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15 公司简称:裕太微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欧阳宇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柴晓
霞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裕太微 | 指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瑞启通 | 指 | 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持股平台 |
哈勃科技 | 指 | 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机构股东 |
鼎福投资 | 指 | 平潭鼎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机构股东 |
元禾璞华 | 指 | 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汇琪创投 | 指 | 苏州汇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光谷烽火 | 指 | 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中移基金 | 指 | 中移股权基金(河北雄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正轩投资 | 指 | 深圳市正轩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机构股东 |
上海璇立 | 指 | 上海璇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诺瓦星云 | 指 |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机构股东及客户 |
聚源铸芯 | 指 | 苏州聚源铸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乔贝京宸 | 指 | 菏泽乔贝京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海望基金 | 指 | 上海浦东海望集成电路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小米基金 | 指 |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汇川技术 | 指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机构股东 |
航投观睿致赛 | 指 | 青岛航投观睿致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沃赋创投 | 指 | 南通沃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天创和鑫 | 指 | 天津天创和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高创创投 | 指 | 苏州科技城高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启鹭投资 | 指 | 启鹭(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C&S | 指 | Communication & Systems Group的英文缩写,德国C&S实验室是测试车载芯片能否实现互联互通和网络兼容的行业标杆性权威认证机构 |
IEEE | 指 | 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的英文缩写,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 |
Ethernet Alliance | 指 | 以太网联盟 |
《公司章程》、章程 | 指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千元、万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千元、万元 |
报告期、本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6月30日 |
以太网 | 指 | 以太网(英文:Ethernet)以太网是一种计算机局域网技术。基于 IEEE 802.3 标准制定,它规定了包括物理层的连线、电子信号和介质访问层协议的内容。以太网是目前应用最普遍的局域网技术 |
交换机 | 指 | 交换机(英文:Switch)是一种用于电信号转发的网络设备。基于以太网进行数据传输的多端口网络设备,每个端口都可以连接到主 |
机或网络节点,主要功能就是根据接收到数据帧中的硬件地址,把数据转发到目的主机或网络节点 | ||
路由器 | 指 | 路由器(Router)是连接因特网中各局域网、广域网的设备,它会根据信道的情况自动选择和设定路由,以最佳路径按前后顺序发送信号。路由器已经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各种不同档次的产品已成为实现各种骨干网内部连接、骨干网间互联和骨干网与互联网互联互通业务的主力军 |
数据中心 | 指 |
互联网络的基础设施,主要为用户提供服务器的托管、租用、运维、带宽租赁等基础服务以及网络入侵检测、安全防护、内容加速、网络接入等增值服务
以太网联盟 | 指 | Ethernet Alliance,微软、谷歌等国际知名互联网公司成立的联盟,旨在推进以太网技术的升级与应用 |
OSI | 指 | Open System Interconnection的英文缩写,即开放式系统互联 |
PHY、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以太网收发器 | 指 | 操作 OSI 模型物理层的芯片,用于连接数据链路层的设备(MAC)到物理媒介 |
MAC | 指 | Media Access Control,媒体介入控制层,属于OSI模型中数据链路层下层子层 |
IC、集成电路 | 指 | Integrated Circuit,简称 IC,即集成电路,是采用一定的工艺,将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连在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
晶圆 | 指 | 制造半导体晶体管或集成电路的衬底,可加工制作成各种电路元件结构,而成为有特定电性功能的集成电路产品,通常指做完电路加工后的成品晶圆,其尺寸分为 6 英寸、8 英寸、12 英寸等 |
测试 | 指 | 芯片电路晶圆测试、成品测试、可靠性试验和失效分析等工作 |
封装 | 指 | 把从晶圆上切割下来的裸片用导线及多种连接方式引出管脚,并固定包装成为可使用的芯片成品的过程。芯片封装不仅为集成电路提供了与外部的电气连接,也对其进行物理保护,使芯片具备正常的功能和可靠性 |
ADC/DAC | 指 | Analog-to-Digital Converter/Digital-to-Analog Converter的英文缩写,即数/模转换器,是将连续变化的模拟信号转换为离散的数字信号或实现逆向过程的器件 |
SerDes | 指 | SERializer/DESerializer,即高速串并收发器(串行器)/(解串器),是一种芯片间高速数据通信的技术 |
PLL | 指 | Phase Locked Loop的英文缩写,即锁相环 |
AFE | 指 | Analog Front End的英文缩写,模拟前端。用于处理信号源过来的模拟信号,并将处理完的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送往后续数字电路进行处理。应用领域的不同,包含的功能模块也不同,一般包含模拟信号放大,信号调理和模数转换电路等 |
DSP | 指 | Digital Signal Processing的英文缩写,数字信号处理。指利用计算机或专用处理设备,以数字形式对信号进行采集、变换、滤波、估值、增强、压缩、识别等处理,以得到符合需要的信号形式 |
IP | 指 | Intellectual Property,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半导体IP 指已验证的、可重复利用的、具有某种确定功能的集成电路模块 |
IDM | 指 | Integrated Design and Manufacture,即垂直整合制造,是指集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销售等多个产业链环节于一身的一种经营模式 |
Fabless | 指 | 无晶圆厂的集成电路企业经营模式,采用该模式的厂商仅进行芯片 |
的设计、研发、应用和销售,而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外包给专业的晶圆代工、封装和测试厂商 | ||
5G | 指 |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th Generation Mobile Networks 或 5th Generation Wireless Systems、5th-Generation,简称 5G 或 5G 技术),是最新一代蜂窝移动通信技术 |
Wi-Fi | 指 | 一个创建于IEEE 802.11标准的无线局域网技术 |
Wi-Fi6 | 指 | Wi-Fi 6(原称:IEEE 802.11.ax)即第六代无线网络技术 |
Wi-Fi7 | 指 | 第七代Wi-Fi无线网络,对应的技术标准为IEEE 802.11be |
TSN | 指 | Time Sensitive Network,即时间敏感网络技术,是新一代工业以太网技术,具备符合标准的以太网架构,具有精准的流量调度能力,是下一代工业网络承载技术的重要演进方向之一 |
流片(工程流片和量产流片) | 指 | 为了验证集成电路设计是否成功,必须进行流片,即从一个电路图到一块芯片,检验每一个工艺步骤是否可行,检验电路是否具备所需要的性能和功能。如果流片成功,就可以大规模地制造芯片;反之,则需找出其中的原因,并进行相应的优化设计;上述过程一般称之为工程流片;在工程流片成功后进行的大规模批量生产则称之为量产流片 |
ADAS | 指 | Advanced Driving Assistance System的英文缩写,即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利用安装在车上的各式各样传感器(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单\双目摄像头以及卫星导航),在汽车行驶过程中随时来感应周围的环境,收集数据,进行静态、动态物体的辨识、侦测与追踪,并结合导航地图数据,进行系统的运算与分析,从而预先让驾驶者察觉到可能发生的危险,有效增加汽车驾驶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
