建设产线具有一定周期性,如在某些年份面板企业投资减少或出现空闲期,将导致公司的蒸发源业务收入出现下滑;同时,若面板企业在2024年以后的后续规划产线减少,蒸发源的需求会相应减少,将会对公司设备类订单的连续性有所影响。此外,因公司客户较为集中,如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不佳或公司无法及时满足客户需求等原因,导致主要客户对公司蒸发源产品的需求量降低,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蒸发源产品部分核心原材料依赖进口的风险
因国内相关生产工艺暂时无法满足公司蒸发源产品部分配件的工艺要求,目前公司蒸发源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中因瓦合金和加热丝来自进口。其中因瓦合金用于非核心配件生产,有不同国家的不同厂商可供应,而加热丝系核心配件之一且目前能够满足公司产品需求的厂商比较单一,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无法进口上述原材料或相关厂商停止向公司供货,同时国内仍无其他供应商可提供符合产品需求的原材料,蒸发源产品将面临无法保证目前产品品质或无法顺利完成生产的情形。
(五)存货管理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在产品等构成。2023年半年度,存货账面价值为18,968.82万元,占总资产的9.45%。公司充分考虑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或技术更新导致存货过时,使得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增加,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2023年半年度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5,402.85万元,占总资产的7.67%;虽然公司已严格按照会计政策充分计提坏账准备,且公司主要客户为实力雄厚、信誉良好、坏账风险较小的面板制造商,但若未来下游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客户信用状况发生恶化而发生延迟付款或无法支付的情形,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OLED行业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从产线世代发展看,目前OLED面板产线以6代AMOLED产线为主,随着技术的发展,未来将向更高世代的AMOLED产线发展,形成6代线与8.5代线为主流的产线格局,但如6代线的面板出货量未达预期或8.5代线建设进度未达预期,将影响面板厂商对公司蒸发源设备及材料的需求,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随着有机发光材料终端产品的国外部分核心专利陆续到期,对于国内材料厂商而言,降低了专利门槛,业内公司可直接应用到期专利技术以及在此基础上研发布局新的专利成果,将会吸引国内企业的进入;再者随着OLED市场需求的增长,也将吸引新的厂商进入,国内企业陆续进入OLED行业;此外下游面板厂商也开始向上游有机发光材料进行业务布局。以上因素会导致有机发光材料行业的竞争对手逐步增多,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产品销售价格将会受到影响,可能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收入 32,772.4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8.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48.0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0.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692.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5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27,724,877.02 | 254,445,702.56 | 28.80 |
营业成本 | 129,366,227.50 | 112,507,811.01 | 14.98 |
销售费用 | 7,190,711.45 | 4,857,501.64 | 48.03 |
管理费用 | 48,480,970.37 | 30,602,597.20 | 58.42 |
财务费用 | -5,908,803.33 | -11,457,957.23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50,592,742.46 | 40,582,544.45 | 24.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99,577.29 | -22,032,885.81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239,782.58 | 4,962,599.74 | -2,220.6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217,307.96 | -109,709,851.11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有机发光材料市场,使得材料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1.86%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营业收入增加而营业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市场投入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与同期相比公司人员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增加及在建工程转固导致折旧摊销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利息收入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材料及动力投入增加,购置研发用机器设备,使其折旧与摊销金额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长及销售回款增长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且未到期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7,343,550.69 | 2.36 | 35,008,198.63 | 1.63 | 35.24 | 说明1 |
预付款项 | 21,334,427.30 | 1.06 | 15,302,704.00 | 0.71 | 39.42 | 说明2 |
其他流动资产 | 8,746,757.38 | 0.44 | 15,478,680.57 | 0.72 | -43.49 | 说明3 |
在建工程 | 140,084,507.69 | 6.98 | 81,089,658.22 | 3.77 | 72.75 | 说明4 |
使用权资产 | 1,066,143.50 | 0.05 | 1,924,944.17 | 0.09 | -44.61 | 说明5 |
开发支出 | 20,322,521.93 | 1.01 | 10,515,505.93 | 0.49 | 93.26 | 说明6 |
应付票据 | 0.00 | 1,812,400.00 | 0.08 | -100.00 | 说明7 | |
合同负债 | 39,467,066.00 | 1.97 | 151,132,457.78 | 7.03 | -73.89 | 说明8 |
应付职工薪酬 | 5,718,968.16 | 0.28 | 13,461,791.65 | 0.63 | -57.52 | 说明9 |
应交税费 | 2,382,116.34 | 0.12 | 12,912,645.71 | 0.60 | -81.55 | 说明1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80,552.27 | 0.04 | 11,713,478.44 | 0.55 | -93.34 | 说明11 |
其他流动负债 | 3,118,192.85 | 0.16 | 17,302.15 | 0.00 | 17,922.00 | 说明12 |
租赁负债 | 156,932.76 | 0.01 | 449,954.96 | 0.02 | -65.12 | 说明13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3,725,702.00 | 7.16 | 102,661,216.00 | 4.78 | 40.00 | 说明14 |
其他综合收益 | -1,825,177.72 | 不适用 | -159,861.7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15 |
其他说明说明1 :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说明2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供应商材料款增加所致。说明3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报告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说明4 :主要系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说明5 :主要系报告期内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所致。说明6 :主要系报告期内资本化研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说明7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所致。
说明8 :主要系报告期内蒸发源设备验收确认收入所致。说明9 :主要系报告期内发放2022年计提职工奖金所致。说明10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所致。说明11 :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说明12 :主要系报告期内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说明13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房屋租金所致。说明14 :主要系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说明15 :主要系报告期内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降低及汇率变动使得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2,416,958.14 | 保证金及利息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7,343,550.69 | 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前不能提前支取 |
合计 | 79,760,508.83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0 | 68,000,000.00 | -100%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35,008,198.63 | 335,352.06 | 62,000,000.00 | 50,000,000.00 | 47,343,550.69 | |||
其他 | 32,115,726.33 | -1,463,683.95 | 30,652,042.38 | |||||
合计 | 67,123,924.96 | 335,352.06 | -1,463,683.95 | 0.00 | 62,000,000.00 | 50,000,000.00 | 77,995,593.07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投资总额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持股比例(%) |
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蒸发源设备生产与销售 | 13,015.00 | 47,101.35 | 39,547.60 | 18,600.54 | 8,922.69 | 100.00 |
上海珂力恩特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 对外贸易 | 200.00 | 3,176.13 | 290.03 | 4,622.51 | 30.26 | 100.00 |
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发光材料生产与销售 | 57,900.00 | 71,988.09 | 54,158.51 | 1,709.64 | -1,757.87 | 100.00 |
奥来德(长春)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光电材料及其相关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 | 3,000.00 | 5,988.55 | 3,079.43 | 0.00 | 17.30 | 100.00 |
吉林OLED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 | 研究开发 | 1,421.82 | 657.61 | 653.17 | 45.42 | -217.75 | 100.00 |
无锡复星奥来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创业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5,600.00 | 21,661.68 | 21,660.18 | 0.00 | 818.73 | 27.9162 |
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电气安装服务、技术服务等 | 700.00 | 933.31 | 160.39 | 0.00 | -604.31 | 35.00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05-12 | http://www.sse.com.cn | 2023-05-13 | 具体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
公司于2023年7月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2023年7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一)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23.05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对生产过程中各环节所涉及的污染源排放均进行了有效治理,污染治理设备配备齐全且运行良好。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和节能减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有机发光材料:
(1)废水处理:
所排放的废水为纯水制造废水、清洗废水、研发工艺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纯水制造废水、职工生活污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再经市政
污水管网进入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上海市金山区排海公司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研发工艺废水、清洗废水经收集贮存后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废气处理:
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甲苯、氨、萘胺等组成),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70%)处理后,经由沿厂房楼体设置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研发过程中受工艺条件限制,对灰尘数量要求较高,故需采用密封结构设置研发厂房,并设置负压系统,因此无组织形式散失的污染物极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处理:
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并在风机等气动性设备上安装相应的消声装置;将噪声较大的水泵等设备尽可能置于室内以防止噪声的扩散与传播,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厂界外1m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
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有机溶剂、废试剂瓶、废硅胶、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分类,废有机溶剂、废试剂瓶、废硅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要求短暂贮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经分类处理后,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清运,统一处理。
蒸发源设备:
(1)废气防治方案:生产期间无废气排放。
(2)废水防治方案: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经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固体废弃物防治方案: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制作的多余不锈钢、合金和职工生活垃圾。生产制作产生的固废均有专业单位回收,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均不直接排入环境,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防治方案: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时会发出噪声,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工艺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选择低噪音设备,对一些高噪音源设备安装消音、减震装置;车间采用双层隔音门窗,同时采取多种处理方式联合降噪,治理之后的厂界噪音均符合标准,不会产生扰民噪声。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节能环保等相关工作,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了《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保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责任,践行绿色办公理念,通过电子流程化审批及双面打印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提升员工环保意识,最大限度降低资源消耗。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7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及轩景泉控制的企业长春巨海 | 详见备注一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内;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轩景泉、马晓宇、詹桂华、王艳丽、张鹏(原董事)、王辉、曲志恒 | 详见备注二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离职后半年内;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李洪珍、于丰恺 | 详见备注三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股监事、赵贺、王金鑫、张鹏(监事)、刘成凯 | 详见备注四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离职后半年内;在任期届满前离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核心技术人员轩景泉、马晓宇、王辉、赵贺、彭勃、李明、汪康、林文晶 | 详见备注五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离职后六个月内;锁定期满之日起四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轩诣雄、何鹏 | 详见备注六 |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及轩景泉控制的企业长春巨海 | 详见备注七 | 锁定期届满后;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发行前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南海、杭州南海,绿河晨晟、绿河睿能、国芳集团、宁波燕园,大阳日酸 | 详见备注八 | 锁定期届满后;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奥来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 详见备注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奥来德 | 详见备注十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 | 详见备注十一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 | 详见备注十二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十三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分红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 | 详见备注十四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分红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十五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奥来德 | 详见备注十六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 | 详见备注十七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十八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奥来德 | 详见备注十九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及轩景泉控制的企业长春巨海 | 详见备注二十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二十一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发行前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南海、杭州南海,绿河晨晟、绿河睿能、国芳集团、宁波燕园,大阳日酸 | 详见备注二十二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 | 详见备注二十三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企业股东,以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二十四 | 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发行人存在重大影响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轩景泉、轩菱忆 | 详见备注二十五 |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二十六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 详见备注二十七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一: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②若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③本人在持有发行人5%股份及以上期间及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企业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轩景泉控制的企业期间,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本企业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
