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对照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和健全。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以及贯彻对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构建更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包容性的持续监管规则体系,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规范保障,中国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深入推进了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修订工作。2023年,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一系列上市公司监管制度。
为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全面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和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经对照法规体系认真梳理,结合公司的实际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和健全。
二、修订内容
公司本次修订的具体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共17项治理制度。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治理制度。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上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
外担保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8项治理制度修订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将分别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其他9项治理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3、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4、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5、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7、 《总裁工作细则》
8、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9、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0、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1、 《对外担保制度》
12、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3、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1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5、 《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
16、 《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17、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8、 《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