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尊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编制完成《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与会监事同意《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公司增加收益,提高资产使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244,870.63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996,226.42元。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