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865 公司简称:福莱特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35,693,221.88元。经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8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8月1日公司的总股数2,351,323,76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559,615,055.36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A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以港币支付。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可能存在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它披露事项”等有关章节中,对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了描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6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交所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香港上市规则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本公司、本集团、福莱特、福莱特玻璃、福莱特集团 | 指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三会 | 指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上海福莱特 | 指 | 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嘉福玻璃 | 指 |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
安福材料 | 指 | 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安福玻璃 | 指 |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福莱特新能源 | 指 | 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浙福玻璃 | 指 | 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香港福莱特 | 指 | 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 |
南通福莱特 | 指 | 福莱特(南通)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越南福莱特 | 指 | 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 |
联会创业 | 指 | 嘉兴市秀洲区联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义和投资 | 指 | 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 |
嘉燃集团、嘉兴燃气 | 指 | 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K.9908) |
凯鸿福莱特 | 指 | 嘉兴凯鸿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越南凯鸿福莱特 | 指 | KAIHOM FLAT LOGISTICS VIETNAM CO., LTD |
鸿鼎港务 | 指 | 凤阳鸿鼎港务有限公司 |
昆仑燃气 | 指 | 凤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嘉兴能源 | 指 | 福莱特(嘉兴)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
大华矿业 | 指 | 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 |
三力矿业 | 指 |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福来泰 | 指 | 浙江福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南通天然气 | 指 | 南通福莱特天然气有限公司 |
隆基绿能 | 指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并披露为隆基绿能 |
晶科能源 | 指 |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并披露为晶科能源 |
东方日升 | 指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并披露为东方日升 |
晶澳科技 | 指 |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并披露为晶澳科技 |
本报告 | 指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6月30日 |
元、千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福莱特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FLAT Glass 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LA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阮洪良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成媛 | 朱建芳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959号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959号 |
电话 | 0573-82793013 | 0573-82793013 |
电子信箱 | flat@flatgroup.com.cn | flat@flatgroup.com.cn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4001 |
公司网址 | http://www.flatgroup.com.cn |
电子信箱 | flat@flatgroup.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上交所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香港联交所网站地址 | http://www.hkexnews.hk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959号福莱特董秘办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 | 福莱特 | 601865 | 不适用 |
H股 | 香港联交所 | 福莱特玻璃 | 06865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9,678,423,349.74 | 7,304,491,338.96 | 32.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84,877,855.00 | 1,002,747,876.79 | 8.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69,912,504.09 | 975,081,348.03 | 9.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5,350,166.11 | 906,265,408.87 | -193.2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179,004,615.06 | 14,032,447,213.17 | 8.17 |
总资产 | 36,093,456,382.76 | 32,381,722,606.05 | 11.4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47 | 8.5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44 | 15.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0.46 | 8.7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43 | 8.09 | 减少0.6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33 | 7.87 | 减少0.54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1,426.0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857,032.0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 -1,805,055.66 |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5,366.5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470,566.0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4,965,350.9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玻璃制造企业,主营业务为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玻璃用石英矿的开采和销售。其中,光伏玻璃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光伏玻璃的收入贡献分别为83.98%、82.11%和88.49%,2023年上半年光伏玻璃的收入贡献为90.79%。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光伏玻璃产品质量受到市场方面的认可,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已用于多项标志性建筑,包括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中国馆及其主题馆,以及北京国家体育馆(“鸟巢”)等。
(1)技术优势
2006年,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成为国内第一家打破国际巨头对光伏玻璃的技术和市场垄断的企业,成功实现了光伏玻璃的国产化。公司在光伏玻璃的配方、生产工艺和自爆率控制等关键技术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早在2008年公司的光伏玻璃经全球知名光伏电池组件公司日本夏普公司测试使用,产品质量达到与国际著名光伏玻璃制造商日本旭硝子、英国皮尔金顿公司、法国圣戈班公司相同的水平。同时,公司的光伏玻璃产品是国内第一家、全球第四家通过瑞士SPF认证的企业(SPF认证被公认为高性能光伏玻璃的权威认证)。
公司获得多项光伏玻璃技术相关的奖项,其中包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颁发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奖,公司拥有百余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2)先发优势
公司是我国最早进入光伏玻璃行业的企业之一,是我国光伏玻璃行业标准的制定者之一,参与制定了《轻质物理强化玻璃(GB/T34328-2017)》《太阳能用玻璃第1部分:超白压花玻璃(GB/T30984.1-2015)》《光伏压延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GB30252-2013)》《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标准(JC/T2170-2013)》《光伏玻璃湿热大气环境自然曝露试验方法及性能评价GB/T34561-2017》《光伏玻璃干热沙尘大气环境自然曝露试验方法及性能评价(GB/T34613-2017)》《光伏玻璃温和气候下城市环境自然曝露试验方法及性能评价(GB/T34614-2017)》《晶体硅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透光率性能检测评价方法(GB/T37240-2018)》和《减反射膜光伏玻璃(T/ZZB0305-2018)》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和优异的产品质量,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获取了以下先发优势:
1)公司依靠稳定、良好的销售渠道,达到了较大的业务规模,行业地位突出;
2)经过长期的合作,公司与全球知名光伏组件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光伏组件企业对供应商综合实力和行业经验有较高要求,拥有优质客户资源的光伏玻璃企业才能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3)在竞争者开始投入资金、人才进入光伏玻璃行业时,公司已经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了光伏玻璃的制造成本,提高了产品的成品率,增强了产品性价比方面的竞争力。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光伏组件企业建立并维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性价比优势,大型光伏组件企业对光伏玻璃由原来主要依赖进口转向国内采购,并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由于光伏玻璃需要搭载光伏电池组件取得出口国权威机构的认证,耗时长、花费高,因此一旦光伏玻璃企业成功进入大型光伏组件合格供应商名录,双方的合作关系较为稳定、持久。
经过近几年发展,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与一大批全球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如隆基绿能、晶科能源、东方日升、晶澳科技等等。除光伏玻璃客户外,公司与家居玻璃客户亦建立并维持长期业务关系,2005年起,公司通过了大型跨国家居零售商瑞典宜家的审核,成为宜家全球供应链中合格稳定的供应商。
(4)规模优势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光伏玻璃行业唯有规模化经营才能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抵御市场波动风险。公司的规模优势具体体现在:
1)光伏玻璃生产线投资门槛高,规模化生产能够提高产品的成品率和产出效率,有效降低单位制造成本;
2)有条件利用规模化采购的优势,对上游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3)规模化生产保证了公司在安全、环保、自动化等方面的投入,有利于提高生产流程自动化程度和改善员工工作环境。
(5)认证与品牌优势
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产品取得了中国3C认证、澳新AS/NZS2208:1996标准认证、美国ANSIZ97.1-2015标准认证、欧洲EN12150-1:2015标准认证、瑞士SPF认证,通过了美国的ROHS测试、SVHC测试。公司经过十几年的积淀,已形成一套严格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产品品质优良,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福莱特”品牌形象,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国内若干标志性项目也应用了公司光伏玻璃产品,如2008年中国奥运会主场馆“鸟巢”、2010年上海世博会主题馆等工程。
(6)管理优势
光伏玻璃行业由于技术、资金、人才壁垒较高,只有少数大型玻璃企业才能参与此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大型玻璃企业竞争,不仅体现在技术方面,更重要的是体现在管理方面。管理水平的高低主要体现在成本控制能力、产品质量稳定性以及产品制成率等方面,其中产品制成率水平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
公司管理团队的大部分成员具备十年以上的行业经验,业务能力强、专业经验深厚、执着敬业,团队和谐稳健。公司管理团队丰富的管理经验、很强的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使得公司各项管理的质量、效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通过不断的技术工艺优化和管理效率提升,公司光伏玻璃基片的制成率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回顾
1、供应链瓶颈缓解,国内外装机高速增长
2023年上半年,随着硅料产量的加速释放,光伏产业链的供给瓶颈得到大幅缓解,价格从高位回落,使组件价格从2.x元/W降至1.x元/W,下游电站成本下降,收益率明显上升,硅料的价格见底直接拉动了组件的需求,并刺激下游装机高速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2023年7月3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3.22亿千瓦,历史性超过煤电,约占我国总装机的48.8%。由于装机成本的下降,对价格敏感度较高的集中式电站呈现爆发式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数据,2023年上半年,光伏装机为78.42 GW,同比增长154%,集中式和分布式基本各占一半,集中式装机为37.46 GW,同比增长234%,分布式装机为40.96 GW,同比增长108%。其中组件环节,上半年组件产量超过204 GW,同比增长65%,出口达到108 GW,同比增长
37.3%。
除中国市场的超预期增长之外,全球其他地方的光伏装机也多点开花。作为老牌市场,欧洲、美国、巴西等地区的装机一如既往地快速发展,上半年出口欧洲的组件已超50GW,其中荷兰一国占比超过50%。另外,多国上调装机预期。西班牙生态转型部(MITECO)更新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将 2030年光伏装机目标从此前设定的39 GW增加至76 GW,上调近95%;葡萄牙上调2030年光伏装机目标至20.4 GW,新目标相比此前设定的9 GW增加超125%。全球范围内的GW级市场数目也在持续创新高。
2、供需端受压,但成本适度回落,盈利有所改善
近两年新进入者较多,特别是2022年行业新增产能较多,导致今年上半年依然处于供给增加状态,2023年上半年,光伏玻璃行业的竞争态势依然比较激烈。从未来供给端来看,随着政策环境等因素的变化,未来的产能释放将有所改善。硅料价格在某些月份维持高位并有反弹迹象,产业链阶段性的价格博弈使需求出现了短期的回调。因此2023年上半年光伏玻璃的价格相对稳定,与前两年同期相比,仍处于低位。2023年一季度,由于光伏玻璃的各项成本均处于高位运行,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有所压缩。相比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随着主要原材料和燃料端价格的适度回落,二季度的盈利水平稍有改善。
(二)展望未来
1、积极扩张光伏玻璃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
展望未来,本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光伏玻璃产能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现有产能为日熔化量20,600吨,国内除了现有的嘉兴,安徽生产基地外,也在加快建设南通等生产基地产能的扩张,将使本公司继续保持市场占有率的领先优势。
2、持续降本,巩固竞争优势
本公司现有产线中,千吨级及以上的大型窑炉占比近90%,与小窑炉相比,大窑炉内部的燃烧和温度更加稳定,单耗更低,且成品率会进一步提升。因此,在现有窑炉规模的基础上,本集团将自主研发大型窑炉,大窑炉技术瓶颈的突破将进一步降低成本,巩固在光伏玻璃行业的竞争优势。
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为满足下游客户对光伏玻璃产品多元化和美观性的要求,本公司立足创新,加大研发,推出了美学玻璃产品,解决了分布式屋顶项目中全黑光伏组件的玻璃色差问题,明显提升了组件的外观档次,美观兼具高效。
综上,本公司将着力配合行业需求发展,提高产线布局能力,更好地提供满足下游需求的优质产品。另外,本公司也将致力于提升工艺,精进技术,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不断降本增效,确保本集团在全球光伏玻璃市场中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未来,本公司凭借规模优势,资源优势以及技术优势,将继续稳健经营,努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678,423,349.74 | 7,304,491,338.96 | 32.50% |
营业成本 | 7,828,002,160.09 | 5,650,508,668.44 | 38.54% |
销售费用 | 41,199,585.98 | 49,650,173.34 | -17.02% |
管理费用 | 120,524,957.28 | 126,399,595.74 | -4.65% |
财务费用 | 156,542,936.02 | 76,768,433.12 | 103.92% |
研发费用 | 286,539,318.55 | 255,054,636.60 | 12.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5,350,166.11 | 906,265,408.87 | -193.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4,050,647.66 | -5,519,513,598.07 | -69.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83,341,796.01 | 5,732,704,130.07 | -40.9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新增产能释放和光伏行业需求增长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销售数量的增加,同时原材料及能源成本的大幅上升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集装架使用费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职工薪酬及福利费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研发项目增加,包括为超薄玻璃、保持市场竞争力而提高透光率的技术及优化生产工艺的自制设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公司新增产能的持续释放,当期采购量增加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同时当期收到货款以180天期限的应收票据为主,导致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余额大幅增加,而未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款项融资 | 2,017,866,151.11 | 5.59 | 784,825,969.52 | 2.42 | 157.11 | 主要是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160,509,930.79 | 0.44 | 578,012,656.23 | 1.78 | -72.23 | 主要是1年以内预付账款减少所致 |
在建工程 | 763,626,881.64 | 2.12 | 1,874,354,593.74 | 5.79 | -59.26 | 主要是光伏玻璃产线在建工程建成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70,726,579.50 | 0.20 | 102,797,701.22 | 0.32 | -31.20 | 主要是期初金额中的年终奖已在本期发放所致 |
应交税费 | 116,165,827.82 | 0.32 | 186,516,829.00 | 0.58 | -37.72 | 主要是本期缴纳了部分税费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43,946,966.35 | 0.40 | 655,490,858.12 | 2.02 | -78.04 | 主要是公司支付了并购三力矿业、大华矿业的尾款所致 |
长期借款 | 6,741,267,500.00 | 18.68 | 3,889,070,000.00 | 12.01 | 73.34 | 主要是公司并购三力矿业、大华矿业及新建项目长期贷款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5,762,452,988.15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97%。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科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比例(%) |
长期股权投资 | 96,178,807.63 | 82,753,089.96 | 16.22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预计总投资额(含流动资金) | 项目进度 | 资金来源 |
1 | 年产195万吨新能源装备用高透面板制造项目 | 安福玻璃 | 43.49 | 建设完成 | 募集资金 |
2 | 年产15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 | 安福玻璃 | 37.53 | 建设中 | 募集资金 |
3 | 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 | 公司 | 23.93 | 建设完成 | 募集资金 |
4 | 年产150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及背板制造项目 | 南通福莱特 | 38.85 | 建设中 | 自筹资金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1,902,620.06 | 520,929.40 | 537,688.54 | 66,215.59 |
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 | 280,892.16 | 128,347.14 | 102,120.19 | 23,648.05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光伏行业波动风险
光伏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光伏玻璃的需求一般视光伏组件的装机量(需求量)而定,而光伏组件的需求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若各国出台对于光伏发电具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政策或产业链受其上下游产能不匹配的影响,则可能造成市场供需失衡,导致行业整体发展出现风险波动。
2、贸易争端风险
近年来,光伏行业成为全球能源领域的热点之一。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提高以及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各国纷纷加大对光伏产业的投资力度。美国、欧盟、印度等主要海外光伏市场积极部署制造业本地化的政策,加大对本国产业的补贴和支持,同时针对中国光伏产品设置进口壁垒,未来不排除此类事件仍会发生,继而对我国光伏产业造成一定影响。
尽管报告期内,公司向欧盟、印度的销售金额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且公司已在越南投建光伏玻璃生产线,但上述贸易争端持续或其他公司产品出口国出现类似贸易争端问题,仍可能影响公司对这些出口国的产品销售价格,从而降低公司产品竞争力。
3、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玻璃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性排放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严重环境污染或社会影响恶劣等环保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形。
未来若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未能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或因设备设施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发生意外环保事故,公司将有可能面临被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原材料和燃料动力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成本主要由原材料和燃料动力所构成,其中原材料的主要构成为纯碱和石英砂,燃料动力的主要构成为天然气、燃料油和电。报告期内,随着国际能源及基础材料价格的波动,纯碱及天然气价格波动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对原材料、燃料价格走势的研究,合理选择采购时机,以降低成本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若未来纯碱、石英砂、天然气或低硫燃料油价格出现大幅度波动,仍会对公司的成本控制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5、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2.31%。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日元结算,结算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可能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产生波动,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使得公司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尽管公司已于越南投资建设光伏玻璃生产线,但出口销售和海外投资亦会受到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存在导致公司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6、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的生产和销售,其生产过程涉及高温、切割等工艺,对操作安全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尽管公司已经配备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建立了完善的事故预警、处理机制,但仍不能排除因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原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7、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由于公司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不断增加,公司应收账款价值也成增长态势。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04,104.4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8.43%。尽管公司目前应收账款回收状况正常,但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客户经营情况发生转变,应收账款存在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 | 2023年6月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6月 | 《福莱特玻璃集团 |
股东大会 | 6日 | https://www.hkex.com.hk | 7日 |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24日 | http://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 | 2023年7月25日 | 《福莱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48) |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24日 | http://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 | 2023年7月25日 | 《福莱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48) |
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24日 | http://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 | 2023年7月25日 | 《福莱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48)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十六项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五项议案。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两项议案。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两项议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阮洪良 | 总裁 | 离任 |
姜瑾华 | 副总裁 | 离任 |
阮泽云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阮泽云 | 副总裁 | 离任 |
阮泽云 | 非独立董事 | 选举 |
阮泽云 | 总裁 | 聘任 |
赵晓非 | 常务副总裁 | 聘任 |
赵长海 | 副总裁 | 聘任 |
