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99 公司简称:葫芦娃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伟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描述,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其他披露事项的“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 | |
载有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葫芦娃、葫芦娃股份 | 指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葫芦娃药业 | 指 | 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葫芦娃科技 | 指 | 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广西维威 | 指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葫芦世家 | 指 | 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原名浙江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承德新爱民 | 指 |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
葫芦娃医疗保健 | 指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来宾维威 | 指 | 来宾市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 |
遂溪分公司 | 指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遂溪分公司 |
来宾提取车间 | 指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来宾提取车间 |
来宾葫芦娃 | 指 | 广西来宾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荣兴 | 指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康领先 | 指 |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葫芦娃投资 | 指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刘景萍、汤旭东夫妇 |
孚旺钜德 | 指 | 浙江孚旺钜德健康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孚旺钜德实业有限公司 |
杭州中嘉瑞、中嘉瑞 | 指 | 杭州中嘉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章程》 | 指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葫芦娃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ainan Huluwa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ULUWA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景萍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清涛 | 王海燕 |
联系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
电话 | 0898-68689766 | 0898-68689766 |
传真 | 0898-68631245 | 0898-68631245 |
电子信箱 | hnhlwyyjtgf@163.com | hnhlwyyjtgf@163.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70311 |
公司网址 | http://www.huluwayaoye.com/ |
电子信箱 | hnhlwyyjtgf@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葫芦娃 | 605199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913,979,323.00 | 733,458,728.94 | 24.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364,614.89 | 57,625,443.04 | 6.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7,893,434.59 | 45,534,284.73 | 5.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301,194.74 | -204,660,333.10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75,282,597.03 | 1,013,887,896.49 | 6.06 |
总资产 | 2,545,246,258.74 | 2,312,057,375.26 | 10.0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4 | 7.1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4 | 7.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12 | 0.11 | 9.09 |
(元/股)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87 | 6.02 | 减少0.1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8 | 4.76 | 减少0.18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5,956.9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262,587.4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4,876.8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6,245.4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76,816.0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8 | |
合计 | 13,471,180.3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从事业务情况
公司长期以来聚焦儿童药领域,专注于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产品类别涵盖特色中药、化学药等,已构建起以儿童药为主打品牌,与成人药相结合的产品规划,围绕儿童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感染类和其他药物进行布局。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药品剂型包括片剂、胶囊剂、丸剂、滴丸剂、颗粒剂、散剂、注射剂、冻干粉针、口服液、糖浆剂等二十余种,包括缓释、速释、吸入剂、口溶膜等新型剂型产品也在加紧研发中。报告期内,公司拥有 343个药品批文,其中61种产品进入国家基药目录,110种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1、儿童药业务
目前,公司共有34个在产在销的儿童药品种(均为有明确儿童用法用量),治疗范围覆盖了0~14岁儿童全年龄段,儿童疾病领域70%以上病种,用于治疗儿童感冒、感染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过敏性疾病等多种临床需求迫切的常见疾病。公司在研产品中有63个儿童药产品(均为有明确儿童用法用量),涵盖儿童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病毒、抗感染等多种高发疾病,将为广大患儿提供更多临床创新产品。
2、保健食品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推动保健食品业务的开展工作。目前,公司有 19 个保健食品项目在研,主要以调理人体健康功能类、补充营养素类产品为主,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多的健康保障。 截止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钙维生素D颗粒、维生素CE咀嚼片、辅酶Q10软胶囊等五款产品的生产批件,上述产品将补充到公司在产在销产品中。
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适应症
产品 | 主治功能 | 产品样图 |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症者。 | |
肠炎宁胶囊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
肠炎宁颗粒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
复方鲜石斛颗粒 | 滋阴养胃,生津止渴。用于胃阴不足所致口干咽燥,饥不欲食,烦渴。 | |
克咳片 | 止嗽,定喘,祛痰。用于咳嗽,喘急气短。 |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
粒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小儿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胀痛、咳嗽痰黏、咽喉肿痛;流感见上述症候者。
复方感冒灵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 |
复方赖氨酸颗粒 | 用于防治赖氨酸缺乏引起的小儿食欲缺乏、营养不良和补充赖氨酸、维生素与钙元素。 |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要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进行集团化统一管理,各分子公司专业化经营管理模式。公司总部负责制订公司的总经营目标及进行战略规划决策,各分子公司负责具体业务的实施。公司同时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适应市场发展的运行机制,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物料包括原材料、辅料和包材。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负责原材料、辅料、包材的采购,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确定原材料、辅料、包材、耗材等物资的采购计划。通过对大宗商品及上下游产业链深入研究,预测原材料的价格涨幅,合理的安排采购;严格遵照 GMP 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优质供应商,对供应商均实行现场考察,并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同时,公司与道地中药材产地开展深度合作,共建野生连翘保护基地,共同推进中药材保护,有效控制采购成本且保证道地药材采购渠道。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和“合理储备”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制定年度、季度销售计划下发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产能、库存及原材料
供应等情况将季度生产任务分解至各个月并制定月度生产计划。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的新版GMP 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公司所属生产企业对各个生产环节执行严格的管理规定,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过程管理,按要求对原辅料、包材、中间产品、成品等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保证最终成品的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以医疗机构终端、药品零售终端为主要目标市场,并积极拓展电子商务线上销售新渠道,通过专业的药品流通渠道,将公司产品覆盖到全国大部分区域的各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及连锁零售药店等终端;设立市场部和商务部,为销售提供定制化服务,总结提炼产品学术价值和市场策略,科学规划产品推广计划,不断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行业基本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2、医药行业发展现状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医药制造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和医疗体制改革促使需求不断释放,医药行业迅速增长,促使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新兴医药市场。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网上药店等数字化医疗场景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亦解决了许多非急诊慢病患者的就医及配药问题,中国医药行业的政策导向、行业发展趋势、消费者习惯等已迎来数字化变革。随着我国数字化医疗的蓬勃发展, 患者就诊率及药品可及性将得到提升,为医药行业发展带来更为广阔的空间。
在政策层面,党的“二十大” 报告提出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十四五”规划方案为医药工业、中医药、健康老龄化等发展指明了方向,进一步落实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设重点。根据国家统计局 2023 年 1-6 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12,496 亿元,同比下降 2.9%;营业成 本 7,130.1 亿元,同比下降 1.8%;利润总额 1,794.5 亿元,同比下降 17.1%。当前,中国医药行业整体处于加速转型期,产业结构调整加快。
3、中药行业发展现状
2023年2月28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2023年4月1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通知强调,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下同)医院建设,推动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中医振兴进入新时代。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细化落实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相关举措,我国中医药产业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4、儿药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儿童用药配备不足,呈现“三少两多”的市场特点,一是儿童专用药品种少、剂型少、剂量规格少、普药多、不良反应情况多。随着“三胎政策”全面开放,儿童人口数量将持续增加,据国家统计局在2022年1月发布的截止2021年末的人口数据显示,我国0~15周岁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18.6%,数量达到2.63亿人,儿童药物市场需求也将随之增加。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2023年1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临床用药管理工作
的通知》,通知指出,遴选儿童用药(仅限于药品说明书中有明确儿童适应证和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时,可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品种数限制,进一步拓宽儿童用药范围。2023年6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方案和相关文件显示,凡在2023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属于《首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第二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第三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第二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说明书适应症或功能主治中包含有卫生健康委《第一批罕见病目录》所收录罕见病的药品,均可通过各自的申报通道进行申报。国家对儿童用药关注的不断提升,各种鼓励儿童药研发的政策的陆续出台,儿童药赛道正迎来良好的政策环境,儿童药发展也将得到进一步保障,我国儿童药市场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四)行业周期特点
医药行业的发展不可避免的受到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但药品的使用事关生命、健康, 需求刚性较强,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变化,但是具体药品品种因适应症的高发期受季节、环境因素影响,相应的药品销售也具有一定季节性。
(五)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葫芦娃药业是一家聚焦儿童药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创新型医药企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儿童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感染和其他药物为主的产品格局。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合作研发的模式,设立有刘昌孝院士工作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海南省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儿药南药联合开发实验室等。长期以来,公司充分发挥企业优势,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合作等多种创新方式,不断提高公司医药研发实力。公司产品小儿肺热喘颗粒4g荣获西鼎会“潜力品牌榜”西普会2021—2022健康中国品牌榜;荣登米内网 “2021 年度“临床价值中成药品牌榜”;在中国中药协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中药品牌建设大会上,荣登“临床价值中成药品牌”。报告期,公司先后荣获“中国中药企业百强”称号、 “头部力量 中国医药高质量发展成果企业”、中国医药工业最具成长力企业、中华民族医药优秀品牌企业、海南省“百强企业”、海南省高新技术领军企业等荣誉。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产品优势
公司以儿科药品为发展特色,兼顾成人和妇科产品的发展,形成“葫芦娃”、“葫芦爸”、“葫芦妈”、“葫芦世家”等四个品牌的儿科产品系列、成人产品系列、女性产品系列和健康产品系列,涵盖中成药、化学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产品类别,以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抗感染用药为主要治疗领域。在儿科用药领域,公司拥有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颗粒/胶囊、复方赖氨酸颗粒、头孢克肟分散片、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小儿止咳糖浆、小儿清咽颗粒等在内的优质口服儿科用药品种,涵盖了儿童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及抗感染用药,形成较为完整的儿科用药产品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广西维威完成了广西梧州三箭44个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变更,变更完成后将丰富公司产品储备,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品牌优势
公司以“打造中国儿药民族品牌”为目标。在品牌建设方面,以“健康中国娃”为企业使命,着力打造中国儿童健康守护者品牌形象。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开展中国儿童肠道健康科普行、儿童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教育项目、儿童安全用药科普讲座等等,打造以葫芦娃儿科品牌为核心、葫芦爸成人品牌、葫芦妈妇科品牌,以及葫芦世家健康品牌。
报告期内,葫芦娃药业荣膺第34届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头部力量?中国医药高质量发展成果企业”奖;刘景萍董事长当选2022中国医药经济年度人物;公司主打产品葫芦娃牌肠炎宁
颗粒荣登2022“头部力量?中国医药该质量发展成果品牌(2022)”;在《中国药店》举办的2022—2023年度中国药店发展报告暨中国药店价值榜发布会上,葫芦娃牌小儿肺热咳喘颗粒(4g)和肠炎宁颗粒(2g)双双荣获“中国药店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奖”;在2023年大健康产业(重庆)博览会暨第八届双品汇期间,刘景萍董事长荣获“产业领路人”称号;公司主打产品小儿肺热咳喘颗粒(4g)被授予“产品引领奖”;在中国药品零售行业盛会——西湖论坛期间,刘景萍董事长荣获西湖奖?中国医药产业影响力人物奖;葫芦娃药业主打产品葫芦娃牌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获得“2022年度中国非处方药产品中成药综合统计排名儿科感冒咳嗽类第二名”,葫芦娃牌肠炎宁颗粒获“西湖奖·最受药店欢迎明星单品”的荣誉;集团营销中心策划的连锁共建“儿童健康管理中心”项目,荣获“西湖奖·创新营销案例奖”;在2023医药终端创新发展大会上,葫芦娃药业集团匠心打造的“儿童健康指导与服务中心”项目荣获创新联动赋能终端“鼎鑫范例”奖;在第三届中国医药流通贸易大会暨第三届世界医药零售业大会上,刘景萍董事长荣获“医药工业领军人物”奖;集团荣获“零售药店最受欢迎品牌企业”、 公司主打产品葫芦娃牌肠炎宁颗粒荣获“零售药店最受欢迎明星单品”。随着葫芦娃品牌的广泛传播,葫芦娃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美誉度也不断提升。
(三)质量优势
药品质量是公司经营的重要基石,是公司长远发展的根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便将药品质量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公司除按照国家GMP要求组织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外,公司还建立了ICHQ10药品质量体系和国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建立健全了药品研发质量管理体系。公司设立了专门的质控中心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质量管理,从药品研发注册、供应商筛选、原材料检验、产品生产过程监控到成品检验、出库,均履行严格的检验程序和GMP标准。公司自2016年首次通过国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来,就建立起覆盖多个部门、全员参与、涵盖产品生产全过程、全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控制流程,在生产工艺标准化的条件下,通过智能制造技术体系与装备的成熟应用,实现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生产,并通过在线记录、在线自动抽检和封闭式自检确保药品品质。公司产品中,中成药占比较高,主要中成药产品在遵循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同时,通过对工艺、质量控制等环节的不断升级,继续强化产品质量管控。公司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规范标准,致力于药品的标准化生产,确保药品生产的规范化、流程化,实现药品质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机统一。
(四)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创新理念,运用现代科技、设备和创新路径,通过多年的积累,在专注于儿童疾病领域实现儿药品类的全面发展的同时,推进公司核心中成药制剂的标准提高,以及不断丰富各类疾病领域的产品管线,同时建立了以内部研发力量为核心、依托并联合国内一流科研机构的药品自主开发及委托合作开发体系。
近年来,公司在进行自主开发的同时,与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等国内知名研发机构以及儿科、中成药领域知名学者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及时跟踪行业前沿研究成果,并开展新产品开发及商业化工作。目前公司设立了海南省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工程院刘昌孝院士工作站,海南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同时与中国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联合设立儿药南药联合开发实验室,有效提升公司在儿科用药、中成药的研发实力,保证了公司在中成药儿科用药领域研发的技术先进性。
公司正在积极开发稳定性更好、顺应性更强的吸入制剂、口溶膜剂等技术壁垒高、市场前景广的新剂型儿科产品;开发速释、缓释、控释等高端新药制剂,瞄准国际高端新药研发和市场方向,为国内病患提供更优质、更前沿的创新产品。
(五)营销优势
1、公司建立起基本上覆盖全国主要省市、地区的营销网络体系。按照医药行业终端划分,并根据产品属性,确定各销售模块的定位和模式,匹配适合的组织架构,靶向进行资源投入。
2、公司积极布局新销售渠道,以用户为中心,探索新媒体时代下品牌及流量创新。公司新零售销售模块,以科技为驱动,以智能化、协作化、可塑化为基础,将线上线下深度结合,对人货场进行改造,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现已经完成对电商板块的全面建设与升级,从最早以京东、阿里、拼多多为代表的平台入驻型电商,发展至今以内容型、短视频型、社交型、私域型多维度电商,涉列类目包含“药品、保健品食品、膳食营养品、器械”等医药健康领域,在不同的场景下给消费者带来不同的体验与不同维度的服务。真正做到品牌与消费者零距离接触。
在现今新媒体时代,为了更好助力品牌输出的多元化、个性化、互动化,更深层次的探索用户需求,给用户提供医药健康解决方案,葫芦娃完成了新媒体矩阵搭建,通过完整的系列内容呈现,增强品牌力,在社交平台进行了葫芦娃品牌的传播,使品牌更具广度与深度。
3、集团商务部和市场部,为各销售业务板块进行渠道服务和推广服务以及赋能工作。目前产品销售已覆盖全国2,300余个县级市场,公立医疗机构24,000余家,诊所、卫生室、服务站近25万家,连锁、单体药店累计超过30万家。同时,公司已形成完整的推广体系和培训体系,能有效承接产品策略落地,为合作连锁客户赋能,助力终端销售目标实现。
4、构建各层级连锁的合作体系,突出全国头部连锁战略合作地位,深化省市级区域头部连锁多品种合作,积极布局县域连锁,确保销售增长行稳致远。公司与益丰系统、大参林系统、老百姓系统、一心堂系统、高济连锁系统、国大药房系统、健之佳健康大药房系统、漱玉平民大药房系统、养天和连锁大药房系统等30余家全国头部连锁和省级区域的头部连锁形成紧密型战略合作关系。在OTC零售市场,已形成头部大KA连锁辐射、影响区域主流连锁的示范效应,公司全产品在覆盖率、动销率方面得到大幅提升。同时,葫芦娃药业携手战略合作连锁开展儿童健康科普教育、中老年人慢病管理、妇科疾病管理等工作,不断强化社群营销工作,共同提升双方品牌形象,并赋能终端销售。
5、部分产品被纳入国家卫健委《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和中华中医药学会纳入《儿童健康流行性感冒中西医结合防治专家共识》。如小儿肺热咳喘颗粒、感冒清热颗粒、银翘解毒颗粒/胶囊/片剂等被纳入国家卫健委《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20版)》,布洛芬颗粒、小儿肺热咳喘颗粒等被中华中医药学会儿童健康协同创新平台、中西医结合学会儿科专业委员会呼吸学组纳入《儿童健康流行性感冒中西医结合防治专家共识(2021版)》。最近流行的甲型流感期间,公司部分产品被纳入多个省份《2023春季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如小儿肺热咳喘颗粒、银翘解毒颗粒/胶囊/片剂、VC银翘胶囊/片等被四川省卫健委纳入《四川省2023年春季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小儿感冒颗粒、感冒清热颗粒等产品被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纳入《2023年北京春季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小儿清咽颗粒、小儿肺热咳喘颗粒等产品被上海市中医药学会纳入《2023年上海春季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公司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区位政策优势,紧紧围绕“打造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全品类产业链”的发展目标,坚定走儿药中药发展之路,主动通过优化业务和产品结构增强内生增长动力。报告期内,公司在销售、研发、生产、管理、品牌等多维度全面发展,积极落实年度各项计划,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克服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推进管理创新,公司业务运行稳定有序,基本实现预期的目标。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397.93万元,同比上升24.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36.46万元,同比上升6.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89.34万元,同比上升5.18%。其中,公司的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复方鲜石斛颗粒、复方感冒灵颗粒等产品实现了较快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持续推进研发创新,围绕儿童全生命周期布局儿童健康全品类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儿童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抗感染、抗病毒等治疗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优化研发体系,不断扩充各治疗领域的品种储备。一方面,公司坚持加快自主创新药品项目推进,同时积极拓宽对外合作渠道,加大成果转化力度,布局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创新赓续产品,创新活力进一步激发。报告期末,公司在研品种120个,其中在研儿童药品(有明确儿童用法用量的品种)约占50%,主要集中在儿童常用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及神经系统等治疗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注射用头孢西丁钠(1.0g、2.0g)、注射用头孢他啶(0.5g、1.0g、2.0g)、注射用头孢米诺钠(1.0g)、注射用氨曲南(0.5g、1.0g、2.0g)等产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将有利于提升上述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对上述药品的市场销售产生积极影响。
2、加快营销变革,强化营销体系建设
2023年上半年,营销体系围绕“管理精细化、服务专业化”的目标,全面推进“抓基层、打基础、练基本功”的“三基”工作,持续打造营销铁军,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狠抓内部管理,巩固变革成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销售发货、回款等核心经营指标保持稳步增长态势,表现优于行业整体水平。商业渠道管理、库存管理、应收账款管理更加精细化、科学化。市场推广体系持续优化,以促进销售为导向,学术推广、培训赋能、市场动销及品牌传播相关工作有序开展,为销售业绩达成更好赋能。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宽,其中第一终端开始着手培育县域医疗市场,筹备队伍;第二、三终端加快推进自营队伍建设,已经建成一支专业化的自营OTC队伍;持续与全国百强连锁深化战略合作,OTC市场终端开发率、产品上架率和覆盖率得到较大幅度提升,为下半年冲刺全年销售目标的实现,打下夯实的基础;新零售业务起步良好,京东、天猫、美团品牌官方旗舰店运营良好,线上销售增长迅速。
3、保障产品质量,合理规划产能
