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35 公司简称:中重科技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马冰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雄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淑珍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五、(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8
备查文件目录 | (一)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重科技/公司/本公司 | 指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 指 | 马冰冰、谷峰兰 |
中重江苏 | 指 | 中重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中重环保 | 指 | 天津市中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融诚 | 指 | 上海融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国茂股份 | 指 |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华瑞达 | 指 | 天津华瑞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旭辉恒立 | 指 | 旭辉恒立(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旭光久恒 | 指 | 旭光久恒(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阴大地 | 指 | 江阴大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天方舟 | 指 | 天津中天方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宝得钢铁 | 指 | 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 |
型钢 | 指 | 一种有一定截面形状和尺寸的条型钢材 |
带钢 | 指 | 一种窄而长的钢板 |
棒线材 | 指 | 棒材、线材的统称;棒材为一种简单断面型材,一般以条状交货;线材是热轧产品种断面面积最小,长度最长而且以盘卷状态交货的产品 |
中厚板 | 指 | 厚度4.5mm至25mm的钢板 |
轧钢、轧制 | 指 | 金属材料经过旋转的轧辊,在轧辊压力作用下产生塑性变形,以获得所要求的尺寸、形状并同时改变其性能的方法 |
热轧 | 指 | 钢坯加热后经过轧机多道轧制成带状、条状或一定形状的钢材。(在再结晶温度以上进行的轧制) |
H型钢 | 指 | 一种截面面积分配较为优化、强重比较为合理的经济断面高效型钢,因其断面与英文字母“H”相同而得名 |
超大规格H型钢 | 指 | 高度为1200-1600mm的H型钢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重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ongzhong Science & Technology(Tianjin)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Z Science & Technolo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马冰冰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汪雄飞 | 李珂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环外发展区高新大道65号 | 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环外发展区高新大道65号 |
电话 | 022-86996186 | 022-86996186 |
传真 | 022-86996180 | 022-86996180 |
电子信箱 | ir@tjzzjt.com | ir@tjzzjt.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环外发展区高新大道65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环外发展区高新大道65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00400 |
公司网址 | https://www.tjzzjt.com/ |
电子信箱 | ir@tjzzjt.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重科技 | 603135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566,172,856.93 | 923,909,687.59 | -38.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5,962,382.03 | 166,994,761.65 | -42.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5,369,962.59 | 164,620,384.99 | -42.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255,508.14 | 84,536,640.16 | 71.8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989,443,605.93 | 1,486,107,076.13 | 101.16 |
总资产 | 3,928,091,961.92 | 2,733,051,984.31 | 43.7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46 | -47.8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46 | -47.8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46 | -47.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0 | 12.98 | 减少8.7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8 | 12.98 | 减少8.80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总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82,478.7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0,79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95.3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4,544.6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592,419.4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集智能装备及生产线的研发、工艺及装备设计、生产制造、技术服务及销售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机械、电气、液压一体化的热轧型钢、带钢、棒线材、中厚板轧制的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设备及其相关的备品备件。
主要产品 | 产品图示 | 主要产品组成部分 |
型钢智能装备及生产线 | 主要由型钢轧机、其他关键机械设备、电气自动化系统及设备、液压润滑系统及设备、环保系统及设备、智能机器人等组成 | |
带钢智能装备及生产线 | 主要由带钢轧机、其他关键机械设备、电气自动化系统及设备、液压润滑系统及设备、环保系统及设备、智能机器人等组成 | |
备品备件及其他 | 包括棒线材、中厚板等轧机,及轧辊轴备品备件、辊道备品备件、飞剪备品备件、矫直机备品备件等 |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分为项目类物料采购和通用类物料采购两种类型。对于项目类物料采购,多为非标制造物料,一般根据客户项目需求向供应商采购,制造形式包括自主生产和定制化外购,由生产部根据项目生产需要编制《物料采购申请单》并提交审批,采购部门以招投标或者询价、比价形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该类物料由公司向供应商提供技术要求或图纸,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所需原材料,公司根据技术要求或图纸要求进行检验和验收。对于通用类存货采购,多为标准件,产品供应较为稳定。当存货数量较低时,仓储部提示需求部门,需求部门根据需要编制《物料采购申请单》并提交审批,采购部结合采购周期向供应商采购。
公司一般根据采购成本、原材料价格的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对于同一种类型的原材料,采购部门以招投标或者询价、比价形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公司通常与主要供应商
单独签订购销合同,根据客户订单需求自主向供应商采购产品,与供应商直接约定采购产品型号、价格、数量、付款期限等事项,并签订采购合同。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对产品的生产相关流程进行统一规划,由工艺部及技术中心给予技术支持,全力配合并保证生产活动顺利运行;生产部负责评估年度产能,参与月度生产计划的制定并根据客户实际需求调整计划,严格按照特定的工艺流程和产品质量控制制度执行生产。公司智能装备及生产线产品生产工艺相对复杂,制造周期较长,其组成设备中的轧机、矫直机、卷取机等核心设备由公司自行组织生产;冷床、辊道等辅助设备根据产能负荷情况选择自主生产或向供应商按图采购;对于组成设备所需的电机、减速机、除尘设备等外购设备,以及部分电气自动化系统及元器件、液压系统及元器件等按照项目配置、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向供应商定制。此外,公司将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委托外协厂商进行加工。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从客户类型来看基本为终端客户;存在少量业务通过非终端客户开展。公司通常直接面对客户进行销售,主要包括技术交流、招投标及商务谈判、签订合同、产品交付、客户回款、对账等环节。
公司主要产品智能装备及生产线属于非标定制化产品,主要终端客户为大型钢厂,单笔合同金额较大,生产周期较长。合同定价一般根据所需要的各类原材料、设计及制造所需人工费用和其他费用等预估成本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的复杂程度、一定的利润水平因素并参考市场情况对产品定价。公司不同项目间的合同金额差异较大,一般从几百万到数亿元不等。
公司向客户销售的备品备件通常用于客户新旧设备易损件日常的消耗。由于轧机等关键设备安全、稳定性要求极高,绝大多数情况下生产线及设备客户多购买原产厂家的备品备件,客户粘性较高,公司凭借技术研发、设计及规模化生产等优势,与国内主要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的冶金智能制造装备行业是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民经济重点产业的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和能源资源环境的约束,对智能制造装备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国家针对冶金行业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淘汰落后产能,支持重点领域、高端产品、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升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促进冶金行业向价值链高端方向发展,同时也推动冶金智能制造装备行业不断进行产业结构升级。
2023年上半年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外部压力依然较大,内需不足制约犹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3.8%,其中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
6.0%,增速同比下降。当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行业波动时,下游客户需求可能出现下滑,
行业发展承受一定的下行压力。目前我国冶金智能制造装备行业从原来单纯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转变为拥有自主开发生产设备的能力,逐步实现进口替代,同时部分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整体而言,冶金智能制造装备行业主要呈现发展趋势有:
1、装备及生产线的智能化
《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提出加快推进钢铁制造信息化、数字化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自动化、智能化有利于提高设备的无人化操作水平,降低操作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系统的可靠性,提高加工效率。此外,各类设备之间的技术匹配要求越来越高,从单机设备运行,发展到整条冶金生产线工艺流程的设计和生产及智能化、无人化的实现,是冶金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2、新工艺、新技术的不断融合与应用
下游钢铁行业工艺的不断发展,催生出对冶金智能制造装备行业质量、性能、精度和稳定性的迫切需求。在带钢轧制领域,全连轧工艺逐步取代半连轧,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年产量可以提高20%-30%;薄板坯连铸连轧技术(无头轧制技术)在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如高强度钢、碳素钢和硅钢等方面具有独特的物理冶金特点和显著优势;在型钢轧制领域,万能轧机国产化的实现及不断升级换代,为超大型H型钢的生产及推广奠定坚实的基础。
3、“碳中和”大势下,节能降碳将持续推进
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行业,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促进我国钢铁行业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这些政策的着眼点在于压缩淘汰技术水平低、产能过剩、能耗物耗大、高污染的落后产品产能,鼓励和发展技术水平高、需求旺盛、具有节能环保特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高端产品产能。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和逐步落实,钢铁、石化、化工等传统高耗能行业绿色化改造将加速推进,同时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将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政策引导下,低碳、环保、智能化等清洁技术有望成为冶金智能制造行业的主流,对传统工艺进行节能降碳和改造优化将逐步推进。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与创新优势
冶金智能制造装备具有技术含量高、生产工艺复杂的特点,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多年的生产经验积累,掌握了型钢、带钢等生产线及设备制造的一系列核心技术,实现了机械、电气、液压一体化,保证了公司的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的核心技术包括高刚度智能型万能轧机技术、CMA万能轧机数字化技术、超大规格H型钢双可逆、高性能轧制技术、万能轧机组合控制孔型技术等,并成功应用于公司主要产品,先后推出了国内首台套特大型钢生产线CMA万能轧钢机机组、国内首台套钢板桩及超大H型钢生产线,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要专利287项,其中发明专利39项,实用新型专利247项,外观专利1项。公司积极参与行业相关产品标准的制定,曾参与GBT 41749-2022热轧型钢表面质量一般要求、GBT20933-2021热轧钢板桩、GBT11263-2017热轧H型钢和剖分T型钢国家标准的制定,有两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021年,公司作为项目牵头单位承担了“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项目名称为“超大规格H型钢高性能热轧成形技术”。
(二)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在实际产品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从原材料采购、入库、生产和质量检测到销售及客户服务等环节均进行有效的全流程质量管控。在采购环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来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同时,公司引入了先进的生产进度管理软件,满足国内外市场的订单要求。公司生产的热轧带钢、型钢等轧钢生产线被广泛应用于下游钢铁企业,为荣程钢铁、福建鼎盛、津西钢铁等下游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冶金智能制造装备,且在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品牌声誉。
(三)先发优势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型钢、带钢冶金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企业,长期的技术积累和较早的进入行业,在技术沉淀、行业经验等方面相较于后进入市场的竞争对手存在较强的先发优势。
(四)人才队伍和管理团队优势
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积累并培育了一批优秀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和管理人才。公司通过引导职工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广泛开展研发创新、技术攻关和技术交流等各种活动,建设了一支学习型、技术型、创新型、执着专注和精益求精的人才队伍。公司通过不断完善人才激励制度,保证了公司人才队伍的稳定和行业竞争力。同时,公司重视人才引进工作,通过与国内多家著名大学和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引入行业高端人才从事行业前瞻性、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
在管理团队建设方面,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均具有行业十几年以上的从业经验。稳健高效的公司管理团队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能够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市场变化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制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能够对公司的研发、生产和营销等经营问题进行合理决策并有效实施。公司对技术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的日常经营管理精益求精,追求并实施精细化管理,有效提升生产、管理效率,不断强化成本控制,树立公司在冶金智能制造装备行业良好、持久的市场竞争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国内需求疲软、消费低迷,微观主体信心不振,工业企业去库存,大宗商品价格普遍下降,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放缓。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6,172,856.93元,同比下降38.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962,382.03元,同比减少42.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5,369,962.59元,同比减少42.07%。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下滑主要原因系受到客户资金支付和场地建设进度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智能装备及生产线项目的实际交付时间比合同约定交货时间有所延迟。面对诸多经济与市场环境的不利因素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多措并举积极应对,保持战略定力,紧密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夯实核心业务,持续丰富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各项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报告期内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一)践行精细化管理,全力推进降本增效
公司全面落实精细管理理念,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工程,生产运营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精益制造持续推进,有效加强成本管理,扎实推进市场化、全链条目标成本管控体系;外协管理持续优化,严控外协审批;原材料采购降本保供,在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形势下,通过创新采购模式、优化付款方式、联动谈价及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等多种方式,降低采购成本,构建稳定的供应链体系。
(二)大力拓展海外市场,积极筹备融资租赁公司
随着海外国家需求的不断增长,公司海外市场空间巨大。公司建立紧贴市场、快速响应的海外营销体系,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与俄罗斯、东南亚等海外客户共同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合作市场。
公司积极筹备融资租赁平台,通过整合自身业务优势和客户资源,向客户提供差异化增值服务,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实现,按照“依托主产业链、服务主产业链、强大主产业链”的原则,创新经营模式,丰富营销手段。
(三)坚持技术创新
公司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公司牵头的“超大规格H型钢高性能热轧成形技术”项目取得重要进展,完成了超大规格H型钢轧制工艺及孔型系统的设计、超大H型钢万能轧机关键零部件(水平辊系、立辊辊系、机架、压下伺服缸)及矫直机关键零部件(矫直辊装配、轴承座装配、机架装配)的三维模型设计。公司联合马钢在重型生产线上进行了超大H型钢缩小比例规格的工业生产试制,验证了大规格产品成分工艺和轧制工艺的的实际可行性。公司在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过程中,持续强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获得业内专家充分认可。
(四)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资金32,499.16万元,主要投资于“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为公司区域战略计划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项目达产后,可进一步增加公司的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66,172,856.93 | 923,909,687.59 | -38.72 |
营业成本 | 414,977,225.92 | 658,124,638.78 | -36.95 |
销售费用 | 4,339,265.38 | 4,786,317.01 | -9.34 |