成媛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阮泽云女士不再担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成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阮洪良先生和姜瑾华女士分别申请辞去公司总裁和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职务。但阮洪良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各委员会相关职务;姜瑾华女士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各委员会相关职务。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总裁辞任及聘任公司新任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赵晓非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赵长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阮泽云女士担任公司总裁并增选阮泽云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赵晓非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赵长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2023年7月24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增加并选举阮泽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5日和2023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和《福莱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其他董事及监事会成员无变化。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是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38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35,693,221.88元。经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8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8月1日公司的总股数2,351,323,76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559,615,055.36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A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以港币支付。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批准后两个月内(若被通过)发放给公司股东。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莱特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
2020年6月2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每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福莱特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
2020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莱特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
2020年8月28,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莱特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
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2021年5月25日为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7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23元/股。 | 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办理完成了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 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
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92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
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 |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股票期权总计594.7858万份,其中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535.3072万份,预留59.4786万份。 | 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等相关公告。 |
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制定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等相关公告。 |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调整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并确定以2021年11月19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8名激励对象授予534.1072万份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02元/股。 | 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A股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等相关公告。 |
2022年1月13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首次授予登记的数量为524.5472万份。 | 详见2022年1月14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
2022年6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 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
2022年8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92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 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
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 | 详见2023年6月7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家居玻璃、工程玻璃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生产环节使用天然气、电力、水资源等能源对纯碱、二氧化硅等原材料进行加工,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温室气体、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各类排放物。公司在日常运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当地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妥善处置各类排放物,于厂区内设置标自动监测系统,以对排放物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保证在生产出优质玻璃产品的同时,持续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环境管理体系上,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管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以“预防污染、达标排放、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持续改进”为环境管理理念,制定《环保管理规定》等内部制度,完善环境管理组织体系,落实公司环境与安全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受到有关环境方面的重大投诉或重大行政处罚。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排放污染物为SO
、NOX及烟尘,烟气大气污染物执行《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3‐2011)。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总量等相关指标严格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关于超标排放的重大投诉或重大行政处罚。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每座玻璃熔窑都配备了完整的SO
、NOx及烟尘的烟气治理系统。环保治理系统满足国家标准及当地环保要求。各排污口位置规范标准,符合环保排污要求。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进行审批、建设、验收。公司的每个项目均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相关的备案或审批手续。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包括灾害、安全、环保、群体、卫生等多个现场处置方案,形成了系统、完善、可操作性强的预案体系,全面提高了公司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公司每年自行组织两次以上的综合演练,并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应急演练。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年度监测方案,做好监测工作的提示,环保数据实行在线监测并上传当地环保部门。配合当地环保部门做好季度监测工作,且每个子公司环保监测均实行第三方监测制度,由第三方监测,直接上报当地环保部门。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产品生产过程是公司主要产生碳排放的环节。公司消耗的能源主要为:天然气、燃料油和电,能源消耗也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来源。本着节能降耗的原则,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开展各类节能技改项目,持续提升运营活动能源使用效率、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同时,公司将生态环保理念融入设计过程,建造符合绿色工厂标准的工厂,以减少生产、运营过程中各类资源的使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中国提出了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公司响应“双碳”号召,制定了“到2025年,公司单位营收温室气体排放量较比2021年降低10%”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并采取系列行动来减少自身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碳排放。具体内容如下:
1、开展子公司组织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盘查工作,为后续全公司开展碳盘查探明方向推动节约能源活动;
2、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及及时更新管理,减少设备不正常运行情况,提升设备运作效率,降低能源损耗;
3、对部分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减少用能消耗;
4、 针对温室气体排放综合管理,按照公司内部《温室气体盘查综合控制程序》等文件的要求,持续量化公司年度温室气体排放,并编制盘查清册,完成盘查报告书;
5、 按照部门职责情况对制定的温室气体减排策略执行情况予以定期考核,对执行中出现操作不当、管理不当等行为,予以处罚,并做好监督整改跟踪。
此外,公司安装余热发电设备用于回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并积极使用光伏发电代替传统能源,进一步减少公司的碳排放。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备注1 | 备注1 | 备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备注2 | 备注2 | 备注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备注3 | 备注3 | 备注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备注4 | 备注4 | 备注4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备注5 | 备注5 | 备注5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备注6 | 备注6 | 备注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备注7 | 备注7 | 备注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备注8 | 备注8 | 备注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9 | 备注9 | 备注9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0 | 备注10 | 备注1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1 | 备注11 | 备注1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2 | 备注12 | 备注1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3 | 备注13 | 备注1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4 | 备注14 | 备注14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备注15 | 备注15 | 备注15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6 | 备注16 | 备注1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股份限售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阮洪良、姜瑾华与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阮泽云及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赵晓非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
(3)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5)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以确保本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2)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地位、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本人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
②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股份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③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④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丧失大股东资格的,在6个月内应当遵守第③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并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⑤本人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以及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的影响。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①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②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①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②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5)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2:股份限售承诺
发行人股东、监事郑文荣、沈福泉、祝全明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限售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在限售期届满二十四个月后的四十八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
(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①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定;
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①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②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①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②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4)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3:股份限售承诺
发行人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魏叶忠与股东、董事沈其甫及股东、副总经理韦志明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限售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
(3)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在限售期届满二十四个月后的四十八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5)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6)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①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定;
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①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②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①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②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4)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4:股份限售承诺
发行人股东孙利忠、潘荣观、郑永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限售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在限售期届满二十四个月后的四十八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①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定;
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
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备注5:股份限售承诺发行人股东陶虹强、陶宏珠、姜瑾兰、诸海鸥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①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定;
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备注6:关于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将善意履行福莱特集团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在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实际控制人之一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和减少与福莱特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2)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福莱特集团之间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将采取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及公允性,同时将按照法定程序审议表决关联交易,并按照适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以任何形式损害福莱特集团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备注7:关于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善意履行福莱特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正确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在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和减少与福莱特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2)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福莱特集团之间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将采取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及公允性,同时将按照法定程序审议表决关联交易,并按照适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不利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谋取不当利益,不以任何形式损害福莱特集团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备注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1)除持有福莱特集团权益外,本人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福莱特集团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其他业务活动。
(2)对于福莱特集团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本人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生产、开发任何对福莱特集团生产的产品构成直接竞争的同类产品,亦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与福莱特集团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新产品、新技术。
(3)在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的事实改变之前,本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福莱特集团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
(4)本人将促使本人全资拥有或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关联企业遵守上述承诺。
(5)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福莱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止。
(6)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备注9:关于避免资金占用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特此向福莱特集团作出如下声明、承诺与保证,在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福莱特集团资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不要求且不会促使福莱特集团为其代垫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福莱特集团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和保证将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直至本人不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止。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人愿意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10:关于2021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加强募集资金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充分使用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公开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3)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规定,已制定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行使各自的法定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保障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备注11:关于2021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12:关于2021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13: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加强募集资金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充分使用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3)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的规定,已制定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行使各自的法定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保障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备注14: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备注15: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将切实履行前述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备注16: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
不为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由五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同意公司向关联方义和投资租赁员工宿舍、厂房,向关联方鸿鼎港务租赁码头泊位,接受关联方凯鸿福莱特提供的物流服务以及关联方嘉兴燃气提供的燃气供应服务。2022年共累计发生交易为人民币64,526.90万元(含税),预计2023年将发生人民币86,081.66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7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7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上述关联交易2023年上半年的交易金额请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中的“ 5、关联交易情况”。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同意,公司与凯鸿福莱特及其全资子公司越南凯鸿福莱特签订了租赁协议,租赁的具体内容如下:
承租方 | 出租方 | 租赁地址及面积 | 租金 | 用途 |
