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