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安联锐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并披露该专项报告。

二、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算支出结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预算支出结构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集资金合理充分使用,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预算支出结构事项。

四、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

(一)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颖秀 苏秉华 林 俊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