④在本人/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本企业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⑤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备注二: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在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应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③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④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和数量将相应调整)。
⑤本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期间,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
⑥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⑦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备注三:所持股份锁定期、股份转让及减持将严格按照公司王艳丽、詹桂华的承诺执行。
备注四: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②在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应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③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④本人在作为发行人监事期间,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
⑤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⑥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备注五: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②前述锁定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前述每年转让比例累计使用。
③如本人同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其他锁定期承诺,且该锁定期承诺时间久于或高于本承诺项下锁定安排的,还应当遵守其他锁定期承诺。
④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⑤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⑥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备注六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②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减持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③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④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备注七:①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②本人/本企业对发行人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一定期间内将继续持有发行人股份;
③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人/本企业计划减持,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具体方式如下:
A.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其他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
B.减持价格: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结合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等确定;若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C.减持期限:本人/本企业将根据届时证券市场情况、本人/本企业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减持计划,择机进行减持;D.减持比例: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本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数的25%。(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④若本人与长春巨海在发行人上市后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且拟减持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再实施减持计划;
⑤如以上承诺事项未被遵守(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并同意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以上股份不包括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
备注八:①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②本企业对发行人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一定期间内将继续持有发行人股份;
③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企业计划减持,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具体方式如下:
A.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其他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
B.减持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结合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等确定;
C.减持期限:本企业将根据届时证券市场情况、本企业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减持计划,择机进行减持;
D.减持比例: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所减持的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全部股份。
④若本企业在发行人上市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且拟减持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再实施减持计划;
⑤如以上承诺事项未被遵守(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并同意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以上股份不包括本企业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
备注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第20个交易日构成“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则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2)停止条件
公司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一会计年度内增持或回购金额累计已达到下述具体措施规定的上限要求;3、继续实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当公司某一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将视股票市场情况、公司实际情况,按如下优先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以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增持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公司制定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影响及作用,经各方协商确定后及时通知实施股价稳定预案的主体并及时公告具体实施方案。若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前公司股价已不满足启动条件,则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1)公司回购股票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应当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③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发行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⑤除符合上述要求外,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A.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B.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C.公司连续12个月内回购股份比例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D.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⑥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2)控股股东增持股票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若公司一次或多次实施回购后“终止条件”未成就或“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则公司不再实施回购,而由公司控股股东进行增持。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措施如下:
①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触发要约收购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②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③公司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控股股东最近一次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10%。B.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若公司控股股东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终止条件”未成就或“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控股股东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其最近一次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30%,则控股股东不再进行增持,而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增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措施如下: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司实际领取的税后薪酬的10%,单一会计年度各自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实际领取税后薪酬的30%。
3、约束措施
(1)对公司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若公司董事会未履行相关公告义务、未制定股份回购计划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暂停向董事发放薪酬或津贴,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为止。
(2)对控股股东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控股股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公司有权将应付控股股东与履行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对应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控股股东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3)对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公司有权扣留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履行上述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对应的薪酬,直至该等人员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且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备注十:(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十一:(1)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十二:(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备注十三:(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发行人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8)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十四:(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9)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备注十五:(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提出或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上,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备注十六:(1)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可能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1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本公
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备注十七:(1)本人承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可能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依法督促发行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若股份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十八:(1)本人承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十九:(1)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本公司已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影响;②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权益。
备注二十:(1)如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
(3)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本企业承诺依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备注二十一:(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将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如有),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
上述约束措施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
备注二十二:(1)如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诺依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备注二十三: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均未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出具日始,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通过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备注二十四:1、承诺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督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的披露。除本次发行及上市文件中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如有),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在发行人上市以后,承诺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并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尽快采取适当措施消除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届时发生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公平交易,严格履行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设定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
4、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承诺人违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了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承诺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以使发行人恢复到未遭受损失之前的经济状态。
6、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承诺人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发行人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备注二十五:认购人此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乙方所取得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认购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发行人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备注二十六: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备注二十七: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上海邃铸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技术费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 - | 1,509,433.96 | 不适用 | T/T电汇 | - | - |
上海邃铸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租入租出 | 租赁费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 - | 199,265.04 | 不适用 | T/T电汇 | - | - |
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股东 | 租入租出 | 租赁费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 - | 33,486.24 | 不适用 | T/T电汇 | - | - |
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股东 | 购买商品 | 软件及实施费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 - | 2,161,192.41 | 不适用 | T/T电汇 | - | - |
合计 | - | - | 3,941,113.50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无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20年1月14日 | 2020年1月14日 | 2026年1月1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20年1月14日 | 2020年1月14日 | 2026年1月1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2020年1月14日,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用于年产10000公斤AMOLED发光材料以及AMOLED发光材料研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合同编码为31069127019002。该笔长期借款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利率为浮动利率,即LPR利率减45个基点,每12个月调整一次,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72个月,即从2020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3日,首次借款日为2020年4月8日,借款人民币9,847,608.17元;2020年5月13日,借款人民币10,290,298.14元;2020年8月19日,借款人民币1,000,000.00元。借款期间该笔借款由公司与该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作为担保,该抵押合同的编号为31069127019002,抵押物为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金山区土地,处所:金山区亭林镇6街坊95/2丘,权属证书:(沪(2019)金字不动产权第009608号);同时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轩景泉和李汲璇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签订编号分别为31069127019002-1/2/3的保证合同,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2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10,822,906.31元(不含利息),根据还款计划一年内到期,将其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截止2023年6月30日,长期借款金额已还款完毕,长期借款余额为0。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8日 | 1,144,042,394.00 | 1,060,238,400.37 | 959,300,000.00 | 959,300,000.00 | 903,212,906.90 | 94.15 | 59,140,861.44 | 6.17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 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8日 | 否 | 459,000,000.00 | 459,000,000.00 | 471,092,634.71 | 102.63 | 2023年9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新型高效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8日 | 否 | 147,150,000.00 | 147,150,000.00 | 155,494,188.87 | 105.67 | 2023年9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8日 | 否 | 71,150,000.00 | 71,150,000.00 | 42,317,276.56 | 59.48 | 2024年9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228,000,000.00 | 228,000,000.00 | 228,000,000.00 | 1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设立吉林 OLED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股票 | |||||||||||||||||
