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充分审核,现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该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大信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从业资格和独立性,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大信本期预估收取审计费用204.27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49.27万元,较上一期增加19.7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5万元,较上一期增加5万元。预估审计费用增加主要由于公司业务拓展,新设子企业数量较上一期预计增加16户,新设子企业均需按照国资监管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范围扩大、工作量增加。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费用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杨璐、胡继晔、陈启卷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