管理费用 | 26,317,926.58 | 18,815,689.70 | 39.87 |
财务费用 | -14,360,375.09 | -4,343,247.61 | 230.64 |
研发费用 | 22,242,069.11 | 33,507,162.25 | -33.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255,508.14 | 84,536,640.16 | 71.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061,252.49 | -155,921,491.71 | -48.6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8,905,452.83 | 433,962.26 | 345,299.9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系报告期部分项目延期交付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系报告期部分项目延期交付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报告期上市费用及退税手续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报告期研发阶段物料消耗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销售回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报告期募投项目支付货款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报告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001,659,776.74 | 50.96 | 504,370,043.64 | 18.45 | 296.86 | 系报告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所致。 | ||||||
应收票据 | 84,256,681.94 | 2.14 | 137,867,949.20 | 5.04 | -38.89 | 系本期票据贴现增多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47,593,212.75 | 1.21 | 98,313,040.39 | 3.60 | -51.59 | 系本期票据贴现增多所致。 |
合同资产 | 212,148,869.15 | 5.40 | 327,250,083.54 | 11.97 | -35.17 | 系报告期转入应收账款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732,202.08 | 0.30 | 33,586,236.24 | 1.23 | -65.07 | 系募投项目陆续到货,对应预付账款减少所致。 |
应付账款 | 196,771,745.14 | 5.01 | 293,004,282.81 | 10.72 | -32.84 | 系报告期内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322,157,460.84 | 8.20 | 487,157,614.84 | 17.82 | -33.87 | 系报告期部分项目开始交付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90,301,678.76 | 2.30 | 380,184.4 | 0.01 | 23,652.07 | 系报告期内已公告尚未发放股利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本期投资 | 上期投资 | 投资变动比例 |
中重江苏 | 75,459,260.34 | 127,000,000.00 | -40.58% |
上海融诚 | 200,000,000.00 | - | -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中重环保: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业务: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的制造与销售。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445.13万元,净资产1602.76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8.01万元。
2、中重江苏: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主要业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等。截止2023年6月30日,尚未开展业务。
3、上海融诚: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截止2023年6月30日,尚未开展业务。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增速下滑和下游行业需求下降的风险
公司是集智能装备及生产线的研发、工艺及装备设计、生产制造、技术服务及销售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应用于冶金行业,是国家基础工业的上游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大,对宏观经济波动敏感。如果未来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下游行业需求出现周期性波动,而公司未能形成合理预期并相应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将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的业务增长速度可能放缓,甚至出现收入与利润的阶段性下降。
2、重大项目波动风险
公司承接了多个客户影响力大、产品技术含量高、合同金额高的重大项目。受原材料价格、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重大项目的盈利水平对公司年度经营成果影响较大,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业绩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机械类、电气类、液压类、直接原材料类等,各种原料的价格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产品的成本。其中,直接原材料及机械类原材料上游主要为钢材及各类合金等,这些原材料的价格受到其各自生产成本、市场需求及市场短期投机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较大。这些材料的价格波动可能导致本公司生产成本的波动,进而影响本公司的盈利水平。
4、募集资金运用的风险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谨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和认真的市场调查,项目本身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业务进一步的扩张,加速公司的发展。公司预计项目将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上述分析论证的结果均基于当前宏观经济背景、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金额较大,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化、技术迭代、产品市场需求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此外,随着募投项目建设的实施,募投项目完工后固定资产将有所增加,固定资产年折旧额相应增加。如果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可能面临盈利水平暂时下降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0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1日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15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6月16日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黄武林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孙国强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张春林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变化情况如下:公司原职工代表监事黄武林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国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董事变化情况如下:公司原独立董事张春林先生因病去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去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件纠纷,未因环境保护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秉持着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兼顾的发展理念,不断升级环境资源使用的工艺和标准,切实将绿色环保的发展理念融入到公司日常业务的运营中。公司始终将环境友好的理念贯穿产品的全生命周期,从产品开发设计直至生产、交付以及废弃物的处理各个环节都采用严格的标准监控,坚持清洁生产理念,通过工艺优化、设备改进与升级等措施持续地提升我们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绩效表现,为守护绿色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司始终贯彻绿色生产、低碳发展的理念。积极按照国家“双碳”战略,开展生产装备升级改造。采购低耗能、低排放、高效率、高精度的生产装备,采用智能变频、多轴联动,配合高效刀具等技术,节约电能,减少碳排放。与此同时,我们设置了大量的节能宣传标识,身体力行打造节能氛围,推动公司全员在日常的工作与生活中养成良好的节能行为习惯。我们定期收集能耗数据进行专业化的分析,以此追踪节能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
我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内部制度文件,以此评估分析由业务经营引发对环境及天然资源造成重大影响的潜在风险,并明确了相关事件发生后的应急预案和处理常式,确保我们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避免对环境生态造成严重的破坏。我们切实开展废水、废气、一般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在处理、排放、回收等全过程管理,保证合规经营。
2023年7月3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文《2022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名单的通知》(津工信节能〔2023〕3号),正式对外公布了2022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名单。公司光荣成为“2022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马冰冰、谷峰兰 | 注1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股东、董事、 总经理王洪新 | 注2 | 自股票取得之日(2021年4月23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汪雄飞 | 注3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旭辉恒立; 股东旭光久恒 | 注4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国茂股份; 股东天津华瑞达;股东沈惠萍 | 注5 | 自股票取得之日(2021年4月23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杜宝珍 | 注6 | 自股票取得之日(2021年4月23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亲属谷青、谷松、翟国平、王晓南、谷铮铮 | 注7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在公司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股东承诺 | 注8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9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 注1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2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注1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 | 注1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旭辉恒立、旭光久恒、国茂股份、天津华瑞达、沈惠萍和杜宝 | 注1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珍;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
其他 | 股东马冰冰、谷峰兰、王洪新、汪雄飞、沈惠萍、杜宝珍、国茂股份、旭辉恒立、旭光久恒、天津华瑞达、天津华瑞达合伙人 | 注1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 谷峰兰 | 注1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国茂股份、沈惠萍、天津华瑞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9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 谷峰兰 | 注2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 谷峰兰 | 注2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 谷峰兰 | 注22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 谷峰兰 | 注2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谷峰兰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人做出的其他公开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5、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6、本人在减持股份时,将严格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发行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8、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9、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承诺函出具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规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承诺。
注2:股东、董事、总经理王洪新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自本人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以对发行人的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21年4月23日为准)起三十六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7、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本承诺函出具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规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承诺。
注3:股东、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汪雄飞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自本人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以对发行人的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20年11月27日为准)起三十六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7、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本承诺函出具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规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承诺。
注4:股东旭辉恒立、旭光久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自本单位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以对发行人的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20年11月27日为准)起三十六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承诺为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出具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规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时,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承诺。
注5:股东国茂股份、天津华瑞达、沈惠萍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自本单位/本人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以对发行人的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21年4月23日为准)起三十六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单位/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单位/本人做出的其他公开承诺的前提下,本单位/本人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本单位/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本单位/本人在减持股份时,将严格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发行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承诺为本单位/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承诺函出具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规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时,本单位/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承诺。
注6:股东杜宝珍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自本人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以对发行人的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21年4月23日为准)起三十六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出具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规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承诺。
注7:实际控制人亲属谷青、谷松、翟国平、王晓南、谷铮铮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或旭辉恒立/旭光久恒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出具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规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承诺。
注8、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股东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出具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规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承诺。
注9、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制定的股价稳定预案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主体
1)预案回购或增持的实施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2)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本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上述具体措施执行的优先顺序为本公司回购股份为第一顺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为第二顺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为第三顺位。
①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实施股份回购的前提下,由公司回购股份。
②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生下列情形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谷峰兰增持公司股份:
A.股份回购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B.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仍未使得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生下列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承诺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仍未使得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股份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公司回购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回购股份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①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③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会可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在预案规定的需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条件触发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30个交易日内,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于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①通过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
