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神农架以现场结合电话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其中,9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郝伟、独立董事余振电话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副董事长陈佳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授权董事长金才玖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才玖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本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