公司坚持“以销定产”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各生产基地严格执行GMP的相关要求,规范生产现场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精心组织生产,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保障市场供给;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岗位技能及业务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和环保基础管理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度和组织机构,完善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对消防、环保设施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组织和参加各项安全教育培训、生态环境知识培训,组织综合(安全疏散、消防救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持续完善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遵照各产品工艺标准,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岗位自检、QA巡检、终端抽检等过程检验,严格执行产品审核放行制度等,严把产品质量关,产品出厂合格率100%;加强技术改造工作,提高生产线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在集团内继续推行WCM精益生产活动,提高生产效率,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4、强化公司治理,提升组织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着既定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始终保持对宏观经济变化的持续关注、高度敏感及积极应对。公司持续推进流程优化,强化管理,积极建设服务型、赋能型、学习型企业;同时加强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优化审计监督整改机制,开展财务收支、离任审计,积极做好合规管理,加强法务团队建设;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公司继续稳步推进WCM精益生产,实行精细化生产管理,将产品研发、质量管控、物流仓储等均纳入精益生产范畴,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体系建设,强化培训管理体系和营销服务体系;倡导“务实、高效、严谨、勤勉”的工作作风,对集团内部进行整合、完善,压缩管理链条,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组织效能,实现降本增效,促进集团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将按照五年发展规划,通过持续优化管理流程、强化机制建设、提升管理的现代化和精细化水平,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高价值成长型企业,切实有效地维护股东权益。
5、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将党建工作与公司发展战略深入结合,充分发挥企业党建的引领作用,更好地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发扬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永葆奋斗底色,用实际行动践行“健康中国娃”的企业使命,持之以恒打造中国儿药民族品牌。报告期内,集团党委正式成立,葫芦娃将在集团党委的领导下,高举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旗帜,致力于中国儿童健康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023年6月1日至3日,以“党建引领葫芦娃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葫芦娃药业集团弘扬延安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在陕西延安举行,活动通过集中学习、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了“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延安精神”。葫芦娃药业集团党委将带领全体员工自觉做延安精神的传承者和践行者,继承和发扬延安时期党形成的优良革命传统和作风,坚持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6、不断丰富产品群,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维威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同意复方感冒灵颗粒等44个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为广西维威;公司药品注射用头孢西丁钠中选第八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39.9元/盒,中选省份为上海、云南、吉林;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收购江西荣兴药业51%股权,纳入上市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此次收购将有助于公司布局上游原料药中间体业务,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13,979,323.00 | 733,458,728.94 | 24.61 |
营业成本 | 436,649,859.40 | 265,853,363.06 | 64.24 |
销售费用 | 304,372,709.62 | 289,476,515.13 | 5.15 |
管理费用 | 44,274,628.88 | 37,208,546.17 | 18.99 |
财务费用 | 7,505,240.51 | 7,911,414.48 | -5.13 |
研发费用 | 30,083,585.49 | 62,254,327.06 | -51.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301,194.74 | -204,660,333.10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991,545.75 | -93,606,793.1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548,297.27 | -11,273,343.75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共卫生事件变化,感冒退烧类药物销售量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原料药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的原因主要系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增加药品的推广和宣传力度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人工成本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下降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借款利息费用化支出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下降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按研发进度进行确认研发费同比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增加及取得子公司江西荣兴51%的股权投资支付现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22,969,553.00 | 8.76 | 480,369,175.78 | 20.78 | -53.58 |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原辅料采购款及长期资产款所致。 |
存货 | 309,115,003.18 | 12.14 | 213,560,704.28 | 9.24 | 44.74 | 主要系报告期提高呼吸系统及消化系统类的产成品、原材料备货量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8,696,959.49 | 0.73 | 20,096,411.68 | 0.87 | -6.96 | |
固定资产 | 388,456,088.37 | 15.26 | 363,767,216.49 | 15.73 | 6.79 | |
在建工程 | 688,006,188.76 | 27.03 | 433,130,536.19 | 18.73 | 58.84 | 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广西维威“广西南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及“海口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3,209,561.96 | 0.13 | 5,719,998.33 | 0.25 | -43.89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租赁较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363,328,651.36 | 14.27 | 500,950,785.99 | 21.67 | -27.47 |
合同负债 | 66,228,419.60 | 2.60 | 262,178,782.25 | 11.34 | -74.7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根据合同陆续发 货,合同负债履约所致。 |
长期借款 | 534,690,315.75 | 21.01 | 177,612,150.00 | 7.68 | 201.04 | 主要系报告期根据资金的需求, 增加固定资产贷款,用于“广西 南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及“海 口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的 项目建设所致。 |
租赁负债 | 792,298.25 | 0.03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租赁负债转入“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
应收账款 | 409,522,280.55 | 16.09 | 312,492,879.36 | 13.52 | 31.05 | 主要系报告期尚在信用期内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53,911,969.16 | 2.12 | 127,009,600.57 | 5.49 | -57.55 | 主要系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致。 |
预付款项 | 100,449,700.04 | 3.95 | 70,524,805.30 | 3.05 | 42.43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原材料货款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910,846.11 | 0.19 | 2,918,480.73 | 0.13 | 68.27 | 主要系报告期收取备用金、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44,356,276.69 | 1.74 | 26,205,983.64 | 1.13 | 69.26 | 主要系报告期留抵增值税转列及预付长期资产款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
无形资产 | 154,302,972.86 | 6.06 | 102,356,190.67 | 4.43 | 50.7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广西维威购买药品批准文号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
商誉 | 9,987,187.26 | 0.39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子公司江西荣兴51%的股权,依据PPA评估确认商誉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299,745.31 | 0.29 | 5,099,411.20 | 0.22 | 43.15 | 主要系报告期内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7,619,845.69 | 1.87 | 79,078,018.80 | 3.42 | -39.78 | 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广西维威预付的长期资产款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列报于“无形资产”项目所致。 |
应付票据 | 12,081,880.07 | 0.47 | 47,015,811.92 | 2.03 | -74.30 | 主要系报告期内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货款减少所致。 |
应付账款 | 198,066,386.70 | 7.78 | 92,901,189.11 | 4.02 | 113.20 | 主要系报告期内产销量增加,应付原辅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1,704,298.41 | 0.46 | 25,230,074.16 | 1.09 | -53.61 | 主要系报告期已发放上年末的工 资奖金所致。 |
应交税费 | 38,217,180.13 | 1.50 | 24,733,471.67 | 1.07 | 54.52 | 主要系报告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578,900.69 | 2.26 | 4,626,939.88 | 0.20 | 1,144.43 | 主要系报告期末长期借款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8,609,694.54 | 0.34 | 34,083,241.70 | 1.47 | -74.74 | 主要系报告期末合同负债履约, 相应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76,117.59 | 0.13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子公司江西荣兴的股权,合并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872,629.67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 |
应收票据 | 4,994,700.00 | 借款质押 |
在建工程 | 679,948,714.22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2,594,068.64 | 借款抵押 |
合 计 | 703,410,112.53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对外股权投资500万元,资产收购4,488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2022年10月29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设立其全资子公司广西来宾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并于2023年1月12日取得《营业执照》。广西来宾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公司与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之股东陈学荣先生于2023年2月17日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双方就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收购江西荣兴51%股权的事项达成初步意向。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公司与交易对手方陈学荣先生于2023年3月16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出资人民币4,488万元购买江西荣兴51%的股权,该股权交割手续已完成并于2023年4月20日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医药原料中间体生物产品生产、批发、零售;自营产品进出口。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医药原料中间体生物产品生产、批发、零售;自营产品进出口。 | 是 | 收购 | 4,488 | 51%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筹 | 陈学荣 | / | 股权交割手续已完成并于2023年4月20日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 542.62 | 否 | 2023年3月17日 | 详见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06,2023-014,2023-028 | |
合计 | / | / | / | 4,488 | / | / | / | / | / | / | / | 542.62 | / | / | / |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期末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资金来源 |
广西维威二期生产基地项目 | 40,901.58 | 8,471.64 | 6,781.85 | 15,253.48 | 37.29 | 37.29 | 自筹及借款 | |
葫芦娃集团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58,870.43 | 32,876.61 | 19,864.78 | 52,741.39 | 89.59 | 89.59 | 自筹及借款 | |
小 计 | 99,772.01 | 41,348.25 | 26,646.63 | 67,994.87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药用包装材料、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的销售。截至2023年6月30日,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15,261.46万元,净资产6,78
3.36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1,765.54万元,净利润5,541.74万元。公司持股100%。
2、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中药材加工(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 截至2023年6月30日,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78,019.53万元, 净资产22,231.37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1,128.87万元,净利润333.98万元。公司持股100%。
3.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医药产品、保健品、化妆品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23年6月30日,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173.21万元,净资产-85
0.95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0.00万元,净利润-264.70万元。公司持股100%。
4.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4,727.86万元,净资产389.30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619.09万元 ,净利润-305.99万元 。公司持股100%。
5.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凭取得的行业许可证在其核定范围和有效期内从事药品生产(具体经营范围以许可证核定为准);企业自产产品出口和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经营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1,050.45万元,净资产 -139
3.72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07.08万元,净利润 -92.53 万元。公司持股100%。
6.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进出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6月30日,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635.65万元,净资产160.43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 -120.76万元。公司持股51%。
7.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医药原料中间体生物产品生产、批发、零售;自营产品进出口。
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6,038.26万元,净资产5,426.71万元。报告合并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373.02万元,净利润542.62万元。公司持股51%。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为报告期内投资的子公司,从2023年5月1日开始合并其报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医药政策变动的风险
医药行业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相关监管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监管制度,而随着国家医改的不断推进,使药品采购和支付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药品价格谈判和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的实施,进一步改变了原有的药品供给与结算方式,医药行业政策的调整对公司的经营存在不确定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目前已形成以儿科用药为发展特色、中成药及化药制剂同步发展的产品体系,涵盖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感染类及其他药物等常见疾病领域。受国家鼓励医药产业特别是儿科用药发展、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及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影响,我国医药市场需求规模不断扩大,将有更多企业进入儿科用药领域及公司产品所处其它市场领域,现有行业内企业的研发及生产投入也将不断加大,新药品研发及上市有可能加大产品竞争,公司面临着行业竞争加剧的压力。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市场竞争,将会面临增长放缓、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3、研发风险
药品研发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选题、工艺研究、质量研究、药理毒理研究、临床研究、小试和中试等阶段,产品开发周期较长,需要进行大量的技术研究工作和持续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儿科药品的研发,尽管国家政策给予支持,但家长普遍不愿意儿童进行临床试验,导致儿童药临床研究时间和资金成本较高,造成国内儿童药物研发包括剂型改进等进展缓慢,儿科药品的研发周期过长,从而影响药品投资回报率。公司虽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药品研发体系,在研发投入前进行充分的项目论证,并对各环节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如果公司因国家政策的调控、开发资金投入不足、未能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药物创新效果不明显等不确定性原因,研发人力、物力投入未能成功转化为技术成果,将存在产品或技术开发失败的可能性,从而形成研发风险。同时,公司研发产品可能因研发人员流动、合作伙伴管理不当产生泄密,从而导致药品研发收益回报较低甚至亏损的风险。
4、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制药行业,使用原辅料种类多、数量大,原料药生产工艺复杂,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噪音等均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近年来,为控制制药企业排放“三废”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环保部已经陆续发布了多个针对制药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虽然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上述污染性排放物进行了有效治理,使“三废”的排放达到了环保规定的标准,同时公司生产场地多处于工业园区,拥有完善的环保治理体系,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新《环境保护法》的正式施行,国家及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严,可能会导致为适应新的要求公司环保成本增加。
5、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了涵盖公司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域的安全管理体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理念,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对公司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与分级管控,定期不定期对公司范围内开展隐患排查并治理。根据隐患排查规模不同分为日常巡查、例行检查、专项检查、重点部位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等;公司还利用各种手段和形式广泛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知识培训工作,并在加大安全生产的同时,加强对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每年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要部门、岗位及员工职业病防范进行检测。报告期内,公司安全设施运行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未来生产中仍存在因突发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等事件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从而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3年2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及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共计19项议案。 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无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母公司的药谷厂区、保税厂区属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水环境类别重点排污单位,控股子公司江西荣兴属于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水环境类别重点排污单位,其他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均未受到环境相关行政处罚。葫芦娃药谷厂区
(1)废水排放信息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半年)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排放去向 | 排放情况 | |
执行标准 | 浓度限值 (mg/L) | ||||||
污水站总排放DW001 | PH |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4-2008)/ | 6-9 | / | / |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 无超标排放 |
色度 | 50 | / | / | ||||
悬浮物 | 50 | / |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20 | / | / | ||||
CODCr | 100 | 0.1365 | 1.1445 | ||||
氨氮(以 N 计) | 20 | 0.000374 | 0.2290 | ||||
总氮 | 30 | / | / | ||||
总磷 | 1.0 | / | / | ||||
总有机碳 | 30 | / | / |
急性毒性(HgCl2 毒性当量) | 0.07 | / | / | ||||
总铜 | 0.5 | / | / | ||||
挥发酚 | 0.5 | / | / | ||||
硫化物 | 1.0 | / | / | ||||
硝基苯类 | 2.0 | / | / | ||||
苯胺类 | 2.0 | / | / | ||||
二氯甲烷 | 0.3 | / | / | ||||
总锌 | 0.5 | / | / | ||||
总氰化物 | 0.5 | / | / | ||||
原料车间废水排放口DW002 | 总汞 |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 | 0.05 | / | / | 排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 | 无超标排放 |
烷基汞 | / | / | / | ||||
总镉 | 0.1 | / | / | ||||
六价铬 | 0.5 | / | / | ||||
总砷 | 0.5 | / | / | ||||
总铅 | 1.0 | / | / | ||||
总镍 | 1.0 | / | / |
药谷厂区雨水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内,通过城市纳管达标排放,无超标排放。
(2)废气排放信息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半年)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排放去向 | 排放情况 | |
执行标准 | 浓度限值(mg/L) | ||||||
锅炉排放口 DA001 | 颗粒物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20 | / | 0.1845 | 锅炉燃料为天然气,锅炉废气经 15m高的锅炉烟囱排放。 | 无超标排放 |
二氧化硫(SO2) | 50 | / | 0.4612 | ||||
氮氧化物(NOX) | 150 | 0.56237 | 1.215 | ||||
烟气黑度(级) | 1 | / | / | ||||
厂界 | 挥发性有机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4.0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 20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0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氨(氨气) | 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 14554-93 | 1.5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硫化氢 | 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 14554-93 | 0.06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MF0166 | 挥发性有机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4.0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MF0117 | 粉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0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MF0165 | 挥发性有机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4.0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MF0165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 14554-93 | 20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MF0001 | 粉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0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3)噪声排放信息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执行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 排放情况 | ||
昼间 | 夜间 | 标准名称 | ||
3类 | 65dB(A) | 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无超标排放 |
(4)固体(危险)废物排放信息
固体(危险)废物名称 | 类别编号 | 产生量(t) | 转移量(t) | 贮存量(t) |
废药物、药品 | HW03 | 18.872 | 18.872 | 0 |
污水检测废液 | HW49 | 0.181 | 0.181 | 0 |
废试液 | HW49 | 1.071 | 1.071 | 0 |
废包材、容器 | HW49 | 0.076 | 0.076 | 0 |
葫芦娃保税厂区
(1)废水排放信息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半年)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排放去向 | 排放情况 | |
执行标准 | 浓度限值(mg/L) | ||||||
污水站排放口DW001 | pH |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 | 6.0~9.0 | / | / |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 无超标排放 |
化学需氧量 | 60 | 0.022184 | 1.62 | ||||
动植物油 | 10 | / | / | ||||
色度 | 80 | / | / | ||||
总氮(以N计) | 20 | 0.0000001394 | 0.54 | ||||
总磷(以P | 0.5 | / | / |