②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以来从发行人处所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50%;
④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自上市后从发行人处所获得的现金分红总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可终止继续增持股份。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预案规定的需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条件触发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30个交易日内,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于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①通过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
②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以来从发行人处所实际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的50%;
④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自上市后从发行人处所实际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的总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后,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可终止继续增持股份。
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相关人员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停止领取股份分红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直至按预案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2、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如本公司未按照预案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该承诺函内容与公司发行上市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承诺一致。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谷峰兰承诺
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如本人未按照预案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将在本人未采取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如本人未按照预案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将在本人未采取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注10、关于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的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况,若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或作出处罚决定后,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本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或作出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谷峰兰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的文件进行了核查和审阅,确认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况,若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或作出处罚决定后,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且将依法回购本人已转让的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含间接持股部分)。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或作出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的文件进行了核查和审阅,确认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况,若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或作出处罚决定后,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且将依法回购本人已转让的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含间接持股部分)。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或作出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11: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就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说明和承诺如下: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公司将在有权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2)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有权部门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谷峰兰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说明和承诺如下: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承诺人也将购回公司上市后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2)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或购回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分红(如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注12: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就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事项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认定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谷峰兰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认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注13: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中重科技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持续加强研发创新、加强现有产品种类及服务类型拓展、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严格募投项目监管、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产品及服务质量,提高销售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对此,公司将采取的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1)加强研发创新,完善产品及服务,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持续加强研发创新工作,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及服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充分利用现有市场的基础上,扩大经营业务布局,不断开拓新的客户及市场。同时,合理控制各项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提高营运效率
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权利的行使,确保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职权。同时,公司将完善日常的经营管理,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业务流程等方式,提升公司各部门协同运作的效率。公司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各项费用支出,在全面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的前提下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已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依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其他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充分论证,总体上具有较好的投资回报率,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实施并产生效益。随着投资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有望快速增长,未来盈利能力和公司综合竞争力有望显著提高。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了形成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加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及可操作性,保证股东对于利润分配监督的权利,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详细的规定,并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
(6)其他合理可行的措施
公司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内容,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2、发行人关于公司股票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
发行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确保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中规定的各项措施得到切实履行;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的条件向其他单位及个人输送利益;
(3)严格监督公司管理层履行相关职责,督促公司管理层进行预算管理并严格执行;
(4)积极督促公司管理层及时履行其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
(5)如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者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制定新的填补措施,并对上述承诺进行相应的调整。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谷峰兰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谷峰兰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的条件向其他单位及个人输送利益,不采取任何方式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利益;
(3)全力支持并配合发行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公司章程(草案)》及其他规章制度中关于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要求,不利用发行人的资产从事与公司利益无关的投资和消费活动;
(5)努力确保由发行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果发行人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8)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本承诺。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4、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如下:
(1)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前述职务消费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由公司承担的消费性支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本承诺。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注14: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本公司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获得监管机构审核通过,则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和《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草案)》和《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遵守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注15: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如下:
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由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之日起的2 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上述事实认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回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谷峰兰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如下: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索赔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发行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事实无异议或经过行政复议、司法途径最终有效裁定认定该违法事实后,本人对提出申请符合赔偿条件的投资者依法赔偿。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发行人在召开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在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认定相关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如下: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索赔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发行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事实无异议或经过行政复议、司法途径最终有效裁定认定该违法事实后,本人对提出申请符合赔偿条件的投资者依法赔偿。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发行人在召开相关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注16: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本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补救:
1)依法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2)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3)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本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向投资者做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至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5)对就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谷峰兰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补救:
1)依法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2)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3)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及时向投资者做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人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至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前,本人将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股东分红及薪酬津贴(如有),且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含间接持股,如有)不得转让。
3、发行人股东旭辉恒立、旭光久恒、国茂股份、天津华瑞达、沈惠萍和杜宝珍承诺
(1)本单位/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本单位/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单位/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补救:
1)依法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2)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3)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本单位/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单位/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单位/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单位/本人将及时向投资者做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单位/本人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至本单位/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前,本单位/本人将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股东分红(如有),且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补救:
1)依法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2)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3)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及时向投资者做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本人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至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前,本人将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及薪酬津贴,且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含间接持股,如有)不得转让。
注17: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股东马冰冰、谷峰兰、王洪新、汪雄飞、沈惠萍、杜宝珍承诺
(1)本人已及时向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具备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进行投资或担任公司股东的情形;
(3)本人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出资均来源合法合规,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系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为其他主体代持的情况;
(4)本人取得发行人股份的程序合法合规,且价格公允,不存在价格异常的情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以发行人股份向本企业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的情况;
(5)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与本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本人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7)本人不属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此处所述“离职人员”是指,发行人申报时相关股东/合伙人为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会管干部,在发行部或公众公司
部借调累计满12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的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的非会管干部,从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非会管干部;