CAN | 指 | Controller Area Network的英文缩写,即控制器局域网络,是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现场总线之一 |
LIN | 指 | Local Interconnect Network的英文缩写,LIN总线是针对汽车分布式电子系统而定义的一种低成本的串行通讯网络,是对CAN等其它汽车多路网络的一种补充,适用于对网络的带宽、性能或容错功能没有过高要求的应用 |
ESD | 指 | Electrostatic Discharge的英文缩写,指静电释放 |
ZB | 指 | Zettabyte的英文缩写,代表十万亿亿字节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裕太微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Motorcomm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OTORCOMM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欧阳宇飞 |
公司注册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78号4号楼201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金山东路78号202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011、201315 |
公司网址 | www.motor-comm.com |
电子信箱 | ytwdz@motor-comm.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文倩 | 穆远梦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 | 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 |
电话 | 021-50561032 | 021-50561032 |
传真 | 021-50561703 | 021-50561703 |
电子信箱 | ytwdz@motor-comm.com | ytwdz@motor-comm.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日报》(www.zqrb.cn)、《证券时报》(www.stcn.com)、《中国日报》(www.chinadaily.com.cn)、《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裕太微 | 688515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08,461,309.92 | 191,789,455.14 | -43.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760,890.12 | 15,321,685.27 | -640.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9,931,240.24 | 9,652,801.23 | -1,135.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424,483.59 | -46,565,646.09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86,365,134.67 | 289,501,036.01 | 551.59 |
总资产 | 2,035,216,145.81 | 507,455,442.57 | 301.0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3 | 0.26 | -534.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3 | 0.26 | -534.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6 | 0.16 | -9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06 | 5.32 | 减少11.3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31 | 3.35 | 减少10.6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90.56 | 28.36 | 增加62.20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0,846.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45%,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和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自2022年下半年以来以消费电子为代表的终端市场整体需求疲软,半导体行业需求出现较大波动,行业整体出现周期性下行。受行业周期性下行影响,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下降。
2、 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分别为-8,276.09万元和-9,993.1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40.16%和1,135.26%,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同时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受公司规模扩大影响而保持增加所致。
3、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285.88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人员规模扩大、
研发投入保持高水平,使得支付的职工薪酬和支付的工程费、测试费等日常经营费用的现金增加所致。
4、 公司本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
降534.62%、534.62%和950.00%,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减少,同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本增加所致。
5、 公司本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
分别减少11.38个百分点和10.66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减少,同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净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6、 公司本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增加62.20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保
持高水平的同时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7,565.6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29,811.7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935,384.3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0.9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7,587.39 | 华东理工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向公司无偿提供设备使用权,上述设备资产按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同时计入其他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7,170,350.1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 所属行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速有线通信芯片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6520)。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分类,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之“新型信息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是国家重点鼓励、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 所属行业发展历程
(1)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情况
2014年6月《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强调,进一步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以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突破集成电路关键装备和材料瓶颈,推动产业整体提升,实现跨越式发展。
2016年1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瞄准全球科技前沿,聚焦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生态治理等重大需求,强化资源集成和协同创新,动员社会资本等各方力量参与,加快推进集成电路装备、新药创制等重大专项。
2017年6月30日,在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的前期指导下,“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发展青峰论坛”(简称“青峰论坛”)正式成立。