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29,000,000.00 | 29,000,000.00 | 133,764.85 | 0.46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1,175,041.91 | 5.88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注1:公司超募资金合计金额为 38,293.84 万元,扣除“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设立吉林 OLED 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和新增两个建设项目“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的合计支出后,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 12,112.98 万元 (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暂存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注2:“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和“新型高效 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的原因: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理财,公司将专户产生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一并用于募投项目投资。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4,700.00万元尚未赎回。具体明细如下:
银行 | 类型 | 金额(元) | 年化收益率 |
中国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14,250,000.00 | 1.40%-4.4182% |
中国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13,750,000.00 | 1.39%-4.4082% |
中国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9,750,000.00 | 1.40%-4.4182% |
中国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9,250,000.00 | 1.39%-4.4082% |
合计 | 47,000,000.00 |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5,769,622 | 34.84 | +14,307,848 | +14,307,848 | 50,077,470 | 34.84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5,769,622 | 34.84 | +14,307,848 | +14,307,848 | 50,077,470 | 34.84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400,000 | 1.36 | +560,000 | +560,000 | 1,960,000 | 1.3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4,369,622 | 33.48 | +13,747,848 | +13,747,848 | 48,117,470 | 33.48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6,891,594 | 65.16 | +26,756,638 | +26,756,638 | 93,648,232 | 65.1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6,891,594 | 65.16 | +26,756,638 | +26,756,638 | 93,648,232 | 65.1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三、股份总数 | 102,661,216 | 100 | +41,064,486 | +41,064,486 | 143,725,702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中,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41,064,486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143,725,702 股。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4,951,599股股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10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7-00003号),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3,725,702股变更为148,677,301股。该股份变动对报告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的影响如下:
项目 | 股份变动前 | 股份变动后 |
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0.66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11.62 | 11.83 |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轩景泉 | 22,296,120 | 0 | 8,918,448 | 31,214,568 | 首发前股份 | 2024-03-03 |
轩菱忆 | 9,942,800 | 0 | 3,977,120 | 13,919,920 | 首发前股份 | 2024-03-03 |
长春巨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00,000 | 0 | 560,000 | 1,960,000 | 首发前股份 | 2024-03-03 |
李汲璇 | 1,305,640 | 0 | 522,256 | 1,827,896 | 首发前股份 | 2024-03-03 |
轩诣雄 | 755,062 | 0 | 302,024 | 1,057,086 | 首发前股份 | 2023-09-03 |
何鹏 | 70,000 | 0 | 28,000 | 98,000 | 首发前股份 | 2023-09-03 |
合计 | 35,769,622 | 0 | 14,307,848 | 50,077,47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82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轩景泉 | 8,945,328 | 31,308,648 | 21.78 | 31,214,568 | 31,214,568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轩菱忆 | 3,986,800 | 13,953,799 | 9.71 | 13,919,920 | 13,919,92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2组合 | 2,047,552 | 7,166,432 | 4.99 | 0 | 0 | 无 | 0 | 其他 |
大阳日酸(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1,781,164 | 6,234,074 | 4.34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65,542 | 2,687,654 | 1.87 | 0 | 0 | 无 | 0 | 其他 |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73,110 | 2,526,890 | 1.76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数据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08,429 | 2,070,986 | 1.44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95,892 | 2,043,580 | 1.4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长春巨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0,000 | 1,960,000 | 1.36 | 1,960,000 | 1,960,000 | 无 | 0 | 其他 | ||
李汲璇 | 522,256 | 1,827,896 | 1.27 | 1,827,896 | 1,827,896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2组合 | 7,166,432 | 人民币普通股 | 7,166,432 | |||||||
大阳日酸(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6,234,074 | 人民币普通股 | 6,234,07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87,654 | 人民币普通股 | 2,687,654 | |||||||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26,89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6,89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数据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70,986 | 人民币普通股 | 2,070,98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43,5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43,580 | |||||||
张少权 | 1,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000 | |||||||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594,956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4,956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产业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71,4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1,405 | |||||||
交通银行-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482,0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2,094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轩景泉、轩菱忆为父女关系;轩景泉、李汲璇为夫妻关系;长春巨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轩景泉控制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系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轩景泉 | 31,214,568 | 2024-03-03 | - | 上市日起42个月 |
2 | 轩菱忆 | 13,919,920 | 2024-03-03 | - | 上市日起42个月 |
3 | 长春巨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60,000 | 2024-03-03 | - | 上市日起42个月 |
4 | 李汲璇 | 1,827,896 | 2024-03-03 | - | 上市日起42个月 |
5 | 轩诣雄 | 1,057,086 | 2023-09-03 | - | 上市日起36个月 |
6 | 何鹏 | 98,000 | 2023-09-03 | - | 上市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轩景泉、轩菱忆为父女关系;轩景泉、李汲璇为夫妻关系;长春巨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轩景泉控制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系一致行动人。轩诣雄为轩景泉的侄子;何鹏为李汲璇的外甥。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轩景泉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2,363,320 | 31,308,648 | +8,945,328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詹桂华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647,560 | 737,177 | +89,617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减持 |
王艳丽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543,760 | 717,864 | +174,104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减持 |
马晓宇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2,400 | 23,520 | +1,12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减持 |
李明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5,607 | 7,850 | +2,243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王辉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2,400 | 31,360 | +8,96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曲志恒 | 副总经理 | 23,800 | 30,870 | +7,07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减持 |
文炯敦 | 副总经理 | 8,400 | 11,760 | +3,36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赵贺 |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 19,950 | 27,930 | +7,98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刘成凯 | 监事 | 52,500 | 55,125 | +2,625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减持 |
林文晶 | 核心技术人员 | 77,476 | 108,466 | +30,99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文炯敦 | 副总经理 | 15.092 | 3.136 | 0 | 0 | 18.228 |
彭勃 | 核心技术人员 | 13.9865 | 7.2774 | 0 | 0 | 21.2639 |
汪康 | 核心技术人员 | 4.3198 | 0.686 | 0 | 0 | 5.0058 |
合计 | / | 33.3983 | 11.0994 | 0 | 0 | 44.4977 |
截至报告期末,因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故对授予股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表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数据。
(一)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44,088,111.59 | 632,336,021.3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47,343,550.69 | 35,008,198.6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154,028,539.25 | 146,505,361.6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21,334,427.30 | 15,302,704.0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4,582,646.46 | 4,773,316.0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89,688,208.76 | 224,962,085.1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746,757.38 | 15,478,680.57 |
流动资产合计 | 869,812,241.43 | 1,074,366,367.4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63,135,026.89 | 62,861,484.4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30,652,042.38 | 32,115,726.3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703,930,830.07 | 699,683,417.18 |
在建工程 | 七、22 | 140,084,507.69 | 81,089,658.2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066,143.50 | 1,924,944.17 |
无形资产 | 七、26 | 82,931,627.05 | 84,314,225.93 |
开发支出 | 七、27 | 20,322,521.93 | 10,515,505.93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7,726,567.56 | 8,926,218.4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60,645,420.59 | 59,009,490.6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7,687,835.79 | 33,584,130.2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38,182,523.45 | 1,074,024,801.64 | |
资产总计 | 2,007,994,764.88 | 2,148,391,169.1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0,038,194.44 | 50,039,583.3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812,400.00 | |
应付账款 | 七、36 | 86,010,467.81 | 80,086,960.8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9,467,066.00 | 151,132,457.7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718,968.16 | 13,461,791.65 |
应交税费 | 七、40 | 2,382,116.34 | 12,912,645.7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499,132.75 | 1,360,232.0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80,552.27 | 11,713,478.4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118,192.85 | 17,302.15 |
流动负债合计 | 189,014,690.62 | 322,536,851.9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56,932.76 | 449,954.96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48,350,618.03 | 155,380,138.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80,149.45 | 230,317.3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8,687,700.24 | 156,060,410.68 | |
负债合计 | 337,702,390.86 | 478,597,262.6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43,725,702.00 | 102,661,21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232,567,552.54 | 1,266,287,334.5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825,177.72 | -159,861.75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5,856,937.46 | 25,856,937.4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69,967,359.74 | 275,148,280.3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70,292,374.02 | 1,669,793,906.51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70,292,374.02 | 1,669,793,906.5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07,994,764.88 | 2,148,391,169.11 |
公司负责人:轩景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桂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桂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6,639,686.04 | 232,695,856.7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19,451,098.53 | 117,006,389.1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5,081,612.68 | 7,835,859.9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32,414,582.79 | 38,330,057.3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350,492.94 | ||