(8)以上承诺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如出现上述承诺不实的情况,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发行人股东国茂股份承诺
(1)本单位已及时向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单位具备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主体资格;
(3)本单位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出资均来源合法合规,本单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系本单位真实持有,不存在为其他主体代持的情况;
(4)本单位取得发行人股份的程序合法合规,且价格公允,不存在价格异常的情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以发行人股份向本单位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的情况;
(5)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与本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本单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7)以上承诺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如出现上述承诺不实的情况,本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8)以上承诺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如出现上述承诺不实的情况,本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3、发行人股东旭辉恒立、旭光久恒承诺
(1)本单位已及时向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单位具备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通过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3)本单位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出资均来源合法合规,本单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系本单位真实持有,不存在为其他主体代持的情况;
(4)本单位取得发行人股份的程序合法合规,且价格公允,不存在价格异常的情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以发行人股份向本单位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的情况;
(5)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通过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且与本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本单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7)本单位及本单位上层股东/合伙人中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
(8)以上承诺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如出现上述承诺不实的情况,本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4、发行人股东天津华瑞达承诺
(1)本单位已及时向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单位具备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通过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3)本单位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出资均来源合法合规,本单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系本单位真实持有,不存在为其他主体代持的情况;
(4)本单位取得发行人股份的程序合法合规,且价格公允,不存在价格异常的情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以发行人股份向本单位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的情况;
(5)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通过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且与本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本单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7)本单位及本单位上层股东/合伙人中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
(8)以上承诺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如出现上述承诺不实的情况,本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5、天津华瑞达合伙人的承诺
(1)本人已及时向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通过天津华瑞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华瑞达”)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本人具备持有天津华瑞达出资、并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进行投资或担任公司股东的情形;
(3)本人取得天津华瑞达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该等出资系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为其他主体代持的情况;
(4)本人取得天津华瑞达出资的程序合法合规,且价格公允,不存在价格异常的情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以发行人间接股份向本人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的情况;
(5)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与本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本人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7)本人不属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此处所述“离职人员”是指,发行人申报时相关股东/合伙人为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会管干部,在发行部或公众公司部借调累计满12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的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的非会管干部,从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非会管干部;
(8)以上承诺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如出现上述承诺不实的情况,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注1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谷峰兰向本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除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外,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在本人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人以及本人控股或参股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参股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本人保证,将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不正当的干预;
4、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发行人;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给予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全部赔偿。
注19: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谷峰兰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谷峰兰向公司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将尽可能避免、规范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及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不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2)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关系转移发行人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承诺
(1)国茂股份、沈惠萍承诺
本单位/本人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规范关联交易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所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及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不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2)本单位/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单位/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关系转移发行人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单位/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天津华瑞达承诺
本单位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规范关联交易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的公司将尽可能避免、规范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及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不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2)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单位承诺不会利用关联关系转移发行人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单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外部董事徐彬)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关联交易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将尽可能避免、规范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及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不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2)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关系转移发行人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外部董事徐彬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关于规范关联交易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及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不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2)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关系转移发行人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20: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谷峰兰向公司出具《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
2、本人及本人关联方确保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占用或转移发行人的资产和资源,且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赔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5、本承诺函所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遗漏或隐瞒,本人愿意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2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社保、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谷峰兰出具书面确认:
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罚款或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注2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临时建筑事项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谷峰兰出具书面确认:
针对发行人存在在自有土地上搭建临时建筑物如门卫室、配电室但未办理报建手续的情况,如发行人因该等临时建筑被有权机关要求拆除或因此产生纠纷等,本人将对发行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被有权机关处以罚款、因搬迁所产生的费用等)给予全额赔偿或补偿。
注2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报告期内票据使用不规范事项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谷峰兰出具书面确认:
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曾经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交易、票据找零的票据使用不规范情形,本人承诺将积极督促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发生票据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历史上存在的票据使用不规范情况而被主管部门处罚,或因该等不规范行为而被任何第三方追究法律责任,由此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损失的,本人将对该等损失予以全额补偿。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
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0,000,000 | 100 | 2,703,718 | 2,703,718 | 362,703,718 | 80.6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13,738 | 13,738 | 13,738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60,000,000 | 100 | 2,677,616 | 2,677,616 | 362,677,616 | 80.6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56,600,682 | 15.72 | 2,657,340 | 2,657,340 | 59,258,022 | 13.17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03,399,318 | 84.28 | 20,276 | 20,276 | 303,419,594 | 67.43 | |||
4、外资持股 | 0 | 0 | 12,364 | 12,364 | 12,364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12,364 | 12,364 | 12,364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87,296,282 | 87,296,282 | 87,296,282 | 19.4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0 | 0 | 87,296,282 | 87,296,282 | 87,296,282 | 19.4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360,000,000 | 100 | 90,000,000 | 90,000,000 | 450,000,00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16日,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中重科技(天津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0,000股,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4,16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马冰冰 | 215,360,528 | 47.86 | 215,360,528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谷峰兰 | 53,840,132 | 11.96 | 53,840,132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 25,196,121 | 5.60 | 25,196,121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天津华瑞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196,121 | 5.60 | 25,196,121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沈惠萍 | 17,997,230 | 4.00 | 17,997,23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王洪新 | 10,798,338 | 2.40 | 10,798,338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杜宝珍 | 3,599,444 | 0.80 | 3,599,444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旭辉恒立(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30,408 | 0.72 | 3,230,408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旭光久恒(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78,032 | 0.66 | 2,978,032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汪雄飞 | 1,803,646 | 0.40 | 1,803,646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1,127 | 人民币普通股 | 731,127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6,578 | 人民币普通股 | 696,578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540,895 | 人民币普通股 | 540,895 | |||||
BARCLAYS BANK PLC | 445,271 | 人民币普通股 | 445,271 | |||||
陶文涛 | 43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3,500 | |||||
刘明军 | 40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5,900 | |||||
曹建明 | 36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8,700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8(QFII) | 34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5,900 | |||||
UBS AG | 289,135 | 人民币普通股 | 289,135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10(R) | 289,045 | 人民币普通股 | 289,045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马冰冰系谷峰兰之女 2、徐国忠系天津华瑞达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国忠与沈惠萍为夫妻关系,二人均为国茂股份实际控制人,且徐国忠担任国茂股份董事长职务。 3、旭辉恒立、旭光久恒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4、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他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马冰冰 | 215,360,528 | 2026年4月10日 | 首发限售36个月 | |
2 | 谷峰兰 | 53,840,132 | 2026年4月10日 | 首发限售36个月 | |
3 |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 25,196,121 | 2024年4月23日 | 取得本公司股份之日(2021年4月23)起三十六个月 | |
4 | 天津华瑞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196,121 | 2024年4月23日 | 取得本公司股份之日(2021年4月23)起三十六个月 |
5 | 沈惠萍 | 17,997,230 | 2024年4月23日 | 取得本公司股份之日(2021年4月23)起三十六个月 | |
6 | 王洪新 | 10,798,338 | 2024年4月23日 | 取得本公司股份之日(2021年4月23)起三十六个月 | |
7 | 杜宝珍 | 3,599,444 | 2024年4月23日 | 取得本公司股份之日(2021年4月23)起三十六个月 | |
8 | 旭辉恒立(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30,408 | 2024年4月10日 | 首发限售12个月 | |
9 | 旭光久恒(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78,032 | 2024年4月10日 | 首发限售12个月 | |