计) | 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 | |||||
总氰化物 | 0.5 | / | / | |||
氨氮(NH3-N) | 10 | 0.001309 | 0.216 | |||
总有机碳 | 20 | 0.000001 | ||||
悬浮物 | 30 | 0.000002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5 | 0.000002 | ||||
急性毒性 | 0.07 | / | / | |||
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2 | 总氮(以N计) | 20 | / | / |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 |
悬浮物 | 20 | / | / | |||
总磷(以P计) | 1.0 | / | / | |||
化学需氧量 | 60 | / |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20 | / | / | |||
pH值 | 6-9 | / | / | |||
氨氮(NH3-N) | 8 | / | / |
雨水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内,通过管道排入保税区雨水管网,无超标排放。
(2)废气排放信息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半年)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排放去向 | 排放情况 | |
执行标准 | 浓度限值(mg/L) | ||||||
锅炉排放口 1 DA001 | 颗粒物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20 | / | / | 锅炉燃料为天然气,锅炉废气经13m高的锅炉烟囱排放。 | 无超标排放 |
二氧化硫(SO2) | 50 | / | / | ||||
氮氧化物(NOX) | 150 | / | / | ||||
烟气黑度(级) | 1 | / | / |
(3)噪声排放信息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执行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 排放情况 | ||
昼间标准极限 | 夜间标准极限 | 标准名称 | ||
3类 | 65dB(A) | 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无超标排放 |
(4)固体(危险)废物排放信息
固体(危险)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产生量(t) | 转移量(t) | 贮存量(t) |
医药废物 | HW02 | 4.8752 | 0 | 4.8752 |
废药物、药品 | HW03 | 0 | 0 | 0 |
废矿物油 | HW08 | 0.0748 | 0 | 0.0748 |
其他废物 | HW49 | 0 | 0 | 0 |
江西荣兴厂区
(1)废水排放信息
排放口名称/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半年)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排放去向 | 排放情况 | |
执行标准 | 浓度限值 (mg/L) | ||||||
污水站总排放DW001 | PH | 宜春经开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协议 | 6-9 | / | / | 宜春经开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 达标排放 |
色度 | 50 | / | / | ||||
悬浮物 | 250 |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00 | / | / | ||||
CODCr | 500 | 0.74 | 1.74 | ||||
氨氮(以N计) | 40 | 0.099 | 0.17 | ||||
总氮 | 50 | / | / | ||||
总磷 | 4 | / | / | ||||
总有机碳 | / | / | / | ||||
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 | 0.07 | / | / | ||||
甲苯 | 0.5 | / | / | ||||
挥发酚 | 0.05 | / | / | ||||
硝基苯类 | 2.0 | / | / | ||||
苯胺类 | 2.0 | / | / | ||||
总氰化物 | 0.5 | / | / | ||||
动植物油 | 10 |
厂区雨水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内,通过城市纳管达标排放,无超标排放。
(2)废气排放信息
排放口名称/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半年)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排放去向 | 排放情况 | |
执行标准 | 浓度限值(mg/L) | ||||||
厂界 | 挥发性有机物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 | 2.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无量纲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1.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排放口名称/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半年)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排放去向 | 排放情况 | |
执行标准 | 浓度限值(mg/L) | ||||||
厂界 | 氨(氨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1.5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硫化氢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0.06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非甲烷总烃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 | 2.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丙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 | 1.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硫酸雾 | 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0.3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甲苯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 | 1.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1 | 丙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 | 4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1 | 甲苯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 | 2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1 | 氯化氢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3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1 | 溴化氢 | 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5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1 | 粉尘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3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排放口名称/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半年)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排放去向 | 排放情况 | |
执行标准 | 浓度限值(mg/L) | ||||||
) | |||||||
DA001 | TVOC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 | 10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1 | 非甲烷总烃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 | 8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1 | 硫酸雾 | 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5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1 | 氨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2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1 | 硫化氢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5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2 | 氯化氢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3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2 | 粉尘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3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2 | TVOC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 | 10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2 | 乙醇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多介质环 | 8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排放口名称/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半年)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排放去向 | 排放情况 | |
执行标准 | 浓度限值(mg/L) | ||||||
境目标值方法计算值 | |||||||
DA002 | 非甲烷总烃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 | 8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3)噪声排放信息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执行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 排放情况 | ||
昼间 | 夜间 | 标准名称 | ||
厂界东 | 65dB | 55dB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南 | 65dB | 55dB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西 | 65dB | 55dB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北 | 65dB | 55dB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无超标排放 |
(4)固体(危险)废物排放信息
固体(危险)废物名称 | 类别编号 | 产生量(t) | 转移量(t) | 贮存量(t) |
废包装材料 | HW49,900-041-49 | 0.395 | 0.32 | 0.075 |
脱色废活性炭渣 | HW02,271-003-02 | 31.724 | 28.1 | 3.624 |
釜残 | HW02,271-001-02 | 56.797 | 45.43 | 11.367 |
废母液 | HW02,271-002-02 | 3.943 | 3.41 | 0.533 |
深度冷凝废液 | HW49,772-006-49 | 0.32 | 0 | 0.32 |
废活性炭 | HW49,900-039-49 | 0 | 0 | 0 |
芬顿污泥 | HW49,772-006-49 | 0.30 | 0 | 0.3 |
废试剂瓶和实验废液 | HW49,900-047-49 | 0.385 | 0.24 | 0.145 |
其他废物 | / | / | / | / |
一般工业固废 | / | / | / | /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葫芦娃药谷厂区
治理设施名称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污水处理站 | 设计处理能力 200t/d,实际处理量 110t/d,采用污水处理OA+MBR膜工艺。 | 正常使用 |
粉尘处理 | 经设备自带专门除尘吸尘装置收集处理。 | 正常使用 |
锅炉废气 | 锅炉燃料为天然气,锅炉废气经 15m 高的锅炉烟囱排放。 | 正常使用 |
环保废气处理 | Uv光氧催化氧化净化处理器,采用催化氧化工艺。 | 正常使用 |
食堂油烟 | 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 | 正常使用 |
噪音降噪 | 采取设备选型及配套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正常使用 |
固体(危险)废物 | 设立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危险废物贮存间。 | 正常使用 |
葫芦娃保税厂区
治理设施名称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污水处理站 | 采用污水处理 OA 工艺。 | 正常使用 |
粉尘处理 | 采用袋式除尘。 | 正常使用 |
锅炉废气 | 锅炉燃料为天然气,锅炉废气经 13m 高的锅炉烟囱排放。 | 正常使用 |
固体(危险)废物 | 设立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危险废物贮存间。 | 正常使用 |
江西荣兴
治理设施名称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污水处理站 | 200m3/d“中和+Fenton氧化+混凝沉淀+气浮沉淀+一级A2/O+二沉+二级生化+混凝沉淀” | 正常使用 |
环保废气处理 | 深度冷凝(TA004)+“一级碱液喷淋+水喷淋+气水分离+活性炭吸附”(TA005) | 正常使用 |
噪音降噪 | 合理布局、绿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 | 正常使用 |
固体(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环卫部门清运 | 正常处理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葫芦娃药谷厂区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名称 | 验收批复 |
海南新中正制药有限公司新建GMP制药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2012年09月18日取得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批复海南新中正制药有限公司新建GMP制药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琼土环资函〔2012〕1662号) | 2014年09月22日取得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新建GMP制药厂项目(部分车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琼土环资函〔2014〕1818 号) |
葫芦娃药谷头孢口服固体车间及软胶囊车间GMP扩建项目 | 2021年08月取得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批复葫芦娃药谷头孢口服固体车间及软胶囊车间GMP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高新环审【2021】第005号) | 取得葫芦娃药谷头孢口服固体车间及软胶囊车间GMP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进行验收并向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备案。 |
海南葫芦娃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 | 2022年09月06日取得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批复海南葫芦娃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高新环审【2022】第031号) | / |
海南葫芦娃食品提取车间项目 | 2022年09月06日取得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批复海南葫芦娃食品提取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高新环审【2022】第032号) | / |
海南葫芦娃研发中心实验室 | 2022年10月31日取得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批复海南葫芦娃研发中心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高新环审【2022】第044号) | / |
葫芦娃保税厂区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名称 | 验收批复 |
康力星制药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现本公司) | 2002年 11月 29 日 取得海口号口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复康力星制药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报告(海保投资〔2002〕17号) | 2008年 4 月 取得海口市环境监测保护站关于康力星制药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报告(市环监验字〔2008〕第27 号) |
江西荣兴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名称 | 验收批复 |
《年产500吨盐酸氨溴索原料药粉和215吨3,5-二溴邻氨基苯甲醛医药中间体项目》 | 宜环字[2011]184号 | 宜环验字[2013]46号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葫芦娃药谷厂区
预案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 2018年4月11日在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460105-2018-028-L |
公司于2021年05月24日收到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回顾性评估文件回执单。 |
葫芦娃保税厂区
预案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葫芦娃保税区制药厂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 2018年4月8日在海口市龙华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460106-2018-006-L。2022年4月12日取得应急预案回顾性报告 |
江西荣兴
预案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盐酸氨溴索原料药粉和215吨3,5-溴邻氨基苯甲醛医药中间体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60902-2022-002-L |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葫芦娃药谷厂区
排污许可证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发证。 | 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公司严格按照证后管理工作执行落实,并在海南省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生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公开发布监测数 |
公司于2020年12月07日延续并取得新的排 |
污许可证,由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发证。 | 据。 |
葫芦娃保税厂区
排污许可证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2022年10月08日取得新排污许可证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发证 | 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已在海南省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生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
江西荣兴
排污许可证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公司于2022年12月27 日取得新排污许可证,由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发证。 | 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已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生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生产过程中控制好各排放点污染物排放量,确保设备完好有效运行,降低环境污染;
2、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物进行有效分类,部分能循环使用的合理利用起来,能回收再生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对药渣进行综合利用,把药渣制成有机肥,实现药渣生态循环消化;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认真履行锅炉的废气经处理后再经高的烟囱才排放。
4、已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安装、使用、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确保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葫芦娃药谷厂区正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已于2023年4月投入运行,年发电量约为1,000兆瓦时,预计年减排标准煤量约350吨,年减排二氧化碳当量约950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葫芦娃投资、孚旺钜德、中嘉瑞、刘景萍、汤旭东、汤琪波、卢锦华、汤杰丞、楼春红、李培湖、韦天宝、付亲、寿晓梅、刘萍 | 注1 | 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葫芦娃投资、孚旺钜德、中嘉瑞、刘景萍、汤旭东、汤琪波、卢锦华、汤杰丞、楼春红、李培湖、韦天宝、付亲、寿晓梅、刘萍 | 注1 | 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葫芦娃投资、孚旺钜德、杭州中嘉瑞、刘景萍、汤旭东、卢锦华、汤杰丞 | 注2 | 注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葫芦娃投资、刘景萍、汤旭东、卢锦华、汤杰丞、董事、高管 | 注3 | 注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葫芦娃投资、刘景萍、汤旭东、汤琪波、孚旺钜德、中嘉瑞、卢锦华、汤杰丞、董监高 | 注4 | 注5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5 | 注5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5 | 注5 |
注1: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葫芦娃投资承诺
1. 自葫芦娃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葫芦娃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葫芦娃回购该部分股份。
2.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10%;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葫芦娃公告减持意向。本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3. 本公司持有葫芦娃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公司不得减持股份。
4.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5.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向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公司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之一刘景萍承诺
1. 自葫芦娃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葫芦娃投资、杭州中嘉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杭州中嘉瑞”)间接持有的葫芦娃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葫芦娃回购该部分股份。
2. 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通过葫芦娃投资、杭州中嘉瑞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葫芦娃并予以公告,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3. 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担任葫芦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葫芦娃申报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25%。本人不再担任葫芦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
4. 本人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25%。
5.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 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人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7.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之一汤旭东承诺
1. 自葫芦娃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和通过葫芦娃投资、杭州中嘉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杭州中嘉瑞”)间接持有的葫芦娃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葫芦娃回购该部分股份。
2. 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直接和间接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葫芦娃并予以公告,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3. 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人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4.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汤琪波承诺
(1)自葫芦娃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杭州中嘉瑞持有的葫芦娃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葫芦娃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公司股东杭州孚旺钜德承诺
1. 自葫芦娃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葫芦娃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葫芦娃回购该部分股份。
2.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葫芦娃公告减持意向。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本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3.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公司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股东卢锦华、汤杰丞承诺
1. 自葫芦娃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和通过杭州孚旺钜德持有的葫芦娃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葫芦娃回购该部分股份。
2. 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直接和间接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葫芦娃并予以公告,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3. 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人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4.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公司股东杭州中嘉瑞承诺
1. 自葫芦娃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葫芦娃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葫芦娃回购该部分股份。
2.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本企业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葫芦娃公告减持意向。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3.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企业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楼春红和高级管理人员李培湖、韦天宝、付亲承诺
(1)自葫芦娃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杭州中嘉瑞间接持有的葫芦娃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葫芦娃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葫芦娃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3)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担任葫芦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葫芦娃申报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不再担任葫芦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
本人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25%。
(4)本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及减持事项。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人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寿晓梅和刘萍承诺
(1)自葫芦娃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杭州中嘉瑞间接持有的葫芦娃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葫芦娃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担任葫芦娃监事职务期间,将向葫芦娃申报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不再担任葫芦娃监事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
(3)如本人在监事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25%。