存货 | 126,676,798.61 | 130,369,254.1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116,813.07 |
流动资产合计 | 550,263,778.65 | 529,354,230.4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834,050,064.35 | 799,272,797.3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652,042.38 | 32,115,726.3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00,657,170.84 | 190,336,333.61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24,376.54 | 673,129.80 | |
无形资产 | 16,819,607.09 | 18,669,604.99 | |
开发支出 | 20,322,521.93 | 10,515,505.93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446,041.16 | 8,545,052.2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236,856.56 | 25,757,089.3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660,306.35 | 17,436,029.3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49,068,987.20 | 1,103,321,268.94 | |
资产总计 | 1,699,332,765.85 | 1,632,675,499.3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38,194.44 | 50,039,583.3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7,783,761.28 | 47,091,263.1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4,002,842.00 | 183,322.78 | |
应付职工薪酬 | 50,570.39 | 2,840,874.22 | |
应交税费 | 938,094.91 | 291,316.88 | |
其他应付款 | 23,345,306.00 | 23,368,867.0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118,192.85 | 17,302.15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9,276,961.87 | 123,832,529.5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69,748,731.74 | 74,313,506.8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8,616.85 | 229,087.5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9,877,348.59 | 74,542,594.32 | |
负债合计 | 229,154,310.46 | 198,375,123.8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3,725,702.00 | 102,661,21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32,567,552.54 | 1,266,287,334.5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746,288.98 | -502,157.6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856,937.46 | 25,856,937.46 | |
未分配利润 | 69,774,552.37 | 39,997,045.1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70,178,455.39 | 1,434,300,375.5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99,332,765.85 | 1,632,675,499.38 |
公司负责人:轩景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桂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桂华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27,724,877.02 | 254,445,702.5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27,724,877.02 | 254,445,702.5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32,383,316.89 | 179,252,228.30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29,366,227.50 | 112,507,811.0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661,468.44 | 2,159,731.23 |
销售费用 | 七、63 | 7,190,711.45 | 4,857,501.64 |
管理费用 | 七、64 | 48,480,970.37 | 30,602,597.20 |
研发费用 | 七、65 | 50,592,742.46 | 40,582,544.45 |
财务费用 | 七、66 | -5,908,803.33 | -11,457,957.23 |
其中:利息费用 | 654,632.30 | 64,290.90 | |
利息收入 | 7,301,619.49 | 12,264,170.4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477,835.17 | 9,174,967.8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65,501.55 | 386,884.6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504,790.42 | 1,512,427.3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814,233.92 | -768,612.2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369,007.76 | -4,980,090.5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16.97 | 11,372.7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2,506,762.56 | 80,530,424.0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585.53 | 12,233.8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9,350.53 | 50,169.3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2,461,997.56 | 80,492,488.6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981,702.12 | 6,367,854.9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7,480,295.44 | 74,124,633.6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7,480,295.44 | 74,124,633.6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7,480,295.44 | 74,576,645.9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2,012.3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1,665,315.97 | 336,667.07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65,315.97 | 336,667.07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44,131.36 | 734,956.7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244,131.36 | 734,956.77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1,184.61 | -398,289.7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21,184.61 | -398,289.70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5,814,979.47 | 74,461,300.7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5,814,979.47 | 74,913,313.0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52,012.3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1.0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1.0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轩景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桂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桂华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33,145,565.92 | 85,645,572.86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62,762,193.98 | 59,357,109.44 |
税金及附加 | 577,387.51 | 567,713.47 | |
销售费用 | 4,575,122.32 | 2,300,718.40 | |
管理费用 | 20,412,750.51 | 15,818,781.21 | |
研发费用 | 21,772,654.70 | 23,359,826.09 | |
财务费用 | -1,658,876.12 | -6,513,498.20 | |
其中:利息费用 | 632,613.49 | 21,595.08 | |
利息收入 | 2,645,970.43 | 6,675,042.73 | |
加:其他收益 | 4,732,684.60 | 5,176,203.5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05,624,035.36 | 104,701,310.0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8,20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5,088.92 | -591,729.8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69,007.76 | -4,980,090.5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4,077,134.14 | 95,198,815.57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01.51 | 1,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97.7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4,078,037.90 | 95,199,815.5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639,314.72 | -4,198,606.2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2,438,723.18 | 99,398,421.7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2,438,723.18 | 99,398,421.7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44,131.36 | 734,956.77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44,131.36 | 734,956.7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244,131.36 | 734,956.77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31,194,591.82 | 100,133,378.5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2 | 1.3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2 | 1.33 |
公司负责人:轩景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桂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桂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9,775,703.40 | 138,256,780.5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035,257.61 | 21,226,667.6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882,515.63 | 46,326,559.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4,693,476.64 | 205,810,007.8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3,182,082.18 | 93,693,185.8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5,437,601.57 | 64,521,899.1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416,529.82 | 51,725,657.7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5,457,685.78 | 17,902,150.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6,493,899.35 | 227,842,893.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99,577.29 | -22,032,885.8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308,069,435.6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61,397.49 | 7,156,566.4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261,397.49 | 315,226,002.0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3,501,180.07 | 113,263,402.2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2,000,000.00 | 197,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501,180.07 | 310,263,402.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239,782.58 | 4,962,599.7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822,906.3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3,295,218.39 | 109,705,242.0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9,183.26 | 4,609.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4,217,307.96 | 109,709,851.1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217,307.96 | -109,709,851.1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04,658.78 | -401,495.8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1,662,172.03 | -127,181,633.0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9,946,002.94 | 723,100,656.0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8,283,830.91 | 595,919,022.97 |
公司负责人:轩景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桂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桂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4,538,040.58 | 83,845,438.6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2,994.68 | 2,144,950.1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56,904.66 | 41,436,698.5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1,567,939.92 | 127,427,087.3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9,463,978.70 | 68,047,266.3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0,337,618.95 | 32,775,856.2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47,386.36 | 631,580.5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128,548.20 | 16,906,148.4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9,877,532.21 | 118,360,851.5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09,592.29 | 9,066,235.7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8,069,435.6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2,000,000.00 | 4,255,004.4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000,000.00 | 112,324,440.0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365,576.77 | 14,089,919.3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9,000,000.00 | 155,218,169.05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365,576.77 | 169,308,088.4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34,423.23 | -56,983,648.4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3,295,218.39 | 109,705,242.0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183.2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3,394,401.65 | 109,705,242.0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394,401.65 | -109,705,242.0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6,069,570.71 | -157,622,654.6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2,072,556.75 | 407,106,326.9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6,002,986.04 | 249,483,672.30 |
公司负责人:轩景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桂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桂华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2,661,216.00 | 1,266,287,334.50 | -159,861.75 | 25,867,034.41 | 275,227,530.23 | 1,669,883,253.39 | 1,669,883,253.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0,096.95 | -79,249.93 | -89,346.88 | -89,346.8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661,216.00 | 1,266,287,334.50 | -159,861.75 | 25,856,937.46 | 275,148,280.30 | 1,669,793,906.51 | 1,669,793,906.5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064,486.00 | -33,719,781.96 | -1,665,315.97 | -5,180,920.56 | 498,467.51 | 498,467.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65,315.97 | 97,480,295.44 | 95,814,979.47 | 95,814,979.47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344,704.04 | 7,344,704.04 | 7,344,704.0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344,704.04 | 7,344,704.04 | 7,344,704.0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0.00 | -102,661,216.00 | -102,661,216.00 | -102,661,216.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2,661,216.00 | -102,661,216.00 | -102,661,216.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1,064,486.00 | -41,064,48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1,064,486.00 | -41,064,486.00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3,725,702.00 | 1,232,567,552.54 | -1,825,177.72 | 25,856,937.46 | 269,967,359.74 | 1,670,292,374.02 | 1,670,292,374.02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 盈余公积 | 一般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减:库存股 | 储备 | 风险准备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3,136,700 | 1,285,730,944.15 | -1,142,745.20 | 15,080,983.46 | 282,694,693.04 | 1,655,500,575.45 | 1,655,500,575.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9,804.74 | -98,244.68 | -108,049.42 | -108,049.4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3,136,700 | 1,285,730,944.15 | -1,142,745.20 | 15,071,178.72 | 282,596,448.36 | 1,655,392,526.03 | 1,655,392,526.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524,516 | -17,503,453.08 | 336,667.07 | -35,128,596.07 | -22,770,866.08 | -452,012.31 | -23,222,878.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6,667.07 | 74,576,645.94 | 74,913,313.01 | -452,012.31 | 74,461,300.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 | 192,740 | 11,828,322.92 | 12,021,062.92 | 12,021,062.92 |
