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玻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琳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3年上半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南玻集团《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