凯鸿福莱特 | 公司 | 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汇联大厦2002号,面积1,230.48 ㎡ | 前两年26元/㎡/月,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 | 办公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913,25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7,603,25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7,603,25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0.0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5,803,250,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13,412,695.28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5,816,662,695.28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2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4月6日,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南通)光伏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福莱特”)与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海宁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盐城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酒泉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酒泉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乐清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盐池县贺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义乌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铮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嵘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海宁正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杭州正泰锦绣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松原市新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M.L.T. SOLAR ENERGY PRODUCTSCO.,LTD.,以下合称“正泰新能”)签署了销售光伏压延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正泰新能于2023年7月-2025年12月期间向福莱特采购约37,800万平方米光伏压延玻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大销售战略框架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2023年4月14日,公司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光伏玻璃销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约定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Jinko Solar (Vietnam)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JINKO SOLARTECHNOLOGY SDN. BHD及其他关联公司及子公司)于2024年-2025年向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福莱特(南通)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及子公司)预计采购约77GW光伏组件用光伏玻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大销售战略框架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320,000 | 0.155 | -140,000 | -140,000 | 3,180,000 | 0.148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320,000 | 0.155 | -140,000 | -140,000 | 3,180,000 | 0.148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320,000 | 0.155 | -140,000 | -140,000 | 3,180,000 | 0.148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143,573,967 | 99.845 | 140,494 | 140,494 | 2,143,714,461 | 99.85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693,573,967 | 78.885 | 140,494 | 140,494 | 1,693,714,461 | 78.89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450,000,000 | 20.961 | 450,000,000 | 20.961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146,893,967 | 100.000 | 494 | 2,146,894,461 | 10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2023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于2023年6月12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2023-034)。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4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59),于2022年6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福莱转债”自2022年11月28日开始进入转股期,本报告期内,“福莱转债”共转股494股。“福莱转债”从2022年11月28日开始转股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转股1207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1日公司已完成了向17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合计204,429,301股的登记手续,上述股票限售6个月。上述股份的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3名激励对象 | 3,320,000 | 140,000 | - | 3,18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 2023年6月12日 |
合计 | 3,320,000 | 140,000 | - | 3,180,000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2,87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0 | 449,943,880 | 20.96 | 0 | 未知 | 未知 | 其他 |
阮洪良 | 0 | 439,358,400 | 20.46 | 0 | 质押 | 35,250,000 | 境内自然人 |
阮泽云 | 0 | 350,532,000 | 16.33 | 0 | 质押 | 6,211,500 | 境内自然人 |
姜瑾华 | 0 | 324,081,600 | 15.10 | 0 | 质押 | 24,800,000 | 境内自然人 |
郑文荣 | 0 | 46,801,800 | 2.1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349,014 | 32,522,482 | 1.51 | 0 | 无 | 0 | 其他 |
祝全明 | 0 | 31,201,200 | 1.45 | 0 | 质押 | 7,850,000 | 境内自然人 |
沈福泉 | 0 | 31,201,200 | 1.4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睿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扬新兴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550,000 | 27,000,000 | 1.2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741,540 | 24,033,531 | 1.12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449,943,88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449,943,880 | |||||
阮洪良 | 439,35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9,358,400 | |||||
阮泽云 | 350,53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532,000 | |||||
姜瑾华 | 324,08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4,081,600 | |||||
郑文荣 | 46,80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801,8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2,522,482 | 人民币普通股 | 32,522,482 | |||||
祝全明 | 31,20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01,200 | |||||
沈福泉 | 31,20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01,200 | |||||
上海睿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扬新兴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0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4,033,531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33,531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和赵晓非先生为一致行动人,赵晓非先生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00,000股。阮洪良先生持有的公司H股485,000股,阮泽云女士持有的公司H股973,000股,姜瑾华女士持有的公司H股111,000股,均已纳入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有的股票中计算。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注3:此处列示持股情况摘自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股东名册。注4: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蒋纬界 | 120,000 | 根据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0 | 按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
2 | 赵长海 | 360,000 | 根据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0 | 按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
3 |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13人 | 2,280,000 | 根据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0 | 按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
4 |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的3人 | 420,000 | 根据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140,000 | 按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注:1、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长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赵长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赵长海先生为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4名中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之一,首次授予时赵长海先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万股。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批同意,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分别于2021年8月16日和2022年8月22日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裁赵长海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6万股。
2、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期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期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4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40亿元。于2022年6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59),期限6年(即自2022年5月20日至2028年5月19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3.94元/股,转股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5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2-065)。
2、因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初始转股价格人民币
43.9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3.71元/股。调整后的“福莱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23日开
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福莱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11,925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不适用 | |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 不适用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阮泽云 | 500,000,000 | 12.50 |
姜瑾华 | 500,000,000 | 12.50 |
阮洪良 | 500,000,000 | 12.5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1,532,000 | 4.79 |
西北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西北飞龙基金有限公司 | 123,000,000 | 3.0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96,350,000 | 2.41 |
富国富益进取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9,433,000 | 1.4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2,766,000 | 1.3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希元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313,000 | 1.03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1,193,000 | 1.03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福莱转债 | 3,999,968,000 | 22,000 | 0 | 0 | 3,999,946,000 |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福莱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22,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494 |
累计转股数(股) | 1,207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01 |
尚未转股额(元) | 3,999,946,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9987 |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
2022年11月23日 | 43.71 | 2022年11月1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43.71 |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2023年上半年,公司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保持令人满意状态,主要资金来源包括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及银行提供的信贷融资。公司实施稳健的融资及财务政策,目标是在保持优良财务状况及合理财务成本的同时,最小化本集团的财务风险。本集团定期检查融资需求以确保在有需要时有足够的资金可以支持集团运营及未来投资和扩张计划的需求。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七)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 | 3,745,914,546.52 | 2,932,152,844.1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应收票据 | 4 | 2,799,317,994.94 | 2,505,753,674.34 |
应收账款 | 5 | 3,041,044,241.19 | 2,811,090,070.19 |
应收款项融资 | 6 | 2,017,866,151.11 | 784,825,969.52 |
预付款项 | 7 | 160,509,930.79 | 578,012,656.23 |
其他应收款 | 8 | 131,671,462.67 | 101,299,773.96 |
存货 | 9 | 2,655,646,475.21 | 2,396,316,964.60 |
持有待售资产 | - | 35,107,159.3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 | 174,457,714.33 | 234,733,656.64 |
流动资产合计 | 14,728,428,516.76 | 12,381,292,768.97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 | 96,178,807.63 | 82,753,089.96 |
投资性房地产 | 20 | 26,093,289.82 | 17,370,760.63 |
固定资产 | 21 | 13,519,340,281.27 | 11,225,965,058.08 |
在建工程 | 22 | 763,626,881.64 | 1,874,354,593.74 |
使用权资产 | 25 | 198,116,779.30 | 194,194,008.63 |
无形资产 | 26 | 3,477,477,534.56 | 3,783,656,023.65 |
长期待摊费用 | 121,243,473.08 | 15,689,934.3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 | 150,589,346.26 | 92,555,237.7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 | 3,012,361,472.44 | 2,713,891,130.2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365,027,866.00 | 20,000,429,837.08 | |
资产总计 | 36,093,456,382.76 | 32,381,722,606.0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 | 3,330,022,359.98 | 3,095,354,079.23 |
衍生金融负债 | 34 | 2,164,609.64 | 1,765,968.98 |
应付票据 | 35 | 730,792,817.56 | 964,727,516.59 |
应付账款 | 36 | 4,557,172,754.60 | 4,100,044,464.81 |
合同负债 | 38 | 102,899,989.59 | 115,048,763.64 |
应付职工薪酬 | 39 | 70,726,579.50 | 102,797,701.22 |
应交税费 | 40 | 116,165,827.82 | 186,516,829.00 |
其他应付款 | 41 | 143,946,966.35 | 655,490,858.12 |
其中:应付利息 | 16,732,869.23 | 16,887,442.02 | |
应付股利 | 1,357,000.00 | 2,737,023.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 | 1,019,030,412.87 | 1,302,218,275.31 |
其他流动负债 | 10,756,420.35 | 9,449,715.1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083,678,738.26 | 10,533,414,172.0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5 | 6,741,267,500.00 | 3,889,070,000.00 |
应付债券 | 46 | 3,670,646,944.66 | 3,588,678,749.97 |
租赁负债 | 47 | 11,860,366.08 | 11,926,193.55 |
长期应付款 | 48 | 134,537,051.96 | 137,660,340.97 |
预计负债 | 6,457,941.49 | 6,457,941.49 | |
递延收益 | 51 | 62,707,198.45 | 58,535,568.5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 | 202,626,032.43 | 123,532,426.2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830,103,035.07 | 7,815,861,220.80 | |
负债合计 | 20,913,781,773.33 | 18,349,275,392.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3 | 536,723,615.25 | 536,723,491.75 |
其他权益工具 | 54 | 491,728,876.11 | 491,731,580.66 |
资本公积 | 55 | 4,875,075,857.11 | 4,864,749,251.17 |
减:库存股 | 56 | 21,846,600.00 | 23,806,6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57 | 84,492,394.08 | 42,350,277.12 |
专项储备 | 58 | 35,836,812.93 | 28,583,407.89 |
盈余公积 | 59 | 268,361,745.88 | 268,361,745.88 |
未分配利润 | 60 | 8,908,631,913.70 | 7,823,754,058.7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179,004,615.06 | 14,032,447,213.17 | |
少数股东权益 | 669,994.37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179,674,609.43 | 14,032,447,213.1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6,093,456,382.76 | 32,381,722,606.05 |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十七)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34,034,885.31 | 1,344,936,876.1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应收票据 | 1,120,413,861.28 | 978,734,026.78 | |
应收账款 | 1 | 853,181,068.15 | 866,961,465.37 |
应收款项融资 | 744,258,732.62 | 352,288,693.13 | |
预付款项 | 63,349,564.92 | 223,591,163.60 | |
其他应收款 | 2 | 1,742,571,935.31 | 1,796,012,370.71 |
存货 | 574,777,263.49 | 550,731,004.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848,745.39 | 30,915,492.40 | |
流动资产合计 | 6,448,436,056.47 | 6,146,171,092.16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3 | 4,192,928,607.03 | 4,175,936,572.86 |
投资性房地产 | 9,438,264.39 | - | |
固定资产 | 2,882,124,229.22 | 2,806,194,051.34 | |
在建工程 | 114,400,794.98 | 311,715,690.72 | |
无形资产 | 384,208,831.33 | 390,586,647.85 | |
长期待摊费用 | 34,623,152.25 | 7,149,939.4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341,595,283.22 | 7,015,771,026.3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959,319,162.42 | 14,707,353,928.53 | |
资产总计 | 21,407,755,218.89 | 20,853,525,020.6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91,958,459.98 | 1,582,350,831.00 | |
应付票据 | 124,975,316.36 | 756,215,273.27 | |
应付账款 | 1,090,183,857.31 | 1,224,166,055.55 | |
合同负债 | 17,413,834.79 | 10,618,004.63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689,988.58 | 40,625,739.50 | |
应交税费 | 9,973,123.84 | 30,206,386.78 | |
其他应付款 | 1,143,739,148.92 | 1,411,260,098.53 | |
其中:应付利息 | 8,314,494.84 | 13,081,277.67 | |
应付股利 | 1,357,000.00 | 2,737,023.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3,861,250.00 | 500,33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42,577.78 | 1,380,340.60 | |
流动负债合计 | 4,289,437,557.56 | 5,557,152,729.8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392,467,500.00 | 2,775,070,000.00 | |
应付债券 | 3,670,646,944.66 | 3,588,678,749.97 | |
递延收益 | 17,065,335.47 | 8,833,570.9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6,260,410.06 | 46,362,774.56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136,440,190.19 | 6,418,945,095.43 | |
负债合计 | 12,425,877,747.75 | 11,976,097,825.2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36,723,615.25 | 536,723,491.75 | |
其他权益工具 | 491,728,876.11 | 491,731,580.66 | |
资本公积 | 4,875,075,857.11 | 4,864,749,251.17 | |
减:库存股 | 21,846,600.00 | 23,806,6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3,859,245.09) | -1,086,203.62 | |
盈余公积 | 268,361,745.88 | 268,361,745.88 | |
未分配利润 | 2,835,693,221.88 | 2,740,753,929.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981,877,471.14 | 8,877,427,195.4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407,755,218.89 | 20,853,525,020.69 |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七)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1 | 9,678,423,349.74 | 7,304,491,338.96 |
其中:营业收入 | 9,678,423,349.74 | 7,304,491,338.96 | |
二、营业总成本 | 61 | 8,517,769,516.48 | 6,203,831,172.59 |
其中:营业成本 | 7,828,002,160.09 | 5,650,508,668.44 | |
税金及附加 | 62 | 84,960,558.56 | 45,449,665.35 |
销售费用 | 63 | 41,199,585.98 | 49,650,173.34 |
管理费用 | 64 | 120,524,957.28 | 126,399,595.74 |
研发费用 | 65 | 286,539,318.55 | 255,054,636.60 |
财务费用 | 66 | 156,542,936.02 | 76,768,433.12 |
其中:利息费用 | 248,289,348.87 | 120,102,101.64 | |
利息收入 | 31,712,351.86 | 25,481,363.85 | |
加:其他收益 | 67 | 27,715,344.53 | 40,868,360.9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8 | 12,019,302.67 | 4,199,843.6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425,717.67 | 3,582,923.6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 | -398,640.66 | -3,660,869.0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 | -906,628.62 | -28,631,879.4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2 | -15,019,996.98 | -6,723,522.1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3 | -81,426.03 | -9,150,998.7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83,981,788.17 | 1,097,561,101.46 | |
加:营业外收入 | 74 | 1,376,967.75 | 2,092,103.81 |
减:营业外支出 | 75 | 911,601.21 | 2,254,370.8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84,447,154.71 | 1,097,398,834.46 | |
减:所得税费用 | 76 | 99,079,305.34 | 94,650,957.6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85,367,849.37 | 1,002,747,876.7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85,367,849.37 | 1,002,747,876.7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84,877,855.00 | 1,002,747,876.7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9,994.3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2,142,116.96 | -11,274,093.02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142,116.96 | -11,274,093.02 | |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0,278,035.81 | -12,352,432.99 | |
(2)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 -8,135,918.85 | 1,078,339.9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27,509,966.33 | 991,473,783.7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27,019,971.96 | 991,473,783.7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89,994.37 | -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4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4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十七)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 | 2,574,352,580.32 | 2,364,194,413.72 |
减:营业成本 | 4 | 2,180,762,674.83 | 1,951,593,318.84 |
税金及附加 | 9,050,025.08 | 3,634,539.87 | |
销售费用 | 13,482,154.26 | 19,135,579.80 | |
管理费用 | 57,223,963.12 | 69,871,990.97 | |
研发费用 | 107,582,866.56 | 85,360,429.83 | |
财务费用 | 110,484,071.95 | 6,265,338.85 | |
其中:利息费用 | 182,422,799.62 | 71,407,412.96 | |
利息收入 | 16,366,863.41 | 13,340,110.93 | |
加:其他收益 | 5 | 5,753,339.59 | 9,529,261.8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12,034.17 | 2,293,819.6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512,034.17 | 2,293,819.6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18,894.97 | -8,110,426.2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204,239.42 | -3,932,514.5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0,504.15 | 401,795.4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4,746,349.68 | 228,515,151.70 | |