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92,740 | 11,828,322.92 | 12,021,062.92 | 12,021,062.9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9,705,242.01 | -109,705,242.01 | -109,705,242.0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9,705,242.01 | -109,705,242.01 | -109,705,242.01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9,331,776 | -29,331,776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9,331,776 | -29,331,776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661,216 | 1,268,227,491.07 | -806,078.13 | 15,071,178.72 | 247,467,852.29 | 1,632,621,659.95 | -452,012.31 | 1,632,169,647.64 |
公司负责人:轩景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桂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桂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2,661,216.00 | 1,266,287,334.50 | -502,157.62 | 25,867,034.41 | 40,087,917.71 | 1,434,401,345.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0,096.95 | -90,872.52 | -100,969.4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661,216.00 | 1,266,287,334.50 | -502,157.62 | 25,856,937.46 | 39,997,045.19 | 1,434,300,375.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064,486.00 | -33,719,781.96 | -1,244,131.36 | 29,777,507.18 | 35,878,079.8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44,131.36 | 132,438,723.18 | 131,194,591.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344,704.04 | 7,344,704.0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344,704.04 | 7,344,704.0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2,661,216.00 | -102,661,216.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2,661,216.00 | -102,661,216.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1,064,486.00 | -41,064,48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1,064,486.00 | -41,064,48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3,725,702.00 | 1,232,567,552.54 | -1,746,288.98 | 25,856,937.46 | 69,774,552.37 | 1,470,178,455.39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3,136,700.00 | 1,285,730,944.15 | -1,073,597.30 | 15,080,983.46 | 52,718,701.20 | 1,425,593,731.5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9,804.74 | -88,242.66 | -98,047.4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3,136,700.00 | 1,285,730,944.15 | -1,073,597.30 | 15,071,178.72 | 52,630,458.54 | 1,425,495,684.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524,516.00 | -17,503,453.08 | 734,956.77 | -10,306,820.24 | 2,449,199.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34,956.77 | 99,398,421.77 | 100,133,378.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2,740.00 | 11,828,322.92 | 12,021,062.9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92,740.00 | 11,828,322.92 | 12,021,062.9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9,705,242.01 | -109,705,242.0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9,705,242.01 | -109,705,242.01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9,331,776.00 | -29,331,77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9,331,776.00 | -29,331,77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661,216.00 | 1,268,227,491.07 | -338,640.53 | 15,071,178.72 | 42,323,638.30 | 1,427,944,883.56 |
公司负责人:轩景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桂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桂华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6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于2020年8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658号),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28.42万股,并于2020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88378。法定代表人:轩景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671930129;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新城生产力大厦A座19层。
本公司属专用设备行业,公司主要从事OLED产业链上游环节中的有机发光材料的终端材料与蒸发源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其中有机发光材料为OLED面板制造的核心材料,蒸发源为OLED面板制造的关键设备蒸镀机的核心组件。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珂力恩特化学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奥来德(长春)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吉林OLED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5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第十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23”、“第十节财务报告五、29”、“第十节财务报告五、38”。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中间价)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涉及外币兑换业务,按照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
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①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
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②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②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针对本公司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应收票据。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应收票据。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应收票据。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
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分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 | 3.17%-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 | 9.5%-23.75%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出包方式建造。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 | 平均年限法 |
专利技术 | 10 | 平均年限法 |
非专利技术 | 5-10 | 平均年限法 |
软件 | 3-10 | 平均年限法 |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前提下,公司研发项目立项部门根据实际研究情况及相关测试技术指标填写技术说明报告,财务部出具研发项目资本化财务分析报告,由管理层进行内部评审并会签通过后的支出予以资本化。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 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
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本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不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三个条件,所以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在到货验收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其中:
(1)有机发光材料业务
境内销售:
①签收模式: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货物交付至客户并经客户签收的,取得货物签收单据后确认收入。
②验收模式: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产品交付给客户需要验收的,在获得验收单据时确认收入;按照合同约定在一定时间期限满后客户无异议的视同验收合格,产品交付后客户未出具验收单据的,自约定时间届满视同验收合格并确认收入。
③寄售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通知,将货品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交由客户保管,后续客户按需领用产品,客户按月结算已领用的货品数量及计算金额,并以对账单或结算单的形式传送至公司,公司取得对账单或结算单后,依据双方核对无误的对账单或结算单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 :
采用 FOB 模式进行交易的客户,在办理完报关手续,以报关单报关时间作 为收入确认时点确认收入。
(2)蒸发源设备业务
①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依据合同约定,将蒸发源设备发运至客户并安装调试完成,获得终验报告时确认收入。
②不需要安装、调试的备件:不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主要是指可以单独出售的蒸发源备件部分,依据合同约定,取得客户签收单据后确认收入。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值中。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计入当期费用。
1)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 不适用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 (2022)31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 2023 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公司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该交易因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调整对财务报表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
对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合并 | 母公司 | ||||
2022.12.31 | 调整 | 2023.01.01 | 2022.12.31 | 调整 | 2023.01.0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8,997,868.09 | 11,622.59 | 59,009,490.68 | 25,757,089.36 | 25,757,089.3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9,347.84 | 100,969.47 | 230,317.31 | 128,118.05 | 100,969.47 | 229,087.52 |
盈余公积 | 25,867,034.41 | -10,096.95 | 25,856,937.46 | 25,867,034.41 | -10,096.95 | 25,856,937.46 |
未分配利润 | 275,227,530.23 | -79,249.93 | 275,148,280.30 | 40,087,917.71 | -90,872.52 | 39,997,045.19 |
○
对本公司 2022 年 1-6 月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合并 | 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 | 调整后 | |
所得税费用 | 6,323,510.32 | 44,344.66 | 6,367,854.98 | -4,270,460.90 | 71,854.70 | -4,198,606.20 |
净利润 | 74,168,978.29 | -44,344.66 | 74,124,633.63 | 99,470,276.47 | -71,854.70 | 99,398,421.7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74,620,990.60 | -44,344.66 | 74,576,645.94 |
的净利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4,957,657.67 | -44,344.66 | 74,913,313.01 | |||
综合收益总额 | 74,505,645.36 | -44,344.66 | 74,461,300.70 | 100,205,233.24 | -71,854.70 | 100,133,378.54 |
基本每股收益 | 1.34 | -0.01 | 1.33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上海珂力恩特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 25.00 |
奥来德(长春)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吉林OLED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 | 15.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9月10日,本公司获得了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02200072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所得税减按15%计缴。2021年12月23日,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上海市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证书编号为GR202131006692,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所得税减按15%计缴。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411,671,153.45 | 612,210,719.54 |
其他货币资金 | 32,416,958.14 | 20,125,301.84 |
合计 | 444,088,111.59 | 632,336,021.3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其中银行存款中包含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定期存款等利息 3,387,322.54 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7,343,550.69 | 35,008,198.63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47,343,550.69 | 35,008,198.63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47,343,550.69 | 35,008,198.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3,950,632.07 |
1年以内小计 | 153,950,632.07 |
1至2年 | 2,646,374.74 |
2至3年 | 6,557,680.8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82,075.72 |
4至5年 | 282,595.01 |
5年以上 | 217,875.51 |
合计 | 163,837,233.8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3,837,233.88 | 100 | 9,808,694.63 | 5.99 | 154,028,539.25 | 154,970,283.03 | 100 | 8,464,921.39 | 5.46 | 146,505,361.64 |
其中: | ||||||||||
信用风险组合 | 163,837,233.88 | 100 | 9,808,694.63 | 5.99 | 154,028,539.25 | 154,970,283.03 | 100 | 8,464,921.39 | 5.46 | 146,505,361.64 |
合计 | 163,837,233.88 | / | 9,808,694.63 | / | 154,028,539.25 | 154,970,283.03 | / | 8,464,921.39 | / | 146,505,361.6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3,950,632.07 | 7,697,531.61 | 5.00% |
1至2年 | 2,646,374.74 | 264,637.47 | 10.00% |
2至3年 | 6,557,680.83 | 1,311,536.17 | 20.00% |
3至4年 | 182,075.72 | 91,037.86 | 50.00% |
4至5年 | 282,595.01 | 226,076.01 | 80.00% |
5年以上 | 217,875.51 | 217,875.51 | 100.00% |
合计 | 163,837,233.88 | 9,808,694.6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组合 | 8,464,921.39 | 1,343,773.24 | 9,808,694.63 | |||
合计 | 8,464,921.39 | 1,343,773.24 | 9,808,694.6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62,955,072.17 | 38.43 | 3,150,652.61 |
客户二 | 31,680,482.71 | 19.34 | 2,673,157.19 |
客户三 | 30,682,570.00 | 18.73 | 1,534,128.50 |
客户四 | 14,975,654.49 | 9.14 | 748,782.73 |
客户五 | 14,075,788.50 | 8.59 | 703,789.43 |
合计 | 154,369,567.87 | 94.23 | 8,810,510.4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8,736,172.11 | 87.82 | 15,259,482.00 | 99.72 |
1至2年 | 2,555,033.19 | 11.98 | ||
2至3年 | 43,222.00 | 0.28 | ||
3年以上 | 43,222.00 | 0.20 | ||
合计 | 21,334,427.30 | 100.00 | 15,302,704.0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合同未执行完成。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5,875,182.32 | 27.54 |
供应商二 | 2,047,719.65 | 9.60 |
供应商三 | 2,000,000.00 | 9.37 |
供应商四 | 1,238,886.76 | 5.81 |
供应商五 | 1,205,660.36 | 5.65 |
合计 | 12,367,449.09 | 57.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582,646.46 | 4,773,316.07 |
