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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精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3-040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98.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429,179.50元,扣除各类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0,642,944.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786,234.96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2年6月27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377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或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累计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余额
1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13,904.3113,904.317,426.196,478.12
2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13,764.6510,645.238,741.241,903.99
3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12,868.9611,329.084,964.506,364.58
4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9,000.000.00
合计49,537.9244,878.6230,131.9314,746.69

二、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更概况

公司通过分析募投项目实施的内外部情况,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拟调整“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新增募投项目“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不涉及实施主体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变更前本次调整、变更后本次调整 金额
募投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募投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13,904.31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11,184.31-2,720.00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2,720.002,720.00
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10,645.23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10,645.230.00
本次调整、变更前本次调整、变更后本次调整 金额
募投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募投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11,329.08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7,329.08-4,000.00
--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2,000.002,000.00
--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2,000.002,000.00
补充流动资金9,000.00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00
合计44,878.62合计44,878.620.00

本次调整、变更募投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8月9日,“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已在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登记,项目代码为2308-441823-04-01-326118。2023年6月16日,“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已在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完成备案登记,项目代码分别为2305-340500-04-01-797197、2305-340500-04-05-549757。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对“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设备购置金额以及“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设备购置费金额进行调减,将调减的金额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变,若在实施过程中投资总额超过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1、关于“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不改变“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本次调整主要对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调整前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
1工程建设投资3,590.003,270.00
2设备购置6,872.734,472.73
3其他实施经费542.00542.00
4基本预备费550.24550.24
5铺底流动资金2,349.342,349.34
总投资额13,904.3111,184.31

2、关于“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不改变“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本次调整主要对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调整前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
1场地建设投入3,250.003,250.00
2设备购置费6,830.122,830.12
3基本预备费581.00581.00
4铺底流动资金667.96667.96
总投资额11,329.087,329.08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系

公司结合近几年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募投项目。伴随着“双碳”战略的提出,国家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在双碳政策的驱动下,对能耗提出了较高要求。公司本次对“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调减投资规模后,募集资金主要将用于安徽、阳山基地的光伏电站等相关项目建设。电能为公司生产环节耗用的主要能源,近年来,由于公司产能持续扩张,生产耗电量不断提高,由于能耗双控等因素的影响,各地区电价普遍提升,对公司成本控制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公司从整体效益角度考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虽然“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的产销规模将有所下降,但包括壳体在内的公司各类主要产品的能源成本将有所降低,有利于公司产品保持较好的竞争力。

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的号召,推动高效节能、绿色低碳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发展绿色经济,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过审慎论证后,公司将优先投资建设清洁能源,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实现降本增效,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新增募投项目情况

(一)新增募投项目“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实施主体: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杜步镇工业园

项目内容: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2、项目估算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计划总投资2,720万元

3、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是光伏发电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第四电力中的第24条分布式能源的投资项目。

投资建设该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能充分发挥企业在资源、资金、市场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项目建成后,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价值,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高的投资价值,具有较好的综合效益。

4、项目实施进度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0个月。

5、项目审批情况

2023年8月9日,“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已在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登记,项目代码为2308-441823-04-01-326118。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最终相关手续能否取得存在不确定性。

6、项目经济性分析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计划总投资2,720万元,电站设计运行寿命为25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合计年平均发电量约448.5万度,25年累计发电量达约11,211万度。

7、项目风险提示

(1)项目审批风险

2023年8月9日,“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已在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登记,项目代码为2308-441823-04-01-326118。“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前尚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相关手续的办理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影响项目的开展进度。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细化项目各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取得相关审批手续。

(2)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针对光伏发电项目人才储备不足,存在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缓慢或者失误的风险。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或者通过专业运营团队介入,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二)新增募投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实施主体: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当涂经济开发区大城坊西路南侧

项目内容: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2、项目估算

“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上述项目计划总投资合计4,000万元。

3、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是光伏发电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第四电力中的第24条分布式能源的投资项目。

投资建设上述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能充分发挥企业在资源、资金、市场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项目建成后,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价值,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高的投资价值,具有较好的综合效益。

4、项目实施进度

“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周期预计5个月;“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周期预计5个月。

5、项目审批情况

2023年6月16日,“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已在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完成备案登记,项目代码分别为2305-340500-04-01-797197、2305-340500-04-05-549757。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最终相关手续能否取得存在不确定性。

6、项目经济性分析

“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电站设计运行寿命为25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合计年平均发电量约457.9万度,25年累计发电量达约11,500万度。

“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电站设计运行寿命为25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合计年平均发电量约457.9万度,25年累计发电量达约11,500万度。

该两个项目建成后预计合计年平均发电量约915.8万度,25年累计发电量达约23,000万度。

7、项目风险提示

(1)项目审批风险

2023年6月16日,“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已在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完成备案登记,项目代码分别为2305-340500-04-01-797197、2305-340500-04-05-549757,其正式开工建设前尚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相关手续的办理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影响项目的开展进度。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细化项目各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取得相关审批手续。

(2)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针对光伏发电项目人才储备不足,存在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缓慢或者失误的风险。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或者通过专业运营团队介入,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四、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是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综合考虑到行业政策变化以及公司运营成本优化等原因,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系公司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联合精密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针对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与决策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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