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28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8月25日在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工农北路67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董事高上、庞碧霞、王艳、刘衡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议定后报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临2023-03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税前 15 万元人民币/年。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因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月开始执行。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艳、刘艳清、刘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关于为公司及相关主体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及相关主体投保责任险,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70万元、投保的保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保险期限为每期
12 个月(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被保险人员范围包括在保险期限内,在公司曾经任职、现任职及今后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主体(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的纳入范围内的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办理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因本事项与公司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新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提名刘立斌、陈武、应军、闫晓林、闫小龙和李永生等6人为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艳、刘艳清、刘衡等3人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届董事会期限为3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对上述被提名人选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23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十届十九次会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事项。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立斌,男,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2011年9月至2022年2月任兴发铝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2021年8月至今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荣获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和广东省企业家协会联合颁发的“2015 年度广东省优秀企业家” 、广东省制造业协会和广东省产业发展促进会联合颁发的“2015 年度广东省制造业功勋企业家”。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担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2.陈武,男,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获肇庆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2016年4月至2020年8月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票1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3.应军,男,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主任药师、硕士生导师、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2015年9月至2018年11月,任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兼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600332)大医疗板块副总监(全面负责)兼广州白云山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8年11月至2019年9月,任泰康健康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储备社区总经理、广州泰康粤园医院院长。入选广州市委组织部 “羊城国企优才计划”人才库,获评为“2013年度广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4.闫晓林,男,1974年4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2017年7月至2019年5月任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9年5月至2019年8月任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8月至今任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32%,通过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
持有公司股票;除为公司5%以上股东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铁小荣的主要关联方、候选人闫小龙的兄弟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5.闫小龙,男,1973年10月出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工程师。2017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62%,通过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为公司5%以上股东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铁小荣的主要关联方、候选人闫晓林的兄弟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6.李永生,男,1967年7月出生,经济学学士,经济师。2017年8至2019年5月任广东恒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其间兼任广州纳斯威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恒旺海北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珠海市横琴恒泰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恒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其间兼任广西恒济饮用天然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任广东恒泰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其间兼任广州润龙投资有限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广州润龙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恒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除担任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7.王艳,女,1975年生,武汉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后,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2014年9月至2020年3月在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从事教学科研;2020年4月至今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院教授。兼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8.刘艳清,女,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理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博士,广东省“制药工程专业教学团队”带头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人才工程”校级培养对象,广东省
科技特派员,肇庆市高层次人才,肇庆学院“教学名师”,药物检验工三级。2017年6月至今任肇庆学院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教授。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9.刘衡,男,1983年9月出生,博士,博士生导师。国家基金、省科技厅项目专家,ICSB-中国创业协会理事,多家企业战略顾问等。2015年6月至2023年6月任中山大学副教授,2023年6月至今任中山大学教授。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