10 | 汪雄飞 | 1,803,646 | 2024年4月10日 | 首发限售12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马冰冰系谷峰兰之女 2、徐国忠系天津华瑞达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国忠与沈惠萍为夫妻关系,二人均为国茂股份实际控制人,且徐国忠担任国茂股份董事长职务。 3、旭辉恒立、旭光久恒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4、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他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黄武林 | 监事(离任) | 0 | 100 | 100 | 增持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001,659,776.74 | 504,370,043.6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84,256,681.94 | 137,867,949.20 |
应收账款 | 七、5 | 390,264,286.42 | 362,630,668.25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47,593,212.75 | 98,313,040.39 |
预付款项 | 七、7 | 120,973,472.91 | 151,455,236.2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0,326,700.28 | 8,690,337.3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67,659,705.83 | 354,685,923.92 |
合同资产 | 七、10 | 212,148,869.15 | 327,250,083.5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45,624,510.91 | 133,082,295.98 |
流动资产合计 | 3,280,507,216.93 | 2,078,345,578.5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27,849,059.24 | 31,219,054.39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67,834,452.63 | 176,706,501.48 |
在建工程 | 七、22 | 351,411,063.11 | 323,862,021.1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无形资产 | 七、26 | 68,200,086.10 | 69,157,753.1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20,557,881.83 | 20,174,839.4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1,732,202.08 | 33,586,236.2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47,584,744.99 | 654,706,405.79 | |
资产总计 | 3,928,091,961.92 | 2,733,051,984.3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59,629,321.91 | 227,325,547.13 |
应付账款 | 七、36 | 196,771,745.14 | 293,004,282.8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22,157,460.84 | 487,157,614.8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0,564,258.97 | 16,355,663.02 |
应交税费 | 七、40 | 7,243,168.94 | 57,466,724.5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90,301,678.76 | 380,184.4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90,000,0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50,074,716.44 | 163,284,096.44 |
流动负债合计 | 936,742,351.00 | 1,244,974,113.1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906,004.99 | 1,970,794.9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06,004.99 | 1,970,794.99 | |
负债合计 | 938,648,355.99 | 1,246,944,908.1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50,000,000.00 | 36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974,137,729.22 | 566,763,581.4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56,350,535.52 | 56,350,535.5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08,955,341.19 | 502,992,959.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89,443,605.93 | 1,486,107,076.1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89,443,605.93 | 1,486,107,076.1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928,091,961.92 | 2,733,051,984.31 |
公司负责人:马冰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雄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淑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20,761,334.19 | 388,370,300.0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4,256,681.94 | 137,867,949.2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88,821,786.42 | 360,796,168.25 |
应收款项融资 | 47,593,212.75 | 98,313,040.39 | |
预付款项 | 120,812,347.33 | 148,408,781.5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1,055,221.36 | 8,612,719.9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66,626,067.25 | 354,620,913.92 | |
合同资产 | 211,426,869.15 | 326,223,083.54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2,071,963.19 | 120,847,434.89 | |
流动资产合计 | 2,963,425,483.58 | 1,944,060,391.6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7,849,059.24 | 31,219,054.39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633,976,437.28 | 358,517,176.9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68,145,827.17 | 176,980,463.60 | |
在建工程 | 5,371,139.87 | 5,371,139.8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1,604,809.16 | 32,122,693.1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557,881.83 | 20,174,839.4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2,954.96 | 316,57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87,678,109.51 | 624,701,937.37 | |
资产总计 | 3,851,103,593.09 | 2,568,762,329.0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8,307,262.21 | 133,013,178.40 | |
应付账款 | 181,534,858.01 | 234,443,048.4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20,827,999.85 | 477,385,675.97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94,923.38 | 16,286,831.52 | |
应交税费 | 6,896,513.83 | 57,106,664.56 | |
其他应付款 | 90,291,038.76 | 358,525.9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90,000,000.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0,074,716.44 | 162,186,574.32 | |
流动负债合计 | 858,327,312.48 | 1,080,780,499.1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906,004.99 | 1,970,794.9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06,004.99 | 1,970,794.99 | |
负债合计 | 860,233,317.47 | 1,082,751,294.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50,000,000.00 | 36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977,645,516.05 | 570,271,368.2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6,350,535.52 | 56,350,535.52 | |
未分配利润 | 506,874,224.05 | 499,389,131.1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90,870,275.62 | 1,486,011,034.9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851,103,593.09 | 2,568,762,329.06 |
公司负责人:马冰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雄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淑珍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66,172,856.93 | 923,909,687.5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66,172,856.93 | 923,909,687.5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57,530,389.40 | 715,472,362.9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14,977,225.92 | 658,124,638.7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014,277.50 | 4,581,802.81 |
销售费用 | 七、63 | 4,339,265.38 | 4,786,317.01 |
管理费用 | 七、64 | 26,317,926.58 | 18,815,689.70 |
研发费用 | 七、65 | 22,242,069.11 | 33,507,162.25 |
财务费用 | 七、66 | -14,360,375.09 | -4,343,247.61 |
其中:利息费用 | 205,480.91 | 417,894.07 | |
利息收入 | 14,595,315.76 | 4,844,416.63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117,309.89 | 4,179,738.6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51,513.1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49,321.1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379,368.16 | -15,921,564.5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30,559.05 | -1,266,388.1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82,478.73 | 290,133.7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8,832,328.94 | 195,721,436.3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699.47 | 139,132.6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15 | 30,000.0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8,836,024.26 | 195,830,568.9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2,873,642.23 | 28,835,807.3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962,382.03 | 166,994,761.6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962,382.03 | 166,994,761.6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962,382.03 | 166,994,761.6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5,962,382.03 | 166,994,761.6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5,962,382.03 | 166,994,761.6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4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4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公司负责人:马冰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雄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淑珍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566,172,856.93 | 921,819,422.08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414,977,225.92 | 656,462,745.63 |
税金及附加 | 3,411,624.65 | 4,165,391.14 | |
销售费用 | 4,259,752.67 | 4,710,122.37 | |
管理费用 | 24,631,449.09 | 18,184,088.57 | |
研发费用 | 22,242,069.11 | 33,507,162.25 | |
财务费用 | -13,425,523.01 | -3,795,908.78 | |
其中:利息费用 | 205,480.91 | 417,894.07 | |
利息收入 | 13,657,811.91 | 4,292,534.71 | |
加:其他收益 | 5,117,309.89 | 4,178,012.2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336,453.28 | -15,912,750.4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0,559.05 | -1,266,388.1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82,478.73 | 290,133.7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0,309,034.79 | 195,874,828.28 | |
加:营业外收入 | 3,600.66 | 139,132.60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0,312,635.45 | 195,983,960.88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827,542.56 | 29,160,688.1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7,485,092.89 | 166,823,272.7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7,485,092.89 | 166,823,272.7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7,485,092.89 | 166,823,272.7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马冰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雄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淑珍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6,538,102.29 | 453,221,127.8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8.8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3,535,906.01 | 16,196,078.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0,074,107.11 | 469,417,205.9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7,411,030.31 | 250,339,573.9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7,416,148.42 | 53,406,909.9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5,996,790.63 | 44,560,446.9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33,994,629.61 | 36,573,634.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4,818,598.97 | 384,880,565.7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255,508.14 | 84,536,640.1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151,513.1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88,349.5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39,862.6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0,061,252.49 | 164,461,354.3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061,252.49 | 164,461,354.3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061,252.49 | -155,921,491.7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21,311,113.2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21,311,113.20 | 1,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22,405,660.37 | 566,037.7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405,660.37 | 566,037.7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8,905,452.83 | 433,962.2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510.1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64,099,708.48 | -70,962,399.4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8,115,368.72 | 514,097,638.4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22,215,077.20 | 443,135,238.98 |
公司负责人:马冰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雄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淑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5,214,898.29 | 452,924,650.8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441,292.06 | 18,077,490.2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7,656,190.35 | 471,002,141.1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6,375,620.43 | 241,497,635.5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321,638.74 | 52,812,230.2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5,330,054.33 | 43,131,932.6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424,390.21 | 39,474,170.0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2,451,703.71 | 376,915,968.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204,486.64 | 94,086,172.6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88,349.5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8,349.5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09,978.60 | 2,411,406.9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5,459,260.34 | 127,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8,369,238.94 | 129,411,406.9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8,369,238.94 | -129,023,057.4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21,311,113.2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21,311,113.20 | 1,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405,660.37 | 566,037.7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405,660.37 | 566,037.7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8,905,452.83 | 433,962.2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510.1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65,740,700.53 | -34,514,432.6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7,713,993.82 | 461,025,148.4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03,454,694.35 | 426,510,715.81 |
