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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3-039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南极光股票代码30094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姜丽群朱安娜
电话0755-296916060755-29691606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
电子信箱njgzq@cnnjg.comnjgzq@cnnjg.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244,262,971.92430,016,122.66430,016,122.66-43.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8,702,133.998,669,073.408,709,531.80-1,003.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3,716,372.935,689,016.415,729,474.81-1,561.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86,386.3086,772,816.9486,772,816.94-101.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1540.04580.0460-1,003.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1540.04580.0460-1,003.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7%1.01%1.01%-11.0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1,197,384,315.521,292,250,669.421,297,382,379.97-7.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48,965,740.85815,161,320.12815,752,395.61-8.19%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公司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对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进行调整并同步调整对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2,90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潘连兴境内自然人26.30%50,129,60050,129,600质押13,638,880
姜发明境内自然人26.30%50,129,60050,129,600质押5,900,000
深圳市奥斯曼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88%5,484,7685,484,768
深圳市南极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境内非国有法人2.88%5,484,7685,484,768
合伙)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境外法人1.09%2,082,1050
江浩涛境内自然人1.03%1,965,3000
徐贤强境内自然人0.93%1,769,2801,769,280
李刚境外自然人0.51%980,0200
程峻熙境内自然人0.48%918,8000
黄薇境内自然人0.42%803,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姜发明、潘连兴、深圳市南极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极光管理”)、深圳市奥斯曼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斯曼”)于2017年8月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于2020年9月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2、姜发明持有南极光管理99.75%份额、奥斯曼0.25%份额。潘连兴持有南极光管理0.25%份额、奥斯曼99.75%份额; 3、潘连兴为姜发明侄女婿,徐贤强为姜发明外甥; 4、除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江浩涛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965,300股,实际合计持有1,965,300股。 股东李刚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80,020股,实际合计持有980,020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公司于2022年7月6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了公开披露。公司于2022年9月7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转发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要求公司予以落实。公司按照落实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作出了说明和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了公开披露。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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