2018年7月3日,国家集成电路创新中心、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启动会在上海举行。国家集成电路创新中心逐步吸收更多龙头企业和研究机构,打造国家集成电路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着力解决我国集成电路主流技术方向选择和可靠技术来源问题,为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撑和知识产权保护。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以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中试为目标,专注传感器设计集成技术、先进制造及封测工艺,布局传感器新材料、新工艺、新器件和物联网应用方案等领域,以“公司+联盟”模式运行,力争打造世界级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
2020年8月4日,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若干政策》强调,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国务院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来,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快速发展,有力支撑了国家信息化建设,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9月29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制定了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等7个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
2021年11月,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技术装备展区首次设置集成电路专区。
2022年11月17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22世界集成电路大会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
2023年2月3日,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正式揭牌。交易中心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领衔,联合11家央企、国企和民企共同设立,致力于打造市场化运作的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企业和产品市场准入新平台。国家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推动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和加速国产化进程,将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充分显示出国家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决心。
(2)我国以太网技术应用领域发展情况
2020年以来,中央会议多次提及“新基建”概念,会议要求出台新型基础设施投资支持政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新基建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为以太网芯片的发展提供了强大动能。
1)5G网络连接数增长较快
截至2023年5月底,我国已累计建成5G基站284.4万个,打造了较为完备的5G系统、芯片、终端、仪表等产业链条,大上行带宽、网络切片、边缘计算等能力不断提升。在2023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将持续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5G、千兆光网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垂直行业、信息消费、社会民生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形成重点领域创新应用示范标杆。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预计,作为世界上最大的5G市场,中国将于2025年成为全球首个5G连接数达到10亿的市场;到2030年,中国的5G连接数将达16亿。随着5G网络的建设以及未来5G网络的全面普及,对于适用于5G承载网络的以太网芯片的市场需求后续也将快速提升。
2)Wi-Fi6到Wi-Fi7的加速演进
2019年,Wi-Fi6无线局域网标准发布,带来路由器的更新需求。WIFI6是第六代无线接入技术,适用于个人室内无线终端上网,具有传输速率高、系统简单、成本低等优点。IDC数据指出,Wi-Fi6在2019年第三季度开始从一些主流厂商陆续登场,Wi-Fi6路由器的产值预计将保持114%的复合增长率。无线终端的速率提升除了要求无线接入点(AP)、接入控制器(AC)等无线设备支持更高的速率和性能,同时也要求以以太网为主干的骨干网络的汇聚和核心层设备提供充足的带宽资源。据IDC《2021年网络市场跟踪报告》数据,2021年中国网络市场规模达102.4亿美元(约66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2.1%,交换机/路由器/WLAN市场分别增长+17.5%/-2.6%/+47.2%,WLAN市场高速增长,其中Wi-Fi6 占比持续走高,替换Wi-Fi5趋势显著,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2023年6月1日,《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采用IEEE 802.11be技术标准的无线局域网设备新增型号核准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正式发布,该文件指出拟在型号核准测试中对采用IEEE 802.11be技术标准的无线局域网设备新增相关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Wi-Fi7标准。Wi-Fi7在Wi-Fi6的基础上,加入诸多新技术特性,如提供更高的数据传输速率和更低的时延。随着Wi-Fi6到Wi-Fi7的加速演进,意味着汇聚层设备必须提供高密度的高速接口,来汇集接入设备的流量,将在极大程度上推动以太网技术的发展和更新。
3)工业互联网的发展
工业互联网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目前依然处于发展初期。
工业互联网融入45个国民经济大类,“5G+工业互联网”在千行百业落地并向生产核心环节延伸。根据IDC数据显示,2021年工业互联网整体市场规模达到3100亿元,预计将保持10%左右的年复合增长率。《2022-2023年中国工业互联网市场研究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工业互联网市场规模总量达到8647.5亿元,同比增长13.6%。截至2022年底,我国反映产业数字化水平的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和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达到58.6%、77%,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连接设备超过8100万台(套)。IDC报告预测,到2026年,全球工业安全市场规模将达到67亿美元,五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8.4%,中国工业互联网安全市场也将在政策和需求的共同推动下实现快速发展。在此其中,工业以太网技术是标准以太网和通用工业协议的结合,能很好地满足工业自动化对实时性和确定性的要求,同时也能适应工业现场的机械、气候、尘埃等恶劣条件并稳定可靠地完成工作,是未来工业互联网发展的重要基石。4)汽车智能化和电动化推动车载以太网技术发展车载网络多年发展至今已形成以CAN总线为主流,多种总线技术并存的解决方案。但随着近年来汽车电子化浪潮的快速发展,汽车内部电子电气元器件的数量和复杂度大幅提升,单辆车ECU数量已逐渐从20-30个发展到100多个,部分车辆线束长度已高达2.5英里,E/E架构已经不能满足汽车智能化时代的发展需求,故而车载网络转向域控制和集中控制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总线也需要往高带宽方向发展。目前博世、采埃孚等纷纷提出下一代网络架构,特斯拉在Model 3和Model Y中已采用域控制结构。架构的改变和自动驾驶传感器带来的大量数据处理需求,都使得带宽成为下一代汽车网络技术的关键。与传统的车载网络不同,车载以太网可以提供带宽密集型应用所需的更高数据传输能力,同时其技术优势可以很好地满足汽车高可靠性、低电磁辐射、低功耗、带宽分配、低延迟、轻量化等方面的要求,将成为下一代汽车网络的关键技术。
3. 所属行业现状及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从宏观经济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初步核算,2023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
59.3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5%(一季度同比增长4.5%,二季度同比增长6.3%)。二季度GDP6.3%的增速略低于之前7%的市场预期。今年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场景修复带动消费人气热度回归、服务消费出现补偿性恢复,但消费基础仍不稳固,消费恢复速度相对缓慢。同时,从客户端的公开信息反馈,数通、工业、安防、消费、电信和车载各个领域的库存水位依然较高,各领域依然处于去库存周期。从科创板上市公司的一季度营收情况来看,集成电路行业芯片设计类企业中有近半数同比降幅超过20%,其中数模混合芯片和模拟设计芯片类企业降幅较大。
根据Gartner, Inc.的最新预测,2023年全球半导体收入预计将下降11.2%。半导体市场的短期前景进一步恶化。预计2023年全球半导体收入总额将达到5320亿美元。根据我国海关数据,中国的芯片进口在2023年前五个月下降了近20%。在五个月期间,芯片进口总值下降24.2%至1319亿美元,集成电路出口同比下降11.7%至1034亿片,而芯片出口总值下降17.2%。5月,我国电子信息产品需求低迷致手机、计算机、集成电路出口继续回落,其中集成电路出口额同比下降25%,连续第11个月负增长。鉴于当前的逆风,芯片进口量的下降可能会继续。
