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由董事长戚永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35,875,830.30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