公司负责人:马冰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雄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淑珍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566,763,581.45 | 56,350,535.52 | 502,992,959.16 | 1,486,107,076.13 | 1,486,107,076.1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0,000,000.00 | 566,763,581.45 | 56,350,535.52 | 502,992,959.16 | 1,486,107,076.13 | 1,486,107,076.1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90,000,000.00 | 1,407,374,147.77 | 5,962,382.03 | 1,503,336,529.80 | 1,503,336,529.80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5,962,382.03 | 95,962,382.03 | 95,962,382.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0,000,000.00 | 1,407,374,147.77 | 1,497,374,147.77 | 1,497,374,147.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0,000,000.00 | 1,407,374,147.77 | 1,497,374,147.77 | 1,497,374,147.7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 |
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0,000,000.00 | 1,974,137,729.22 | 56,350,535.52 | 508,955,341.19 | 2,989,443,605.93 | 2,989,443,605.93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566,763,581.45 | 28,128,772.97 | 247,968,078.36 | 1,202,860,432.78 | 1,202,860,432.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0,000,000.00 | 566,763,581.45 | 28,128,772.97 | 247,968,078.36 | 1,202,860,432.78 | 1,202,860,432.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6,994,761.65 | 166,994,761.65 | 166,994,761.6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6,994,761.65 | 166,994,761.65 | 166,994,761.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 |
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170,393.54 | 2,170,393.54 | 2,170,393.54 | ||||||||||||
2.本期使用 | 2,170,393.54 | 2,170,393.54 | 2,170,393.5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566,763,581.45 | 28,128,772.97 | 414,962,840.01 | 1,369,855,194.43 | 1,369,855,194.43 |
公司负责人:马冰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雄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淑珍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570,271,368.28 | 56,350,535.52 | 499,389,131.16 | 1,486,011,034.9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0,000,000.00 | 570,271,368.28 | 56,350,535.52 | 499,389,131.16 | 1,486,011,034.9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0,000,000.00 | 1,407,374,147.77 | 7,485,092.89 | 1,504,859,240.6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7,485,092.89 | 97,485,092.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0,000,000.00 | 1,407,374,147.77 | 1,497,374,147.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0,000,000.00 | 1,407,374,147.77 | 1,497,374,147.7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0,000,000.00 | 1,977,645,516.05 | 56,350,535.52 | 506,874,224.05 | 2,990,870,275.62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570,271,368.28 | 28,128,772.97 | 245,393,268.21 | 1,203,793,409.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0,000,000.00 | 570,271,368.28 | 28,128,772.97 | 245,393,268.21 | 1,203,793,409.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6,823,272.76 | 166,823,272.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6,823,272.76 | 166,823,272.7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170,393.54 | 2,170,393.54 | |||||||||
2.本期使用 | 2,170,393.54 | 2,170,393.5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570,271,368.28 | 28,128,772.97 | 412,216,540.97 | 1,370,616,682.22 |
公司负责人:马冰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雄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淑珍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在原天津市中重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重有限”)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马冰冰、谷峰兰、汪雄飞、旭辉恒立(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旭光久恒(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发起人,注册资本为102,976,250.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取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3727536666U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3年3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82号文《关于同意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中重科技”,股票代码“603135”。
公司经营范围为:冶金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业机器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专用设备修理;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注册地: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环外发展区高新大道65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包括:天津市中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重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上海融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
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无指定的这类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无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
准备。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0金融工具”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4.75-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
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年限平均法 | 预计受益期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10年 | 年限平均法 | 预计受益期 | 软件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证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变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力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
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
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
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具体方法1)本公司涉及成品考核要求的智能装备及生产线业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基于投入法确认履约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并根据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2)本公司未涉及成品考核要求的智能装备及生产线业务、备品备件及其他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协议将相关商品交付给客户时确认收入。
3)本公司未涉及成品考核要求的智能装备及生产线业务中一并向客户提供的安装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客户确认的已完成安装清单确定安装服务履约进度,并根据履约进度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
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十)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十)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注)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 6%、9%、13% |
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注:本公司技术服务按6%计征增值税,本公司及子公司货物销售按13%计征增值税;本公司货物运输按9%计征增值税。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中重环保、中重江苏、上海融诚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文件《关于天津市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32号),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20年10月28日取得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12000290),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本报告期公司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部分产品属于嵌入式软件产品,享受相关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2,267.96 | 31,460.29 |
银行存款 | 1,922,142,809.24 | 358,083,908.43 |
其他货币资金 | 79,444,699.54 | 146,254,674.92 |
合计 | 2,001,659,776.74 | 504,370,043.6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4,256,681.94 | 137,867,949.2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84,256,681.94 | 137,867,949.2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2,340,606.94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52,340,606.94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07,602,268.89 |
1年以内小计 | 207,602,268.89 |
1至2年 | 158,357,568.84 |
2至3年 | 56,718,550.20 |
3至4年 | 15,440,325.27 |
4至5年 | 15,485,856.23 |
5年以上 | 13,193,717.70 |
合计 | 466,798,287.1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6,798,287.13 | 100.00 | 76,534,000.71 | 16.40 | 390,264,286.42 | 426,763,526.72 | 100.00 | 64,132,858.47 | 15.03 | 362,630,668.2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66,798,287.13 | 100.00 | 76,534,000.71 | 16.40 | 390,264,286.42 | 426,763,526.72 | 100.00 | 64,132,858.47 | 15.03 | 362,630,668.25 |
合计 | 466,798,287.13 | / | 76,534,000.71 | / | 390,264,286.42 | 426,763,526.72 | / | 64,132,858.47 | / | 362,630,668.2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 年以内(含 1 年) | 207,602,268.89 | 10,380,113.44 | 5.00 |
1-2 年(含 2 年) | 158,357,568.84 | 15,835,756.88 | 10.00 |
2-3 年(含 3 年) | 56,718,550.20 | 17,015,565.06 | 30.00 |
3-4 年(含 4 年) | 15,440,325.27 | 7,720,162.64 | 50.00 |
4-5 年(含 5 年 | 15,485,856.23 | 12,388,684.99 | 80.00 |
5 年以上 | 13,193,717.70 | 13,193,717.70 | 100.00 |
合计 | 466,798,287.13 | 76,534,000.7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64,132,858.47 | 12,401,142.24 | 76,534,000.71 | |||
合计 | 64,132,858.47 | 12,401,142.24 | 76,534,000.7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期末余额 | |||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6,838,418.52 | 12.18 | 5,041,889.49 |
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38,021,529.18 | 8.15 | 2,939,585.53 |
福建鼎盛钢铁有限公司 | 34,568,963.02 | 7.41 | 6,605,782.04 |
唐山国堂钢铁有限公司 | 33,980,980.12 | 7.28 | 1,754,447.79 |
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31,369,039.57 | 6.72 | 2,898,778.07 |
合计 | 194,778,930.41 | 41.74 | 19,240,482.92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7,593,212.75 | 98,313,040.39 |
合计 | 47,593,212.75 | 98,313,040.39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中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98,313,040.39 | 238,817,481.04 | 289,537,308.68 | 47,593,212.75 | ||
合计 | 98,313,040.39 | 238,817,481.04 | 289,537,308.68 | 47,593,212.75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9,192,010.29 | 73.73 | 117,870,738.84 | 77.83 |
1至2年 | 25,309,861.34 | 20.92 | 29,368,829.81 | 19.39 |
2至3年 | 5,247,250.59 | 4.34 | 3,588,091.95 | 2.37 |
3年以上 | 1,224,350.69 | 1.01 | 627,575.69 | 0.41 |
合计 | 120,973,472.91 | 100.00 | 151,455,236.2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江阴大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19,102,806.96 | 15.79 |
唐山市鑫坤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3,678,221.64 | 11.31 |
北京科技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600,000.00 | 8.76 |
齐齐哈尔中恒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7,261,907.35 | 6.00 |
东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 | 4,631,111.87 | 3.83 |
合计 | 55,274,047.82 | 45.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326,700.28 | 8,690,337.31 |
合计 | 10,326,700.28 | 8,690,337.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5,293,626.38 |
1年以内小计 | 5,293,626.38 |
1至2年 | 9,396,736.96 |
2至3年 | 13,306.9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535,408.00 |
合计 | 16,239,078.31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7,882,566.00 | 6,174,150.00 |
备用金 | 447,282.07 | 268,489.63 |
代扣代缴款项 | 77,605.90 | 126,768.69 |
预付账款转入 | 7,830,492.18 | 7,830,492.18 |
其他 | 1,132.16 | 78,347.26 |
合计 | 16,239,078.31 | 14,478,247.76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872,664.35 | 3,915,246.10 | 5,787,910.4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8,552.70 | 128,552.70 | ||
本期转回 | 4,085.12 | 4,085.12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997,131.93 | 3,915,246.10 | 5,912,378.0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5,787,910.45 | 128,552.70 | 4,085.12 | 5,912,378.03 | ||
合计 | 5,787,910.45 | 128,552.70 | 4,085.12 | 5,912,378.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洛阳洛华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预付款项转入 | 6,047,620.01 | 1-2年 | 37.24 | 3,023,810.01 |
洛阳淼羽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预付款项转入 | 1,782,872.17 | 1-2年 | 10.98 | 891,436.09 |