目前,公司致力于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属于数模混合芯片,该产品线为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的主力产品线,今年预计全年受整个行业影响较深,上半年营收同比下滑较多。但从长期来看,公司对既定的产品路线图以及行业未来的长足发展仍然充满信心。
(1)5G网络推动提拉对高速以太网芯片的需求
2.5G/5G以太网都是基于万兆(10G)以太网调降时脉/速率开发而来,IEEE 802.3bz国际标准如同千兆以太网,使用了4对导线负责传输(Tx)与接收(Rx),但是每对导线的传输能力提升至625Mbps、1250Mbps,因此传输速率总和能够达到2.5Gbps、5Gbps。如果2.5G/5G网络端口和其他速率端口进行对接,通过其自协商功能,可以自动选择同样的工作参数,以使其传输能力达到双方都能够支持的最大值。
千兆网口是目前广泛应用的一种提供高速、高带宽的网络接口技术。千兆网口的传输速度是每秒1千兆位(1 Gbps),目前已广泛应用,能够满足大多数常见场景的网络需求,如家庭网络、办公环境等。2.5G网口是在千兆网口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旨在满足部分场景对更高带宽的需求,它是连接需要更高带宽设备(如高清视频流、大文件传输等)的理想选择。较于2.5G网口,5G网口提供了更高的带宽,它可以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移动互联网体验,适用于需要更高带宽的场景,如数据中心、高性能计算、多媒体传输等。2023年6月6日是国家工信部正式发放5G商用牌照4周年。截至6月末,全国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量达11.1亿个,比上年末净增3457万个。其中,光纤接入(FTTH/O)端口10.6亿个,比上年末净增3855万个,占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的
96.2%。具备千兆网络服务能力的10G PON端口数达2029万个,比上年末净增506.5万个。我国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1129万个,比上年末净增45.2万个。其中,5G基站总数达293.7万个,占移动基站总数的26%。
数据来源: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公司目前的千兆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已经大量应用于市场,2.5G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也已经量产出货,目前已经完成客户验证工作。5G/10G以太网物理层芯片正在研发中。随着10G PON和5G基站的应用数量与日俱增,2.5G及以上速率的以太网物理层芯片需求量也逐步增加。这对于公司新品在未来三到五年的推广与应用带来了较大的市场机会。
(2)Wi-Fi的演进对新产品线的正向效应尚需时日
据IDC的最新报告《2023-2027年全球WIFI技术预测》显示,2021年,Wi-Fi产品出货量增长了8.6%。然而,2022年,随着市场需求在下半年的下降,Wi-Fi产品出货量下降4.9%,总出货
量降至38亿个。IDC预测,2023年市场将相对平稳,出货量仅为39亿件,而2024年将增长6.4%,达到41亿件。Wi-Fi 6或Wi-Fi 6E将占2023年Wi-Fi产品出货量的三分之二。据奥维云网(AVC)线上推总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家用路由器线上市场整体销量为1050.6万台,同比下降5.5%。上半年传统电商销量942万台,同比下降8.5%,WiFi6销量份额逼近6成,销额份额正在冲击80%大关。
数据来源:奥维云网(AVC)线上推总数据
数据来源:奥维云网(AVC)线上监测数据
Wi-Fi的演进对于目前路由器市场的正向效应还未凸显。公司目前千兆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和
新品5口千兆交换芯片在家庭路由端的使用量受到市场需求下降的冲击,以及客户端库存积压的持续影响,公司此领域业务今年上半年下降较多。但随着后续Wi-Fi演进的加速,未来三到五年,公司的2.5G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和多口交换芯片将拥有更多机遇。IDC连接和智能手机半导体研究主任Phil Solis表示:"市场未来的增长将由多重因素组成:包括更多Wi-Fi 6和6E设备进入市场、Wi-Fi 7芯片在高端设备和接入点中得到逐渐推广、以及在主要客户设备和其他产品类型中增加更多的独立Wi-Fi解决方案。"这些新的需求点,也是公司力争的潜在市场。
(3)工业互联网的发展逐步带动边缘层功能产品的需求
我国正在加快探索“5G+工业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已广泛应用于能源、电力、交通、装备制造等行业。2023年5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工业互联网平台选型要求》、《工业互联网平台微服务参考框架》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开放应用编程接口功能要求》3项工业互联网
平台领域,这对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家行业专网超过2000个,具有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超160家,连接设备超7900万台,“5G+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超过3100个。2023年6月15日在苏州召开的2023工业互联网大会上报告,中国的工业互联网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产业规模已经超过1.2万亿元。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三大核心层级是边缘层、平台层、应用层。其中,边缘层是基础。边缘层是对生产环境的各种工业设备和机器(如数控机床、工业传感器、工业机器人等)进行连接和管理,并利用协议转换实现海量工业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互操作。其功能主要包括设备接入、协议解析和边缘数据处理。设备接入即是通过工业以太网、工业光纤网络等各类有线和无线通信技术,接入各种工业现场设备,采集工业数据。《中国工业互联网技术发展年度趋势2023》预言,“边缘侧的设备、算力、数据等资源配比将快速攀升。以数据为例,出于安全性和效率考虑,未来数字工业超过50%以上数据会在边缘侧产生。”随着边缘层数据需求量的增加,“云—管—端”中“管”的通信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公司的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作为“管”上很重要的一道产品线,目前已应用于多个工业应用场景,包括工业相机、工业自动化设备、工业控制设备等。未来的五到十年甚至更久,随着工业互联网的爆发,将布局全以太互联产品,协助达成万物互联。
(4)车载以太网将成为未来整车骨干网络的重头戏
中国乘联会发布《2023年6月零售销量排名快报》最新零售销量数据统计,6月份国内狭义乘用车市场零售销量达189.4万辆,同比下降2.6%,环比增长8.7%;1-6月份累计销量952.4万辆,同比增长2.7%。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进口车工作委员会和中国车辆进出口有限公司共同发布的《中国进口汽车市场情况(2023-6)》显示,6月我国汽车进口6.3万辆,同比上升8.6%。2023年1-6月进口34.6万辆,下滑22.4%。6月进口乘用车销售6.5万辆,但是受去年的高基数影响,同比下滑9.1%。2023年1-6月累计销售36.46万辆,同比微跌0.8%。从进口车行业库存情况看,1-6月进口车供给小于需求,库存绝对量减少1.86万辆,库存深度相比2022年底小幅下降至4.8个月,但仍处于高位。
需求不足是当期汽车市场的主要矛盾。今年上半年多数车企采取以价换量刺激消费,导致新车价格下探严重,经销商经营状况不及预期,从而补库动力减弱。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每月公布的库存系数结合当月销量来看,汽车经销商库存保持在250万到300万辆之间。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产业协调发展分会
从上半年的整体情况来看,汽车行情在逐步回暖,但是整体库存量还是较大,对于汽车芯片厂商的下单量也因此不尽如人意。
公司自主研发的百兆车载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已经量产出货并在持续开拓各个车厂。千兆车载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即将于今年年底推出量产样片,目前已与各个车厂对接进入到验证阶段。
根据亿欧智库《2023年中国科技出行产业10大战略趋势展望》所示,“随着L2级自动驾驶渗透率的持续攀升,L3级自动驾驶逐步开放落地,2023年,L2/L3级自动驾驶芯片会加速定点量产,实现大批量上车。2023年,车载以太网将以独立的节点加速应用于智能座舱与智能驾驶等对带宽需求较高的系统中,单车车载以太网节点将达到9-10个。长期来看,以太网将集成动力总成、底盘、车身、多媒体、辅助驾驶等功能,形成一个域级别的汽车网络,成为整车骨干网络。”同时,亿欧智库《2023中国智能电动汽车车载通信研究报告》所示,“目前车载总线通信正逐步由“CAN总线为主、其他总线为辅”的分布式架构,向“以太网为主、CAN及其他总线为辅”的域集中式架构转变。车载以太网以轻质量、高速率、强兼容性等优势,目前应用于摄像头、激光雷达等关键部件的连接,受限于价格,亿欧智库认为中高端车型将首先实现车载以太网的大规模上车应用。”车载以太网的应用量增加以及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的深入发展必将推动公司车载高速有线通信业务的进程。
(二)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专注于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市场导向、技术驱动”的发展战略,以实现通信芯片产品的高可靠性和高稳定性为目标,以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作为市场切入点,目标覆盖OSI七层模型的下三层,即物理层、数据链路层和网络层。