加:营业外收入 | 90,578.14 | 867,335.51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1,275,851.3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4,836,927.82 | 228,106,635.82 | |
减:所得税费用 | 9,897,635.50 | 19,282,786.3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4,939,292.32 | 208,823,849.4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4,939,292.32 | 208,823,849.4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773,041.47 | -165,704.4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773,041.47 | -165,704.49 | |
1.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 -2,773,041.47 | -165,704.49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2,166,250.85 | 208,658,144.98 |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七)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33,746,077.34 | 3,038,800,978.8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3,600,120.14 | 67,399,490.9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1) | 70,060,219.16 | 123,781,925.7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97,406,416.64 | 3,229,982,395.5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11,418,989.23 | 1,551,673,945.4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49,642,476.01 | 334,286,062.4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0,924,977.37 | 235,588,722.8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2) | 290,770,140.14 | 202,168,255.9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42,756,582.75 | 2,323,716,986.7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5,350,166.11 | 906,265,408.8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0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96,585.00 | 1,460,67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012,501.41 | 4,044,620.9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3) | 82,663,360.93 | 14,489,983.8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072,447.34 | 219,995,274.7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06,607,448.63 | 2,188,693,239.7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700,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2,803,965,670.84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4) | 75,515,646.37 | 46,849,962.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82,123,095.00 | 5,739,508,872.8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4,050,647.66 | -5,519,513,598.0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0,000.00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3,978,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460,703,309.36 | 4,085,382,666.8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5) | 463,958,512.35 | 466,542,322.2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24,841,821.71 | 8,529,924,989.0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973,771,077.00 | 2,208,375,5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7,009,122.92 | 92,732,448.3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6) | 370,719,825.78 | 496,112,910.7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41,500,025.70 | 2,797,220,859.0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83,341,796.01 | 5,732,704,130.0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4,828,221.22 | 23,638,751.0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98,769,203.46 | 1,143,094,691.8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2) | 2,319,081,464.51 | 2,101,730,679.4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2) | 3,217,850,667.97 | 3,244,825,371.34 |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27,363,388.16 | 788,861,444.8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162,012.81 | 4,593,212.6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068,467.81 | 34,354,347.2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6,593,868.78 | 827,809,004.6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66,809,711.44 | 810,338,583.4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2,674,296.93 | 106,759,256.9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9,641,746.64 | 34,502,346.9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662,575.16 | 84,347,262.6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4,788,330.17 | 1,035,947,449.9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8,194,461.39 | -208,138,445.3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594,159.54 | 1,304,506.44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9,845,754.97 | 2,006,266,142.8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5,439,914.51 | 2,007,570,649.3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29,170,215.75 | 435,769,660.3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3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32,427,600.00 | 2,284,052,4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2,964,930.06 | 2,649,637,730.5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04,562,745.81 | 5,669,459,790.9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9,122,831.30 | -3,661,889,141.5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3,978,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373,830,855.93 | 3,149,547,866.8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8,828,394.92 | 267,681,541.0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52,659,250.85 | 7,395,229,407.9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605,071,250.00 | 1,421,394,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9,368,384.08 | 52,818,566.8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968,460.03 | 221,263,681.4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34,408,094.11 | 1,695,476,248.2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8,251,156.74 | 5,699,753,159.6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154,183.94 | 5,498,339.0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1,088,047.99 | 1,835,223,911.7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18,983,312.20 | 445,104,022.5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10,071,360.19 | 2,280,327,934.29 |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36,723,491.75 | 491,731,580.66 | 4,864,749,251.17 | 23,806,600.00 | 42,350,277.12 | 28,583,407.89 | 268,361,745.88 | 7,823,754,058.70 | 14,032,447,213.17 | 14,032,447,213.17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6,723,491.75 | 491,731,580.66 | 4,864,749,251.17 | 23,806,600.00 | 42,350,277.12 | 28,583,407.89 | 268,361,745.88 | 7,823,754,058.70 | 14,032,447,213.17 | - | 14,032,447,213.17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3.50 | -2,704.55 | 10,326,605.94 | -1,960,000.00 | 42,142,116.96 | 7,253,405.04 | - | 1,084,877,855.00 | 1,146,557,401.89 | 669,994.37 | 1,147,227,396.26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142,116.96 | 1,084,877,855.00 | 1,127,019,971.96 | 489,994.37 | 1,127,509,966.3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3.50 | -2,704.55 | 10,326,605.94 | -1,992,200.00 | - | - | - | - | 12,316,224.89 | 180,000.00 | 12,496,224.89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92,200.00 | 1,992,200.00 | 180,000.00 | 2,172,2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23.50 | -2,704.55 | 22,903.50 | 20,322.45 | 20,322.4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303,702.44 | 10,303,702.44 | 10,303,702.44 | ||||||||
(三)利润分配 | 32,200.00 | -32,200.00 | -32,2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2,200.00 | -32,200.00 | -32,200.00 | ||||||||
(四)专项储备 | 7,253,405.04 | 7,253,405.04 | 7,253,405.04 | ||||||||
1.本期提取 | 8,343,785.43 | 8,343,785.43 | 8,343,785.43 | ||||||||
2.本期使用 | -1,090,380.39 | -1,090,380.39 | -1,090,380.3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6,723,615.25 | 491,728,876.11 | 4,875,075,857.11 | 21,846,600.00 | 84,492,394.08 | 35,836,812.93 | 268,361,745.88 | 8,908,631,913.70 | 15,179,004,615.06 | 669,994.37 | 15,179,674,609.43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36,723,313.50 | - | 4,832,768,261.83 | 32,096,200.00 | -7,613,180.72 | 17,266,053.61 | 268,361,656.75 | 6,194,759,167.82 | 11,810,169,072.79 | 11,810,169,072.79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6,723,313.50 | - | 4,832,768,261.83 | 32,096,200.00 | -7,613,180.72 | 17,266,053.61 | 268,361,656.75 | 6,194,759,167.82 | 11,810,169,072.79 | - | 11,810,169,072.7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333,235,286.91 | 15,842,999.03 | -1,992,200.00 | 29,889,259.45 | 6,350,203.03 | - | 1,002,747,876.79 | 1,390,057,825.21 | - | 1,390,057,825.2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889,259.45 | 1,002,747,876.79 | 1,032,637,136.24 | - | 1,032,637,136.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333,235,286.91 | 15,842,999.03 | -1,992,200.00 | - | - | - | - | 351,070,485.94 | - | 351,070,485.94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92,200.00 | 1,992,200.00 | - | 1,992,2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33,235,286.91 | 333,235,286.91 | 333,235,286.9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842,999.03 | 15,842,999.03 | 15,842,999.03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四)专项储备 | 6,350,203.03 | 6,350,203.03 | 6,350,203.03 | ||||||||
1.本期提取 | 6,557,571.38 | 6,557,571.38 | 6,557,571.38 | ||||||||
2.本期使用 | -207,368.35 | -207,368.35 | -207,368.3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6,723,313.50 | 333,235,286.91 | 4,848,611,260.86 | 30,104,000.00 | 22,276,078.73 | 23,616,256.64 | 268,361,656.75 | 7,197,507,044.61 | 13,200,226,898.00 | - | 13,200,226,898.00 |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36,723,491.75 | 491,731,580.66 | 4,864,749,251.17 | 23,806,600.00 | -1,086,203.62 | 268,361,745.88 | 2,740,753,929.56 | 8,877,427,195.40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6,723,491.75 | 491,731,580.66 | 4,864,749,251.17 | 23,806,600.00 | -1,086,203.62 | 268,361,745.88 | 2,740,753,929.56 | 8,877,427,195.4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3.50 | -2,704.55 | 10,326,605.94 | -1,960,000.00 | -2,773,041.47 | - | 94,939,292.32 | 104,450,275.74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73,041.47 | 94,939,292.32 | 92,166,250.8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3.50 | -2,704.55 | 10,326,605.94 | -1,992,200.00 | - | - | - | 12,316,224.89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92,200.00 | 1,992,2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23.50 | -2,704.55 | 22,903.50 | 20,322.4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303,702.44 | 10,303,702.44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32,200.00 | - | - | - | -32,2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2,200.00 | -32,2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6,723,615.25 | 491,728,876.11 | 4,875,075,857.11 | 21,846,600.00 | -3,859,245.09 | 268,361,745.88 | 2,835,693,221.88 | 8,981,877,471.14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36,723,313.50 | 4,832,768,261.83 | 32,096,200.00 | -609,915.05 | 268,361,656.75 | 2,894,223,275.67 | 8,499,370,392.7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6,723,313.50 | - | 4,832,768,261.83 | 32,096,200.00 | -609,915.05 | 268,361,656.75 | 2,894,223,275.67 | 8,499,370,392.7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333,235,286.91 | 15,842,999.03 | -1,992,200.00 | -165,704.49 | - | 208,823,849.47 | 559,728,630.9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5,704.49 | 208,823,849.47 | 208,658,144.9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333,235,286.91 | 15,842,999.03 | -1,992,200.00 | - | - | - | 351,070,485.94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92,200.00 | 1,992,2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33,235,286.91 | 333,235,286.9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842,999.03 | 15,842,999.03 | ||||||
(三)利润分配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6,723,313.50 | 333,235,286.91 | 4,848,611,260.86 | 30,104,000.00 | -775,619.54 | 268,361,656.75 | 3,103,047,125.14 | 9,059,099,023.62 |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1998年6月24日成立,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本公司于2005年12月29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浙江福莱特玻璃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本公司更名为福莱特光伏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后于2014年10月10日更名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通过全球公开出售发行450,0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于同一日,本公司的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59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许可,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于2019年2月15日,本公司完成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计1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7,500,000.00元。
本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根据《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拟定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5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4,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0.25元,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23元/股。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8,650,000.0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公开发行了1,45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1,450,000,000.00元,期限6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自2020年12月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3.56元/股,若发生派生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本公司将依据募集说明书调整转股价格。于2020年11月9日,本公司因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议案,将转股价格调整为13.48元/股。于2021年1月28日,本公司因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将转股价格调整为14.15元/股。自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月27日,本公司可转债计人民币1,358,240,000.00元以13.48元/股的转股价格转为100,754,54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自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1月29日,本公司可转债计人民币89,057,000.00元以14.15元/股的转股价格转为6,293,56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触发了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20年12月23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赎回“福莱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福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截至赎回登记日止登记在册的未转股“福莱转债”全部赎回,赎回登记日为2021年1月29日。截至2021年1月29日止,可转债共计人民币1,447,297,000.00元已转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累计转股数为107,048,107股(其中:2020年转股86,648,788.00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662,197.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162,828,718.24元;2021年转股20,399,319.00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99,829.75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78,934,138.94元),未转股可转债人民币2,703,000.00元已由本公司赎回。本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62,026.75元,增加股数107,048,107股,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441,762,857.18元。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8号)核准,本公司
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截至2021年1月7日止,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0.25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84,545,14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7元,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96.79元,扣除发行费用计人民币16,918,053.1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3,081,943.69元。其中,计入股本总额人民币21,136,286.75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461,945,656.94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本公司因非公开发行A股增加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136,286.75元,增加股数84,545,147股,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461,945,656.94元。
本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3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认购7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0.25元,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4.23元/股。上述授予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36,723,313.5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公开发行4,000万张A股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4,000,000,000.00元,期限6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自2022年11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3.94元/股,若发生派生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本公司将依据募集说明书调整转股价格。于2022年11月23日,本公司因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议案,将转股价格调整为43.71元/股。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可转债计人民币54,000元以43.71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120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1.75元,增加股数1207股,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5,303.64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的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玻璃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和赵晓非先生,其中阮洪良先生和姜瑾华女士是本公司的董事。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2023年8月28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详细情况参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此外,本财务报表还包括按照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相关之披露。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2023年6月30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主要经营业务为玻璃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故按玻璃制造行业经营特点确定收入确认、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政策,具体参见附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业周期通常约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0.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中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以及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符合条件,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金融资产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10.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0.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
