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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出具的《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124,1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9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作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782,1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36%。

二、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判断,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承诺:

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自2023年8月28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出具的《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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