1. 原产品线:以太网物理层芯片
系列 | 量产型号数量 | 应用场景 |
单口商规级 | 10款 | 长距离通信、中继器、嵌入式系统、机顶盒、摄像头、物联网、拼接屏、SFP电模块、台式机、WIFI6 路由器10G PON等 |
单口工规级 | 8款 | 矿业、船舶、工业自动化、电力、工业相机、基站、光电转换器、SFP电模块、WIFI6、CPE等 |
多口商规级 | 3款 | 交换机(家用、商用)等 |
多口工规级 | 3款 | 交换机(企业网)等 |
单口车规级 | 2款 | 360环视、激光雷达、ADAS、智能仪表、TBOX、智能座舱等 |
2. 新产品线:以太网网卡芯片
系列 | 量产型号数量 | 应用场景 |
以太网控制芯片 | 1款 | 笔记本、台式机、网络安全网关等 |
3. 新产品线:以太网交换芯片
系列 | 量产型号数量 | 应用场景 |
以太网交换芯片 | 3款 | 无管理型交换机、简单网管交换机、路由器、NVR、视 |
频矩阵、光纤收发器等
不同规格产品的应用场景展示:
(三) 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为专业的芯片设计企业,致力于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和产业化。自成立以来始终采用Fabless的经营模式。Fabless模式指无晶圆厂模式,采用该模式的企业专注于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外包给第三方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企业完成。该经营模式是基于行业惯例并结合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客户需求等多种因素所确定,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
Fabless模式下的业务流程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以太网网卡芯片和以太网交换芯片,通过向经销商或者下游系统厂商等客户销售该产品从而实现收入,系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收入构成。除此之外,基于芯片产品研发过程中所积累的芯片设计能力,公司还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即根据客户需求完成技术开发并通过验证而实现收入。
2、采购模式
在Fabless模式中,公司主要进行以太网芯片产品的研发、销售与质量管控,而产品的生产则采用委外加工的模式完成,即公司将自主研发设计的集成电路版图交由晶圆厂进行晶圆制造,随后将制造完成的晶圆交由封测厂进行封装和测试。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内容主要为定制化晶圆和其相关的制造、封装及测试的服务,公司的晶圆代工厂商和封装测试服务供应商均为行业知名企业。
针对上述采购及生产模式,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等供应商管理和采购系统流程规范。公司运营部在供应商的选择、考核、质量管控等流程中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以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库存囤积、加强成本控制。
3、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Fabless的经营模式,芯片产品的研发是公司业务的核心。产品研发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严格管控,具体研发流程包括项目立项阶段、设计阶段、验证阶段、试产和量产四个阶段,经由市场部、研发部、运营部、网络产品事业部等部门合作完成。
(1)项目立项阶段
市场部根据全球资讯、前沿研究、展会样品获取、客户沟通等方式获取研发前沿资讯及市场需求情况等,组织对市场和客户的需求进行深层次的挖掘和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和公司经营目标提出新产品的开发需求,形成市场需求文档,由项目管理部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立项评审,确认开发目标,制定开发计划,一旦新产品研发项目通过立项评审,标志着立项阶段完成。
(2)设计阶段
项目立项完成后,项目管理部组织各项目部门负责人根据研发时间节点进行项目开发任务分解。数字设计和模拟设计部门根据市场搜集数据制定内部开发目标,进行芯片设计,其中,数字设计主要包括架构/算法设计、代码编写、设计验证和数字后端设计;模拟设计包括电路设计、电路前仿真、电路布局、布局后仿真;数字和模拟设计完成后由数字后端集成;项目管理部在不同阶段组织评审确保设计交流沟通顺畅、所有开发步骤按时进行。设计完成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评审会,综合评估通过后,公司将芯片设计数据提交给晶圆厂,确认流片。
(3)验证阶段
晶圆厂与封装测试厂完成流片生产及封装后,交回给公司。芯片样片回片后,运营部门会同研发人员测试芯片功能及性能表现。若在该环节发现设计存在缺陷,将返回由研发团队对芯片进行进一步改版或修改设计重新进行流片;如达到预期性能,则流片成功。芯片的测试结果将及时反馈给项目组,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快速进行修复或改进。新产品的芯片都会接受反复的各项测试,直至样片通过所有验证环节检验后,项目方可进入客户试产和量产阶段。
(4)试产和量产
在新产品内部测试通过并经标杆客户测试通过后,项目经理将组织市场部、运营部、研发人员进行评审,主要就研发完成的产品是否已经符合最初的设计规格展开讨论,评审通过后,项目产品正式进入量产阶段。此后,市场部将定期跟踪销售情况、客户满意度等,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相关研发人员,以对公司产品的性能做出更多优化和改进。
4、销售模式
(1)经销商模式下的营销方式
经销模式是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在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之间进行买断式销售,终端客户将采购需求告知经销商,由经销商将订单下达至公司,后续的出货、开票、付款和对账均由公司与经销商双方完成。
在经销模式下,营销工作主要由经销商自行开展,公司则全力配合经销商的营销工作。经销商向公司推荐终端客户申请样片测试,公司将送样给终端客户并由现场应用工程师参与该样片的测试工作。一旦通过测试,公司销售人员协同经销商与终端客户进行商务谈判,报价与终端客户达成一致后,终端客户需向经销商下单进入销售流程。
(2)直销模式下的营销方式
直销模式的业务流程与上述经销模式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在于,终端客户取代了经销商与公司直接进行货物或服务和款项的往来。与经销模式相比,直销模式有利于为终端客户缩短销售环节、节约采购成本、优化服务内容以及提高需求的响应速度。
在直销模式下,公司的销售人员通过业内交流等方式挖掘直销客户。此外,部分客户通过官方网站、口碑传播等公开渠道联系公司主动谋求直销合作。公司的销售人员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注册成为直销客户,并向这些客户提供样片测试。一旦通过测试,公司销售人员将与直销客户进行商务谈判并提供报价。达成一致后,客户直接向公司下单进入销售流程。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公司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致力于以太网芯片的设计以及相关技术的开发,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研发投入9,822.4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0.56%。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发明专利12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4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申请发明专利84项、实用新型专利18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6项,拥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31项,境外专利6项,并结合其他非专利技术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构成了完善的自主研发体系。
1)以太网物理层芯片
以太网物理层芯片是一个复杂的数模混合芯片系统,芯片中包含高性能SerDes、高性能ADC/DAC、高精度PLL等AFE设计,同时也包括滤波算法和信号恢复等DSP设计,芯片研发需要深厚的数字、模拟、算法全方位的技术经验以及完整产品设计团队互相高效配合。经过技术与人才的不断积累,公司已形成高性能SerDes技术、高性能ADC/DAC设计技术、低抖动锁相环技术、高速数字均衡器和回声抵消器技术等10多项应用于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的核心技术。
作为通信系统级芯片,以上技术并不追求单个模块的极致性能,而是要在满足总体目标性能的前提下,将指标合理分解到每个模块,选择每个模块性能和功耗、面积之间最优的折衷,才能做出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基于上述先进的AFE技术和DSP技术,公司研发的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片内集成了线对交叉检测和自动校正、极性校正、自适应均衡、串扰消除、回声消除、时钟恢复和错误校正等功能,具有优秀的传输性能、丰富的网络诊断功能,能够满足商业、工业、车载宽温需求和ESD防护。公司百兆、千兆、2.5G产品技术指标已通过国内知名客户认证并实现大规模出货,在产品性能和技术指标上基本实现对同类产品的替代,并因产品可靠性和稳定性优势,公司获得汇川技术等知名客户授予的“合格供应商”、“优秀供应商”称号。公司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产品在迭代过程中核心技术持续升级完善,各项性能指标稳步提高,公司现已形成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内领先地位、符合本土化需求的核心技术能力。
2)以太网网卡芯片