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0.1.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0.2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于收入准则规范形成的全部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0.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
(2)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3)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4)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0.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无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若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90日,则本集团推定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10.2.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等。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0.2.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0.3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
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针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针对被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10.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与计量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0.4.1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0.4.1.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金融负债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本集团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
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1.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10.4.1.2.1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10.4.2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3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0.5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同、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10.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0.7金融工具重分类
当本集团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所有金融负债均不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即导致企业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即视同该金融资产一直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不影响其实际利率和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10.8可转换债券
本集团发行的同时包含负债和转换选择权的可转换债券,初始确认时进行分拆,分别予以确认。其中,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转换选择权,作为权益工具进行核算。
初始确认时,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按类似不具有转换选择权债券的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可转换债券的整体发行价格扣除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为权益工具的转换选择权的价值,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后续计量时,可转换债券负债部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划分为权益工具的转换选择权的价值继续保留在权益工具。可转换债券到期或转换时不产生损失或收益。
发行可转换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份和权益工具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与权益工具成份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权益工具;与负债成份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负债的账面价值,并采用实际利率法于可转换债券的期限内进行摊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附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5.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5.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15.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5.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分类为持有待售的部分自分类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1 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21.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投资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1.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21.3.1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1.3.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
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21.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年 | 5 | 9.50-23.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年 | 5 | 19.00-23.75 |
光伏电站 | 年限平均法 | 25-30年 | 0 | 3.33-4.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42-50年 | - |
排污权 | 直线法 | 5-20年 | - |
采矿权 | 产量法 | - | - |
软件 | 直线法 | 5-10年 | - |
用能权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有关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具体参见附注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职工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产品质量保证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36.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职工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36.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玻璃产品的销售,本集团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光伏玻璃、家居玻璃、工程玻璃、浮法玻璃和采矿产品等。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屋租赁收入和材料销售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40.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1,由于与购建或购置的固定资产相关,该等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年限平均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40.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与收益相关的补助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4,由于直接与发生的期间费用相关,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41.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41.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1.3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42.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42.1.1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42.1.2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2.1.3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2.1.4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
本集团对机器设备的短期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2.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42.2.1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42.3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流转税缴纳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参照下表 |
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缴纳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缴纳额 | 2%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房产出租收入 | 自用房产的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按1.2%的税率计算;出租房产的房产税按出租收入的12%计算。 |
资源税 | 销售矿石的金额 | 7% |
环境保护税 | 污染物排放量 | 每污染物当量1.2元或1.4元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25 |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 15 |
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25 |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15 |
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25 |
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 | 注1 |
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 | 0 |
福莱特(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注1 |
福莱特(嘉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25 |
凤阳福莱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25 |
福莱特(宿迁)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25 |
福莱特(南通)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25 |
安徽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5 |
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FLAT(AUSTRALIA)PTYLTD | 30 |
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 | 25 |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5 |
福莱特(越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20 |
上海福莱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5 |
嘉兴福莱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5 |
南通福莱特港务有限公司 | 25 |
嘉兴福莱特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25 |
福焱光能有限公司 | 25 |
福莱特(广西)光能有限公司 | 25 |
浙江福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5 |
其他说明:注1:对于不超过(含)港币2,000,000元的税前利润执行8.25%的税率,对于税前利润超过港币2,000,000元以上的部分执行16.5%的税率。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取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233007200,有效期三年,自2022年至2024年执行15%的企业税率。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取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233006951,有效期三年,自2022年至2024年执行15%的企业税率。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取得了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4000476,有效期三年,自2020年至2022年执行15%的企业税率。
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
根据2016年6月30日越南海防经济区管理局核准的《项目投资许可证》,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自开始盈利第一年起四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其后九年减免50%征收企业所得税。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自2021年开始实现盈利。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8,935.96 | 15,002.78 |
银行存款 | 3,217,831,732.01 | 2,319,066,461.73 |
其他货币资金 | 528,063,878.55 | 613,071,379.68 |
合计 | 3,745,914,546.52 | 2,932,152,844.1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50,000,257.67 | 347,456,029.61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合计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114,565,736.38 | 1,860,198,827.10 |
商业承兑票据 | 697,019,807.16 | 657,120,162.09 |
减:坏账准备 | 12,267,548.60 | 11,565,314.85 |
合计 | 2,799,317,994.94 | 2,505,753,674.3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1,417,640.66 |
合计 | 91,417,640.66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初未终止确认金额 |
已背书银行承兑汇票 | 1,456,446,416.82 | 1,528,577,368.17 |
已贴现银行承兑汇票 | 174,239,783.98 | 220,583,002.23 |
合计 | 1,630,686,200.80 | 1,749,160,370.4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11,585,543.54 | 100.00 | 12,267,548.60 | 0.44 | 2,799,317,994.94 | 2,517,318,989.19 | 100.00 | 11,565,314.85 | 0.46 | 2,505,753,674.34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114,565,736.38 | 75.21 | - | - | 2,114,565,736.38 | 1,860,198,827.10 | 73.90 | - | - | 1,860,198,827.10 |
商业承兑汇票 | 697,019,807.16 | 24.79 | 12,267,548.60 | 1.76 | 684,752,258.56 | 657,120,162.09 | 26.10 | 11,565,314.85 | 1.76 | 645,554,847.24 |
合计 | 2,811,585,543.54 | 100.00 | 12,267,548.60 | 0.44 | 2,799,317,994.94 | 2,517,318,989.19 | 100.00 | 11,565,314.85 | 0.46 | 2,505,753,674.3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低风险类 | 2,114,565,736.38 | - | - |
正常类 | 697,019,807.16 | 12,267,548.60 | 1.76 |
合计 | 2,811,585,543.54 | 12,267,548.60 | 0.4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
正常类 | 11,565,314.85 | 12,267,548.60 | 11,565,314.85 | 12,267,548.60 |
合计 | 11,565,314.85 | 12,267,548.60 | 11,565,314.85 | 12,267,548.6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094,889,314.82 |
1年以内小计 | 3,094,889,314.82 |
1至2年 | 15,304,487.03 |
2至3年 | 7,686,546.85 |
3年以上 | 6,993,980.83 |
合计 | 3,124,874,329.5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24,874,329.53 | 100.00 | 83,830,088.34 | 2.68 | 3,041,044,241.19 | 2,895,110,218.64 | 100.00 | 84,020,148.45 | 2.90 | 2,811,090,070.19 |
其中: | ||||||||||
正常类 | 3,080,724,763.87 | 98.60 | 54,220,755.85 | 1.76 | 3,026,504,008.02 | 2,831,075,517.95 | 97.79 | 49,826,929.12 | 1.76 | 2,781,248,588.83 |
关注类 | 36,551,901.34 | 1.17 | 22,011,668.17 | 60.22 | 14,540,233.17 | 57,208,676.04 | 1.98 | 27,367,194.68 | 47.84 | 29,841,481.36 |
损失类 | 7,597,664.32 | 0.23 | 7,597,664.32 | 100.00 | - | 6,826,024.65 | 0.23 | 6,826,024.65 | 100.00 | - |
合计 | 3,124,874,329.53 | 100.00 | 83,830,088.34 | 2.68 | 3,041,044,241.19 | 2,895,110,218.64 | 100.00 | 84,020,148.45 | 2.90 | 2,811,090,070.1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关注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正常类 | 3,080,724,763.87 | 54,220,755.85 | 1.76 |
关注类 | 36,551,901.34 | 22,011,668.17 | 60.22 |
损失类 | 7,597,664.32 | 7,597,664.32 | 100.00 |
合计 | 3,124,874,329.53 | 83,830,088.34 | 2.6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信用减值损失 | 84,020,148.45 | 8,357,145.29 | 8,152,750.39 | 394,455.01 | 83,830,088.34 |
合计 | 84,020,148.45 | 8,357,145.29 | 8,152,750.39 | 394,455.01 | 83,830,088.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94,455.0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本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集团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1,591,492,781.24元(上年末:人民币1,494,010,210.89元),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为50.93%(上年末:51.60%),前五名应收账款单位的信用损失准备为人民币28,010,272.95元(上年末为26,294,579.71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017,866,151.11 | 784,825,969.52 |
合计 | 2,017,866,151.11 | 784,825,969.52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成本 | 2,029,117,337.62 | 787,941,237.18 |
公允价值 | 2,017,866,151.11 | 784,825,969.52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11,251,186.51 | -3,115,267.66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分类管理,将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单独进行管理,以在需要时背书或者贴现。由于持有这些特定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故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
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本集团认为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较低,故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58,916,985.37 | 99.008 | 575,591,541.78 | 99.581 |
1至2年 | 855,375.97 | 0.533 | 2,234,361.28 | 0.387 |
2至3年 | 599,933.80 | 0.374 | 164,078.13 | 0.028 |
3年以上 | 137,635.65 | 0.085 | 22,675.04 | 0.004 |
合计 | 160,509,930.79 | 100.000 | 578,012,656.23 | 10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本期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本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账款的余额为人民币105,205,973.26元(上年末:
446,777,293.27元),占预付款项总余额的比例为65.54%(上年末:77.3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31,671,462.67 | 101,299,773.96 |
合计 | 131,671,462.67 | 101,299,773.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0,193,328.93 |
1年以内小计 | 80,193,328.93 |
1至2年 | 7,467,540.80 |
2至3年 | 43,527,126.65 |
3年以上 | 483,466.29 |
合计 | 131,671,462.6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 | 53,965,441.73 | 41,007,881.73 |
保证金 | 51,754,077.46 | 51,773,000.07 |
长期资产处置应收款 | 21,305,159.30 | 4,800,000.00 |
备用金 | 316,729.87 | 489,823.06 |
其他 | 4,330,054.31 | 3,229,069.10 |
合计 | 131,671,462.67 | 101,299,773.9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凤阳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代收天然气) | 押金 | 40,000,000.00 | 1年以内 | 30.38 | - |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 | 保证金 | 20,000,000.00 | 2-3年 | 15.19 | - |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保证金 | 20,000,000.00 | 2-3年 | 15.19 | - |
110KV线路代建收购费用 | 长期资产处置应收款 | 16,505,159.30 | 1年以内 | 12.54 | - |
滁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押金 | 12,200,000.00 | 1年以内 | 9.27 | - |
合计 | / | 108,705,159.30 | / | 82.57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65,501,449.49 | - | 765,501,449.49 | 752,813,726.43 | 752,813,726.43 | |
低值易耗品 | 257,757,064.14 | 10,454,428.80 | 247,302,635.34 | 339,605,709.34 | 4,335,685.03 | 335,270,024.31 |
在产品 | 113,813,502.86 | - | 113,813,502.86 | 107,466,234.14 | 107,466,234.14 | |
产成品 | 1,541,426,310.58 | 12,397,423.06 | 1,529,028,887.52 | 1,207,160,700.87 | 6,393,721.15 | 1,200,766,979.72 |
合计 | 2,678,498,327.07 | 22,851,851.86 | 2,655,646,475.21 | 2,407,046,370.78 | 10,729,406.18 | 2,396,316,964.6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产成品 | 6,393,721.15 | 6,003,701.91 | 12,397,423.06 | |
低值易耗品 | 4,335,685.03 | 9,016,295.07 | 2,897,551.30 | 10,454,428.80 |
合计 | 10,729,406.18 | 15,019,996.98 | 2,897,551.30 | 22,851,851.86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所得税 | 2,879,488.08 | 119,919,962.44 |
预缴增值税 | 150,698,067.28 | 105,856,295.24 |
预缴租金 | 1,767,824.90 | 412,844.04 |
出口退税 | 1,891,942.97 | 1,845,853.95 |
待摊销利息 | 17,220,391.10 | 5,757,931.52 |
其他 | - | 940,769.45 |
合计 | 174,457,714.33 | 234,733,656.64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
一、联营企业 | ||||
凯鸿福莱特 | 13,199,229.86 | 5,512,034.17 | 18,711,264.03 | - |
昆仑燃气 | 10,500,000.00 | - | 10,500,000.00 | - |
嘉兴燃气 | 54,553,860.10 | 7,913,683.50 | 62,467,543.60 | - |
嘉兴能源 | 4,500,000.00 | - | 4,500,000.00 | - |
小计 | 82,753,089.96 | 13,425,717.67 | 96,178,807.63 | - |
合计 | 82,753,089.96 | 13,425,717.67 | 96,178,807.63 | -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486,623.54 | 7,525,892.36 | 35,012,515.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723,487.00 | - | 12,723,487.00 |
(1)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2,723,487.00 | - | 12,723,487.00 |
3.期末余额 | 40,210,110.54 | 7,525,892.36 | 47,736,002.90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678,479.43 | 1,963,275.84 | 17,641,755.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19,154.65 | 81,803.16 | 4,000,957.81 |
(1)计提或摊销 | 905,601.49 | 81,803.16 | 987,404.65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3,013,553.16 | - | 3,013,553.16 |
3.期末余额 | 19,597,634.08 | 2,045,079.00 | 21,642,713.08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612,476.46 | 5,480,813.36 | 26,093,289.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808,144.11 | 5,562,616.52 | 17,370,760.63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3,519,340,281.27 | 11,225,965,058.08 |
合计 | 13,519,340,281.27 | 11,225,965,058.08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光伏电站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96,178,948.73 | 9,780,651,979.13 | - | 148,824,126.08 | 67,862,932.51 | 13,893,517,986.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52,147,065.20 | 1,356,092,291.78 | 307,975,266.81 | 6,332,156.66 | 61,847,577.31 | 2,884,394,357.76 |
