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1 证券简称:鼎汉技术 公告编号:2023-42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7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2,39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46.14亿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46家;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17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1.61亿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 |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80万元 |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崔云刚 (项目合伙人),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加入立信事务所,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并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商务服务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晓妮,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0年7月至 2012年5月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5月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7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首一,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并复核1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涉及的行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业、商务服务业、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董事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四)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