合计 | 4,582,646.46 | 4,773,316.0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692,905.11 |
1年以内小计 | 1,692,905.11 |
1至2年 | 436,628.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126,851.81 |
4至5年 | 53,233.60 |
5年以上 | 13,420.00 |
合计 | 7,323,038.5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6,608,621.85 | 7,207,833.45 |
往来款 | 691,216.67 | 819,014.00 |
其他 | 23,200.00 | 16,400.00 |
合计 | 7,323,038.52 | 8,043,247.4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256,511.38 | 13,420.00 | 3,269,931.3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3,256,511.38 | 13,420.00 | 3,269,931.38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276.33 | 8,276.33 | ||
本期转回 | 537,815.65 | 537,815.6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726,972.06 | 13,420.00 | 2,740,392.0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组合 | 3,269,931.38 | 8,276.33 | 537,815.65 | 2,740,392.06 | ||
合计 | 3,269,931.38 | 8,276.33 | 537,815.65 | 2,740,392.0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118,400.00 | 3-4年 | 69.89 | 2,559,200.00 |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700,000.00 | 1年以内 | 9.56 | 35,00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 | 保证金 | 421,628.00 | 1-2年 | 5.76 | 42,162.80 |
中国金茂(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97,158.44 | 1年以内 | 4.06 | 14,857.92 |
Gongsil&Talk Brokerage Corporation | 往来款 | 104,595.00 | 1年以内 | 1.43 | 5,229.75 |
合计 | / | 6,641,781.44 | / | 90.70 | 2,656,450.47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8,906,066.66 | 615,944.82 | 68,290,121.84 | 80,057,400.73 | 247,508.28 | 79,809,892.45 |
在产品 | 48,730,113.04 | 131,231.68 | 48,598,881.36 | 36,862,707.40 | 36,862,707.40 | |
库存商品 | 62,108,794.67 | 5,071,295.53 | 57,037,499.14 | 37,001,846.37 | 5,305,160.25 | 31,696,686.12 |
合同履约成本 | 7,671.98 | 7,671.98 | 2,667,509.41 | 2,667,509.41 | ||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 682,333.33 | 682,333.33 | 592,539.67 | 592,539.67 | ||
委托加工材料 | 305,429.22 | 305,429.22 | 25,466.90 | 25,466.90 | ||
发出商品 | 14,675,502.32 | 173,099.79 | 14,502,402.53 | 73,720,797.14 | 413,513.91 | 73,307,283.23 |
周转材料 | 209,338.15 | 209,338.15 | ||||
合同取得成本 | 54,531.21 | 54,531.21 | ||||
合计 | 195,679,780.58 | 5,991,571.82 | 189,688,208.76 | 230,928,267.62 | 5,966,182.44 | 224,962,085.1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47,508.28 | 458,571.39 | 90,134.85 | 615,944.82 | ||
库存商品 | 5,305,160.25 | 729,688.21 | 963,552.93 | 5,071,295.53 | ||
在产品 | 131,231.68 | 131,231.68 | ||||
发出商品 | 413,513.91 | 462,904.09 | 703,318.21 | 173,099.79 | ||
合计 | 5,966,182.44 | 1,782,395.37 | 1,757,005.99 | 5,991,571.82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3,031,165.82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7,212,666.54 | 15,114,810.96 |
待摊费用 | 341,361.42 | 361,963.36 |
预缴其他税费 | 1,192,729.42 | 1,906.25 |
合计 | 8,746,757.38 | 15,478,680.57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4,776,476.45 | -2,115,098.99 | 2,661,377.46 | ||||||||
无锡复星奥来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58,085,008.02 | 2,388,641.41 | 60,473,649.43 | ||||||||
小计 | 62,861,484.47 | 273,542.42 | 63,135,026.89 | ||||||||
合计 | 62,861,484.47 | 273,542.42 | 63,135,026.89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邃铸科技有限公司 | 14,102,996.72 | 14,469,028.75 |
长春希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11,902,413.74 | 12,819,876.20 |
苏州盛山维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46,631.92 | 4,826,821.38 |
合计 | 30,652,042.38 | 32,115,726.33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上海邃铸科技有限公司 | 366,032.03 | |||||
长春希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917,462.46 | |||||
苏州盛山维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0,189.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03,930,830.07 | 699,683,417.1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703,930,830.07 | 699,683,417.18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4,898,226.30 | 254,747,899.44 | 5,291,348.55 | 38,253,128.05 | 793,190,602.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797,724.01 | 1,047,315.11 | 1,818,567.21 | 27,663,606.33 | |
(1)购置 | 23,908,064.48 | 883,628.32 | 1,776,983.05 | 26,568,675.8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889,659.53 | 163,686.79 | 41,584.16 | 1,094,930.4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494,898,226.30 | 279,545,623.45 | 6,338,663.66 | 40,071,695.26 | 820,854,208.6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694,586.16 | 48,975,780.25 | 2,986,228.44 | 25,850,590.31 | 93,507,185.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28,093.37 | 12,450,384.75 | 381,532.85 | 2,656,182.47 | 23,416,193.44 |
(1)计提 | 7,928,093.37 | 12,450,384.75 | 381,532.85 | 2,656,182.47 | 23,416,193.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3,622,679.53 | 61,426,165.00 | 3,367,761.29 | 28,506,772.78 | 116,923,378.6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1,275,546.77 | 218,119,458.45 | 2,970,902.37 | 11,564,922.48 | 703,930,830.07 |
2.期初账面价值 | 479,203,640.14 | 205,772,119.19 | 2,305,120.11 | 12,402,537.74 | 699,683,417.1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40,084,507.69 | 81,089,658.2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40,084,507.69 | 81,089,658.22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发光材料研发项目(不含土地款) | 140,084,507.69 | 140,084,507.69 | 81,089,658.22 | 81,089,658.22 | ||
合计 | 140,084,507.69 | 140,084,507.69 | 81,089,658.22 | 81,089,658.2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发光材料研发项目(不含土地款) | 120,000,000.00 | 81,089,658.22 | 60,089,779.95 | 1,094,930.48 | 140,084,507.69 | 117.65 | 96.00% | 2,236,484.76 | 19,709.96 | 3.88 | 金融机构贷款、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 |
合计 | 120,000,000.00 | 81,089,658.22 | 60,089,779.95 | 1,094,930.48 | 140,084,507.69 | / | / | 2,236,484.76 | 19,709.96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842,871.03 | 4,842,871.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7,063.54 | 67,063.54 |
租赁终止 | 67,063.54 | 67,063.54 |
4.期末余额 | 4,775,807.49 | 4,775,807.4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917,926.86 | 2,917,926.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839,240.40 | 839,240.40 |
(1)计提 | 839,240.40 | 839,240.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503.27 | 47,503.27 |
(1)处置 | ||
(2)租赁终止 | 47,503.27 | 47,503.27 |
4.期末余额 | 3,709,663.99 | 3,709,663.9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66,143.50 | 1,066,143.5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24,944.17 | 1,924,944.17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3,371,280.39 | 1,430,034.47 | 15,787,813.23 | 6,341,335.75 | 96,930,463.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58,080.00 | 1,658,080.00 | |||
(1)购置 | 1,658,080.00 | 1,658,08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3,371,280.39 | 1,430,034.47 | 15,787,813.23 | 7,999,415.75 | 98,588,543.8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772,009.97 | 574,092.44 | 3,035,422.48 | 3,234,713.02 | 12,616,237.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2,731.24 | 96,529.86 | 1,578,805.62 | 622,612.16 | 3,040,678.88 |
(1)计提 | 742,731.24 | 96,529.86 | 1,578,805.62 | 622,612.16 | 3,040,678.8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514,741.21 | 670,622.30 | 4,614,228.10 | 3,857,325.18 | 15,656,916.7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6,856,539.18 | 759,412.17 | 11,173,585.13 | 4,142,090.57 | 82,931,627.05 |
2.期初账面价值 | 67,599,270.42 | 855,942.03 | 12,752,390.75 | 3,106,622.73 | 84,314,225.9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感光性树脂研发及批量制备技术 | 5,781,377.28 | 4,747,764.58 | 10,529,141.86 | |||
RGB prime材料的设计与开发 | 4,734,128.65 | 3,468,543.45 | 8,202,672.10 | |||
高迁移率电子传输材料的开发 | 1,590,707.97 | 1,590,707.97 | ||||
合计 | 10,515,505.93 | 9,807,016.00 | 20,322,521.93 |
其他说明:
项目 | 资本化开始时点 | 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截至期末的研发进度 |
感光性树脂研发及批量制备技术 | 2022-3-31 | 研发项目立项部门填写的技术说明报告,财务部出具的资本化财务分析报告,管理层内部评审会签表。 | 90% |
RGB prime材料的设计与开发 | 2022-3-31 | 研发项目立项部门填写的技术说明报告,财务部出具的资本化财务分析报告,管理层内部评审会签表。 | 80% |
高迁移率电子传输材料的开发 | 2023-1-1 | 研发项目立项部门填写的技术说明报告,财务部出具的资本化财务分析报告,管理层内部评审会签表。 | 60% |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楼装修改造 | 541,228.60 | 248,180.22 | 293,048.38 | ||
租赁及物业费 | 491,587.89 | 170,654.40 | 344,908.30 | 317,333.99 | |
专利年费摊销 | 611,507.90 | 27,815.22 | 583,692.68 | ||
生产车间净化工程改造 | 7,281,894.07 | 749,401.56 | 6,532,492.51 | ||
合计 | 8,926,218.46 | 170,654.40 | 1,370,305.30 | 0.00 | 7,726,567.56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6,738,529.20 | 4,118,828.02 | 17,701,035.21 | 2,795,908.4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811,917.31 | 1,553,447.59 | 7,887,444.13 | 1,183,116.62 |
可抵扣亏损 | 197,579,181.30 | 39,206,245.60 | 168,158,630.22 | 30,895,102.32 |
递延收益 | 70,455,313.89 | 13,468,963.76 | 74,549,406.96 | 14,160,811.06 |
股权激励 | 8,571,864.46 | 1,635,809.27 | 9,628,065.35 | 1,596,420.3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054,457.62 | 308,168.64 | 590,773.67 | 88,616.05 |
收入确认税会差异 | 2,264,000.00 | 339,600.00 | 55,185,954.61 | 8,277,893.19 |
合计 | 315,475,263.78 | 60,631,062.88 | 333,701,310.15 | 58,997,868.0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343,550.69 | 51,532.60 | 8,198.60 | 1,229.79 |
固定资产折旧 | 633,069.10 | 94,960.37 | 854,120.33 | 128,118.05 |
合计 | 976,619.79 | 146,492.97 | 862,318.93 | 129,347.8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6,265.04 | 14,357.71 | 187,772.16 | 11,622.5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6,265.04 | 33,656.48 | 187,772.16 | 100,969.47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9,141,861.67 | 6,964,367.34 |
合计 | 9,141,861.67 | 6,964,367.3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6年度 | 1,575,330.82 | 1,575,330.82 | |
2027年度 | 5,389,036.52 | 5,389,036.52 | |
2028年度 | 2,177,494.33 | ||
合计 | 9,141,861.67 | 6,964,367.3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设备款 | 27,687,835.79 | 27,687,835.79 | 33,584,130.27 | 33,584,130.27 | ||
合计 | 27,687,835.79 | 27,687,835.79 | 33,584,130.27 | 33,584,130.27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50,038,194.44 | 50,039,583.34 |
合计 | 50,038,194.44 | 50,039,583.3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812,4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1,812,4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年以内(含 1 年) | 76,427,360.54 | 73,305,907.23 |
1 年以上 | 9,583,107.27 | 6,781,053.59 |
合计 | 86,010,467.81 | 80,086,960.8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一 | 2,415,931.25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二 | 1,821,858.30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三 | 1,399,653.57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四 | 1,126,450.0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6,763,893.1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39,467,066.00 | 151,132,457.78 |
合计 | 39,467,066.00 | 151,132,457.7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191,562.35 | 49,240,213.07 | 57,030,273.20 | 5,401,502.2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70,229.30 | 4,641,224.93 | 4,593,988.29 | 317,465.94 |
三、辞退福利 | 94,536.52 | 94,536.52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3,461,791.65 | 53,975,974.52 | 61,718,798.01 | 5,718,968.1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062,150.37 | 41,581,999.97 | 49,042,170.02 | 4,601,980.32 |
二、职工福利费 | 2,594,573.56 | 2,588,701.06 | 5,872.50 | |
三、社会保险费 | 502,587.14 | 2,286,257.31 | 2,341,972.74 | 446,871.7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99,157.34 | 2,207,575.71 | 2,263,997.45 | 442,735.60 |
工伤保险费 | 3,429.80 | 78,681.60 | 77,975.29 | 4,136.11 |
四、住房公积金 | 104,106.00 | 1,805,904.00 | 1,786,971.00 | 123,039.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22,718.84 | 511,665.86 | 810,646.01 | 223,738.6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459,812.37 | 459,812.37 | ||
合计 | 13,191,562.35 | 49,240,213.07 | 57,030,273.20 | 5,401,502.2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62,040.40 | 4,475,840.89 | 4,430,035.53 | 307,845.76 |
2、失业保险费 | 8,188.90 | 165,384.04 | 163,952.76 | 9,620.18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70,229.30 | 4,641,224.93 | 4,593,988.29 | 317,465.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073,360.64 | |
企业所得税 | 46,676.93 | 12,432,322.80 |
个人所得税 | 165,865.16 | 371,674.4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814.23 | |
土地使用税 | 21,039.43 | 21,039.43 |
房产税 | 991,415.51 | |
其他税费 | 76,944.44 | 87,609.07 |