(1)购置 | - | 44,610,289.57 | 251,396,603.39 | 4,782,382.45 | 6,981,022.76 | 307,770,298.17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27,493,650.95 | 1,274,655,432.81 | 1,002,175.60 | 54,712,989.90 | 2,457,864,249.2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56,578,663.42 | - | - | 56,578,663.42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4,653,414.25 | 36,826,569.40 | - | 547,598.61 | 153,564.65 | 62,181,146.9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133,919.00 | 7,808,627.06 | - | 2,069,234.14 | 2,371,659.83 | 25,383,440.03 |
(1)处置或报废 | 410,432.00 | 7,808,627.06 | - | 2,069,234.14 | 2,371,659.83 | 12,659,953.03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2,723,487.00 | - | - | - | - | 12,723,487.00 |
4.期末余额 | 5,035,192,094.93 | 11,128,935,643.85 | 307,975,266.81 | 153,087,048.60 | 127,338,849.99 | 16,752,528,904.1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58,790,986.80 | 1,979,079,181.85 | - | 65,562,757.65 | 44,633,007.85 | 2,648,065,934.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100,056.53 | 450,085,664.48 | 2,218,398.66 | 12,556,543.57 | 5,856,610.05 | 574,817,273.29 |
(1)计提 | 102,503,152.86 | 445,224,289.14 | 1,998,992.25 | 12,439,915.80 | 5,825,274.49 | 567,991,624.54 |
(2)企业合并取得 | - | - | 219,406.41 | - | - | 219,406.41 |
(3)外币报表折算差 | 1,596,903.67 | 4,861,375.34 | - | 116,627.77 | 31,335.56 | 6,606,242.34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51,646.51 | 3,058,071.81 | - | 1,649,287.57 | 1,171,122.48 | 9,030,128.37 |
(1)处置或报废 | 138,093.35 | 3,058,071.81 | - | 1,649,287.57 | 1,171,122.48 | 6,016,575.21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3,013,553.16 | - | - | - | - | 3,013,553.16 |
4.期末余额 | 659,739,396.82 | 2,426,106,774.52 | 2,218,398.66 | 76,470,013.65 | 49,318,495.42 | 3,213,853,079.0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19,129,845.49 | - | 275,923.26 | 81,225.47 | 19,486,994.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51,450.38 | - | - | - | 151,450.38 |
(1)处置或报废 | - | 151,450.38 | - | - | - | 151,450.38 |
4.期末余额 | - | 18,978,395.11 | - | 275,923.26 | 81,225.47 | 19,335,543.84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375,452,698.11 | 8,683,850,474.22 | 305,756,868.15 | 76,341,111.69 | 77,939,129.10 | 13,519,340,281.27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37,387,961.93 | 7,782,442,951.79 | - | 82,985,445.17 | 23,148,699.19 | 11,225,965,058.08 |
本期末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186,775,950.63元(上年末:人民币4,022,348,650.15元)的固定资产作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8,292,131.46 | 2,728,761.44 | 5,563,370.02 | - | |
其他设备 | 268,037.61 | 225,506.25 | 42,531.36 | - | |
合计 | 8,560,169.07 | 2,954,267.69 | 5,605,901.38 | -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安徽福莱特玻璃三期房屋 | 1,426,832,392.43 | 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
集团光伏二期房屋 | 497,967,100.42 | 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
中空车间(北区) | 58,309,921.33 | 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
110KV变电站 | 7,535,215.02 | 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91,159,118.52 | 1,557,815,302.02 |
工程物资 | 172,467,763.12 | 316,539,291.72 |
合计 | 763,626,881.64 | 1,874,354,593.74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15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 | 213,377,536.17 | - | 213,377,536.17 | 110,266,906.15 | - | 110,266,906.15 |
安徽福莱特配套房工程 | 170,889,378.27 | - | 170,889,378.27 | 96,581,900.45 | - | 96,581,900.45 |
年产1152套智能生产装备建设项目 | 73,697,324.42 | - | 73,697,324.42 | 58,026,533.79 | - | 58,026,533.79 |
现有生产线升级改造 | 67,447,855.97 | - | 67,447,855.97 | - | ||
其他 | 65,747,023.69 | - | 65,747,023.69 | 105,398,499.92 | - | 105,398,499.92 |
年产19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 | 987,546,485.03 | - | 987,546,485.03 | |||
Low-E镀膜三线及配套设施项目 | 92,870,989.95 | - | 92,870,989.95 | |||
220KV变电站 | 71,081,387.73 | - | 71,081,387.73 | |||
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项目 | 18,701,303.99 | - | 18,701,303.99 | |||
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 | 17,341,295.01 | - | 17,341,295.01 | |||
合计 | 591,159,118.52 | - | 591,159,118.52 | 1,557,815,302.02 | - | 1,557,815,302.0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15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 | 3,752,960,000.00 | 110,266,906.15 | 103,110,630.02 | - | 213,377,536.17 | 5.69% | 5.69% | 自有资金/专项借款 | ||||
安徽福莱特配套房工程 | 338,105,800.00 | 96,581,900.45 | 74,307,477.82 | - | 170,889,378.27 | 50.54% | 50.54% | 自有资金 | ||||
年产1152套智能生产装备建设项目 | 101,753,200.00 | 58,026,533.79 | 15,670,790.63 | - | 73,697,324.42 | 72.43% | 72.43% | 自有资金 | ||||
年产19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 | 4,349,335,600.00 | 987,546,485.03 | 1,004,695,464.09 | 1,988,076,462.52 | 4,165,486.60 | 95.47% | 95.47% | 3,600,000.00 | - | 自有资金/专项借款 | ||
Low-E镀膜三线及配套设施项目 | 142,000,000.00 | 92,870,989.95 | 48,201,044.02 | 141,008,313.85 | 63,720.12 | 99.35% | 99.35%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8,684,154,600.00 | 1,345,292,815.37 | 1,245,985,406.58 | 2,129,084,776.37 | 0.00 | 462,193,445.58 | / | / | 3,600,000.00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设备 | 106,741,379.01 | - | 106,741,379.01 | 158,426,728.34 | - | 158,426,728.34 |
耐火材料 | 66,368.33 | - | 66,368.33 | 76,915,929.93 | - | 76,915,929.93 |
电线电缆 | 50,713,412.63 | - | 50,713,412.63 | 32,257,057.26 | - | 32,257,057.26 |
钢材线材 | 6,084,741.19 | - | 6,084,741.19 | 945,464.61 | - | 945,464.61 |
其他 | 8,861,861.96 | - | 8,861,861.96 | 47,994,111.58 | - | 47,994,111.58 |
合计 | 172,467,763.12 | - | 172,467,763.12 | 316,539,291.72 | - | 316,539,291.72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1,532,156.28 | 221,532,156.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89,034.03 | 7,789,034.03 |
(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7,789,034.03 | 7,789,034.03 |
3.期末余额 | 229,321,190.31 | 229,321,190.3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7,338,147.65 | 27,338,147.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66,263.36 | 3,866,263.36 |
(1)计提 | 2,830,607.04 | 2,830,607.04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035,656.32 | 1,035,656.32 |
3.期末余额 | 31,204,411.01 | 31,204,411.01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8,116,779.30 | 198,116,779.3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4,194,008.63 | 194,194,008.63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排污权 | 采矿权 | 用能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25,558,930.68 | 63,905,820.73 | 3,724,688,156.82 | 144,731,091.46 | 7,603,045.14 | 4,566,487,044.83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91,200.00 | - | 804,014.68 | 5,995,214.68 | ||
(1)购置 | 5,191,200.00 | - | 804,014.68 | 5,995,214.68 | ||
4.期末余额 | 630,750,130.68 | 63,905,820.73 | 3,724,688,156.82 | 144,731,091.46 | 8,407,059.82 | 4,572,482,259.5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7,986,940.34 | 35,593,469.97 | 664,978,578.82 | - | 4,272,032.05 | 782,831,021.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07,903.79 | 3,957,142.57 | 301,535,080.50 | - | 373,576.91 | 312,173,703.77 |
(1)计提 | 6,307,903.79 | 3,957,142.57 | 301,535,080.50 | - | 373,576.91 | 312,173,703.77 |
4.期末余额 | 84,294,844.13 | 39,550,612.54 | 966,513,659.32 | - | 4,645,608.96 | 1,095,004,724.95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46,455,286.55 | 24,355,208.19 | 2,758,174,497.50 | 144,731,091.46 | 3,761,450.86 | 3,477,477,534.56 |
2.期初账面价值 | 547,571,990.34 | 28,312,350.76 | 3,059,709,578.00 | 144,731,091.46 | 3,331,013.09 | 3,783,656,023.6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2,338,846.08 | 6,366,170.24 | 30,216,400.40 | 4,547,803.38 |
信用减值准备 | 92,183,980.84 | 14,549,770.55 | 90,086,104.15 | 14,073,127.95 |
递延收益 | 62,707,198.45 | 9,856,797.08 | 58,535,568.54 | 9,252,441.34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38,672,162.79 | 5,800,824.42 | 36,780,257.43 | 5,517,038.61 |
股份支付 | 19,339,325.94 | 2,900,898.89 | 11,606,023.50 | 1,740,903.53 |
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 579,360,801.57 | 144,840,200.39 | 351,841,997.49 | 87,960,499.37 |
可抵扣亏损 | 1,676,986,442.05 | 251,968,777.29 | 2,356,327,466.09 | 353,554,852.3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164,609.64 | 357,160.59 | 1,765,968.98 | 291,384.88 |
合计 | 2,513,753,367.36 | 436,640,599.45 | 2,937,159,786.58 | 476,938,051.3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因转变为股份公司而产生的物业重估 | 10,720,428.55 | 1,608,064.25 | 11,319,781.23 | 1,697,967.18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3,199,541,453.59 | 479,931,218.07 | 3,323,385,466.37 | 498,507,819.96 |
试生产成本 | 47,586,688.69 | 7,138,003.30 | 51,396,351.71 | 7,709,452.75 |
合计 | 3,257,848,570.83 | 488,677,285.62 | 3,386,101,599.31 | 507,915,239.8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6,051,253.19 | 150,589,346.26 | 384,382,813.61 | 92,555,237.7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6,051,253.19 | 202,626,032.43 | 384,382,813.61 | 123,532,426.28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19,164,865.32 | 20,602,437.95 |
其他 | 4,994,393.17 | 6,580,096.24 |
合计 | 24,159,258.49 | 27,182,534.1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年 | 5,224,958.40 | 9,168,249.15 | |
2026年 | 10,963,973.54 | 10,963,973.54 | |
2027年 | 470,215.26 | 470,215.26 | |
2028年 | 2,505,718.12 | - | |
合计 | 19,164,865.32 | 20,602,437.9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采矿权款 | 2,028,000,000.00 | 2,028,000,000.00 | 2,028,000,000.00 | 2,028,000,000.00 | ||
预付工程款 | 899,830,906.54 | 899,830,906.54 | 607,290,974.95 | 607,290,974.95 | ||
预付投资款 | 81,530,565.90 | 81,530,565.90 | 78,600,155.31 | 78,600,155.31 | ||
预付土地款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 |||
合计 | 3,012,361,472.44 | 3,012,361,472.44 | 2,713,891,130.26 | 2,713,891,130.26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保证、抵押借款 | 2,060,460,276.00 | 2,125,915,900.00 |
票据贴现借款 | 174,239,783.98 | 220,583,002.23 |
信用借款 | 995,322,300.00 | 548,855,177.00 |
合计 | 3,330,022,359.98 | 3,095,354,079.2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指定套期关系的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中:远期外汇合同(注) | 35,696.10 | 120,410.62 |
外汇期权合同(注) | 2,128,913.54 | 1,645,558.36 |
合计 | 2,164,609.64 | 1,765,968.98 |
其他说明:
未到期之远期外汇合同与外汇期权合同未被指定为套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30,792,817.56 | 964,727,516.59 |
合计 | 730,792,817.56 | 964,727,516.5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2,491,014,065.99 | 2,530,380,248.71 |
应付工程款 | 2,066,158,688.61 | 1,569,664,216.10 |
合计 | 4,557,172,754.60 | 4,100,044,464.8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工程款 | 156,315,251.39 | 工程质保金、尚未到还款期 |
应付货款 | 9,602,739.11 | 存在产品质量争议的应付款,待争议解决后支付 |
合计 | 165,917,990.5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02,899,989.59 | 115,048,763.64 |
合计 | 102,899,989.59 | 115,048,763.6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0,577,585.45 | 383,433,962.31 | 415,087,986.43 | 68,923,561.3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220,115.77 | 34,137,391.97 | 34,554,489.57 | 1,803,018.17 |
合计 | 102,797,701.22 | 417,571,354.28 | 449,642,476.00 | 70,726,579.5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7,687,509.36 | 329,880,097.23 | 360,958,653.40 | 66,608,953.19 |
二、职工福利费 | 195,289.70 | 23,821,174.83 | 24,016,464.53 | - |
三、社会保险费 | 1,395,276.05 | 17,969,761.00 | 18,091,158.06 | 1,273,878.9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18,723.37 | 15,450,214.84 | 15,447,379.45 | 1,121,558.76 |
工伤保险费 | 223,678.86 | 2,197,855.67 | 2,322,851.38 | 98,683.15 |
生育保险费 | 52,873.82 | 321,690.49 | 320,927.23 | 53,637.08 |
四、住房公积金 | 898,877.00 | 8,259,266.00 | 8,247,545.00 | 910,598.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00,633.34 | 3,503,663.25 | 3,774,165.44 | 130,131.15 |
合计 | 100,577,585.45 | 383,433,962.31 | 415,087,986.43 | 68,923,561.3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153,016.84 | 32,949,797.16 | 33,352,594.07 | 1,750,219.93 |
2、失业保险费 | 67,098.93 | 1,187,594.81 | 1,201,895.50 | 52,798.24 |
合计 | 2,220,115.77 | 34,137,391.97 | 34,554,489.57 | 1,803,018.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4%及0.5%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应分别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缴存费用人民币33,352,594.07元及人民币1,201,895.50元。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尚有人民币1,750,219.93元及人民币52,798.24元的应缴存费用系于本期末已计提而未支付给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计划的。有关应缴存费用已于报告期后支付。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51,029,741.15 | 75,569,826.43 |
增值税 | 26,980,512.84 | 56,124,439.23 |
资源税 | 15,491,906.71 | 24,882,030.58 |
房产税 | 4,764,579.20 | 7,906,954.03 |
土地使用税 | 5,903,382.74 | 7,725,486.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931,993.17 | 3,660,125.92 |
教育费附加 | 2,499,276.94 | 3,335,827.14 |
个人所得税 | 751,463.37 | 1,005,832.53 |
其他 | 5,812,971.70 | 6,306,306.78 |
合计 | 116,165,827.82 | 186,516,829.00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6,732,869.23 | 16,887,442.02 |
应付股利 | 1,357,000.00 | 2,737,023.00 |
其他应付款 | 125,857,097.12 | 635,866,393.10 |
合计 | 143,946,966.35 | 655,490,858.12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7,268,137.73 | 5,976,347.37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7,163,398.70 | 3,481,017.11 |
应付可转换债券利息 | 2,301,332.80 | 7,430,077.54 |
合计 | 16,732,869.23 | 16,887,442.02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357,000.00 | 2,737,023.00 |
合计 | 1,357,000.00 | 2,737,023.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收购款 | - | 520,947,600.00 |
保证金 | 82,916,606.34 | 66,240,106.34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1,846,602.50 | 23,806,600.00 |
运保费 | 14,447,327.97 | 16,663,676.42 |
其他 | 6,646,560.31 | 8,208,410.34 |
合计 | 125,857,097.12 | 635,866,393.1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69,261,250.00 | 1,259,649,348.86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9,079,497.94 | 41,878,318.42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89,664.93 | 690,608.03 |
合计 | 1,019,030,412.87 | 1,302,218,275.31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492,877,500.00 | 2,026,519,348.86 |
抵押借款 | 4,111,651,250.00 | 2,923,200,000.00 |
保证借款 | 1,612,000,000.00 | - |
信用借款 | 494,000,000.00 | 199,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质押借款 | -85,872,500.00 | -636,919,348.86 |
一年内到期的抵押借款 | -698,388,750.00 | -622,73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保证借款 | -181,000,000.00 | - |
一年内到期的信用借款 | -4,000,000.00 | - |
合计 | 6,741,267,500.00 | 3,889,07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债券 | 3,670,646,944.66 | 3,588,678,749.97 |
合计 | 3,670,646,944.66 | 3,588,678,749.97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年转股 | 期末 余额 |
福莱转债 | 100 | 2022/5/20 | 6年 | 4,000,000,000.00 | 3,588,678,749.97 | 6,871,232.88 | 88,859,616.40 | 20,188.83 | 3,670,646,944.66 |
合计 | / | / | / | 4,000,000,000.00 | 3,588,678,749.97 | 6,871,232.88 | 88,859,616.40 | 20,188.83 | 3,670,646,944.66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证监许可[2022]664号文核准,本集团于2022年5月20日发行票面金额为100元的可转换债券4,000万张。债券票面年利率第一年为0.3%、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采用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支付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2022年5月20日2028年5月19日。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5月26日)起满 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5月19日。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43.94元/股。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在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在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本次A股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A股可转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2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本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 有的全部或部分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在发行日采用未附认股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来估计该等债券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剩余部分作为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上述已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负债和权益成分分拆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 负债成分 | 权益成分 | 合计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金额 | 3,505,410,854.51 | 494,589,145.49 | 4,000,000,000.00 |
直接交易费用 | (20,225,168.72) | (2,853,630.95) | (23,078,799.67) |
于发行日余额 | 3,485,185,685.79 | 491,735,514.54 | 3,976,921,200.33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7,430,136.99) | - | (7,430,136.99) |
溢折价摊销 | 110,951,786.24 | - | 110,951,786.24 |
本年转股 | (28,585.07) | (3,933.88) | (32,518.95) |
于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3,588,678,749.97 | 491,731,580.66 | 4,080,410,330.63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6,871,232.88) | (6,871,232.88) | |
溢折价摊销 | 88,859,616.40 | 88,859,616.40 | |
本年转股 | (20,188.83) | (2,704.55) | (22,893.38) |
于2023年6月30日余额 | 3,670,646,944.66 | 491,728,876.11 | 4,162,375,820.77 |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12,550,031.01 | 12,616,801.58 |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租赁负债 | 689,664.93 | 690,608.03 |