(4)本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及减持事项。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人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2:解决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葫芦娃投资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参股的除葫芦娃(含葫芦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同)以外的企业(以下称“附属企业”)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葫芦娃营业执照上列明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在作为葫芦娃控股股东期间和不担任葫芦娃控股股东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葫芦娃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公司及附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葫芦娃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会安排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葫芦娃。
3、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葫芦娃控股股东期间及自本公司不再作为葫芦娃控股股东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景萍、汤旭东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除葫芦娃(含葫芦娃控制的子公司,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经营、委托他人经营或受托经营与葫芦娃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与葫芦娃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本承诺函有效期内,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委托他人经营或受托经营)与葫芦娃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未来获得任何与葫芦娃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将及时通知葫芦娃并承诺将商业机会让予葫芦娃。
4、本人如出售与葫芦娃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权益,葫芦娃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并且本人保证交易的价格与条件公允、合理。
5、如本人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葫芦娃及葫芦娃其他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本承诺自签署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人作为葫芦娃实际控制人期间及本人不再作为葫芦娃实际控制人之日起六个月内。股东孚旺钜德、杭州中嘉瑞承诺如下:
1.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参股的除葫芦娃(含葫芦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同)以外的企业(以下称“附属企业”)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葫芦娃营业执照上列明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 本公司在作为持有葫芦娃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和不再作为持有葫芦娃5%以上股份股东后的六个月内,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葫芦娃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公司及附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葫芦娃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会安排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葫芦娃。
3. 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持有葫芦娃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及自本公司不再为持有葫芦娃5%以上股份股东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股东卢锦华、汤杰丞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除葫芦娃(含葫芦娃控制的子公司,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经营、委托他人经营或受托经营与葫芦娃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与葫芦娃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本承诺函有效期内,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委托他人经营或受托经营)与葫芦娃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未来获得任何与葫芦娃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将及时通知葫芦娃并承诺将商业机会让予葫芦娃。
4.本人如出售与葫芦娃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权益,葫芦娃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并且本人保证交易的价格与条件公允、合理。
5.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葫芦娃及葫芦娃其他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人作为葫芦娃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及本人不再作为葫芦娃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日起六个月内。
注3:解决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卢锦华、汤杰丞承诺如下:
1.规范和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2.遵守葫芦娃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葫芦娃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
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葫芦娃及股东造成利益损害的,本公司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投资者道歉,并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额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切实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督促葫芦娃规范和尽量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督
促葫芦娃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2.遵守葫芦娃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葫芦娃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必要时提议由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葫芦娃及股东造成利益损害的,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投资者道歉,并将各自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赔偿责任。注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葫芦娃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葫芦娃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葫芦娃股东造成损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董监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葫芦娃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葫芦娃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葫芦娃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葫芦娃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葫芦娃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葫芦娃股东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接持股的汤琪波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公司/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葫芦娃所有,本公司/本人将在相关承诺逾期未履行的10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
3、如果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果本公司/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公司/本人持有的葫芦娃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本公司/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葫芦娃有权扣减本公司/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5、如本公司/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6、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7、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葫芦娃投资者利益。
(二)股东杭州孚旺钜德、杭州中嘉瑞、卢锦华、汤杰丞相关承诺
1、如果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葫芦娃所有,本公司/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10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
3、如果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5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葫芦娃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3、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4、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6、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7、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8、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葫芦娃投资者利益。注5:再融资相关承诺以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指:刘景萍、李君玲、于汇、汤琪波、李培湖、韦天宝、王清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1月9日对公司副总经理韦天宝先生出具了《关于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韦天宝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001,公司副总经理韦天宝先生因配偶短线交易,上交所对韦天宝先生出具监管警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于2023年1月30对韦天宝先生出具了《关于对韦天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号),公司副总经理韦天宝先生因配偶短线交易,海南监管局对韦天宝先生出具监管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收到海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根据警示函的内容,韦天宝先生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海南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一)整改情况
1.整改责任人:韦天宝
2.整改期限:2023年1月30日-2023年3月1日
3.整改措施:韦天宝已充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于2023年1月参加了海南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防范短线交易培训》,同时做好亲属的宣传教育工作。
韦天宝本人及亲属均已签署了《承诺函》,承诺不得将持有葫芦娃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承诺不进行短线交易等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并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防止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此外,公司收集、整理证券市场最新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文件以及违规处罚案例,及时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韦天宝本人也及时了解到政策环境,提高了规范运作意识和责任风险意识,自觉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4.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者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的状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娃投资”)与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维威”)签订《商标授权协议》,葫芦娃投资以0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商标“葫芦宝贝”许可给广西维威使用,用于广西维威生产的复方赖氨酸颗粒3g*20袋的产品包装及相对应的产品(规格)宣传资料等。
2023年7月,葫芦娃投资与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葫芦娃投资将其拥有的9项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30项注册商标申请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上述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4,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7,5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7,5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6.2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转让方 | 受让方 | 合同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 合同涉及资产评估值(万元) | 评估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报告期末执行情况 | 披露索引 |
陈学荣 | 公司 | 2023/3/16 | 4,239.74 | 10,500 | 亚泰兴华(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2022/12/31 | 略微高于账面价值,低于评估价 | 4,488.00 | 股权交割手续已完成并于2023年4月20日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 公司关于收购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关于收购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4,90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 | 167,079,000 | 41.76 | 167,079,000 | 质押 | 60,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浙江孚旺钜德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0 | 57,519,000 | 14.38 | 57,519,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2,868,000 | 8.21 | 32,868,000 | 质押 | 25,200,000 | 其他 | ||
卢锦华 | 0 | 19,556,460 | 4.89 | 19,556,46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汤杰丞 | 0 | 18,789,540 | 4.70 | 18,789,54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汤旭东 | 0 | 10,956,000 | 2.74 | 10,956,000 | 质押 | 10,956,000 | 境内自然人 | ||
刘耀 | 0 | 5,000,000 | 1.25 | 0 | 质押 | 5,0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高毅 | 0 | 3,500,000 | 0.8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阮鸿献 | 0 | 2,470,445 | 0.6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60,418 | 772,469 | 0.19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刘耀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 |
高毅 | 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0,000 |
阮鸿献 | 2,470,445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0,44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72,469 | 人民币普通股 | 772,46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9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3,8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5,106 | 人民币普通股 | 435,10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专精特新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8,900 |
张益忠 | 39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5,600 |
李伟 | 39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3,900 |
黄自力 | 363,399 | 人民币普通股 | 363,399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孚旺钜德健康发展有限公司、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卢锦华、汤杰丞、汤旭东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67,079,000 | 2023年7月10日 | 0 | 首发限售 |
2 | 浙江孚旺钜德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57,519,000 | 2023年7月10日 | 0 | 首发限售 |
3 | 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868,000 | 2023年7月10日 | 0 | 首发限售 |
4 | 卢锦华 | 19,556,460 | 2023年7月10日 | 0 | 首发限售 |
5 | 汤杰丞 | 18,789,540 | 2023年7月10日 | 0 | 首发限售 |
6 | 汤旭东 | 10,956,000 | 2023年7月10日 | 0 | 首发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葫芦娃投资、孚旺钜德、中嘉瑞、卢锦华、汤杰丞、汤旭东为一致行动人。 |
注:浙江孚旺钜德健康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孚旺钜德实业有限公司。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22,969,553.00 | 480,369,175.7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7,186,453.92 | 14,175,514.20 |
应收账款 | 七、5 | 409,522,280.55 | 312,492,879.3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53,911,969.16 | 127,009,600.57 |
预付款项 | 七、7 | 100,449,700.04 | 70,524,805.3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4,910,846.11 | 2,918,480.7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309,115,003.18 | 213,560,704.2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4,356,276.69 | 26,205,983.64 |
流动资产合计 | 1,162,422,082.65 | 1,247,257,143.8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8,696,959.49 | 20,096,411.6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88,456,088.37 | 363,767,216.49 |
在建工程 | 七、22 | 688,006,188.76 | 433,130,536.1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209,561.96 | 5,719,998.33 |
无形资产 | 七、26 | 154,302,972.86 | 102,356,190.67 |
开发支出 | 七、27 | 63,629,965.08 | 54,304,528.53 |
商誉 | 七、28 | 9,987,187.26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615,661.31 | 1,247,919.5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7,299,745.31 | 5,099,411.2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7,619,845.69 | 79,078,018.8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82,824,176.09 | 1,064,800,231.40 | |
资产总计 | 2,545,246,258.74 | 2,312,057,375.2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63,328,651.36 | 500,950,785.9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2,081,880.07 | 47,015,811.92 |
应付账款 | 七、36 | 198,066,386.70 | 92,901,189.1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66,228,419.60 | 262,178,782.2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704,298.41 | 25,230,074.16 |
应交税费 | 七、40 | 38,217,180.13 | 24,733,471.6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62,103,226.09 | 65,167,579.6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7,578,900.69 | 4,626,939.8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609,694.54 | 34,083,241.70 |
流动负债合计 | 817,918,637.59 | 1,056,887,876.2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534,690,315.75 | 177,612,15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92,298.2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77,227,278.79 | 61,499,341.9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3,376,117.5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15,293,712.13 | 239,903,790.20 |
负债合计 | 1,433,212,349.72 | 1,296,791,666.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0,108,752.00 | 400,108,75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90,564,747.73 | 290,564,747.7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30,085.65 | |
盈余公积 | 七、59 | 57,736,340.45 | 57,736,340.4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26,842,671.20 | 265,478,056.3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75,282,597.03 | 1,013,887,896.49 | |
少数股东权益 | 36,751,311.99 | 1,377,812.2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12,033,909.02 | 1,015,265,708.7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545,246,258.74 | 2,312,057,375.26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5,519,172.89 | 315,380,232.3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4,299,738.77 | 11,696,631.8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255,118,955.86 | 177,038,363.86 |
应收款项融资 | 7,054,808.33 | 78,037,379.41 | |
预付款项 | 85,124,866.84 | 52,859,679.9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63,087,674.73 | 233,896,427.5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58,645,310.93 | 136,983,107.3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351,865.06 | 16,623,380.45 | |
流动资产合计 | 967,202,393.41 | 1,022,515,202.7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59,476,959.49 | 315,996,411.6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3,446,561.51 | 148,398,386.68 | |
在建工程 | 532,851,182.37 | 346,384,820.0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017,139.52 | 3,560,379.93 | |
无形资产 | 46,650,012.64 | 47,532,860.88 | |
开发支出 | 59,093,532.73 | 49,824,528.53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06,478.54 | 874,246.2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37,518.52 | 3,032,445.4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529,297.34 | 35,217,790.8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65,408,682.66 | 950,821,870.25 | |
资产总计 | 2,132,611,076.07 | 1,973,337,073.0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73,208,651.38 | 446,100,810.9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2,081,880.07 | 42,015,811.92 | |
应付账款 | 113,460,872.70 | 46,229,185.1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425,385.19 | 85,518,851.89 | |
应付职工薪酬 | 4,890,622.55 | 14,924,455.44 | |
应交税费 | 14,602,536.26 | 4,188,758.20 | |
其他应付款 | 81,785,018.01 | 43,842,958.6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6,624,984.71 | 3,366,860.31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25,300.07 | 11,117,450.75 | |
流动负债合计 | 567,305,250.94 | 697,305,143.2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49,690,315.75 | 177,612,15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15,109.2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2,718,707.04 | 50,191,693.8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12,409,022.79 | 228,018,953.10 | |
负债合计 | 1,079,714,273.73 | 925,324,096.3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108,752.00 | 400,108,75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81,559,102.19 | 281,559,102.1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7,736,340.45 | 57,736,340.45 | |
未分配利润 | 313,492,607.70 | 308,608,782.0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52,896,802.34 | 1,048,012,976.6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32,611,076.07 | 1,973,337,073.00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13,979,323.00 | 733,458,728.9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913,979,323.00 | 733,458,728.9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31,270,238.89 | 669,623,228.6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36,649,859.40 | 265,853,363.0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8,384,214.99 | 6,919,062.75 |
