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鸿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基于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拟和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托光伏”)签订《组件采购合同》,向其采购光伏组件,合同金额为12,997,159元(含税)。
日托光伏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孙鸿伟同时担任日托光伏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二)、(三)规定情形,日托光伏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以上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十一科技与日托光伏拟进行的光伏组件采购业务,属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孙鸿伟、黄睿、李佳颐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