合计 | 11,860,366.08 | 11,926,193.55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采矿权出让款 | 183,616,549.90 | 179,538,659.39 |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长期应付款 | 49,079,497.94 | 41,878,318.42 |
合计 | 134,537,051.96 | 137,660,340.97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8,535,568.54 | 10,000,000.00 | 5,828,370.09 | 62,707,198.45 | |
合计 | 58,535,568.54 | 10,000,000.00 | 5,828,370.09 | 62,707,198.45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嘉兴市2012年省级节能财政补贴——2条生产线熔窑烟气余热利用二期项目,配套建设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 | 83,333.73 | - | 49,999.98 | 33,333.75 | 与资产相关 | ||
嘉兴市2012年工业发展资金补助第一批——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项目1#光伏窑 | 469,026.16 | - | 250,000.00 | 219,026.16 | 与资产相关 | ||
2014年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中央基建投)福莱特玻璃年产580万平方米LOW-E玻璃深加工项目 | 1,860,000.00 | - | 465,000.00 | 1,39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玻璃熔窑烟气脱硝技改项目补助款 | 3,506,110.31 | - | 586,666.62 | 2,919,443.69 | 与资产相关 | ||
嘉兴财政局2011年玻璃熔窑烟气余热发电项目补助款 | 369,999.80 | - | 185,000.06 | 184,999.74 | 与资产相关 | ||
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补助款 | 3,680,160.00 | - | 167,280.00 | 3,512,880.00 | 与资产相关 | ||
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补助款 | 1,040,900.55 | - | 46,607.52 | 994,293.03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580万平方米LOWE玻璃深加工项目 | 3,415,100.00 | - | 409,812.00 | 3,005,288.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200万平方米高透光伏玻璃项目 | 1,335,638.04 | - | 174,213.72 | 1,161,424.32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2800万平方背板加工车间补贴款 | 2,532,552.00 | - | 172,674.00 | 2,359,878.00 | 与资产相关 | ||
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补贴 | 1,700,000.10 | - | 100,000.00 | 1,600,000.1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互联网三化改造设备补助 | 3,224,347.85 | - | 187,826.10 | 3,036,521.75 | 与资产相关 | ||
凤阳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加大投资补助 | 35,318,400.00 | - | 2,943,200.00 | 32,375,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75万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补助 | - | 10,000,000.00 | 90,090.09 | 9,909,909.91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可转债转股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36,723,491.75 | 123.50 | 123.50 | 536,723,615.25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780,150,027.67 | 22,903.50 | - | 4,780,172,931.17 |
其他资本公积 | 84,599,223.50 | 10,303,702.44 | - | 94,902,925.94 |
合计 | 4,864,749,251.17 | 10,326,605.94 | - | 4,875,075,857.1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39,999,680.00 | 491,731,580.66 | 220.00 | 2,704.55 | 39,999,460.00 | 491,728,876.11 | ||
合计 | 39,999,680.00 | 491,731,580.66 | 220.00 | 2,704.55 | 39,999,460.00 | 491,728,876.11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份支付 | 23,806,600.00 | - | 1,960,000.00 | 21,846,600.00 |
合计 | 23,806,600.00 | - | 1,960,000.00 | 21,846,6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5月25日,2021年5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库存股相应减少人民币1,960,000.00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350,277.12 | 42,142,116.96 | 42,142,116.96 | 84,492,394.08 | ||
其中: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5,465,544.78 | 50,278,035.81 | 50,278,035.81 | 95,743,580.59 | ||
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 -3,115,267.66 | -8,135,918.85 | -8,135,918.85 | -11,251,186.5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2,350,277.12 | 42,142,116.96 | 42,142,116.96 | 84,492,394.08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8,583,407.89 | 8,343,785.43 | 1,090,380.39 | 35,836,812.93 |
合计 | 28,583,407.89 | 8,343,785.43 | 1,090,380.39 | 35,836,812.9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68,361,745.88 | - | 268,361,745.88 | |
合计 | 268,361,745.88 | - | 268,361,745.8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823,754,058.70 | 6,194,759,167.8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823,754,058.70 | 6,194,759,167.8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84,877,855.00 | 2,122,780,428.4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9.13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93,785,448.42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908,631,913.70 | 7,823,754,058.7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647,520,825.5 | 7,826,406,976.45 | 7,285,660,785.13 | 5,647,016,606.15 |
其他业务 | 30,902,524.24 | 1,595,183.64 | 18,830,553.83 | 3,492,062.29 |
合计 | 9,678,423,349.74 | 7,828,002,160.09 | 7,304,491,338.96 | 5,650,508,668.4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福莱特集团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光伏玻璃 | 8,786,856,981.27 | 8,786,856,981.27 |
浮法玻璃 | 171,486,283.56 | 171,486,283.56 |
家居玻璃 | 153,739,436.87 | 153,739,436.87 |
工程玻璃 | 262,976,213.10 | 262,976,213.10 |
矿石 | 272,461,910.70 | 272,461,910.70 |
其他业务收入 | 30,902,524.24 | 30,902,524.2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 | 7,519,092,243.36 | 7,519,092,243.36 |
亚洲其他国家及地区(不含中国大陆)) | 1,931,373,408.18 | 1,931,373,408.18 |
欧洲 | 117,265,254.46 | 117,265,254.46 |
北美洲 | 102,983,242.44 | 102,983,242.44 |
其他 | 7,709,201.30 | 7,709,201.30 |
合计 | 9,678,423,349.74 | 9,678,423,349.7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玻璃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通常相关销售商品的合同中仅有交付商品一项履约义务,销售产品的对价按照销售合同或订单中约定的固定价格确定。本集团在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要求经销商客户在货物交付前全额预付货款,给予直销客户的正常信用期限为货物验收后30-120天。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源税 | 38,406,274.13 | 17,048,222.2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540,223.53 | 4,164,387.44 |
教育费附加 | 6,531,429.35 | 3,923,762.26 |
印花税 | 5,612,968.61 | 3,967,262.78 |
房产税 | 9,999,009.35 | 3,693,638.66 |
环境保护税 | 3,024,237.22 | 2,964,478.81 |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 3,770,980.95 | 2,485,816.01 |
土地使用税 | 9,740,855.88 | 6,809,342.58 |
其他 | 334,579.54 | 392,754.56 |
合计 | 84,960,558.56 | 45,449,665.35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集装架使用费 | 25,408,878.08 | 37,008,523.79 |
职工薪酬及福利费 | 7,629,395.08 | 6,421,048.50 |
市场推广费 | 2,262,290.62 | 5,149,776.66 |
折旧与摊销 | 198,450.02 | 12,678.08 |
其他 | 5,700,572.18 | 1,058,146.31 |
合计 | 41,199,585.98 | 49,650,173.34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及福利费 | 58,104,392.32 | 67,324,035.28 |
折旧与摊销 | 15,536,340.00 | 14,925,107.74 |
绿化环保费用 | 9,799,316.75 | 5,829,406.63 |
劳务费 | 8,228,714.08 | 8,149,166.34 |
办公费 | 6,054,634.72 | 4,722,203.38 |
差旅费 | 1,180,656.74 | 1,148,929.54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9,163,947.42 | 9,125,268.49 |
交通费 | 1,913,092.20 | 1,122,452.13 |
修理费 | 107,940.27 | 362,943.45 |
其他 | 10,435,922.78 | 13,690,082.76 |
合计 | 120,524,957.28 | 126,399,595.74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及福利费 | 71,774,336.69 | 55,813,432.48 |
直接材料费用 | 188,655,803.95 | 165,135,312.47 |
折旧与摊销 | 19,844,343.55 | 12,128,571.42 |
其他 | 6,264,834.36 | 21,977,320.23 |
合计 | 286,539,318.55 | 255,054,636.60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利息支出 | 248,289,348.87 | 120,102,101.64 |
减:利息收入 | 31,712,351.86 | 25,481,363.85 |
手续费 | 14,492,374.03 | 4,640,053.54 |
汇兑损益 | -74,526,435.02 | -22,492,358.21 |
合计 | 156,542,936.02 | 76,768,433.1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 | 816,092.75 | 2,503,473.27 |
递延收益摊销额 | 5,828,370.09 | 6,742,063.25 |
政府补助 | 21,070,881.69 | 31,622,824.40 |
合计 | 27,715,344.53 | 40,868,360.92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425,717.67 | 3,582,923.60 |
结构性理财投资收益 | - | 450,000.00 |
未指定套期关系的衍生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远期外汇合同 | -1,406,415.00 | 166,920.00 |
合计 | 12,019,302.67 | 4,199,843.6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指定套期关系的衍生工具 | ||
其中: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84,714.52 | -139,297.35 |
外汇期权合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483,355.18 | -3,521,571.71 |
合计 | -398,640.66 | -3,660,869.06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702,233.76 | -6,427,253.2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04,394.86 | -22,204,626.25 |
合计 | -906,628.62 | -28,631,879.47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5,019,996.98 | -6,723,522.16 |
合计 | -15,019,996.98 | -6,723,522.16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63,544.96 | 1,375,064.85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44,970.99 | -10,526,063.59 |
合计 | -81,426.03 | -9,150,998.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 | 813,591.12 | - |
其他 | 1,376,967.75 | 1,278,512.69 | 1,376,967.75 |
合计 | 1,376,967.75 | 2,092,103.81 | 1,376,967.7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 | 2,153,838.80 | - |
其他 | 911,601.21 | 100,532.01 | 911,601.21 |
合计 | 911,601.21 | 2,254,370.81 | 911,601.21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8,129,987.70 | 148,981,006.0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1,059,497.62 | -19,717,419.82 |
补缴(退缴)上年所得税 | -110,179.98 | -34,612,628.52 |
合计 | 99,079,305.34 | 94,650,957.6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84,447,154.7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77,665,307.0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9,832,470.5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328,143.1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85,822.6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26,380.91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42,980,897.78 |
补缴(退缴)上期所得税影响 | -110,179.98 |
税收优惠的纳税影响 | -65,296,095.87 |
所得税费用 | 99,079,305.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1,886,974.44 | 80,744,688.79 |
利息收入 | 31,712,351.86 | 25,931,363.85 |
经营性保证金 | 5,083,922.61 | 15,827,360.46 |
其他 | 1,376,970.25 | 1,278,512.69 |
合计 | 70,060,219.16 | 123,781,925.7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费用款项 | 261,262,314.09 | 189,877,482.10 |
经营性保证金 | 14,087,560.00 | 72,653.66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 | 2,153,838.80 |
手续费 | 14,492,374.03 | 5,090,053.54 |
其他 | 927,892.02 | 4,974,227.81 |
合计 | 290,770,140.14 | 202,168,255.9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票据保证金等受限制货币资金 | 69,841,860.93 | - |
工程保证金 | 12,821,500.00 | 14,489,983.85 |
合计 | 82,663,360.93 | 14,489,983.85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票据保证金等受限制货币资金 | 73,632,646.37 | 20,423,562.30 |
投资损失支付的现金 | 1,803,000.00 | - |
工程保证金 | 80,000.00 | 26,426,400.00 |
合计 | 75,515,646.37 | 46,849,962.3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理财保证金等受限制货币资金 | 463,958,512.35 | 466,542,322.25 |
合计 | 463,958,512.35 | 466,542,322.25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理财保证金等受限制货币资金 | 370,719,825.78 | 495,034,111.04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 | 1,078,799.67 | |
合计 | 370,719,825.78 | 496,112,910.7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85,367,849.37 | 1,002,747,876.7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5,019,996.98 | 6,723,522.16 |
信用减值损失 | 906,628.62 | 28,631,879.47 |
投资性房地产摊销 | 987,404.65 | 715,735.2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67,991,624.54 | 355,898,987.4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830,607.04 | 2,407,419.35 |
无形资产摊销 | 312,173,703.77 | 242,066,854.0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820,714.87 | 1,261,756.8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1,426.03 | 9,150,998.7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8,640.66 | 3,660,869.0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27,617,023.65 | 150,868,000.6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019,302.67 | -4,199,843.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8,034,108.50 | -288,708.4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9,093,606.15 | -19,428,711.3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9,469,330.38 | 772,843,489.1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09,861,403.35 | -2,370,476,466.4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63,570,342.72 | 708,230,611.01 |
递延收益摊销 | 4,171,629.91 | -6,742,063.25 |
专项储备增加 | 7,839,762.83 | 6,350,203.03 |
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 10,303,702.44 | 15,842,999.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5,350,166.11 | 906,265,408.87 |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217,850,667.97 | 3,244,825,371.3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319,081,464.51 | 2,101,730,679.4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98,769,203.46 | 1,143,094,691.8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217,850,667.97 | 2,319,081,464.51 |
其中:库存现金 | 18,935.96 | 15,002.7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217,831,732.01 | 2,319,066,461.73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17,850,667.97 | 2,319,081,464.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28,063,878.55 | 票据保证金、存单质押等 |
应收票据 | 91,417,640.66 | 质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
应收款项融资 | 256,117,930.15 | 质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
投资性房地产 | 16,655,025.43 | 抵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
固定资产 | 2,186,775,950.63 | 抵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
在建工程 | 195,377,536.17 | 抵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
无形资产 | 467,324,672.85 | 抵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
合计 | 3,741,732,634.44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66,449,348.92 | 7.2258 | 1,202,729,685.16 |
欧元 | 1,995,795.97 | 7.8771 | 15,721,084.43 |
日元 | 93,883,290.00 | 0.0501 | 4,702,989.70 |
港币 | 5,406,782.00 | 0.9220 | 4,984,944.87 |
英镑 | 3,890.49 | 9.1432 | 35,571.53 |
澳元 | 273,401.19 | 4.7992 | 1,312,106.99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92,528,977.44 | 7.2258 | 668,595,885.19 |
欧元 | 640,993.13 | 7.8771 | 5,049,166.98 |
澳元 | 79,053.30 | 4.7992 | 379,392.60 |
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00,720,000.00 | 7.2258 | 727,782,576.00 |
其他应收款 | - | - | |
其中:港币 | 3,970.00 | 0.9220 | 3,660.26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1,528,746.24 | 7.2258 | 83,304,417.58 |
欧元 | 229,432.03 | 7.8771 | 1,807,259.08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产业发展补助 | 13,892,000.00 | 其他收益/递延收益 | 3,982,090.09 |
个税返还 | 8,042,219.69 | 其他收益 | 8,042,219.69 |
促进外贸发展补助 | 4,549,600.00 | 其他收益 | 4,549,600.00 |
研发投入补助 | 2,500,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00 |
招用退伍军人和特困户的税款减免 | 1,289,450.00 | 其他收益 | 1,289,450.00 |
其他 | 797,612.00 | 其他收益 | 797,612.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福来泰下属子公司 | 2023/5/31 | 239,387.39 | 82 | 现金购买 | 2023/5/31 | 7,754,497.97 | 2,502,226.24 |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福来泰下属子公司 |
--现金 | 239,387.39 |
合并成本合计 | 239,387.39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239,387.39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 |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福来泰下属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57,050,953.43 | 57,050,953.43 |
货币资金 | 232,535.26 | 232,535.26 |
应收款项 | 365,868.41 | 365,868.41 |
预付款项 | 14,304.23 | 14,304.23 |
固定资产 | 56,438,245.53 | 56,438,245.53 |
负债: | 56,811,566.04 | 56,811,566.04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56,614,831.41 | 56,614,831.41 |
其他应付款 | 120,200.00 | 120,200.00 |
应交税费 | 76,534.63 | 76,534.63 |
净资产 | 239,387.39 | 239,387.39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239,387.39 | 239,387.39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福来泰下属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在上述评估基础上,对形成的各种初步价值结论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后,确定采用收益法的结论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结论。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制造及销售建筑或家居玻璃 | 100 | - | 设立 |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 | 100 | - | 设立 |
福莱特(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 | - | 100 | 设立 |
FLAT (AUSTRALIA) PTY LTD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矿山营运及石英矿石销售 | - | 100 | 设立 |
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中国上海 | 工程玻璃加工 | 100 | - | 设立 |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安徽 | 中国安徽 | 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 | 100 | - | 设立 |
凤阳福莱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中国安徽 | 中国安徽 | 天然气管道安装、销售 | - | 100 | 设立 |
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安徽 | 中国安徽 | 新能源发电厂的投资、建设、经营及保养 | - | 100 | 设立 |
安徽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安徽 | 中国安徽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 | 100 | 设立 |
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安徽 | 中国安徽 | 矿山营运及石英矿石销售 | - | 100 | 设立 |
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 | 中国安徽 | 中国安徽 | 矿山营运及石英矿石销售 | - | 100 | 收购 |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安徽 | 中国安徽 | 矿山营运及石英矿石销售 | - | 100 | 收购 |
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玻璃出口 | 100 | - | 设立 |
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 | 越南 | 越南 | 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 | - | 100 | 设立 |
福莱特(越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越南 | 越南 | 进出口贸易 | - | 100 | 设立 |
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新能源发电厂的投资、建设、经营及保养 | 100 | - | 设立 |
福莱特(嘉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进出口贸易 | 100 | - | 设立 |
福莱特(南通)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江苏 | 中国江苏 | 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 | 100 | - | 设立 |
