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伏秋主持,与会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