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1,500,000.00 | 5年以上 | 9.24 | 1,500,000.00 |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1,500,000.00 | 1年以内 | 9.24 | 75,000.00 |
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1,000,000.00 | 1年以内 | 6.16 | 50,000.00 |
合计 | / | 11,830,492.18 | / | 72.86 | 5,540,246.10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材料采购 | ||||||
原材料 | 63,787,302.69 | 63,787,302.69 | 94,183,435.77 | 94,183,435.77 | ||
在产品 | 64,646,820.63 | 64,646,820.63 | 123,999,640.19 | 123,999,640.19 | ||
库存商品 | 129,629,723.33 | 6,515,136.71 | 123,114,586.62 | 126,466,317.60 | 6,384,577.66 | 120,081,739.94 |
周转材料 | 85,372.89 | 85,372.89 | 93,782.51 | 93,782.51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13,721,555.26 | 13,721,555.26 | 4,496,129.65 | 4,496,129.65 | ||
委托加工物资 | 2,304,067.74 | 2,304,067.74 | 11,831,195.86 | 11,831,195.86 | ||
合计 | 274,174,842.54 | 6,515,136.71 | 267,659,705.83 | 361,070,501.58 | 6,384,577.66 | 354,685,923.92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6,384,577.66 | 130,559.05 | 6,515,136.71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6,384,577.66 | 130,559.05 | 6,515,136.71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 64,684,411.97 | 3,848,733.87 | 60,835,678.10 | 135,287,946.64 | 6,858,865.28 | 128,429,081.36 |
质保金 | 164,868,220.61 | 13,555,029.56 | 151,313,191.05 | 216,137,698.09 | 17,316,695.91 | 198,821,002.18 |
合计 | 229,552,632.58 | 17,403,763.43 | 212,148,869.15 | 351,425,644.73 | 24,175,561.19 | 327,250,083.5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 | 6,771,797.76 | |||
合计 | 6,771,797.76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32,078,502.41 | 11,192,105.08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748,122.72 | 316,833.42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725,922.59 | 725,922.59 |
上市费用 | 8,775,471.70 | |
其他 | 112,071,963.19 | 112,071,963.19 |
合计 | 145,624,510.91 | 133,082,295.98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30,943,399.16 | 3,094,339.92 | 27,849,059.24 | 34,687,838.21 | 3,468,783.82 | 31,219,054.39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合计 | 30,943,399.16 | 3,094,339.92 | 27,849,059.24 | 34,687,838.21 | 3,468,783.82 | 31,219,054.39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468,783.82 | 3,468,783.82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374,443.90 | 374,443.9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3,094,339.92 | 3,094,339.9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67,834,452.63 | 176,706,501.4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67,834,452.63 | 176,706,501.48 |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7,927,777.89 | 312,090,779.73 | 7,227,377.98 | 2,245,629.56 | 479,491,565.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6,842.47 | 1,946,817.71 | 65,344.92 | 2,519,005.10 | |
(1)购置 | 506,842.47 | 1,946,817.71 | 65,344.92 | 2,519,005.1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39,805.98 | 739,805.98 | |||
(1)处置或报废 | 739,805.98 | 739,805.98 | |||
4.期末余额 | 157,927,777.89 | 312,597,622.20 | 8,434,389.71 | 2,310,974.48 | 481,270,764.2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0,191,830.14 | 224,846,550.04 | 6,120,198.14 | 1,626,485.36 | 302,785,063.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02,326.65 | 7,554,193.48 | 406,003.80 | 191,539.72 | 11,354,063.65 |
(1)计提 | 3,202,326.65 | 7,554,193.48 | 406,003.80 | 191,539.72 | 11,354,063.65 |
3.本期减少金额 | 702,815.68 | 702,815.68 | |||
(1)处置或报废 | 702,815.68 | 702,815.68 | |||
4.期末余额 | 73,394,156.79 | 232,400,743.52 | 5,823,386.26 | 1,818,025.08 | 313,436,311.6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4,533,621.10 | 80,196,878.68 | 2,611,003.45 | 492,949.40 | 167,834,452.63 |
2.期初账面价值 | 87,735,947.75 | 87,244,229.69 | 1,107,179.84 | 619,144.20 | 176,706,501.4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51,186,375.10 | 323,862,021.12 |
工程物资 | 224,688.01 | |
合计 | 351,411,063.11 | 323,862,021.12 |
其他说明:
无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安装设备 | 5,155,172.41 | 5,155,172.41 | 5,155,172.41 | 5,155,172.41 | ||
募投项目 | 346,031,202.69 | 346,031,202.69 | 318,706,848.71 | 318,706,848.71 | ||
合计 | 351,186,375.10 | 351,186,375.10 | 323,862,021.12 | 323,862,021.1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智能装备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600,652,800.00 | 318,706,848.71 | 27,324,353.98 | 346,031,202.69 | 57.61%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合计 | 600,652,800.00 | 318,706,848.71 | 27,324,353.98 | 346,031,202.69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 | 224,688.01 | 224,688.01 | ||||
合计 | 224,688.01 | 224,688.01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4,816,240.27 | 4,190,825.45 | 79,007,065.7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4,816,240.27 | 4,190,825.45 | 79,007,065.7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921,237.92 | 1,928,074.68 | 9,849,312.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0,542.09 | 137,124.93 | 957,667.02 | ||
(1)计提 | 820,542.09 | 137,124.93 | 957,667.0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741,780.01 | 2,065,199.61 | 10,806,979.6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6,074,460.26 | 2,125,625.84 | 68,200,086.1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6,895,002.35 | 2,262,750.77 | 69,157,753.1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9,144,118.80 | 16,371,617.82 | 103,677,106.47 | 15,551,565.9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同一控制业务合并 | 26,002,421.74 | 3,900,363.26 | 28,851,028.15 | 4,327,654.22 |
递延收益 | 1,906,004.99 | 285,900.75 | 1,970,794.99 | 295,619.25 |
合计 | 137,052,545.53 | 20,557,881.83 | 134,498,929.61 | 20,174,839.4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款 | 11,732,202.08 | 11,732,202.08 | 33,586,236.24 | 33,586,236.24 | ||
合计 | 11,732,202.08 | 11,732,202.08 | 33,586,236.24 | 33,586,236.24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59,629,321.91 | 227,325,547.13 |
合计 | 159,629,321.91 | 227,325,547.1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年以内(含 1 年) | 182,127,794.45 | 282,911,419.01 |
1-2 年(含 2 年) | 9,521,689.62 | 6,027,222.02 |
2-3 年(含 3 年) | 1,056,619.29 | 2,291,932.00 |
3 年以上 | 4,065,641.78 | 1,773,709.78 |
合计 | 196,771,745.14 | 293,004,282.8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22,157,460.84 | 487,157,614.84 |
合计 | 322,157,460.84 | 487,157,614.8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355,663.02 | 40,182,636.75 | 46,409,574.80 | 10,128,724.9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61,298.69 | 2,725,764.69 | 435,534.00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6,355,663.02 | 43,343,935.44 | 49,135,339.49 | 10,564,258.9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355,663.02 | 35,452,407.16 | 42,198,685.81 | 9,609,384.37 |
二、职工福利费 | 277,538.76 | 277,538.76 | ||
三、社会保险费 | 2,166,852.86 | 1,854,060.26 | 312,792.6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887,593.84 | 1,623,633.84 | 263,960.00 | |
工伤保险费 | 181,403.37 | 145,768.77 | 35,634.60 | |
生育保险费 | 97,855.65 | 84,657.65 | 13,198.00 | |
四、住房公积金 | 1,425,004.00 | 1,218,456.00 | 206,548.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60,833.97 | 860,833.97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6,355,663.02 | 40,182,636.75 | 46,409,574.80 | 10,128,724.9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65,501.76 | 2,643,165.76 | 422,336.00 | |
2、失业保险费 | 95,796.93 | 82,598.93 | 13,198.0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161,298.69 | 2,725,764.69 | 435,534.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559,294.97 | 36,099,615.10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4,567,756.68 | 15,683,532.58 |
个人所得税 | 72,212.55 | 308,888.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3,258.40 | 2,734,126.59 |
土地使用税 | 300,121.00 | 300,121.00 |
教育费附加 | 80,898.85 | 1,952,947.56 |
其他 | 549,626.49 | 387,493.41 |
合计 | 7,243,168.94 | 57,466,724.55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90,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301,678.76 | 380,184.40 |
合计 | 90,301,678.76 | 380,184.40 |
其他说明:
无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90,000,000.00 | |
合计 | 90,0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付费用 | 9,200.00 | 19,998.40 |
代收代付款 | 90,000.00 | 90,000.00 |
其他 | 202,478.76 | 270,186.00 |
合计 | 301,678.76 | 380,184.4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38,002,753.25 | 51,212,133.25 |
其他 | 112,071,963.19 | 112,071,963.19 |
合计 | 150,074,716.44 | 163,284,096.4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970,794.99 | 64,790.00 | 1,906,004.99 | ||
合计 | 1,970,794.99 | 64,790.00 | 1,906,004.99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7年度北辰区鼓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 | 317,308.33 | 29,290.00 | 288,018.33 | ||||
2018年度和2019年度第一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智能化改造项目资金 | 467,416.66 | 35,500.00 | 431,916.66 | ||||
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项目扶持资金 | 1,186,070.00 | 1,186,070.00 | |||||
合计 | 1,970,794.99 | 64,790.00 | 1,906,004.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60,000,000.00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450,000,000.00 |
其他说明:
2023年3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82号文《关于同意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9,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0元,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股本总数为45,000.00万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3月3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94号《验资报告》。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66,763,581.45 | 1,407,374,147.77 | 1,974,137,729.22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566,763,581.45 | 1,407,374,147.77 | 1,974,137,729.2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3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2号)文件核准,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4,625,852.2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7,374,147.77元,其中股本人民币90,000,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1,407,374,147.77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6,350,535.52 | 56,350,535.5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56,350,535.52 | 56,350,535.5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02,992,959.16 | 247,968,078.3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02,992,959.16 | 247,968,078.3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5,962,382.03 | 283,246,643.3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8,221,762.55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90,000,0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08,955,341.19 | 502,992,959.1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64,423,215.35 | 414,977,225.92 | 920,533,406.69 | 658,124,638.78 |
其他业务 | 1,749,641.58 | 3,376,280.90 | ||
合计 | 566,172,856.93 | 414,977,225.92 | 923,909,687.59 | 658,124,638.7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中重科技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智能装备及生产线业务 | 476,928,695.01 | 476,928,695.01 |
备品备件及其他 | 87,494,520.34 | 87,494,520.3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480,305,883.78 | 480,305,883.78 |
外销 | 84,117,331.57 | 84,117,331.57 |
合计 | 564,423,215.35 | 564,423,215.35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56,965.41 | 1,684,242.99 |
教育费附加 | 897,832.43 | 1,203,030.70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845,327.04 | 762,632.19 |
土地使用税 | 690,271.64 | 490,190.97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318,926.87 | 437,380.60 |
其他 | 4,954.11 | 4,325.36 |
合计 | 4,014,277.50 | 4,581,802.8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13,718.39 | 1,338,228.37 |
业务招待费 | 1,773,935.31 | 1,698,910.55 |
办公费 | 15,674.63 | 336,313.86 |
差旅费 | 360,561.30 | 725,823.99 |
售后服务费 | 1,077,786.61 | 236,471.74 |
其他 | 197,589.14 | 450,568.50 |
合计 | 4,339,265.38 | 4,786,317.01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058,428.10 | 12,116,799.88 |
折旧费 | 1,813,583.19 | 1,734,168.09 |
无形资产摊销 | 482,662.11 | 546,583.66 |
业务招待费 | 1,564,348.64 | 640,254.38 |
办公费 | 926,700.63 | 1,478,306.22 |
审计咨询费 | 3,817,254.76 | 869,075.24 |