网卡一般分为普通工作站网卡和服务器专用网卡。服务器专用网卡是为了适应网络服种类较多,性能也有差异,可按以下的标准进行分类:按网卡所支持带宽的不同可分为10M网卡、100M网卡、10/100M自适应网卡、1000M网卡几种;根据网卡总线类型的不同,主要分为ISA网卡、EISA网卡和PCI网卡三大类,其中ISA网卡和PCI网卡较常使用。ISA总线网卡的带宽一般为10M,PCI总线网卡的带宽从10M到1000M都有。同样是10M网卡,因为ISA总线为16位,而PCI总线为32位,所以PCI网卡要比ISA网卡快。目前,以太网网卡有10M、100M、10M/100M及千兆网卡。对于大数据量网络来说,服务器应该采用千兆以太网网卡,这种网卡多用于服务器与交换机之间的连接,以提高整体系统的响应速率。网卡芯片(NIC)作为电脑与网络连接的必要部件,其工作原理是通过PCIE接口与电脑交互数据流,调整为适配的数据包后,通过以太网物理层接口发送或接收网络数据。公司千兆网卡芯片产品目前已完成客户端验证工作,即将实现大规模量产出货。公司千兆网卡芯片产品目前已完成客户端验证工作,即将实现大规模量产出货。
3)以太网交换芯片
以太网交换芯片是以太网交换机的核心部件。以太网交换机为用于网络信息交换的网络设备,是实现各种类型网络终端互联互通的关键设备。以太网交换机对外提供高速网络连接端口,直接与主机或网络节点相连,可为接入设备的任意多个网络节点提供电信号通路和业务处理模型。以太网交换芯片为用于交换处理大量数据及报文转发的专用芯片,是针对网络应用优化的专用集成电路(ASIC)。以太网交换芯片内部的逻辑通路由数百个特性集合组成,在协同工作的同时保持极高的数据处理能力,因此其架构实现具有复杂性。以太网交换芯片在逻辑层次上遵从OSI模型,提供面向数据链路层的高性能桥接技术(二层转发)、面向网络层的高性能路由技术(三层路由)等数据处理能力。作为以太网交换机的核心元器件,以太网交换芯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以太网交换机的功能、性能和综合应用处理能力。公司千兆产品技术指标已通过国内知名客户认证并逐步实现量产出货。
(2)主要产品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专注于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产品已实现大规模销售,在此基础上,公司自主研发的交换芯片和网卡芯片两个新产品线均已实现量产出货。因此,公司的核心技术可以分为物理层产品技术和网络层产品技术。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持续保持高研发投入,围绕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等核心技术领域,深入展开知识产权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发明专利12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4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申请发明专利84项、实用新型专利18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1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拥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31项,境外专利6项,并结合其他非专利技术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构成了完善的自主研发体系。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2 | 4 | 84 | 21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4 | 18 | 16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10 | 4 | 58 | 37 |
合计 | 22 | 12 | 160 | 74 |
注:1、“申请数”为剔除放弃申请、已无效的申请数量后,目前有效尚在知识产权登记部门审核中的专利。2、表中其他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境外专利。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98,224,393.90 | 54,389,583.41 | 80.5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98,224,393.90 | 54,389,583.41 | 80.5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90.56 | 28.36 | 增加62.2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研发费用同比增长80.59%,主要系本期公司持续开发全系列的高速有线通信芯片产品,引进优秀技术人才和加大工程费等其他研发投入,使得职工薪酬、工程费、测试费和技术服务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万兆以太网通信芯片研发项目(原名:万兆以太网通讯芯片研发项目) | 18,765,700.00 | 566,643.92 | 10,191,750.28 | 研发中 | 实现万兆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中关键技术,采用多模块并行计算的方式,在不牺牲解码性能的情况下,带来吞吐率的提升。 | 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技术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通信设备、工业控制 |
2 | 车载网络通信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79,960,000.00 | 993,014.87 | 2,081,675.84 | 研发中 | 研究车载网络关键交换技术,满足车内网络通信传输和交换的要求。 | 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技术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通信设备、工业控制 |
3 | 高速以太网通信芯片研发项目(原名:高速以太网通讯芯片研发项目) | 104,856,500.00 | 10,330,714.50 | 70,417,830.06 | 研发中 | 开发集成多路以太网PHY可应用于高密度以太网交换机的芯片。采用优化电源结构,使得供电网络在低功耗下仍能正常工作,优化高速SerDes采用预加重及接收端补偿,实现PCB 长距离传输。 | 产品性能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产品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通信设备、工业控制、监控设备、智能电子 |
4 | 多口网络通信芯片研发项目(原名:多口网络通讯芯片研发项目) | 61,394,300.00 | 10,264,216.30 | 47,981,449.78 | 研发中 | 开发高速交换芯片与高速接口,可应用于数通、工业等高速通信场景。 | 产品性能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产品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监控设备、工业控制、智能电子 |
5 | 多口交换芯片研发项目 | 178,847,240.00 | 27,260,073.62 | 60,891,801.28 | 研发中 | 开发低功耗交换机,内置多口千兆物理层,通过搭配不 | 产品性能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 | 通信设备、工业控制、 |
同的多口物理层芯片最大实现满足不同场景建网需求。 | 产品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监控设备、智能电子、汽车电子 | ||||||
6 | 车载以太网传输芯片研发项目 | 200,271,000.00 | 29,857,463.49 | 46,423,982.81 | 研发中 | 开发车载高速通信芯片。具有高速率、低延迟、低功耗的特点。可实现双向控制并传输大带宽数据。 | 产品性能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产品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汽车电子 |
7 | 车载网络通信芯片研发项目(原名:车载网络通讯芯片研发项目) | 78,520,900.00 | 8,506,736.75 | 34,830,623.49 | 研发中 | 开发车规级别交换芯片,包含交换子系统架构和车载以太网物理层设计。 | 产品性能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产品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汽车电子 |
8 | 时间敏感网络芯片研发项目 | 591,320,000.00 | 2,405,981.89 | 2,405,981.89 | 研发中 | 开发时间敏感网络芯片,国内极少数TSN switch供应商;紧跟汽车电子电气架构发展与应用。 | 产品性能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产品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通信设备、工业控制、监控设备、智能电子、汽车电子 |
9 | 高速多口网络通信芯片研发项目 | 120,000,000.00 | 3,162,509.08 | 3,162,509.08 | 研发中 | 开发高速以太网交换芯片集成四端口2.5G以太网物理层芯片,最大功耗小于4W。 | 产品性能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产品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通信设备、 工业控制 |
合计 | / | 1,433,935,640.00 | 93,347,354.42 | 278,387,604.51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00 | 10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66.67 | 61.08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58,163,327.17 | 32,829,904.51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90,816.64 | 321,861.81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5 | 2.50 |
