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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变电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章程修订后章程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占监事人数不低于1/3。监事会中由股东代表担任的新任监事候选人由有提案权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占监事人数不低于1/3。监事会中由股东代表担任的新任监事候选人由有提案权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修订完成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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