合计 | 2,382,116.34 | 12,912,645.71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499,132.75 | 1,360,232.03 |
合计 | 1,499,132.75 | 1,360,232.03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1,410,032.75 | 1,248,211.15 |
已经计提尚未支付的费用 | 89,100.00 | 112,020.88 |
合计 | 1,499,132.75 | 1,360,232.0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834,135.08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80,552.27 | 879,343.36 |
合计 | 780,552.27 | 11,713,478.44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代转销项税额 | 3,118,192.85 | 17,302.15 |
合计 | 3,118,192.85 | 17,302.1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955,503.64 | 1,369,335.74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8,018.61 | 40,037.42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80,552.27 | 879,343.36 |
合计 | 156,932.76 | 449,954.96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55,380,138.41 | 550,000.00 | 7,579,520.38 | 148,350,618.03 | |
合计 | 155,380,138.41 | 550,000.00 | 7,579,520.38 | 148,350,618.03 | / |
其他说明:无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2,661,216.00 | 41,064,486.00 | 41,064,486.00 | 143,725,702.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255,622,068.15 | 41,064,486.00 | 1,214,557,582.15 | |
其他资本公积 | 10,665,266.35 | 7,344,704.04 | 18,009,970.39 | |
其中:股权激励 | 10,665,266.35 | 7,344,704.04 | 18,009,970.39 | |
合计 | 1,266,287,334.50 | 7,344,704.04 | 41,064,486.00 | 1,232,567,552.5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使资本溢价减少41,064,486.00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02,157.62 | -1,463,683.95 | -219,552.59 | -1,244,131.36 | -1,746,288.98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02,157.62 | -1,463,683.95 | -219,552.59 | -1,244,131.36 | -1,746,288.98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2,295.87 | -421,184.61 | -421,184.61 | -78,888.74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42,295.87 | -421,184.61 | -421,184.61 | -78,888.7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59,861.75 | -1,884,868.56 | -219,552.59 | -1,665,315.97 | -1,825,177.7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5,856,937.46 | 25,856,937.46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5,856,937.46 | 25,856,937.4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5,227,530.23 | 282,694,693.0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79,249.93 | -98,244.68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75,148,280.30 | 282,596,448.3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7,480,295.44 | 113,042,832.6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785,758.74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2,661,216.00 | 109,705,242.01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9,967,359.74 | 275,148,280.3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本期未分配利润-79,249.93 元,影响上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98,244.68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327,482,136.39 | 129,270,164.47 | 254,257,023.31 | 112,507,811.01 |
其他业务 | 242,740.63 | 96,063.03 | 188,679.25 | |
合计 | 327,724,877.02 | 129,366,227.50 | 254,445,702.56 | 112,507,811.0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有机发光材料 | 141,476,713.37 |
蒸发源设备 | 186,005,423.02 |
其他 | 242,740.63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327,491,834.59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233,042.43 |
合计 | 327,724,877.0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294.86 | 748,684.74 |
教育费附加 | 8,576.92 | 449,190.35 |
房产税 | 2,325,804.80 | 415,752.86 |
土地使用税 | 82,104.86 | 61,065.43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50,618.72 | 131,782.9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717.93 | 299,460.22 |
其他 | 74,350.35 | 53,794.73 |
合计 | 2,661,468.44 | 2,159,731.23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110,509.29 | 3,622,487.96 |
业务招待费 | 682,083.86 | 269,042.08 |
差旅费 | 633,772.39 | 197,295.51 |
样品费用 | 1,578,107.21 | 167,456.75 |
办公会务费 | 220,565.21 | 149,108.37 |
商品维修费 | 67,093.34 | 124,559.84 |
咨询服务费 | 752,179.26 | 84,629.06 |
交通费 | 32,487.17 | 18,986.34 |
其他 | 49,758.84 | 77,758.47 |
股份支付 | 64,154.88 | 146,177.26 |
合计 | 7,190,711.45 | 4,857,501.64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552,928.42 | 15,982,926.36 |
折旧与摊销 | 8,983,264.10 | 2,553,369.03 |
业务招待费 | 5,110,467.82 | 2,422,364.13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2,635,979.85 | 1,174,104.14 |
物业租赁费 | 2,358,353.31 | 1,703,871.86 |
办公会务费 | 2,699,723.94 | 1,173,327.87 |
修理维护费 | 1,237,380.28 | 980,797.48 |
差旅费 | 657,742.96 | 254,234.20 |
交通费 | 542,710.14 | 270,164.29 |
其他 | 387,565.42 | 176,758.47 |
股份支付 | 4,314,854.13 | 3,910,679.37 |
合计 | 48,480,970.37 | 30,602,597.20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527,215.94 | 17,883,137.22 |
材料及动力费 | 10,091,384.08 | 6,853,449.17 |
折旧费与摊销费 | 11,556,059.39 | 7,078,926.19 |
检测费 | 3,338,076.57 | 2,997,037.44 |
研究开发费 | 794,981.17 | 1,496,340.49 |
咨询服务费 | 1,991,881.09 | 1,332,320.13 |
知识产权费用 | 346,806.59 | 599,984.56 |
办公费 | 77,996.78 | 179,244.20 |
差旅费 | 667,148.49 | 151,660.79 |
其他相关费用 | 620,071.49 | 160,944.03 |
租赁费 | 278,121.73 | 95,313.12 |
股份支付 | 2,302,999.14 | 1,754,187.11 |
合计 | 50,592,742.46 | 40,582,544.4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654,632.30 | 64,290.90 |
减:利息收入 | 7,302,273.89 | 12,264,170.47 |
汇兑损益 | 505,848.25 | 636,476.05 |
手续费支出 | 232,990.01 | 105,446.29 |
合计 | -5,908,803.33 | -11,457,957.23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963,570.38 | 8,939,426.07 |
税费返还 | 514,264.79 | 235,541.80 |
合计 | 8,477,835.17 | 9,174,967.87 |
其他说明:
本期其他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为8,477,835.17元。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73,542.42 | -150,055.4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91,959.13 | 536,940.1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365,501.55 | 386,884.6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4,790.42 | 1,512,427.38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504,790.42 | 1,512,427.38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43,773.24 | -1,234,724.5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29,539.32 | 466,112.2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814,233.92 | -768,612.25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69,007.76 | -4,980,090.56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369,007.76 | -4,980,090.56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316.97 | 11,372.71 |
合计 | 316.97 | 11,372.71 |
其他说明:无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300.00 | 2,300.0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300.00 | 2,300.00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2,285.53 | 12,233.84 | 2,285.53 |
合计 | 4,585.53 | 12,233.84 | 4,585.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0,000.00 | 50,000.00 | 30,000.00 |
其他 | 19,350.53 | 169.31 | 19,350.53 |
合计 | 49,350.53 | 50,169.31 | 49,350.53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6,025,855.21 | 14,257,583.8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044,153.09 | -7,889,728.91 |
合计 | 4,981,702.12 | 6,367,854.9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2,461,997.5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5,369,299.6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575,839.6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80,375.6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1,329.0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93,714.6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0.0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52,935.69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8,209,771.94 |
其他影响 | -117,682.81 |
所得税费用 | 4,981,702.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5,979,894.84 | 8,405,101.41 |
政府补助收入 | 684,839.13 | 635,814.24 |
收到保函金额 | 27,770,744.40 | |
其他 | 5,217,781.66 | 9,514,899.55 |
合计 | 11,882,515.63 | 46,326,559.6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手续费支出 | 139,465.48 | 176,057.14 |
除金融机构手续费外付现费用 | 29,992,313.36 | 15,580,828.72 |
保证金及押金 | 12,097,113.30 | 153,159.00 |
其他 | 3,228,793.64 | 1,992,106.12 |
合计 | 45,457,685.78 | 17,902,150.9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日本子公司收到投资款手续费 | 4,609.10 | |
分红手续费 | 99,183.26 | |
合计 | 99,183.26 | 4,609.1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7,480,295.44 | 74,124,633.6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69,007.76 | 4,980,090.56 |
信用减值损失 | 814,233.92 | 768,612.2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3,416,193.44 | 12,453,051.3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39,240.40 | 942,072.40 |
无形资产摊销 | 3,040,678.88 | 2,264,797.0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70,305.30 | 1,006,160.1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6.97 | -11,372.7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4,790.42 | -1,512,427.3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54,632.30 | 64,290.9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5,501.55 | -1,386,884.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35,929.91 | -7,528,792.4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0,167.86 | -231,238.1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248,487.04 | 11,329,702.3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788,053.55 | -1,281,648.0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5,688,736.93 | -118,013,933.0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99,577.29 | -22,032,885.8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08,283,830.91 | 595,919,022.9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09,946,002.94 | 723,100,656.0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1,662,172.03 | -127,181,633.0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08,283,830.91 | 609,946,002.94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08,283,830.91 | 609,946,002.9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8,283,830.91 | 609,946,002.9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2,416,958.14 | 保证金及利息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7,343,550.69 | 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前不能提前支取 |
合计 | 79,760,508.83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37 | 7.2258 | 9.90 |
日元 | 123,996,582.00 | 0.0501 | 6,211,484.78 |
韩元 | 265,836,839.00 | 0.0054 | 1,460,882.78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88,241.81 | 7.2258 | 1,360,160.65 |
日元 | 242,500.00 | 0.0501 | 12,128.34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日元 | 560,000.00 | 0.0501 | 28,052.64 |
韩元 | 20,000,000.00 | 0.0054 | 107,420.00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100,657.73 | 7.2258 | 7,953,132.64 |
日元 | 1,430,200.00 | 0.0501 | 71,644.44 |
其他应付款 | - | - | |
其中:日元 | 886,800.00 | 0.0501 | 44,423.36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 5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2,974,152.44 |
2020年第五批信息化发展专项(软集产业) | 2,100,000.00 | 递延收益 | 15,333.30 |
高性能发光功能材料的设计、合成及批量制备技术开发 | 3,600,000.00 | 递延收益 | |
高效率电子功能材料的设计、合成及批量制备技术开发 | 2,400,000.00 | 递延收益 | |
2017年度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平台及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 11,000,000.00 | 递延收益 | 550,000.02 |
AMOLED用高性能、长寿命有机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 3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513,015.30 |
2019年国家工业强基工程 | 33,410,000.00 | 递延收益 | 1,132,483.54 |
高世代蒸发源研发平台建设及新型高世代蒸发源开发 | 18,765,400.00 | 递延收益 | 739,148.34 |
高稳定性空穴功能材料的设计、合成及批量制备技术开发 | 2,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2014年市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引导资金 | 3,000,000.00 | 递延收益 | 150,000.00 |
生产70套AMOLED蒸发源系统设备技改项目 | 2,487,500.00 | 递延收益 | - |
新型高效柔性显示材料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3,400,000.00 | 递延收益 | 101,764.68 |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项目 | 200,000.00 | 递延收益 | - |
新型高效率柔性显示材料开发 | 1,570,000.00 | 递延收益 | 78,500.04 |
有机发光显示与照明材料产业化 | 2,000,000.00 | 递延收益 | 72,727.26 |
2017年长春市“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 | 1,100,000.00 | 递延收益 | 55,000.02 |
印刷OLED显示关键材料与器件技术 | 894,000.00 | 递延收益 | 44,700.00 |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
2014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引导资金 | 700,000.00 | 递延收益 | 34,999.98 |
2016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 600,000.00 | 递延收益 | 30,000.00 |
2016年省级产业创新专项资金 | 500,000.00 | 递延收益 | 25,000.02 |
2014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 400,000.00 | 递延收益 | 19,999.98 |