硕士研究生 | 108 | 54.00 |
本科 | 78 | 39.00 |
专科 | 8 | 4.00 |
高中及以下 | 1 | 0.50 |
合计 | 200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6 | 38.0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89 | 44.5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4 | 17.0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0.50 |
60岁及以上 | 0 | 0.00 |
合计 | 200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与技术优势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其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以太网物理层芯片是一个复杂的数模混合芯片系统,对此公司已建立模拟设计部、算法设计部、数字中端部、数字后端部、数字设计部、方案测试部等研发部门,各团队之间通过磨合和经验积累已形成了一套极具竞争力的产品研发流程体系,凭借优异的研发实力,公司目前已有百兆、千兆、2.5G等传输速率以及不同端口数量的产品组合可供销售,在产品性能和技术指标上基本实现对同类产品的替代,满足不同终端客户各种场合的应用需求,已被广泛地运用于国内知名客户产品之中,为芯片后续的技术提高和性能优化提供了坚实基础。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理念,始终专注于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设计。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发明专利12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4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申请发明专利84项、实用新型专利18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6项,拥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31项,境外专利6项,并结合其他非专利技术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构成了完善的自主研发体系
2.现有人才与团队优势
集成电路设计属于典型的智力密集型行业,人才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最关键要素。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和管理人才的培养,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技术人才,目前已建立了成熟稳定的研发和管理团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含子公司)总人数已超300人,其中研发人员占66.67%;公司有核心技术人员4人,平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领导并组建了由多名通信芯片行业资深人员组成的技术专家团队,构成公司研发的中坚力量。公司的首席技术官史清、核心技术人员张棪棪、刘亚欢、车文毅均取得了国内外一流大学的博士或硕士学位,并曾供职于知名芯片设计公司,具备扎实的研发功底、前瞻的战略眼光和敏锐的市场嗅觉。除研发团队以外,公司的市场、运营等部门的核心团队均拥有集成电路行业相关的学历背景和国内外知名半导体公司多年的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产业经验和专业的管理能力。
3.本土化优势
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以太网网卡芯片、以太网交换芯片产品的终端用户广泛分布于信息通讯、消费电子、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等发展较快的行业领域,中国已涌现一大批各个领域的世界级企业,可以预见中国是高速有线通信芯片最大的市场之一。
相对于竞争对手,公司立足中国大陆,更为贴近、了解本土市场,能够深度理解客户需求并快速响应,予以充分的服务支持,以本地化的支持和服务来吸引客户和提高客户粘性,稳步占据供应链的关键位置;此外,公司与本土网络设备商在企业文化、市场理念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更能相互认同,业务合作通畅、高效,形成了密切且相互依存的产业生态链。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专注于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市场导向、技术驱动”的发展战略,以实现通信芯片产品的高可靠性和高稳定性为目标,以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作为市场切入点,目标覆盖OSI七层模型的下三层,即物理层、数据链路层和网络层。
公司产品应用范围涵盖信息通讯、汽车电子、消费电子、监控设备、工业控制、数据中心等众多市场领域,目前已有商规级、工规级、车规级等不同性能等级,以及百兆、千兆、2.5G等不同传输速率和不同端口数量的产品组合可供销售,可满足不同终端客户各种场合的应用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增加62.20个百分点,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76.0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93.12万元。受宏观因素和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客户端多数还处于去库存阶段,对公司后续的业绩仍产生有一定的冲击压力。由于需求端未得到明显改善,公司将战略导向转化为强研发策略,持续加大新产品线建设力度,持续改进既有产品的由应用端需求衍生的设计方案,扩大研发人员规模,公司研发费用将持续上涨。报告期内公司在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以太网交换芯片、以太网网卡芯片、以太网网关芯片等各类高速有线通信领域不断进行技术积累和创新,公司芯片产品在迭代过程中核心技术持续升级完善,各项性能指标稳步提高,公司现已形成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内领先地位、符合本土化需求的核心技术能力。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进步,凭借深厚的技术储备和成熟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持续推出在成本和客户技术支持等方面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在性能、集成度和可靠性等方面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有线通信芯片,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更高综合价值的全系列有线通信芯片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芯片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芯片产品销售收入8,938.44万元,其中,以太网物理层芯片是2023年上半年公司芯片产品中占比最高的产品,该产品线销售收入为7,799.90万元。公司今年上半年已完成2022年三款新品的客户验证工作,验证结果良好。在整体行业需求较为疲软的情况下,同时叠加因验证新品所耗用的大半年时间,今年上半年依然实现2.5G PHY产品销售收入856.00万元,千兆网卡芯片销售收入38.10万元,5口交换芯片销售收入1,054.30万元。
(二)研发投入情况
为保持核心竞争力,2023年公司持续进行大额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达到9,822.44万元,同比增长80.59%;研发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90.56%,较上年同期增加62.20个百分点。2023年上半年,公司产品与技术研发完成了四项突破:
1、新品验证突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2.5G PHY芯片、以太网千兆网卡芯片和以太网5口交换芯片这三款重要里程碑产品的客户端测试;
2、高端技术预研突破:报告期内,公司在以太网物理层芯片5G和10G产品的测试芯片以及时间敏感网络(TSN)交换芯片的预研工作完成;
3、车载千兆PHY芯片即将问世:报告期内,期待已久的公司车载以太网千兆PHY芯片在量产流片回片测试中反响较好,即将于2023年年底出量产样片;
4、三款芯片即将问世: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两口千兆以太网PHY芯片、4+2口交换芯片和8口交换芯片已经完成初步研发,预计将于2023年年度出量产样片。
(三)优异的质量管理体系
通过数年的质量团队建设和质量流程优化,经过多方位多层面的打磨,公司产品截止目前有反馈统计数据的批次失效率为0,部分产品的百万级别失效率能达到19ppm。公司已获得SGS ISO26262:2018汽车电子功能安全认证,并获得最高等级ASIL D等级,这标志着公司在满足功能安全流程的质量能力上已经达到了国际水准。
(四)整合产业资源,加快生态链建设
报告期内,在技术多元化、业务多元化的竞争战略下,公司持续丰富产品布局,产品线不仅局限于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同时向OSI模型上层衍生,公司以太网交换芯片和以太网网卡芯片均已实现量产,以太网网关芯片正在积极预研中。报告期内公司市场推广进展顺利,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宽,通过“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快速实现市场渗透,目前已经成为国内众多行业头部客户的重要供应商。
