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周志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对外投资审批权限议案》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和商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如下审批决策权限:
公司对外投资累计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
投资项目,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关联交易除外。上述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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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群 | 李琳 | 陈荣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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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修生 | 苏哲锋 | 麦荣昌 |
_________________ 杨时飞 |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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