福莱特(宿迁)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江苏 | 中国江苏 | 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 | 100 | - | 设立 |
上海福莱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中国上海 | 新材料技术研发 | 100 | - | 设立 |
嘉兴福莱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制造及销售智能设备 | 100 | - | 设立 |
南通福莱特港务有限公司 | 中国江苏 | 中国江苏 | 港口经营 | 100 | - | 设立 |
嘉兴昆仑福莱特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江苏 | 中国江苏 | 能源管理 | 100 | - | 设立 |
福焱光能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发电技术研发及服务 | 95.1 | - | 设立 |
福莱特(广西)光能有限公司 | 中国广西 | 中国广西 | 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 | 100 | - | 设立 |
福莱特(宜宾)光能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 | 中国广西 | 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 | 100 | - | 设立 |
福莱特光能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 100 | - | 设立 |
浙江福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 82 | 设立/收购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96,178,807.63 | 82,753,089.9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3,425,717.67 | 3,582,923.6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应付债券及借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3,745,914,546.52 | 2,932,152,844.1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应收票据 | 2,799,317,994.94 | 2,505,753,674.34 |
应收账款 | 3,041,044,241.19 | 2,811,090,070.19 |
应收款项融资 | 2,017,866,151.11 | 784,825,969.52 |
其他应收款 | 131,671,462.67 | 101,299,773.96 |
合计 | 11,737,814,396.43 | 9,137,122,332.20 |
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2,164,609.64 | 1,765,968.98 |
应付票据 | 730,792,817.56 | 964,727,516.59 |
应付账款 | 4,557,172,754.60 | 4,100,044,464.81 |
其他应付款 | 127,214,097.12 | 638,603,416.10 |
应付债券(含应付利息) | 3,672,948,277.46 | 3,596,108,827.51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12,550,031.01 | 12,616,801.58 |
借款(含应付利息) | 11,054,982,646.41 | 8,253,530,792.57 |
合计 | 20,157,825,233.80 | 17,567,397,788.14 |
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及时有效地采用恰当的措施。
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1市场风险
本集团业务导致其由于利率和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财务风险。本集团认为,本期面临的上述风险或其管理和衡量风险的方式与以前年度相比并未发生变化。
1.1.1.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的经营经济环境为中国和越南,其功能性货币为人民币和越南盾。本集团部分交易以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及澳元等功能性货币以外的货币结算,并承受由此造成的外汇风险。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外币货币性资产及负债如下表列示,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具体见附注“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229,486,382.68 | 678,593,517.48 |
应收账款 | 674,024,444.77 | 662,057,627.04 |
其他应收款 | 3,660.26 | 3,546.28 |
应付账款 | 85,111,676.66 | 39,676,495.18 |
其他应付款 | - | 2,046,428.53 |
借款 | 727,782,576.00 | 950,326,348.86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并制定相关套期政策,以降低外汇风险。外汇远期合同可用于消除外汇风险。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集团已就分别为人民币151,741,800.00元(等值于美元21,000,000.00)的外币货币性资产签订了此类合同。
1.1.2. 利率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衍生金融资产相关。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及浮动利率银行存款有关。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浮动利率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943,754,050.0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6,527,126,348.86元)。本集团管理层密切监察利率风险,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目前并无利率互换等安排。
1.2信用风险
2023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集团信用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不考虑可利用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由信控部门专门人员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逾期债务。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信用损失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货币资金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对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1,591,492,781.24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494,010,210.89元),占本集团应收账款余额的50.93%(2022年12月31日:51.60%)。除此之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风险敞口集中于单一金融资产或有类似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
1.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紧密监察流动性状况并预计会有充分的融资来源,为本集团的营运提供资金,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2. 资本管理
本集团通过优化负债与股东权益的结构来管理资本,以确保集团内的主体能够持续经营,并同时最大限度增加股东回报。
本集团的资本结构由本集团的净债务和股东权益组成。
本集团并未受制于外部强制性资本管理要求。
本集团根据经济状况的变动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作出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或调整对股东的分红,或从股东获取新增资本。本集团未对资本管理作出任何目标、政策及流程的调整。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2,017,866,151.11 | 2,017,866,151.11 | ||
(三)衍生金融负债 | 2,164,609.64 | 2,164,609.6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164,609.64 | 2,019,866,151.11 | 2,022,030,760.75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持续以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06月30日 的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主要输入值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 | 2,164,609.64 | 市场法 | 远期汇率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认为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的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 | 范围区间 |
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产品预期收益率 | 2.78% |
应收款项融资 | 2,017,866,151.11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预期贴现率 | 1.55% |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凯鸿福莱特 | 联营企业 |
嘉兴燃气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 |
凤阳鸿鼎港务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凯鸿福莱特 | 接受服务 | 179,636,128.48 | 123,486,566.66 |
嘉兴燃气 | 采购原材料 | 152,730,524.26 | 113,681,503.0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凯鸿福莱特 | 房屋租赁 | 146,754.5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249,814.64 | 4,249,814.64 |
凤阳鸿鼎港务有限公司 | 码头租赁 | 825,688.08 | 825,688.0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12.65 | 369.5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款项 | 嘉兴燃气 | 3,526,219.00 | 3,521,885.74 | ||
其他应收款 | 嘉兴燃气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凤阳鸿鼎港务有限公司 | 1,238,532.11 | 412,844.04 | ||
其他流动资产 | 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 | 529,292.79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凯鸿福莱特 | 49,781,666.73 | 61,814,588.62 |
应付账款 | 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 | - | 134,441.53 |
合同负债 | 凯鸿福莱特 | 252,880.50 | 25,604.55 |
其他应付款 | 凯鸿福莱特 | 400,000.00 | 30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公司期初发行在外的权益工具总额 | 4,196,377.60 | 3,320,000.00 |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 |
公司本期解禁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 (140,0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权益工具总额 | 4,196,377.60 | 3,180,0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权益工具的行权价格 | 44.02 | 7.29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权益工具的合同剩余期限 | 约3.4年 | 约2.1年 |
其他说明
(1)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本公司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0年8月11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8月11日,向拟定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5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4,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0.25元,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23元/股。截至2020年8月12日止,本公司已收到 15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4,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所缴付的资金合计人民币28,658,000.00元。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60个月。在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当期限制性股票,本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5月25日为授予日,以14.2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 名激励对象授予7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截至2021年7月25日止,公司共收到3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7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缴付的资金合计人民币9,961,000.00元。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60个月。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92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
2022年6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
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92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
2023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本公司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A股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21年11月19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288名激励对象授予534.1072万份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02元/股。在确定授权日后的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本次实际向283名激励对象授予A股股票期权共计524.5472万份。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60个月。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计算 | 授予日公开市场报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认股权人达到股票期权计划中的行使期,并满足公司的业绩及个 | 认股权人达到股票期权计划中的行使期,并满足公 |
人绩效考核条件,其对应的权益工具即为可行权的权益工具 | 司的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条件,其对应的权益工具即为可行权的权益工具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4,397,783.54 | 80,505,142.4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670,136.20 | 6,633,566.23 |
其他说明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允价值使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输入至模型的授予日相关数据如下: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 44.02元/股 |
股票授予日的市场价格 | 42.89元/股 |
标准差-年化波动率 | 14.73%~18.71% |
无风险利率 | 1.50%~2.75% |
预期存续期间 | 5年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人民币元
期末数 | 期初数 |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4,161,757,299.55 | 4,698,251,664.98 |
-对外投资承诺 | - | 520,947,600.00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经过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2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9,068,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截至2023年7月19日止,本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204,429,30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84.35元。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五个经营分部。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五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光伏玻璃分部、家居玻璃分部、工程玻璃分部、浮法玻璃分部以及采矿产品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产品类别为基础确定的。本集团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分别为光伏玻璃、家居玻璃、工程玻璃、浮法玻璃以及采矿产品。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评价时不审阅经营分部的资产和负债。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采用中国会计准则进行确认与计量。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光伏玻璃 | 家居玻璃 | 工程玻璃 | 浮法玻璃 | 采矿产品 | 其他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分部营业收入 | 8,786,856,981.27 | 153,739,436.87 | 262,976,213.10 | 171,486,283.56 | 272,461,910.70 | 30,902,524.24 | 9,678,423,349.74 | |
分部营业成本 | 7,027,912,880.98 | 142,013,153.77 | 243,318,414.28 | 216,424,473.01 | 192,381,489.17 | 5,951,748.88 | 7,828,002,160.09 | |
分部利润 | 1,758,944,100.29 | 11,726,283.10 | 19,657,798.82 | -44,938,189.45 | 80,080,421.53 | 24,950,775.36 | 1,850,421,189.65 | |
调节项目: | ||||||||
减:税金及附加 | 84,960,558.56 | |||||||
销售费用 | 41,199,585.98 | |||||||
管理费用 | 120,524,957.28 | |||||||
研发费用 | 286,539,318.55 | |||||||
财务费用 | 156,542,936.02 | |||||||
其中:利息费用 | 248,289,348.87 | |||||||
利息收入 | 31,712,351.86 | |||||||
加:其他收益 | 27,715,344.53 | |||||||
投资收益 | 12,019,302.67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398,640.66 | |||||||
信用减值损失 | -906,628.62 | |||||||
资产减值损失 | -15,019,996.98 | |||||||
资产处置损失 | -81,426.03 | |||||||
二、营业利润 | 1,183,981,788.17 | |||||||
加: 营业外收入 | 1,376,967.75 | |||||||
减: 营业外支出 | 911,601.21 | |||||||
三、利润总额 | 1,184,447,154.71 | |||||||
减: 所得税费用 | 99,079,305.34 | |||||||
四、净利润 | 1,085,367,849.37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63,651,973.04 |
1年以内小计 | 863,651,973.04 |
1至2年 | 16,556,837.38 |
2至3年 | 7,215,706.93 |
3年以上 | 1,361,976.62 |
合计 | 888,786,493.9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88,786,493.97 | 100.00 | 35,605,425.82 | 4.01 | 853,181,068.15 | 907,518,798.61 | 100.00 | 40,557,333.24 | 4.47 | 866,961,465.37 |
其中: | ||||||||||
低风险类 | 157,557,416.52 | 17.73 | - | - | 157,557,416.52 | 183,373,505.19 | 20.21 | - | - | 183,373,505.19 |
正常类 | 693,870,354.54 | 78.06 | 12,212,118.24 | 1.76 | 681,658,236.30 | 665,468,857.76 | 73.33 | 11,712,251.91 | 1.76 | 653,756,605.85 |
关注类 | 35,863,902.72 | 4.04 | 21,898,487.39 | 61.06 | 13,965,415.33 | 57,192,088.44 | 6.30 | 27,360,734.11 | 47.84 | 29,831,354.33 |
损失类 | 1,494,820.19 | 0.17 | 1,494,820.19 | 100.00 | - | 1,484,347.22 | 0.16 | 1,484,347.22 | 100.00 | - |
合计 | 888,786,493.97 | 100.00 | 35,605,425.82 | 4.01 | 853,181,068.15 | 907,518,798.61 | 100.00 | 40,557,333.24 | 4.47 | 866,961,465.3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正常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低风险类 | 157,557,416.52 | - | |
正常类 | 693,870,354.54 | 12,212,118.24 | 1.76 |
关注类 | 35,863,902.72 | 21,898,487.39 | 61.06 |
损失类 | 1,494,820.19 | 1,494,820.19 | 100.00 |
合计 | 888,786,493.97 | 35,605,425.82 | 4.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信用减值损失 | 40,557,333.24 | 4,576,754.37 | 375,153.05 | 35,605,425.82 |
合计 | 40,557,333.24 | 4,576,754.37 | 375,153.05 | 35,605,425.8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75,153.0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本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集团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554,342,085.18元(上年末:人民币533,045,942.11元),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为62.37%(上年末:58.74%),前五名应收账款单位的信用损失准备为人民币8,195,771.31元(上年末为6,979,847.36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742,571,935.31 | 1,796,012,370.71 |
合计 | 1,742,571,935.31 | 1,796,012,370.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62,565,094.50 |
1年以内小计 | 762,565,094.50 |
1至2年 | 622,793,918.27 |
2至3年 | 339,878,600.00 |
3年以上 | 17,334,322.54 |
合计 | 1,742,571,935.3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子公司款项 | 1,735,455,210.65 | 1,794,558,135.25 |
保证金 | 5,336,000.00 | 336,000.00 |
备用金 | 123,500.00 | 265,000.00 |
押金 | 553,150.00 | 595,150.00 |
其他 | 1,104,074.66 | 258,085.46 |
合计 | 1,742,571,935.31 | 1,796,012,370.7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 | 应收子公司款项 | 1,170,579,600.00 | 1年以内 | 67.18 | - |
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应收子公司款项 | 406,000,000.00 | 2-3年 | 23.30 | - |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应收子公司款项 | 131,831,249.35 | 2-3年 | 7.57 | - |
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 | 应收子公司款项 | 19,319,889.88 | 1年以内 | 1.11 | - |
武宣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000,000.00 | 1年以内 | 0.29 | - |
合计 | / | 1,732,730,739.23 | / | 99.45 | -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169,717,343.00 | 4,169,717,343.00 | 4,158,237,343.00 | 4,158,237,343.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3,211,264.03 | 23,211,264.03 | 17,699,229.86 | 17,699,229.86 | ||
合计 | 4,192,928,607.03 | 4,192,928,607.03 | 4,175,936,572.86 | 4,175,936,572.8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1,030,000,000.00 | 2,805,000,000.00 | 3,835,000,000.00 | 3,835,000,000.00 | ||
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 | 66,137,343.00 | - | 66,137,343.00 | 66,137,343.00 | ||
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福莱特(嘉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65,000,000.00 | -2,065,000,000.00 | - | - | ||
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 | 740,000,000.00 | -740,000,000.00 | - | - | ||
南通福莱特港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
嘉兴福莱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浙江福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480,000.00 | 11,480,000.00 | 11,480,000.00 | |||
合计 | 4,158,237,343.00 | 11,480,000.00 | 4,169,717,343.00 | 4,169,717,343.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
一、联营企业 | ||||
凯鸿福莱特 | 13,199,229.86 | 5,512,034.17 | 18,711,264.03 | |
嘉兴能源 | 4,500,000.00 | 4,500,000.00 | ||
小计 | 17,699,229.86 | 5,512,034.17 | 23,211,264.03 | |
合计 | 17,699,229.86 | 5,512,034.17 | 23,211,264.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66,242,012.55 | 2,046,590,004.86 | 2,108,235,900.68 | 1,720,656,556.48 |
其他业务 | 208,110,567.77 | 134,172,669.97 | 255,958,513.04 | 230,936,762.36 |
合计 | 2,574,352,580.32 | 2,180,762,674.83 | 2,364,194,413.72 | 1,951,593,318.8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福莱特集团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光伏玻璃 | 1,826,536,278.11 | 1,826,536,278.11 |
浮法玻璃 | 185,288,086.47 | 185,288,086.47 |
家居玻璃 | 87,828,754.22 | 87,828,754.22 |
工程玻璃 | 266,588,893.75 | 266,588,893.75 |
其他业务收入 | 208,110,567.77 | 208,110,567.77 |
合计 | 2,574,352,580.32 | 2,574,352,580.3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512,034.17 | 2,293,819.60 |
合计 | 5,512,034.17 | 2,293,819.6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1,426.0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857,032.0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05,055.6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5,366.5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470,566.0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4,965,350.9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43 | 0.51 | 0.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33 | 0.50 | 0.5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阮洪良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