放大合成与纯化技术 | 445,400.00 | 递延收益 | 16,680.00 |
2016年省级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 250,000.00 | 递延收益 | - |
柔性AMOLED用PI基板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 3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777,333.31 |
OLED材料研发及产业转化 | 1,200,000.00 | 递延收益 | |
2020年度上海市技术改造项目 | 10,400,000.00 | 递延收益 | 248,682.15 |
柔性显示加工关键装备工艺技术开发(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 | 550,000.00 | 递延收益 |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才租房补贴 | 168,000.00 | 其他收益 | 168,000.00 |
税费返还 | 501,264.79 | 其他收益 | 501,264.79 |
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四季度税收补贴 | 34,000.00 | 其他收益 | 34,000.00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24,000.00 | 其他收益 | 24,000.00 |
大学生实训基地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创新专项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一季度税收补贴 | 13,000.00 | 其他收益 | 13,000.00 |
长春市朝阳区硅谷街道非公党建经费 | 8,050.00 | 其他收益 | 8,050.00 |
合计 | 214,870,614.79 | 8,477,835.17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蒸发源设备生产与销售 | 100 | 设立 | |
上海珂力恩特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对外贸易 | 100 | 设立 | |
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发光材料生产与销售 | 100 | 设立 | |
奥来德(长春)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长春 | 长春 | 光电材料及其相关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 | 100 | 设立 | |
吉林 OLED 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 | 日本 | 日本 | 研究开发 | 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无锡复星奥来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锡 | 无锡 | 创业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27.9162 | 权益法 | |
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电气安装服务、技术服务等 | 35.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显光芯公司 | 复兴奥来德公司 | 显光芯公司 | 复兴奥来德公司 | |
流动资产 | 691.61 | 5,553.58 | 782.31 | 7,142.34 |
非流动资产 | 241.70 | 16,108.10 | 241.75 | 13,700.61 |
资产合计 | 933.31 | 21,661.68 | 1,024.06 | 20,842.95 |
流动负债 | 772.92 | 1.5 | 259.35 | 1.5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772.92 | 1.5 | 259.35 | 1.5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60.39 | 21,660.18 | 764.71 | 20,841.4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6.14 | 6,046.70 | 267.65 | 5,835.61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604.31 | 818.73 | -150.67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本公司管理层已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1)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为减低利率风险,本公司加强内控管理,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利率风险。(2)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报告期间,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和日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详见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2外币货币性项目。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
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7,343,550.69 | 47,343,550.6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7,343,550.69 | 47,343,550.69 | ||
(1)债务工具投资 | 47,343,550.69 | 47,343,550.69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652,042.38 | 30,652,042.38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7,995,593.07 | 77,995,593.07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全部为结构性存款,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构性存款,其公允价值按照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乘以持股比例确定。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邃铸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邃铸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509,433.96 | 不适用 | 否 | 188,679.25 |
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2,161,192.41 | 不适用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邃铸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88,679.2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33,486.24 | 0.00 |
上海邃铸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 | 199,265.04 | 0.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0 | 2020年1月14日 | 2026年1月13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月14日,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用于年产10000公斤AMOLED发光材料以及AMOLED发光材料研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合同编码为31069127019002。该笔长期借款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利率为浮动利率,即LPR利率减45个基点,每12个月调整一次,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72个月,即从2020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3日,首次借款日为2020年4月8日,借款人民币9,847,608.17元;2020年5月13日,借款人民币10,290,298.14元;2020年8月19日,借款人民币1,000,000.00元。借款期间该笔借款由公司与该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作为担保,该抵押合同的编号为31069127019002,抵押物为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金山区土地,处所:金山区亭林镇6街坊95/2丘,权属证书:(沪(2019)金字不动产权第009608号);同时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轩景泉和李汲璇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签订编号分别为31069127019002-1/2/3的保证合同,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2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10,822,906.31元(不含利息),根据还款计划一年内到期,将其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截止2023年6月30日,长期借款金额已还款完毕,长期借款余额为0。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39.81 | 1,302.0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8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23 年 4 月 18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6.7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0,000 股。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期内,若达到公司规定的归属条件,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两期归属:
1.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比例为50%;
2.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比例为50%。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布莱克-斯科尔斯(Black-Scholes)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8,009,970.39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7,141,307.56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分部报告按业务确定,所有分部按照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有机发光材料业务 | 蒸发源设备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144,806,380.89 | 186,005,423.02 | -3,086,926.89 | 327,724,877.02 |
二、营业成本 | 69,414,753.35 | 61,613,399.75 | -1,661,925.60 | 129,366,227.50 |
三、信用减值损失 | 77,110.99 | -891,344.91 | -814,233.92 | |
四、资产减值损失 | -1,369,007.76 | -1,369,007.76 | ||
五、利润总额 | 104,920,155.61 | 102,861,122.42 | -105,319,280.47 | 102,461,997.56 |
六、所得税费用 | -8,503,704.70 | 13,634,257.40 | -148,850.58 | 4,981,702.12 |
七、净利润 | 113,423,860.31 | 89,226,865.02 | -105,170,429.89 | 97,480,295.44 |
八、资产总额 | 1,706,763,304.77 | 471,013,461.33 | -169,655,736.18 | 2,008,121,029.92 |
九、负债总额 | 289,290,658.24 | 75,537,498.46 | -26,999,500.80 | 337,828,655.90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23,023,723.31 |
1年以内小计 | 123,023,723.31 |
1至2年 | 952,709.46 |
2至3年 | 50,793.8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82,075.72 |
4至5年 | 41,218.53 |
5年以上 | 217,875.51 |
合计 | 124,468,396.3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4,468,396.38 | 100.00 | 5,017,297.85 | 4.03 | 119,451,098.53 | 121,882,633.93 | 100 | 4,876,244.75 | 4.00 | 117,006,389.18 |
其中: | ||||||||||
信用风险组合 | 30,997,809.83 | 24.9 | 5,017,297.85 | 16.19 | 25,980,511.98 | 93,879,322.97 | 77.02 | 4,876,244.75 | 5.19 | 89,003,078.22 |
关联方组合 | 93,470,586.55 | 75.1 | 93,470,586.55 | 28,003,310.96 | 22.98 | 28,003,310.96 | ||||
合计 | 124,468,396.38 | / | 5,017,297.85 | / | 119,451,098.53 | 121,882,633.93 | / | 4,876,244.75 | / | 117,006,389.1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2,652,228.20 | 4,632,611.41 | 5 |
1-2年 | 326,394.74 | 32,639.47 | 10 |
2-3年 | 50,793.85 | 10,158.77 | 20 |
3-4年 | 182,075.72 | 91,037.8612 | 50 |
4-5年 | 41,218.53 | 32,974.83 | 80 |
5年以上 | 217,875.51 | 217,875.51 | 100 |
合计 | 93,470,586.55 | 5,017,297.8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组合 | 4,876,244.75 | 141,053.10 | 5,017,297.85 | |||
合计 | 4,876,244.75 | 141,053.10 | 5,017,297.8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客户一 | 59,630,252.17 | 47.91 | 2,981,512.61 |
客户二 | 19,210,041.90 | 15.43 | 0.00 |
客户三 | 14,075,788.50 | 11.31 | 703,789.43 |
客户四 | 12,107,026.35 | 9.73 | 605,351.32 |
客户五 | 11,783,767.93 | 9.47 | 0.00 |
合计 | 116,806,876.85 | 93.85 | 4,290,653.3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350,492.94 | |
其他应收款 | 109,064,089.85 | 38,330,057.36 |
合计 | 132,414,582.79 | 38,330,057.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3,350,492.94 | |
合计 | 23,350,492.94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3,180,160.03 |
1年以内小计 | 103,180,160.03 |
1至2年 | 5,921,628.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651.81 |
4至5年 | 53,233.60 |
5年以上 | 13,420.00 |
合计 | 109,174,093.4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93,580.03 | 313,420.00 |
合并关联方 | 108,500,000.00 | 37,500,000.00 |
保证金及押金 | 480,513.41 | 1,152,782.97 |
合计 | 109,174,093.44 | 38,966,202.9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 |
用减值) | 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622,725.61 | 13,420.00 | 636,145.6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622,725.61 | 13,420.00 | 636,145.61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673.63 | 11,673.63 | ||
本期转回 | 537,815.65 | 537,815.6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96,583.59 | 13,420.00 | 110,003.5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组合 | 636,145.61 | 11,673.63 | 537,815.65 | 110,003.59 | ||
合计 | 636,145.61 | 11,673.63 | 537,815.65 | 110,003.5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四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关联方 | 103,50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94.8 | |
上海珂力恩特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 合并关联方 | 5,000,000.00 | 1年以内 | 4.58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 | 保证金 | 421,628.00 | 1-2年 | 0.39 | 42,162.80 |
IWG SERVICE JAPAN K.K | 保证金 | 58,885.41 | 3-4年/4-5年 | 0.05 | 45,412.79 |
合计 | / | 108,980,513.41 | / | 99.82 | 87,575.5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70,915,037.46 | 770,915,037.46 | 736,411,312.85 | 736,411,312.8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3,135,026.89 | 63,135,026.89 | 62,861,484.47 | 62,861,484.47 | ||
合计 | 834,050,064.35 | 834,050,064.35 | 799,272,797.32 | 799,272,797.3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 | 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 | 期末余额 | |||||
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82,236,947.06 | 1,978,190.26 | 584,215,137.32 | |||
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07,956,196.74 | 32,525,534.35 | 140,481,731.09 | |||
奥来德(长春)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上海珂力恩特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吉林OLED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 | 14,218,169.05 | 14,218,169.05 | ||||
合计 | 736,411,312.85 | 34,503,724.61 | 770,915,037.4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4,776,476.45 | -2,115,098.99 | 2,661,377.46 | ||||||||
无锡复星奥来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085,008.02 | 2,388,641.41 | 60,473,649.43 | ||||||||
小计 | 62,861,484.47 | 273,542.42 | 63,135,026.89 | ||||||||
合计 | 62,861,484.47 | 273,542.42 | 63,135,026.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33,112,079.68 | 62,747,352.80 | 84,243,909.01 | 59,142,070.64 |
其他业务 | 33,486.24 | 14,841.18 | 1,401,663.85 | 215,038.80 |
合计 | 133,145,565.92 | 62,762,193.98 | 85,645,572.86 | 59,357,109.4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33,112,079.68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33,486.24 |
合计 | 133,145,565.9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5,350,492.94 | 104,772,349.03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73,542.42 | -150,055.4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9,016.4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05,624,035.36 | 104,701,310.01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6.9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477,835.1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96,749.5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4,765.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388,641.4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61,916.1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0,556,861.9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72 | 0.68 | 0.6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10 | 0.60 | 0.6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轩景泉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