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红女士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