销售费用 | 七、63 | 304,372,709.62 | 289,476,515.13 |
管理费用 | 七、64 | 44,274,628.88 | 37,208,546.17 |
研发费用 | 七、65 | 30,083,585.49 | 62,254,327.06 |
财务费用 | 七、66 | 7,505,240.51 | 7,911,414.48 |
其中:利息费用 | 8,200,481.91 | 8,783,888.56 | |
利息收入 | 923,917.74 | 1,437,283.3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5,352,732.29 | 13,456,374.6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699,529.77 | -575,543.3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99,452.19 | -7,364.3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6,522,367.75 | -8,976,453.9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797,320.0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75,386.5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6,967,212.25 | 67,739,877.6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97,761.55 | 152,329.22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153,208.81 | 968,591.0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6,311,764.99 | 66,923,615.8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3,127,023.38 | 9,649,751.7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184,741.61 | 57,273,864.1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184,741.61 | 57,273,864.1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364,614.89 | 57,625,443.0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20,126.72 | -351,578.9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3,184,741.61 | 57,273,864.1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1,364,614.89 | 57,625,443.0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20,126.72 | -351,578.9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552,283,742.39 | 551,894,798.90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35,726,720.91 | 175,416,144.50 |
税金及附加 | 5,570,898.62 | 5,242,442.76 | |
销售费用 | 260,105,052.99 | 223,173,989.02 | |
管理费用 | 19,427,793.77 | 17,366,353.66 | |
研发费用 | 18,937,443.00 | 39,028,361.33 | |
财务费用 | 6,694,078.04 | 5,922,963.95 | |
其中:利息费用 | 7,236,828.01 | 6,727,746.01 | |
利息收入 | 715,479.02 | 1,268,186.20 | |
加:其他收益 | 14,052,754.80 | 7,816,988.9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3,699,529.77 | -463,539.3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99,452.19 | -7,364.3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397,792.13 | 1,105,385.3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1,779.7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1,028.2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464,380.02 | 94,203,378.66 | |
加:营业外收入 | 50,709.25 | 154,075.54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74,543.62 | 349,720.1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440,545.65 | 94,007,734.01 | |
减:所得税费用 | 2,556,720.00 | 8,494,254.3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83,825.65 | 85,513,479.6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83,825.65 | 85,513,479.6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883,825.65 | 85,513,479.6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3,578,261.11 | 545,863,436.5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44,864.08 | 1,426,465.0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0,691,536.88 | 42,252,877.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5,414,662.07 | 589,542,779.4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3,799,461.91 | 246,288,764.3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8,591,361.17 | 119,903,155.1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1,096,827.92 | 100,859,665.1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02,228,205.81 | 327,151,527.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5,715,856.81 | 794,203,112.5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301,194.74 | -204,660,333.1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458,502.6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4,890.00 | 5,402.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890.00 | 80,463,904.6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2,929,965.08 | 74,070,697.8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5,096,470.67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8,026,435.75 | 174,070,697.8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991,545.75 | -93,606,793.1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89,943,461.33 | 152,784,4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9,943,461.33 | 152,784,4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1,214,400.00 | 152,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195,300.93 | 8,875,101.7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985,463.13 | 3,182,641.9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8,395,164.06 | 164,057,743.7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548,297.27 | -11,273,343.7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6,744,443.22 | -309,540,470.0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3,841,366.55 | 472,579,845.7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7,096,923.33 | 163,039,375.74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96,373,792.89 | 444,678,689.1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092,185.29 | 33,846,966.6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0,465,978.18 | 478,525,655.7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7,420,123.48 | 181,046,037.5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0,664,335.21 | 56,875,696.4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9,655,462.45 | 80,568,833.4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0,324,193.01 | 287,476,205.1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8,064,114.15 | 605,966,772.6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598,135.97 | -127,441,116.8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458,502.6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4,650.00 | 5,402.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650.00 | 80,463,904.6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6,382,822.04 | 55,624,305.6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4,88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1,262,822.04 | 155,624,305.6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228,172.04 | -75,160,401.0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49,743,461.33 | 115,214,4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9,743,461.33 | 115,214,4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6,214,400.00 | 12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984,570.38 | 6,570,122.5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24,062.86 | 1,994,19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0,123,033.24 | 128,564,312.5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620,428.09 | -13,349,912.5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9,205,879.92 | -215,951,430.4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8,853,423.14 | 344,252,843.4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9,647,543.22 | 128,301,413.00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57,736,340.45 | 265,478,056.31 | 1,013,887,896.49 | 1,377,812.29 | 1,015,265,708.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57,736,340.45 | 265,478,056.31 | 1,013,887,896.49 | 1,377,812.29 | 1,015,265,708.7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085.65 | 61,364,614.89 | 61,394,700.54 | 35,373,499.70 | 96,768,200.2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364,614.89 | 61,364,614.89 | 1,820,126.72 | 63,184,741.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524,467.15 | 33,524,467.1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900,000.00 | 4,9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 |
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8,624,467.15 | 28,624,467.15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 |
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
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0,085.65 | 30,085.65 | 28,905.83 | 58,991.48 | |||||||||||
1.本期提取 | 30,085.65 | 30,085.65 | 28,905.83 | 58,991.48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30,085.65 | 57,736,340.45 | 326,842,671.20 | 1,075,282,597.03 | 36,751,311.99 | 1,112,033,909.02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50,194,721.12 | 187,337,704.64 | 928,205,925.49 | 2,318,049.15 | 930,523,974.64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50,194,721.12 | 187,337,704.64 | 928,205,925.49 | 2,318,049.15 | 930,523,974.6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625,443.04 | 57,625,443.04 | -351,578.93 | 57,273,864.1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625,443.04 | 57,625,443.04 | -351,578.93 | 57,273,864.1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 |
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50,194,721.12 | 244,963,147.68 | 985,831,368.53 | 1,966,470.22 | 987,797,838.75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57,736,340.45 | 308,608,782.05 | 1,048,012,976.6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57,736,340.45 | 308,608,782.05 | 1,048,012,976.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83,825.65 | 4,883,825.6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883,825.65 | 4,883,825.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
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57,736,340.45 | 313,492,607.70 | 1,052,896,802.34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50,194,721.12 | 240,734,208.11 | 972,596,783.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50,194,721.12 | 240,734,208.11 | 972,596,783.4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5,513,479.63 | 85,513,479.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5,513,479.63 | 85,513,479.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50,194,721.12 | 326,247,687.74 | 1,058,110,263.05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2日成立。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葫芦娃(股票代码:605199)。本公司总部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本集团的母公司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刘景萍、汤旭东夫妇。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八。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及收 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3年6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 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 值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 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 124 /226 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 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 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 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部各公司 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 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 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 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 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 否控制被投资方。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 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 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 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 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 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 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 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 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 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 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 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 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十、3。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 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详见本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 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 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和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
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5 | 5 | 2.71-4.75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通用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 进行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 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 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 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项 目 | 使用寿命(年) |
土地使用权 | 44.75-50.00 |
办公软件 | 5 |
药品批准文号 | 10 |
商标权 | 10 |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结合医药行业研发流程以及公司自身研发的特点,本集团在研发项目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批准的“临床试验批件”,或者在完成BE备案之后的支出,方 可作为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其余研发支出,则作为费用化的研发支出。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期如下:
项 目 | 摊销期 |
装修费 | 3-5年 |
其他 | 1-3年 |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负债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可变对价
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 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 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 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人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会计处理见附注五、28和附注五、34。
短期租赁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 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 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业务模式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估计的不确定性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开发支出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2%、15%、20%、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0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12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来宾提取车间 | 15 |
本公司 | 15 |
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2.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取得了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于2022年10月18日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246000038,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2022 年度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本集团之子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征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和修订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14〕5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消炎灵胶囊等22种产品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认定的函》(南发改函〔2018〕472号),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享受减免征收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的规定,2022年度享受减按12%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本集团下属子公司之分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来宾提取车间 2022 年度享受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的相关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2 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 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3 号)第一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集团之子公司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因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不足 100 万元,适用税率为 2.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0,033.26 | 47,675.26 |
银行存款 | 217,005,657.72 | 463,730,419.64 |
其他货币资金 | 5,903,862.02 | 16,591,080.88 |
合计 | 222,969,553.00 | 480,369,175.7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624,564.02元的货币资金作为票据保证金,人民币2,247,065.65元的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的货币资金作为ETC保证金,使用权受到限制。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本集团短期定期存款依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186,453.92 | 14,175,514.2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7,186,453.92 | 14,175,514.2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994,7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994,700.0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4,806,453.92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4,806,453.92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22,452,678.56 |
1年以内小计 | 422,452,678.56 |
1至2年 | 5,316,863.91 |
2至3年 | 6,814,116.81 |
3年以上 | 2,969,691.39 |
合计 | 437,553,350.6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7,553,350.67 | 100.00 | 28,031,070.12 | 6.41 | 409,522,280.55 | 334,393,154.93 | 100.00 | 21,900,275.57 | 6.55 | 312,492,879.36 |
其中: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437,553,350.67 | 100.00 | 28,031,070.12 | 6.41 | 409,522,280.55 | 334,393,154.93 | 100.00 | 21,900,275.57 | 6.55 | 312,492,879.36 |
合计 | 437,553,350.67 | / | 28,031,070.12 | / | 409,522,280.55 | 334,393,154.93 | / | 21,900,275.57 | / | 312,492,879.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22,452,678.56 | 21,122,633.93 | 5.00 |
1-2年 | 5,316,863.91 | 531,686.39 | 10.00 |
2-3年 | 6,814,116.81 | 3,407,058.41 | 50.00 |
3年以上 | 2,969,691.39 | 2,969,691.39 | 100.00 |
合计 | 437,553,350.67 | 28,031,070.12 | 6.4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1,900,275.57 | 13,277,461.84 | 7,153,242.29 | 6,575.00 | 28,031,070.12 | |
合计 | 21,900,275.57 | 13,277,461.84 | 7,153,242.29 | 6,575.00 | 28,031,070.12 |
说明:其他变动6,575.00元为子公司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合并日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32,653,336.64 | 7.46 | 1,632,666.83 |
客户2 | 23,798,960.00 | 5.44 | 1,189,948.00 |
客户3 | 18,713,627.93 | 4.28 | 935,681.40 |
客户4 | 15,820,069.46 | 3.62 | 791,003.47 |
客户5【注1】 | 11,982,828.28 | 2.74 | 610,325.38 |
合 计 | 102,968,822.31 | 23.54 | 5,159,625.08 |
