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2 年 7 月 24 日向各董事发出,
表决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7 月 27 日 12:00。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的董事 18 人(包括独立董事 8 人),
董事长肖遂宁,董事理查德杰克逊(Richard Jackson)、王利平、姚波、顾敏、
叶素兰、李敬和、王开国、陈伟、胡跃飞、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
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共 18 人参加了本次通讯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的中文名称由“深圳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Shenzhen
Development Bank Co., Ltd.”变更为“Ping An Bank Co., Ltd.”。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请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审议两行吸收合并及更名的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
董事会全权处理与两行吸收合并和更名有关的事宜,包括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
改。据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自上述名称变更完成
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同意票 1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明细》已在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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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