差旅费 | 1,162,400.39 | 595,102.79 |
保险费 | 218,459.41 | 214,875.46 |
其他 | 3,274,089.35 | 620,523.98 |
合计 | 26,317,926.58 | 18,815,689.70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人工费用 | 6,114,905.88 | 7,426,410.60 |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动力费用和检验费 | 14,204,290.99 | 24,035,239.73 |
用于研发活动的折旧摊销 | 1,903,454.76 | 1,890,511.92 |
其他 | 19,417.48 | 155,000.00 |
合计 | 22,242,069.11 | 33,507,162.2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05,480.91 | 417,894.07 |
减:利息收入 | 14,595,315.76 | 4,844,416.63 |
承兑汇票贴息 | ||
汇兑损益 | -36,295.19 | 11,510.16 |
手续费及其他 | 65,754.95 | 71,764.79 |
合计 | -14,360,375.09 | -4,343,247.61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068,499.46 | 2,362,057.84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48,810.43 | 1,817,680.80 |
合计 | 5,117,309.89 | 4,179,738.64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51,513.1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51,513.13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9,321.12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49,321.1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49,321.12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401,142.24 | -8,229,826.1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4,467.58 | -180,902.8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374,443.90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6,771,797.76 | -7,510,835.50 |
合计 | -5,379,368.16 | -15,921,564.52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0,559.05 | -1,266,388.1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30,559.05 | -1,266,388.13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582,478.73 | 290,133.7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582,478.73 | 290,133.71 |
合计 | 582,478.73 | 290,133.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保险赔款收入 | 139,132.47 | ||
其他 | 3,699.47 | 0.13 | 3,699.47 |
合计 | 3,699.47 | 139,132.60 | 3,699.4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0,000.00 | ||
其他 | 4.15 | 4.15 | |
合计 | 4.15 | 30,000.00 | 4.15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256,684.62 | 30,923,747.1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83,042.39 | -2,087,939.87 |
合计 | 12,873,642.23 | 28,835,807.3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8,836,024.2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6,325,403.6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1,631.9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19,223.2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83,042.39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3,336,310.37 |
所得税费用 | 12,873,642.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往来 | 3,008,958.05 | 7,097,580.19 |
政府补助 | 5,068,499.46 | 2,297,267.84 |
利息收入 | 14,595,315.76 | 4,844,416.63 |
其他 | 863,132.74 | 1,956,813.40 |
合计 | 23,535,906.01 | 16,196,078.0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招待费 | 2,526,077.31 | 2,339,164.93 |
差旅费 | 2,076,945.67 | 1,320,926.78 |
办公费 | 3,478,119.17 | 1,814,620.08 |
审计咨询费 | 3,817,254.76 | 869,075.24 |
保险费 | 229,597.49 | 214,875.46 |
研发费用 | 14,223,708.47 | 24,190,239.73 |
其他 | 2,828,420.08 | 1,375,432.25 |
捐赠支出 | 30,000.00 | |
支付保证金及押金 | 4,814,506.66 | 4,419,300.46 |
合计 | 33,994,629.61 | 36,573,634.9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IPO上市费用 | 22,405,660.37 | 566,037.74 |
合计 | 22,405,660.37 | 566,037.7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5,962,382.03 | 166,994,761.6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0,559.05 | 1,266,388.13 |
信用减值损失 | 5,379,368.16 | 15,921,564.5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354,063.65 | 11,827,389.3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957,667.02 | 585,555.5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82,478.73 | -290,133.7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9,321.12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6,295.19 | 56,670.0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1,513.1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83,042.39 | -2,087,939.8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6,954,436.81 | 56,166,615.9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1,599,219.45 | 44,888,046.8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6,080,371.72 | -210,790,086.2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255,508.14 | 84,536,640.1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922,215,077.20 | 443,135,238.9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58,115,368.72 | 514,097,638.4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64,099,708.48 | -70,962,399.4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922,215,077.20 | 358,115,368.72 |
其中:库存现金 | 72,267.96 | 31,460.2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922,142,809.24 | 358,083,908.4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22,215,077.20 | 358,115,368.7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9,444,699.54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23,254,516.75 | 期末已质押的票据 |
合计 | 102,699,216.29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2017年度北辰区鼓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 | 585,800.00 | 递延收益 | 29,290.00 |
2018年度和2019年度第一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智能化改造项目资金 | 710,000.00 | 递延收益 | 35,500.00 |
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项目扶持资金 | 1,186,070.00 | 递延收益 | |
合计 | 2,481,870.00 | 64,79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设一家子公司,上海融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成立日期 |
上海融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亿元 | 100% | 2023年5月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中重环保 | 天津 | 天津 | 制造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重江苏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上海融诚 | 上海 | 上海 | 租赁 | 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三) 流动性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额借款,不存在大额的利率风险。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47,593,212.75 | 47,593,212.7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7,593,212.75 | 47,593,212.75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唐军 | 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表兄,唐军通过重庆返空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福建返空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鹤壁市瑞通运输有限公司合作为发行人提供运输服务,故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为关联方。 |
中天方舟 | 实际控制人马冰冰表兄唐坤持股99.5025%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宝得钢铁 | 公司总经理王洪新配偶张玉凤持股10.0464%并担任董事,岳父张永全持股19.9402%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配偶的兄弟张铁汉持股19.9402%并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江阴大地 | 公司董事徐彬岳父唐瑞刚、岳母黄燕实际控制,并由唐瑞刚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黄燕担任董事的企业 |
国茂股份 | 直接持有公司5.60%股份 |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唐军 | 劳务 | 2,140,013.17 | 6,300,000.00 | 否 | 3,729,169.60 |
中天方舟 | 原材料 | 793,179.18 | 3,050,000.00 | 否 | 1,983,177.8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马冰冰 | 100,000,000.00 | 2022/7/13 | 2023/4/28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92.53 | 425.3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宝得钢铁 | 33,900.00 | 3,390.00 | 33,900.00 | 1,695.00 |
预付款项 | 江阴大地 | 19,102,806.96 | 13,986,806.96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国茂股份 | 606,453.50 | 606,453.50 |
应付账款 | 中天方舟 | 537,670.40 | 1,244,455.32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5,078,287.13 | 100.00 | 76,256,500.71 | 16.40 | 388,821,786.42 | 424,698,526.72 | 100.00 | 63,902,358.47 | 15.05 | 360,796,168.2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65,078,287.13 | 100.00 | 76,256,500.71 | 16.40 | 388,821,786.42 | 424,698,526.72 | 100.00 | 63,902,358.47 | 15.05 | 360,796,168.25 |
合计 | 465,078,287.13 | / | 76,256,500.71 | / | 388,821,786.42 | 424,698,526.72 | / | 63,902,358.47 | / | 360,796,168.2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 年以内(含 1 年) | 206,462,268.89 | 10,323,113.44 | 5.00 |
1-2 年(含 2 年) | 158,012,568.84 | 15,801,256.88 | 10.00 |
2-3 年(含 3 年) | 56,648,550.20 | 16,994,565.06 | 30.00 |
3-4 年(含 4 年) | 15,440,325.27 | 7,720,162.64 | 50.00 |
4-5 年(含 5 年 | 15,485,856.23 | 12,388,684.99 | 80.00 |
5 年以上 | 13,028,717.70 | 13,028,717.70 | 100.00 |
合计 | 465,078,287.13 | 76,256,500.7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63,902,358.47 | 12,354,142.24 | 76,256,500.71 | |||
合计 | 63,902,358.47 | 12,354,142.24 | 76,256,500.7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期末余额 | |||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6,838,418.52 | 12.22 | 5,041,889.49 |
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38,021,529.18 | 8.18 | 2,939,585.53 |
福建鼎盛钢铁有限公司 | 34,568,963.02 | 7.43 | 6,605,782.04 |
唐山国堂钢铁有限公司 | 33,980,980.12 | 7.31 | 1,754,447.79 |
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31,369,039.57 | 6.74 | 2,898,778.07 |
合计 | 194,778,930.41 | 41.88 | 19,240,482.92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1,055,221.36 | 8,612,719.95 |
合计 | 11,055,221.36 | 8,612,719.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6,022,147.46 |
1年以内小计 | 6,022,147.46 |
1至2年 | 9,396,736.96 |
2至3年 | 13,306.97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535,408.00 |
合计 | 16,967,599.39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付账款转入 | 7,830,492.18 | 7,830,492.18 |
押金及保证金 | 7,847,566.00 | 6,167,650.00 |
备用金 | 462,282.07 | 268,489.63 |
其他 | 37,259.14 | 129,913.47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790,000.00 | |
合计 | 16,967,599.39 | 14,396,545.28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868,579.23 | 3,915,246.10 | 5,783,825.33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8,552.70 | 128,552.7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997,131.93 | 3,915,246.10 | 5,912,378.0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5,783,825.33 | 128,552.70 | 5,912,378.03 | |||
合计 | 5,783,825.33 | 128,552.70 | 5,912,378.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洛阳洛华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预付款项转入 | 6,047,620.01 | 1-2年 | 35.64 | 3,023,810.01 |
洛阳淼羽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预付款项转入 | 1,782,872.17 | 1-2年 | 10.51 | 891,436.09 |
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1,500,000.00 | 5年以上 | 8.84 | 1,500,000.00 |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1,500,000.00 | 1年以内 | 8.84 | 75,000.00 |
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1,000,000.00 | 1年以内 | 5.89 | 50,000.00 |
合计 | / | 11,830,492.18 | / | 69.72 | 5,540,246.1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33,976,437.28 | 633,976,437.28 | 358,517,176.94 | 358,517,176.9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633,976,437.28 | 633,976,437.28 | 358,517,176.94 | 358,517,176.9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中重环保 | 15,067,176.94 | 15,067,176.94 | ||||
中重江苏 | 343,450,000.00 | 75,459,260.34 | 418,909,260.34 | |||
上海融诚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合计 | 358,517,176.94 | 275,459,260.34 | 633,976,437.2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64,423,215.35 | 414,977,225.92 | 918,443,141.18 | 656,462,745.63 |
其他业务 | 1,749,641.58 | 3,376,280.90 | ||
合计 | 566,172,856.93 | 414,977,225.92 | 921,819,422.08 | 656,462,745.6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中重科技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智能装备及生产线业务 | 476,928,695.01 | 476,928,695.01 |
备品备件及其他 | 87,494,520.34 | 87,494,520.3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480,305,883.78 | 480,305,883.78 |
外销 | 84,117,331.57 | 84,117,331.57 |
合计 | 564,423,215.35 | 564,423,215.35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82,478.7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0,79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95.3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4,544.6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592,419.4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20 | 0.24 | 0.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18 | 0.24 | 0.2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
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马冰冰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