[注1]此客户应收账款1年以内:11,766,529.70元,1-2年215,375.98元,2-3年922.60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3,911,969.16 | 127,009,600.57 |
合计 | 53,911,969.16 | 127,009,600.57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项 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80,372,625.33 |
合 计 | 280,372,625.33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9,960,805.04 | 99.51 | 70,043,261.88 | 99.32 |
1至2年 | 112,680.00 | 0.11 | 361,602.33 | 0.51 |
2至3年 | 376,215.00 | 0.38 | 114,794.65 | 0.16 |
3年以上 | 5,146.44 | 0.01 | ||
合计 | 100,449,700.04 | 100.00 | 70,524,805.3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12,839,090.91 | 12.78 |
供应商2 | 9,400,000.00 | 9.36 |
供应商3 | 6,740,000.00 | 6.71 |
供应商4 | 4,607,777.05 | 4.59 |
供应商5 | 3,971,769.00 | 3.95 |
合 计 | 37,558,636.96 | 37.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910,846.11 | 2,918,480.73 |
合计 | 4,910,846.11 | 2,918,480.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039,356.87 |
1年以内小计 | 4,039,356.87 |
1至2年 | 919,896.76 |
2至3年 | 491,100.00 |
3年以上 | 124,793.81 |
合计 | 5,575,147.4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921,768.81 | 2,198,730.00 |
拆借款 | ||
应收暂付款 | 1,310,297.99 | 977,914.96 |
备用金 | 1,335,731.98 | 176,719.22 |
其他 | 7,348.66 | 6,487.11 |
合计 | 5,575,147.44 | 3,359,851.2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28,860.56 | 88,010.00 | 24,500.00 | 441,370.56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33,612.31 | 2,283.81 | 335,896.12 | |
本期转回 | 122,199.35 | 122,199.3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9,234.00 | 9,234.00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549,507.52 | 90,293.81 | 24,500.00 | 664,301.33 |
说明:其他变动9,234.00元为子公司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合并日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 | 441,370.56 | 335,896.12 | 122,199.35 | 9,234.00 | 664,301.33 | |
合计 | 441,370.56 | 335,896.12 | 122,199.35 | 9,234.00 | 664,301.3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供应商1 | 押金保证金 | 935,673.00 | [注1] | 16.78 | 84,273.15 |
供应商2 | 押金保证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8.97 | 25,000.00 |
供应商3 | 押金保证金 | 300,000.00 | 1年以内 | 5.38 | 15,000.00 |
供应商4 | 押金保证金 | 230,100.00 | 2-3年 | 4.13 | 115,050.00 |
供应商5 | 押金保证金 | 228,090.00 | 1年以内 | 4.09 | 11,404.50 |
合计 | / | 2,193,863.00 | / | 39.35 | 250,727.65 |
[注1]:此供应商其他应收款1年以内185,883.00元,1-2年749,790.00元。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00,684,452.44 | 473,872.84 | 200,210,579.60 | 161,880,643.85 | 473,872.84 | 161,406,771.01 |
在产品 | 16,376,227.51 | 16,376,227.51 | 16,738,855.66 | 16,738,855.66 | ||
库存商品 | 94,222,695.99 | 1,694,499.92 | 92,528,196.07 | 37,109,577.53 | 1,694,499.92 | 35,415,077.61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311,283,375.94 | 2,168,372.76 | 309,115,003.18 | 215,729,077.04 | 2,168,372.76 | 213,560,704.2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73,872.84 | 473,872.84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694,499.92 | 797,320.08 | 797,320.08 | 1,694,499.92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2,168,372.76 | 797,320.08 | 797,320.08 | 2,168,372.76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1,599,234.44 | 1,050,419.49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0,684,437.77 | 8,464,742.93 |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22,072,604.48 | 16,690,821.22 |
合计 | 44,356,276.69 | 26,205,983.64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 | |||||||
追加 | 减少 | 权益 | 其他 | 其他 | 宣告 | 计提 | 其他 |
位 | 投资 | 投资 | 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综合收益调整 | 权益变动 | 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减值准备 | 期末余额 | |||
一、合营企业 | |||||||||||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096,411.68 | -1,399,452.19 | 18,696,959.49 | ||||||||
小计 | 20,096,411.68 | -1,399,452.19 | 18,696,959.49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20,096,411.68 | -1,399,452.19 | 18,696,959.49 |
其他说明
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88,456,088.37 | 363,767,216.4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88,456,088.37 | 363,767,216.49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通用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8,421,653.70 | 233,697,720.80 | 7,355,193.83 | 32,630,637.64 | 592,105,205.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903,528.40 | 16,162,480.81 | 2,297,060.46 | 1,566,851.44 | 55,929,921.11 |
(1)购置 | 366,277.10 | 1,205,394.64 | 44,026.54 | 535,007.46 | 2,150,705.74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152,195.83 | 4,110,441.59 | 6,778.76 | 14,269,416.1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25,385,055.47 | 10,846,644.58 | 2,253,033.92 | 1,025,065.22 | 39,509,799.19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4,339.62 | 26,615.81 | 1,850,938.50 | 36,938.48 | 2,318,832.41 |
(1)处置或报废 | 26,615.81 | 1,850,938.50 | 36,938.48 | 1,914,492.79 | |
2)其他减少 | 404,339.62 | 404,339.62 | |||
4.期末余额 | 353,920,842.48 | 249,833,585.80 | 7,801,315.79 | 34,160,550.60 | 645,716,294.6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7,858,785.39 | 138,030,924.64 | 5,824,170.21 | 26,624,109.24 | 228,337,989.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656,381.18 | 14,304,539.97 | 978,527.64 | 2,786,441.47 | 30,725,890.26 |
(1)计提 | 5,001,425.71 | 10,157,686.39 | 192,093.72 | 2,234,667.25 | 17,585,873.07 |
(2)企业合并增加 | 7,654,955.47 | 4,146,853.58 | 786,433.92 | 551,774.22 | 13,140,017.1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045.09 | 1,758,391.57 | 33,236.78 | 1,803,673.44 | |
(1)处置 | 12,045.09 | 1,758,391.57 | 33,236.78 | 1,803,673.44 |
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70,515,166.57 | 152,323,419.52 | 5,044,306.28 | 29,377,313.93 | 257,260,206.3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3,405,675.91 | 97,510,166.28 | 2,757,009.51 | 4,783,236.67 | 388,456,088.3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0,562,868.31 | 95,666,796.16 | 1,531,023.62 | 6,006,528.40 | 363,767,216.4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海南药谷生活楼等 | 2,320,124.53 | 未办理 |
承德部分办公楼及厂房 | 90,400.37 | 未办理 |
小计 | 2,410,524.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88,006,188.76 | 433,130,536.19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688,006,188.76 | 433,130,536.19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广西维威二期生产基地项目 | 152,534,825.88 | 152,534,825.88 | 84,716,371.06 | 84,716,371.06 | ||
葫芦娃集团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527,413,888.34 | 527,413,888.34 | 328,766,052.01 | 328,766,052.01 | ||
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 | 9,604,531.42 | 9,604,531.42 | ||||
研发中心实验室项目 | 4,696,155.12 | 4,696,155.12 | ||||
其他 | 8,057,474.54 | 8,057,474.54 | 5,347,426.58 | 5,347,426.58 | ||
合计 | 688,006,188.76 | 688,006,188.76 | 433,130,536.19 | 433,130,536.1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广西维威二期生产基地项目 | 409,015,800.00 | 84,716,371.06 | 67,818,454.82 | 152,534,825.88 | 37% | 37% | 795,033.34 | 795,033.34 | 6.11% | 自筹及金融机构借款 | ||
葫芦娃集团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588,704,300.00 | 328,766,052.01 | 198,647,836.33 | 527,413,888.34 | 90% | 90% | 4,285,010.00 | 4,019,745.28 | 30.88% | 自筹及金融机构借款 | ||
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 | 10,935,900.00 | 9,604,531.42 | 9,562,077.53 | 42,453.89 | 100.00 | 自筹 | ||||||
合计 | 1,008,656,000.00 | 423,086,954.49 | 266,466,291.15 | 9,562,077.53 | 42,453.89 | 679,948,714.22 | / | / | 5,080,043.34 | 4,814,778.62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635,900.74 | 14,635,900.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0,933.99 | 120,933.99 |
1)租入 | 120,933.99 | 120,933.99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444.23 | 57,444.23 |
4.期末余额 | 14,699,390.50 | 14,699,390.5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915,902.41 | 8,915,902.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73,926.13 | 2,573,926.13 |
(1)计提 | 2,573,926.13 | 2,573,926.1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489,828.54 | 11,489,828.5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09,561.96 | 3,209,561.96 |
2.期初账面价值 | 5,719,998.33 | 5,719,998.33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技术 | 办公软件 | 药品批准文号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80,997,556. | 3,862,732. | 71,912,959.9 | 32,680,000. | 189,453,249. |
1.期初余额 | 96 | 25 | 0 | 00 | 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81,739.46 | 7,900,000.00 | 39,726,415.10 | 3,800,000.00 | 60,008,154.56 | |
(1)购置 | 493,378.19 | - | 39,726,415.10 | - | 40,219,793.2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8,088,361.27 | 7,900,000.00 | - | - | 3,800,000.00 | 19,788,361.27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746.91 | 27,746.91 | ||||
(1)处置 | ||||||
22)其他 | 27,746.91 | 27,746.91 | ||||
4.期末余额 | 89,579,296.42 | 7,900,000.00 | 3,834,985.34 | 111,639,375.00 | 36,480,000.00 | 249,433,656.7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484,958.66 | 2,251,030.02 | 53,743,590.80 | 23,617,478.96 | 87,097,058.44 | |
2.本期增加金 | 2,177,130.67 | 169,892.48 | 296,794.55 | 3,678,743.32 | 1,711,064.44 | 8,033,625.46 |
额 | ||||||
(1)计提 | 850,849.40 | 169,892.48 | 296,794.55 | 3,678,743.32 | 1,711,064.44 | 6,707,344.19 |
22)企业合并增加 | 1,326,281.27 | 1,326,281.2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662,089.33 | 169,892.48 | 2,547,824.57 | 57,422,334.12 | 25,328,543.40 | 95,130,683.9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9,917,207.09 | 7,730,107.52 | 1,287,160.77 | 54,217,040.88 | 11,151,456.60 | 154,302,972.86 |
2.期初账面价值 | 73,512,598.30 | 1,611,702.23 | 18,169,369.10 | 9,062,521.04 | 102,356,190.6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缬沙坦氨氯地平片 | 9,818,181.82 | 1,206,576.70 | 11,024,758.52 | |||||
小儿化积颗粒临床试验 | 7,728,869.57 | 28,719.27 | 7,757,588.84 | |||||
地氯雷他定片 | 6,243,700.78 | 6,243,700.78 | ||||||
小儿 | 5,376,228.19 | 86,545.62 | 5,462,773.81 |
麻龙止咳平喘颗临床试验 | ||||||||
盐酸溴己新雾化吸入溶液 | 4,913,437.63 | 4,618,782.02 | 9,532,219.65 | |||||
布洛芬混悬液 | 3,960,000.00 | 32,102.78 | 3,992,102.78 | |||||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 | 3,802,816.84 | 323,952.22 | 4,126,769.06 | |||||
布洛芬混悬滴剂 | 3,080,000.00 | 24,329.57 | 3,104,329.57 | |||||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 2,385,000.00 | 637,854.30 | 3,022,854.30 | |||||
磷酸奥司他韦胶囊 | 2,290,909.09 | 2,290,909.09 | ||||||
头孢地尼颗粒 | 2,250,000.00 | 7,910.29 | 2,257,910.29 | |||||
孟鲁司特钠咀嚼片 | 1,950,000.00 | 1,950,000.00 | ||||||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 505,384.61 | 505,384.61 | ||||||
骨化三醇软胶囊 | 1,080,007.08 | 1,080,007.08 | ||||||
布洛芬颗粒 | 1,278,656.70 | 1,278,656.70 |
合计 | 54,304,528.53 | 9,325,436.55 | 63,629,965.08 |
其他说明:
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浙江葫芦世家药 业有限公司 | 5,632,063.50 | 5,632,063.50 |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9,987,187.26 | 9,987,187.26 | ||||
合计 | 5,632,063.50 | 9,987,187.26 | 15,619,250.76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 5,632,063.50 | 5,632,063.50 | ||||
合计 | 5,632,063.50 | 5,632,063.50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2015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取得浙江再泰药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按合并成本大于该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商誉5,632,063.50元。公司2015年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进行了减值测试,按该商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了商誉减值准备5,632,063.50元。
2、公司2023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取得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51.00%的股权,按合并成本大于该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商誉9,987,187.26元。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924,896.04 | 139,105.03 | 135,027.46 | 928,973.61 | |
GMP 车间改造 | 185,789.51 | 38,215.09 | 72,948.53 | 151,056.07 | |
食品车间改造 | 123,305.29 | 18,348.62 | 29,179.43 | 112,474.48 | |
直升式提取罐管道改造 | 13,928.67 | 4,356.42 | 9,572.25 | ||
信息服务费 | 413,584.90 | 413,584.90 | |||
合计 | 1,247,919.51 | 609,253.64 | 241,511.84 | 1,615,661.31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9,562,555.43 | 3,789,603.43 | 14,006,655.45 | 2,641,271.4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96,239.76 | 93,335.82 | 597,686.16 | 89,652.92 |
可抵扣亏损 | 3,322,931.13 | 830,732.78 | ||
递延收益 | 22,778,707.04 | 3,416,806.06 | 10,251,693.82 | 1,537,754.07 |
合计 | 42,937,502.23 | 7,299,745.31 | 28,178,966.56 | 5,099,411.2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 | 递延所得税 | 应纳税暂时性 | 递延所得税 |
差异 | 负债 | 差异 |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2,507,450.60 | 3,376,117.59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合计 | 22,507,450.60 | 3,376,117.5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1,301,188.82 | 12,198,476.24 |
可抵扣亏损 | 78,921,528.25 | 99,656,690.56 |
合计 | 90,222,717.07 | 111,855,166.8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 年 | |||
2021 年 | |||
2022 年 | |||
2023 年 | 7,519,774.21 | 7,519,774.21 | |
2024 年 | 2,118,327.93 | 2,118,327.93 | |
2025 年 | 10,328,135.98 | 32,790,426.71 | |
2026年 | 22,653,238.81 | 27,594,567.48 | |
2027年 | 21,633,208.63 | 29,633,594.23 | |
2028年 | 14,668,842.69 | ||
合计 | 78,921,528.25 | 99,656,690.5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购买无形资产款 | 39,726,415.09 | 39,726,415.09 |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47,619,845.69 | 47,619,845.69 | 39,351,603.71 | 39,351,603.71 | ||
合计 | 47,619,845.69 | 47,619,845.69 | 79,078,018.80 | 79,078,018.8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994,700.00 | 86,733.99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80,200,416.65 | 280,306,476.85 |
信用借款 |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
质押及保证借款 | 178,133,534.71 | 220,557,575.15 |
合计 | 363,328,651.36 | 500,950,785.9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1.70%-4.70%。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2,081,880.07 | 47,015,811.92 |
合计 | 12,081,880.07 | 47,015,811.92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采购款 | 198,066,386.70 | 92,901,189.11 |
合计 | 198,066,386.70 | 92,901,189.1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66,228,419.60 | 262,178,782.25 |
合计 | 66,228,419.60 | 262,178,782.2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5,135,252.66 | 117,754,715.75 | 131,185,670.00 | 11,704,298.4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4,821.50 | 8,842,308.51 | 8,937,130.01 | |
三、辞退福利 | 1,100,967.55 | 1,100,967.55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5,230,074.16 | 127,697,991.81 | 141,223,767.56 | 11,704,298.4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4,848,142.64 | 106,473,633.85 | 119,954,793.23 | 11,366,983.26 |
二、职工福利费 | 3,551,398.45 | 3,551,398.45 | ||
三、社会保险费 | 66,409.29 | 4,712,915.59 | 4,779,324.88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5,113.80 | 4,517,711.19 | 4,582,824.99 | |
工伤保险费 | 1,295.49 | 194,888.94 | 196,184.43 | |
生育保险费 | 315.46 | 315.46 | ||
四、住房公积金 | 1,488,987.00 | 1,488,987.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20,700.73 | 1,527,780.86 | 1,411,166.44 | 337,315.1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5,135,252.6 6 | 117,754,715.75 | 131,185,670.00 | 11,704,298.4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1,549.12 | 8,563,218.30 | 8,654,767.42 | |
2、失业保险费 | 3,272.38 | 279,090.21 | 282,362.59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94,821.50 | 8,842,308.51 | 8,937,130.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6,745,530.98 | 19,204,871.25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8,702,488.78 | 2,125,858.88 |
个人所得税 | 366,655.02 | 717,132.2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75,062.44 | 1,345,699.27 |
房产税 | 259,599.64 | 259,599.65 |
教育费附加 | 510,868.73 | 577,120.2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28,832.24 | 384,746.82 |
印花税 | 82,960.77 | 73,038.21 |
土地使用税 | 44,134.11 | 44,134.11 |
环境保护税 | 1,047.42 | 1,270.99 |
水利建设基金 | ||
合计 | 38,217,180.13 | 24,733,471.6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 | 62,103,226.09 | 65,167,579.60 |
合计 | 62,103,226.09 | 65,167,579.60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4,053,002.11 | 21,041,061.59 |
应付暂收款 | ||
应付费用报销款 | 628,372.15 | 1,042,499.82 |
工程设备款 | 36,830,372.43 | 42,512,795.83 |
其他 | 591,479.40 | 571,222.36 |
合计 | 62,103,226.09 | 65,167,579.6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客户6 | 4,080,000.00 | 保证金 |
合计 | 4,08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4,662,347.37 | 129,374.03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916,553.32 | 4,497,565.85 |
合计 | 57,578,900.69 | 4,626,939.88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 | 8,609,694.54 | 34,083,241.70 |
合计 | 8,609,694.54 | 34,083,241.7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79,623,212.68 | |
信用借款 |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409,729,450.44 | 177,741,524.0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4,662,347.37 | 129,374.03 |
合计 | 534,690,315.75 | 177,612,15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3.40%-3.66%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赁 | 2,916,553.32 | 5,289,864.1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916,553.32 | 4,497,565.85 |
合计 | 0.00 | 792,298.25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1,499,341.95 | 16,725,400.00 | 997,463.16 | 77,227,278.79 | 政府拨付的与资产相关的补助 |
