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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人: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火星人”或“发行人”)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黄金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金彪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2022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黄金彪先生辞去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黄金彪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金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万股,通过海宁大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75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07%,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前述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对任期届满前离职董监高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交易后,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

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在上述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且于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4)在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黄金彪先生自火星人成立之初就加入公司,见证了公司的发展历程,为其改革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成长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黄金彪先生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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