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 84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1)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非职工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2)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第 84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1)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非职工代表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2)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第109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 第109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
事总数的1/2。 | |
第119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由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 第119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中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
第120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第120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