合计 | 61,499,341.95 | 16,725,400.00 | 997,463.16 | 77,227,278.79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 基地项 目 | 39,940,000.00 | 39,9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美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 8,953,200.00 | 8,953,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葫芦娃品牌系列药品南宁生产基地一期工程设 | 4,161,828.21 | 107,630.34 | 4,054,197.87 | 与资产相关 |
备投资补助 | |||||||
2017年第二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 | 1,954,166.49 | 175,000.02 | 1,779,166.47 | 与资产相关 | |||
2018 年 第一批 自治区 工业和 信息化 发展专 项资金 (重大 产业及 技术改 造)项 目 | 1,766,666.67 | 187,500.00 | 1,579,166.67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自治区重大优质工业项目扶持资金 | 2,212,200.00 | 2,212,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8 年省医药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 和转型升级扶持款 | 541,999.84 | 271,000.02 | 270,999.82 | 与资产相关 | |||
广西现代医药供应链项目补贴 | 963,728.73 | 82,568.82 | 881,159.91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工业发展资金设备资助 | 529,792.81 | 48,906.42 | 480,886.39 | 与资产相关 | |||
GMP异地改造项目设备资助专项款 | 226,701.17 | 90,680.34 | 136,020.83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南宁市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 249,058.03 | 34,177.20 | 214,880.83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自治区重大 | 3,787,800.00 | 3,787,800.00 | 与资产相关 |
优质工业项目扶持资金 | |||||||
2022年度海南省工业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改提质资金奖励 | 12,937,600.00 | 12,937,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小 计 | 61,499,341.95 | 16,725,400.00 | 997,463.16 | 77,227,278.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0,108,752.00 | 400,108,752.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90,564,747.73 | 290,564,747.73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290,564,747.73 | 290,564,747.7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0,085.65 | 30,085.65 | ||
合计 | 30,085.65 | 30,085.6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依子公司江西荣兴计提的专项储备按股权比例计算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部分在此列示。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7,736,340.45 | 57,736,340.4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57,736,340.45 | 57,736,340.4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0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5,478,056.31 | 187,337,704.6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65,478,056.31 | 187,337,704.6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1,364,614.89 | 85,681,971.0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541,619.33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6,842,671.20 | 265,478,056.3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13,979,323.00 | 436,649,859.40 | 733,458,728.94 | 265,853,363.06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913,979,323.00 | 436,649,859.40 | 733,458,728.94 | 265,853,363.0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葫芦娃-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吸吸系统药物 | 536,261,209.44 | 536,261,209.44 |
消化系统药物 | 203,458,327.58 | 203,458,327.58 |
全身用抗感染药物 | 73,370,361.39 | 73,370,361.39 |
其他药物 | 87,159,185.68 | 87,159,185.69 |
原料药 | 13,730,238.91 | 13,730,238.9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南 | 121,700,699.10 | 121,700,699.10 |
华东 | 202,224,161.49 | 202,224,161.49 |
西南 | 201,312,941.88 | 201,312,941.88 |
华中 | 214,052,032.03 | 214,052,032.03 |
华北 | 92,223,953.19 | 92,223,953.19 |
东北 | 35,482,335.53 | 35,482,335.53 |
西北 | 46,983,199.78 | 46,983,199.78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913,979,323.00 | 913,979,323.0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808,773.80 | 3,066,208.85 |
教育费附加 | 1,648,827.59 | 1,316,249.33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078,190.90 | 1,141,346.43 |
土地使用税 | 150,989.84 | 163,331.43 |
车船使用税 | 4,020.00 | 4,118.20 |
印花税 | 604,427.49 | 348,229.26 |
残疾人保障金 | 0.00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074,644.39 | 877,499.67 |
环境保护税 | 14,340.98 | 2,079.58 |
其他 | ||
合计 | 8,384,214.99 | 6,919,062.75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推广费 | 224,195,882.05 | 215,234,066.99 |
职工薪酬 | 53,380,506.20 | 56,567,038.29 |
广告宣传费 | 14,704,454.66 | 9,617,249.60 |
邮寄费 | 1,020,937.87 | 807,977.42 |
差旅费 | 4,901,398.99 | 3,321,154.53 |
业务招待费 | 3,555,247.29 | 1,484,393.19 |
办公费 | 1,312,551.16 | 575,162.54 |
租赁费 | 608,476.84 | 412,090.03 |
折旧费用 | 61,935.31 | 47,531.81 |
其他 | 631,319.25 | 1,409,850.73 |
合计 | 304,372,709.62 | 289,476,515.13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665,694.49 | 15,285,397.28 |
折旧和摊销 | 10,006,658.56 | 9,303,511.91 |
办公费 | 2,440,665.44 | 1,486,146.71 |
中介费 | 6,443,348.16 | 5,329,543.20 |
业务招待费 | 1,370,006.87 | 524,813.66 |
租赁费 | 943,464.02 | 421,213.75 |
差旅费 | 660,167.15 | 248,345.80 |
其他 | 2,744,624.19 | 4,609,573.86 |
合计 | 44,274,628.88 | 37,208,546.17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 | 4,693,319.20 | 4,829,255.31 |
直接投入 | 8,896,833.85 | 11,556,126.17 |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 1,245,973.58 | 1,213,236.73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14,827,135.40 | 42,893,812.07 |
其他费用 | 420,323.46 | 1,761,896.78 |
合计 | 30,083,585.49 | 62,254,327.0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8,101,962.19 | 8,783,888.56 |
利息收入 | -923,917.74 | -1,437,283.37 |
手续费 | 228,676.34 | 401,764.66 |
其他 | ||
现金折扣 | ||
租赁负债摊销 | 98,519.72 | 163,044.63 |
合计 | 7,505,240.51 | 7,911,414.48 |
其他说明:
借款费用中资本化利息支出4,814,778.62元,已计入在建工程。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997,463.16 | 997,463.16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4,239,023.73 | 12,331,171.22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16,245.40 | 127,740.22 |
合计 | 15,352,732.29 | 13,456,374.60 |
其他说明: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2018年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271,000.02 | 271,000.02 | 与资产相关 |
2018年第一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187,500.00 | 18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2017年第二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 | 175,000.02 | 175,000.02 | 与资产相关 |
南宁生产基地一期工程设备投资补助 | 107,630.34 | 107,630.34 | 与资产相关 |
GMP异地改造项目设备资助专项款 | 90,680.34 | 90,680.34 | 与资产相关 |
广西现代医药供应链项目补贴 | 82,568.82 | 82,568.82 | 与资产相关 |
2018年工业发展资金设备资助 | 48,906.42 | 48,906.42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南宁市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 34,177.20 | 34,177.20 | 与资产相关 |
海南省精英行动奖励(领军企业) | 5,295,283.00 | 与收益相关 | |
工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 | 3,802,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奖励 | 4,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儿童型中成药改良创新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分配经费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海南省专利奖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PCT专利资助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普惠性奖补 | 344,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11,591.31 | 766,529.76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新增岗社补 | 16,500.00 | 105,893.46 | 与收益相关 |
就业补助资金 | 115,149.42 | 与收益相关 | |
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 103,500.00 | 8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度地方财政贡献奖(医药企业) | 4,136,3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新入住企业奖励 | 1,557,948.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新入住企业奖励 | 1,535,7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表彰工业企业经营贡献奖、融资奖等 | 816,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儿童用药高价值培育中心 | 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刘昌孝院士工作站建设与运营经费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海口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扶持资金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专项扶持资金 | 3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度地方财政贡献奖 | 148,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十佳企业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青年人才生活补助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5,236,486.89 | 13,328,634.38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99,452.19 | -7,364.3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58,502.66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00,077.58 | -1,026,681.60 |
合计 | -3,699,529.77 | -575,543.32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124,219.55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13,696.77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预付账款坏账损失 | 184,451.43 | |
坏账损失 | 8,976,453.94 | |
其中:坏账核销金额 | ||
合计 | 6,522,367.75 | 8,976,453.9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97,320.08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797,320.08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75,386.55 | |
合计 | -75,386.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010.62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010.62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497,761.55 | 149,318.60 | 497,761.55 |
无需支付款项 | |||
罚没收入 | |||
合计 | 497,761.55 | 152,329.22 | 497,761.5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70.41 | 7,045.43 | 570.4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70.41 | 7,045.43 | 570.41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6,918.57 | 50,000.00 | 26,918.57 |
其他 | 1,125,719.83 | 871,498.47 | 1,125,719.83 |
水利建设基金 | 40,047.13 | ||
水利建设基金 | |||
盘亏损失 |
合计 | 1,153,208.81 | 968,591.03 | 1,153,208.81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5,327,357.49 | 12,002,139.5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200,334.11 | -2,352,387.83 |
合计 | 23,127,023.38 | 9,649,751.7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6,311,764.9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946,764.7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008,673.3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09,917.8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682,371.4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090,677.68 |
加计扣除费用的影响 | -3,811,381.65 |
其他 | |
所得税费用 | 23,127,023.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往来款 | 5,542,252.28 | 1,786,650.00 |
收回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保证金 |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31,608,718.71 | 34,934,439.36 |
其他 | 2,885,386.33 | 1,778,841.47 |
收回票据及保函保证金 | 10,655,179.56 | 3,752,947.04 |
合计 | 50,691,536.88 | 42,252,877.8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往来款 | 17,083,445.40 | 3,086,100.00 |
支付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保证金 | ||
付现经营费用 | 283,700,382.73 | 323,884,631.63 |
其他 | 1,444,377.68 | 180,796.30 |
研发费用 | ||
其他 | ||
付现经营费用 | ||
支付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保证金 | ||
合计 | 302,228,205.81 | 327,151,527.9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融资租赁租金 | ||
支付中介机构费 | 520,305.50 | |
支付租赁租金 | 3,465,157.63 | 3,182,641.98 |
合计 | 3,985,463.13 | 3,182,641.9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3,184,741.61 | 57,273,864.1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97,320.08 | |
信用减值损失 | 6,522,367.75 | 8,976,453.9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7,585,873.07 | 16,964,383.2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573,926.13 | 2,205,448.70 |
无形资产摊销 | 6,707,344.19 | 6,218,073.1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41,511.84 | 285,180.5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5,386.55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0.41 | 4,034.8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200,481.91 | 8,946,933.1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99,452.19 | -451,138.2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00,334.11 | -2,352,387.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76,117.59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5,554,298.90 | -40,263,657.0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4,180,915.53 | -214,525,609.5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 20,969,260.48 | -47,941,912.14 |
“-”号填列) |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301,194.74 | -204,660,333.1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 | 145,374,252.02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17,096,923.33 | 163,039,375.7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63,841,366.55 | 472,579,845.7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6,744,443.22 | -309,540,470.0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44,88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9,783,529.33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35,096,470.67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17,096,923.33 | 463,841,366.55 |
其中:库存现金 | 60,033.26 | 47,675.2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17,005,657.72 | 463,730,419.6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1,232.35 | 63,271.65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7,096,923.33 | 463,841,366.5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872,629.67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 |
应收票据 | 4,994,700.00 | 借款质押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12,594,068.64 | 借款抵押 |
在建工程 | 679,948,714.22 | 借款抵押 |
合计 | 703,410,112.53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6,725,400.00 | 递延收益 | |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 15,236,486.89 | 其他收益 | 15,236,486.89 |
公司直接取得的财政贴息 | 644,294.98 | 财务费用 | 644,294.98 |
银行以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且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的财政贴息 | 381,805.56 | ||
合计 | 32,987,987.43 | 15,880,781.87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江西荣兴药业 | 2023年4月30 | 44,880,000.00 | 51.00 | 货币资金收购 | 2023年4月30 | 取得控制权 | 13,730,238.91 | 5,426,217.84 |
有限公司 | 日 | 日 |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XX公司 |
--现金 | 44,88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44,88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34,892,812.74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9,987,187.26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本公司聘请评估专家对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实际拥有的全部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于2023 年4 月 30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对合并对价分摊采用的是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方法。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本年度增加的商誉系购买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所致。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XX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78,474,099.78 | 55,373,600.95 |
货币资金 | 9,783,529.33 | 9,783,529.33 |
应收款项 | 11,879,860.12 | 11,879,860.12 |
存货 | 11,536,571.95 | 9,391,322.58 |
固定资产 | 26,369,782.00 | 19,068,902.86 |
无形资产 | 18,462,080.00 | 4,807,709.68 |
其他资产 | 442,276.38 | 442,276.38 |
负债: | 10,056,819.89 | 6,591,745.07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3,900,622.47 | 3,900,622.4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65,074.82 | |
其他负债 | 2,691,122.60 | 2,691,122.60 |
净资产 | 68,417,279.89 | 48,781,855.88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33,524,467.15 | 23,903,109.38 |
取得的净资产 | 34,892,812.74 | 24,878,746.50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亚泰兴华(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合并对价分摊事宜涉及的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京亚泰兴华评报字[2023]第YT050号)相关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并考虑资产评估增值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后确定。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
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海南葫芦娃 | 海口市 | 海南海口 | 药品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葫芦娃科技 | 海口市 | 海南海口 | 研究开发 | 100.00 | 设立 | |
广西维威 | 南宁市 | 广西南宁 | 药品生产销售 | 100.00 | 收购 | |
浙江葫芦世家 | 杭州市 | 浙江杭州 | 药品销售 | 100.00 | 收购 | |
承德新爱民 | 承德市 | 河北承德 | 药品生产销售 | 100.00 | 收购 | |
来宾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 | 广西来宾 | 广西来宾 | 医药制造 | 100 | 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广西来宾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来宾 | 广西来宾 | 药品生产、销售 | 100 | 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海口市 | 海南海口 | 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研究开发 | 51.00 | 参与投资设立 |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宜春市 | 江西宜春 | 医药原料中间体生物产品生产销售 | 51.00 | 收购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9% | -591,715.46 | 786,096.83 |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49% | 2,411,842.18 | 35,965,215.1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608,842.26 | 3,747,678.08 | 6,356,520.34 | 4,752,241.10 | 4,752,241.10 | 1,425,730.58 | 4,115,690.24 | 5,541,420.82 | 2,170,437.34 | 559,121.67 | 2,729,559.01 | |
江西荣兴药业有 | 35,649,235.25 | 24,733,325.16 | 60,382,560.41 | 6,115,495.21 | 6,115,495.21 | 31,054,712.03 | 24,318,888.92 | 55,373,600.95 | 6,591,745.07 | 6,591,745.07 |
限公司 | ||||||||||||
合计 | 38,258,077.51 | 28,481,003.24 | 66,739,080.75 | 10,867,736.31 | 10,867,736.31 | 32,480,442.61 | 28,434,579.16 | 60,915,021.77 | 8,762,182.41 | 559,121.67 | 9,321,304.08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207,582.57 | -1,207,582.57 | 1,152,825.63 | -717,508.03 | -717,508.03 | -325,837.38 |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13,730,238.91 | 5,426,217.84 | 5,426,217.84 | 6,610,871.78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8,696,959.49 | 20,096,411.6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303,040.51 | 96,411.68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303,040.51 | 96,411.68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金融资产 | |||
项目名称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 | 合 计 |
货币资金 | 222,969,553.00 | 222,969,553.00 | |
应收票据 | 17,186,453.92 | 17,186,453.92 | |
应收账款 | 409,522,280.55 | 409,522,280.55 | |
应收款项融资 | 53,911,969.16 | 53,911,969.16 | |
其他应收款 | 4,910,846.11 | 4,910,846.11 | |
合 计 | 654,589,133.58 | 53,911,969.16 | 708,501,102.74 |
金融负债
项目名称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 |
短期借款 | 363,328,651.36 |
应付票据 | 12,081,880.07 |
应付账款 | 198,066,386.70 |
其他应付款 | 62,103,226.0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578,900.69 |
长期借款 | 534,690,315.75 |
合 计 | 1,227,849,360.66 |
2、金融资产转移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811,753.92 元。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背书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用
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以其结算的应付账款账面价值总计为人民币9,811,753.92 元。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贴现给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994,700.00元。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集团将贴现商业票据所取得的价款(账面价值)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计入短期借款。贴现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于2023年6月30日,本 集团因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商业票据所确认的短期借款账面价值总计为人民币4,994,700.00元。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 币153,648,727.36元,已贴现给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6,723,897.97元。于2023年6月30日,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包括本集团在内的汇票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 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2022年,本集团于其转移日确认投资损失人民币2,300,077.58元。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及贴现在本年度大致均衡发生。
3、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利 率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及借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 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 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和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集团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减去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
本集团应收账款的7.46%和23.53%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已逾期超过30天依然按照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对其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于2023年6月30日, 本集团52.55%的债务在不足1年内到期。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会计科目 | 求和项:1年以内 | 求和项:1-5年 | 求和项:5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366,370,176.36 | 366,370,176.36 | ||
应付票据 | 12,081,880.07 | 12,081,880.07 | ||
应付账款 | 198,066,386.70 | 198,066,386.70 |
他应付款 | 62,103,226.09 | 62,103,226.0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8,477,973.66 | 58,477,973.66 | ||
长期借款 | 516,579.32 | 358,732,511.57 | 271,136,724.35 | 630,385,815.24 |
合计 | 697,616,222.20 | 358,732,511.57 | 271,136,724.35 | 1,327,485,458.12 |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 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本公司期末无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
4、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 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 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 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3年半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通过资产负债率监控其资本,该比率按照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56.31%。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账款融资 | 53,911,969.16 | 53,911,969.1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3,911,969.16 | 53,911,969.1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海南海口 | 商业服务业 | 1,000万元 | 41.7584 | 41.758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由刘景萍、汤旭东共同投资设立,于 2012 年 4 月 16 日在海 口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600005892939413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是刘景萍、汤旭东夫妇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之说明。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刘景萍、汤旭东【注1】 | 2,099,200.00 | 2022-1-12 | 2023-1-11 | 是 |
刘景萍、汤旭东【注1】 | 11,992,200.00 | 2022-1-18 | 2023-1-17 | 是 |
刘景萍、汤旭东【注1】 | 2,840,700.00 | 2022-1-24 | 2023-1-23 | 是 |
刘景萍、汤旭东【注2】 | 16,443,200.00 | 2022-1-25 | 2023-1-25 | 是 |
刘景萍、汤旭东【注2】 | 6,770,500.00 | 2022-2-17 | 2023-2-17 | 是 |
刘景萍、汤旭东【注2】 | 5,068,600.00 | 2022-3-11 | 2023-3-11 | 是 |
刘景萍、汤旭东【注2】 | 11,208,900.00 | 2022-5-8 | 2023-5-8 | 是 |
刘景萍、汤旭东【注2】 | 7,755,700.00 | 2022-5-21 | 2023-5-21 | 是 |
刘景萍、汤旭东【注2】 | 6,002,000.00 | 2022-5-26 | 2023-5-26 | 是 |
刘景萍、汤旭东【注2】 | 5,033,400.00 | 2022-5-28 | 2023-5-28 | 是 |
刘景萍、汤旭东【注3】 | 10,000,000.00 | 2022-7-18 | 2023-2-5 | 是 |
刘景萍、汤旭东【注3】 | 10,000,000.00 | 2022-7-22 | 2023-2-5 | 是 |
刘景萍、汤旭东【注3】 | 20,000,000.00 | 2022-7-27 | 2023-2-5 | 是 |
刘景萍、汤旭东【注3】 | 20,000,000.00 | 2022-8-4 | 2023-2-5 | 是 |
刘景萍、汤旭东【注4】 | 60,000,000.00 | 2022-4-8 | 2023-3-18 | 是 |
刘景萍、汤旭东【注5】 | 9,908,700.00 | 2022-9-5 | 2023-9-4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5】 | 9,900,000.00 | 2022-9-26 | 2023-9-2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5】 | 10,191,300.00 | 2022-10-28 | 2023-10-27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6】 | 20,000,000.00 | 2022-9-20 | 2023-9-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 | 32,500,000.00 | 2022-9-29 | 2023-9-5 | 否 |
【注6】 | ||||
刘景萍、汤旭东【注6】 | 20,000,000.00 | 2022-10-11 | 2023-9-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6】 | 14,045,800.00 | 2022-10-24 | 2023-9-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6】 | 12,123,600.00 | 2022-11-1 | 2023-9-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6】 | 34,496,600.00 | 2022-11-28 | 2023-9-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6】 | 19,157,769.60 | 2022-12-6 | 2023-9-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6】 | 8,000,000.00 | 2022-12-8 | 2023-9-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6】 | 7,629,340.43 | 2023-3-10 | 2023-9-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6】 | 10,000,000.00 | 2023-5-8 | 2023-9-5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7】 | 10,000,000.00 | 2022-7-28 | 2023-7-28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7】 | 10,000,000.00 | 2022-7-8 | 2023-7-8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7】 | 20,000,000.00 | 2022-7-14 | 2023-7-14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7】 | 10,000,000.00 | 2022-9-14 | 2023-9-14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7】 | 10,000,000.00 | 2022-8-25 | 2023-8-25 | 否 |
楼春红、刘景萍、汤旭东【注8】 | 12,000,000.00 | 2022-1-12 | 2023-1-11 | 是 |
楼春红、刘景萍、汤旭东【注8】 | 10,570,000.00 | 2022-4-24 | 2023-1-27 | 是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8,790,000.00 | 2022-11-28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9,000,000.00 | 2022-11-30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30,797,050.00 | 2022-12-21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20,000,000.00 | 2022-11-14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10,212,100.00 | 2022-12-15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15,400,000.00 | 2022-12-5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83,413,000.00 | 2022-12-28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10,296,048.60 | 2023-1-30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7,254,500.00 | 2023-2-17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27,825,152.47 | 2023-3-20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9,340,724.32 | 2023-3-30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14,017,500.00 | 2023-4-4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2,286,390.00 | 2023-4-7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3,771,830.00 | 2023-4-25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12,255,100.00 | 2023-4-27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2,175,000.00 | 2023-5-25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1,788,392.96 | 2023-5-9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9,455,554.40 | 2023-5-20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7,530,800.00 | 2023-5-19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7,013,200.00 | 2023-6-6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20,673,323.00 | 2023-6-9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9】 | 11,041,050.00 | 2023-6-20 | 2032-11-1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10】 | 47,015,811.92 | 2022-8-1 | 2023-6-29 | 是 |
刘景萍、汤旭东【注11】 | 20,000,000.00 | 2023-3-24 | 2025-3-2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11】 | 49,000,000.00 | 2023-3-24 | 2025-3-2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11】 | 50,000,000.00 | 2023-6-8 | 2025-3-23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12】 | 10,453,600.00 | 2023-4-27 | 2023-10-27 | 否 |
刘景萍、汤旭东[注13】 | 85,000,000.00 | 2023-3-31 | 2028-3-31 | 否 |
刘景萍【注14】 | 50,000,000.00 | 2023-2-28 | 2024-5-24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2022 年,本集团从招商银行分批取得保证借款人民币 16,932,100.00 元,担保人刘景萍、 汤旭东,担保日期自 2022 年 1 月 12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23 日止。[注2]:2022 年,本集团从广发银行分批取得保证借款人民币 58,282,300.00 元,担保人刘景萍、 汤旭东,担保日期自 2022 年 1 月 25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28 日止。[注3]:2022 年,本集团从交通银行分批取得质押及保证借款人民币 60,000,000.00 元,以本集团专利权质押,同时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保证,担保日期自 2022 年 7 月 18 日起至2023 年 2 月 5 日止。
[注4]:2022 年,本集团从南洋商业银行取得保证借款人民币 60,000,000.00 元,担保人刘景萍、 汤旭东,担保日期自 2022 年 4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18 日止。[注5]:2022 年,本集团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分批取得保证借款人民币 30,000,000.00 元,担保人 刘景萍、汤旭东,担保日期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止。[注6]:2022 年,本集团从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科苑信用社分批取得质押及保证借款人民币177,953,110.03 元,以本集团商标权质押,同时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保证,担保日期自2022 年 9 月 20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5 日止。[注7]:2022 年,本集团从中国银行分批取得保证借款人民币 60,000,000.00 元,担保人刘景萍、 汤旭东,担保日期自 2022 年 7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14 日止。[注8]: 2022 年,本集团从光大银行分批取得质押及保证借款人民币 22,570,000 元,以广西维威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抵押,同时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楼春红提供担保,担保日期自 2022年 1 月 12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27 日止。[注9]:2022 年,本集团从中国农业银行分批取得抵押及保证借款人民币 324,336,715.75.00 元,以本 集团在建工程“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抵押,同时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担保,担保 日期自 2022 年 11 月 14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止。[注10]:2022 年,本集团应付票据余额为人民币 47,015,811.92 元,承兑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保证,担保日期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止。[注11]:2023 年,本集团从进出口银行分批取得保证借款人民币 119,000,000.00 元,担保人刘景萍、 汤旭东,担保日期自 2023 年3 月24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3 日止。[注12]:2023 年,本集团从中信银行取得保证借款人民币 10,453,600.00 元,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担保日期自 2023 年4 月27 日起至 2025 年4月 27 日止。[注13]: 2023年,本集团从中信银行取得质押及保证借款人民币 8,5000,000.00 元,以广西维威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抵押,同时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担保,担保日期自 2023 年 3 月31 日起至 2028 年3 月 31 日止。[注14]:2023 年,本集团从工商银行取得保证借款人民币 50,000,000.00 元,担保人刘景萍,担保日期自 2023 年2 月28 日起至 2024 年5月 24 日止。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39.48 | 245.2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正在执行的履约保函人民币2,247,065.65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呼吸系统药物、消化系统药物、全身用抗感染药物等产品。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本公司按产品/地区分类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61)之说明。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期数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98,519.72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137,629.93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465,157.63 |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其通常为 3 年,机器设备的租赁期通常为 1 年。
本集团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68,527,094.59 |
1年以内小计 | 268,527,094.59 |
1至2年 | |
2至3年 | 36,432.00 |
3年以上 | 36,432.00 |
合计 | 268,599,958.5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8,599,958.59 | 100.00 | 13,481,002.73 | 5.02 | 255,118,955.86 | 186,390,687.01 | 100.00 | 9,352,323.15 | 5.02 | 177,038,363.86 |
其中: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68,599,958.59 | 100.00 | 13,481,002.73 | 5.02 | 255,118,955.86 | 186,390,687.01 | 100.00 | 9,352,323.15 | 5.02 | 177,038,363.86 |
合计 | 268,599,958.59 | / | 13,481,002.73 | / | 255,118,955.86 | 186,390,687.01 | / | 9,352,323.15 | / | 177,038,363.8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68,527,094.59 | 13,426,354.73 | 5.00 |
1-2年 | |||
2-3年 | 36,432.00 | 18,216.00 | 50.00 |
3年以上 | 36,432.00 | 36,432.00 | 100.00 |
合计 | 268,599,958.59 | 13,481,002.73 | 5.0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352,323.15 | 7,626,014.91 | 3,497,335.33 | 13,481,002.73 | ||
合计 | 9,352,323.15 | 7,626,014.91 | 3,497,335.33 | 13,481,002.7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年末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客户1 | 38,438,769.61 | 14.31 | 1,921,938.48 |
客户2 | 26,817,856.41 | 9.98 | 1,340,892.82 |
客户3 | 26,591,806.64 | 9.90 | 1,329,590.33 |
客户4 | 19,804,770.00 | 7.37 | 990,238.50 |
客户5 | 12,660,879.46 | 4.71 | 633,043.97 |
合 计 | 124,314,082.12 | 46.27 | 6,215,704.1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63,087,674.73 | 233,896,427.57 |
合计 | 263,087,674.73 | 233,896,427.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35,715,208.45 |
1年以内小计 | 235,715,208.45 |
1至2年 | 37,559,922.84 |
2至3年 | 10,708,592.29 |
3年以上 | 20,000.00 |
合计 | 284,003,723.5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81,784,801.76 | 249,468,399.15 |
拆借款 | ||
押金保证金 | 1,593,123.00 | 1,456,600.00 |
备用金 | ||
应收暂付款 | 625,798.82 | 618,364.72 |
合计 | 284,003,723.58 | 251,543,363.8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6,556,077.07 | 1,070,859.23 | 20,000.00 | 17,646,936.30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392,444.83 | 3,392,444.83 | ||
本期转回 | 123,332.28 | 123,332.28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9,825,189.62 | 1,070,859.23 | 20,000.00 | 20,916,048.8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组合 | 17,646,936.30 | 3,392,444.83 | 123,332.28 | 20,916,048.85 | ||
合计 | 17,646,936.30 | 3,392,444.83 | 123,332.28 | 20,916,048.8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往来款 | 251,274,545.36 | [注1] | 88.48 | 14,302,135.25 |
单位二 | 往来款 | 17,012,107.23 | [注2] | 5.99 | 5,719,735.22 |
单位三 | 往来款 | 9,680,000.00 | [注3] | 3.41 | 535,800.00 |
单位四 | 往来款 | 3,200,000.00 | 1年以内 | 1.13 | 160,000.00 |
单位五 | 押金保证金 | 786,843.00 | [注4] | 0.28 | 76,831.65 |
合计 | / | 281,953,495.59 | / | 99.29 | 20,794,502.12 |
[注1]1年以内216,506,385.78元,1-2年34,768,159.58元。[注2]1年以内5,298,248.44元,1-2年1,005,266.50元,2-3年10,708,592.29元。[注3]1年以内8,644,000.00元,1-2年1,036,000.00元。[注4]1年以内37,053.00元,1-2年749,790.00元。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40,780,000.00 | 340,780,000.00 | 295,900,000.00 | 295,9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8,696,959.49 | 18,696,959.49 | 20,096,411.68 | 20,096,411.68 | ||
合计 | 359,476,959.49 | 359,476,959.49 | 315,996,411.68 | 315,996,411.6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268,800,000.00 | 268,800,000.00 | ||||
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 0.00 |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44,880,000.00 | 44,880,000.00 | ||||
合计 | 295,900,000.00 | 44,880,000.00 | 0.00 | 340,78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杭州康领先医 | 20,096,411.68 | -1,399,452.19 | 18,696,959.49 |
药科技有限公司 | |||||||||||
小计 | 20,096,411.68 | -1,399,452.19 | 18,696,959.49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20,096,411.68 | -1,399,452.19 | 18,696,959.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51,013,122.92 | 234,655,392.16 | 551,741,274.57 | 175,327,773.11 |
其他业务 | 1,270,619.47 | 1,071,328.75 | 153,524.33 | 88,371.39 |
合计 | 552,283,742.39 | 235,726,720.91 | 551,894,798.90 | 175,416,144.5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葫芦娃-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呼吸系统药物 | 286,182,502.50 | 286,182,502.50 |
消化系统药物 | 161,001,332.08 | 161,001,332.08 |
全身用抗感染药物 | 67,879,816.46 | 67,879,816.46 |
其他药物 | 37,220,091.35 | 37,220,091.3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29,697,513.20 | 29,697,513.20 |
华北 | 70,012,794.48 | 70,012,794.48 |
华东 | 89,735,960.83 | 89,735,960.83 |
华南 | 152,690,892.95 | 152,690,892.95 |
华中 | 79,988,324.14 | 79,988,324.14 |
西北 | 34,250,559.15 | 34,250,559.15 |
西南 | 95,907,697.64 | 95,907,697.64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合计 | 552,283,742.39 | 552,283,742.3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99,452.19 | -7,364.3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58,502.66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00,077.58 | -914,677.59 |
合计 | -3,699,529.77 | -463,539.31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5,956.9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262,587.4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4,876.8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6,245.4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76,816.0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8 | |
合计 | 13,471,180.3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87 | 0.15 | 0.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58 | 0.12 | 0.1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景萍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