(五)设立海外分支,从国内走向世界
对于整个芯片设计行业而言,海外的应用场景和客户范围更为广泛。以太网芯片的应用同样如此,海外的需求量相较于国内具有更大的空间。综合考虑市场需求、业务连续性要求、团队扩张和产业集群建设,2022年公司设立新加坡发展中心,并以较快速度完成早期团队建设。目前全球业务已经开启,预计2023年能实现海外收入。未来,公司将在继续巩固国内业务的同时,放眼全球,积极拓宽业务版图,由立足境内的科技型创业公司向全球化的商业集团转变。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典型的高研发投入领域,前期需要大额的研发投入实现产品的商业化。公司目前除了原产品线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外,还在积极拓宽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赛道,已从OSI七层模型的最底层物理层衍生到第二层数据链路层。以太网网卡芯片和以太网交换芯片作为公司两条新的产品线需要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以保证技术的积累和产品的出产,因此公司依然处于亏损状态。报告期内,公司本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增加62.20个百分点,公司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76.0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93.1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二)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和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截至报告期末终端客户端多数还处于去库存阶段,短期内预计仍将对公司业绩产生持续压力。另外,由于需求端未得到明显改善,公司将战略导向转化为强研发策略,进一步加大新产品线建设力度,持续改进既有产品以满足终端客户不断衍生的新需求,公司持续扩大研发人员规模,公司研发费用预计将持续上涨。如果终端客户需求疲软的情况短期内无法改变,且公司经营的规模效应无法得到充分体现,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短期内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1、产品定义失误的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终端客户对产品个性化需求的不断提高,行业中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公司需要根据技术发展趋势和终端客户需求不断升级更新现有产品并研发新技术和新产品,从而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保持技术先进性和产品竞争力。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在以太网物理层芯片技术应用领域中始终保持持续的创新能力、贴紧下游应用的发展方向,则大量的研发投入将严重拖累公司的经营业绩;或公司未来研发资金投入不足,则可能致使公司产品及技术被赶超或被替代,进而导致公司已有技术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下降,给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带来不利影响。
2、新产品开发失败及滞后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芯片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大部分。公司目前主要销售产品集中在百兆和千兆的产品,车规级芯片处于市场起步期。虽然公司2.5G PHY芯片、5口交换芯片和千兆网卡芯片已实现量产出货,但公司积极在研的多项新品存在开发难度大、研发周期长、终端客户粘性大的特点,包括10G PHY芯片、多口交换芯片、车载千兆PHY芯片、时间敏感网络(TSN)交换芯片、车载网关芯片等,这些尚处于研发中的芯片仍存在开发失败的风险。若公司在研产品市场开拓失败或者量产失败,将导致公司产品布局及收入增长受到不利影响。
3、关键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关键技术人员是公司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也是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保持竞争优势的主要因素之一。公司2017年成立,成立两年后开始陆续推出多款芯片产品,研发成果得以快速产业化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密切相关。随着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持续发展,对集成电路关键技术人才的竞争将不断加剧。未来,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人才的引进、激励和保护力度,则存在人才流失的风险,进一步可能会对公司产品研发进度、公司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涵盖产品的整个工艺流程,对公司控制生产成本、改善产品性能和质量以及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公司报告期内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单口、多口的百兆、千兆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如果因个别人员保管不善、工作疏漏、外界窃取等原因导致核心技术失密,由于产品结构尚不丰富,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减弱,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全球拥有突出研发实力和规模化运营能力的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供应商主要集中在境外。与行业龙头相比,公司在市场份额、产品布局、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距。此外,由于客户在选择以太网芯片供应商时仍会考虑行业龙头所带来的便捷性与可靠性,存在一定程度的惯性和粘性,不会轻易更换芯片供应商,而公司成立时间尚短,导致公司产品在进行市场推广时处于劣势,存在被成熟厂商利用其先发优势挤压公司市场份额的风险;在产品布局上,国际龙头企业产品在以太网铜线、光纤两种传输介质上均有完善的产品布局,而公司成立时间尚短,目前产品主要为基于铜线的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且传输速率仅涵盖百兆、千兆,2.5G PHY产品刚实现小批量出货,10G速率尚处于技术预研阶段。从产品种类上看,国际巨头已推出了全系列有线通信芯片产品,亦包括上层交换领域产品,公司交换和网卡芯片刚刚实现小批量出货,公司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46.13万元人民币,同时,公司尚处于亏损阶段。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芯片产品,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63.02%。未来,如果主要终端客户对经营战略进行调整安排,终止与公司的业务合作,或公司无法持续获得主要终端客户的认可并持续获得订单,或公司与主要终端客户合作关系被其他企业替代,或公司主要终端客户的经营、采购战略发生较大变化,或公司因产品质量等自身原因流失主要终端客户,或公司主要终端客户经营发生不利变化,无法继续
维持与主要终端客户的合作关系,或公司新客户开拓成果不及预期,都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采用Fabless模式经营,供应商包括晶圆制造厂和封装测试厂,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稳定的采购关系。由于集成电路行业的特殊性,晶圆厂和封测厂属于重资产企业而且市场集中度很高。行业内,单一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出于工艺稳定性和批量采购成本优势等方面的考虑,往往仅选择个别晶圆厂和封测厂进行合作,因此受到公司目前规模的制约,公司的供应商呈现较为集中状态。公司2023年上半年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的金额占同期采购金额的比例为97.24%,占比较高。同时,公司报告期内向供应商一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58.08%,集中度较高,且公司未与供应商一签订产能保证协议,未来若包括供应商一在内的公司主要供应商业务经营发生不利变化、产能受限或合作关系紧张,可能导致公司在供应商处的产品流片推迟或供应商不能足量及时出货,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产品质量风险
芯片产品的质量是公司保持竞争力的基础。由于芯片产品的高度复杂性,公司无法完全避免产品质量的缺陷。若公司产品质量出现缺陷或未能满足客户对质量的要求,公司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的产品质量问题亦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客户关系等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公司业务经营与发展。
(五)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主要受市场需求、产品售价、生产成本、产品结构及技术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市场竞争格局出现较大变化,或公司无法通过持续研发完成产品的更新迭代,或上游原材料供应紧张或涨价,或公司产品成本控制不力,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波动,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及业绩表现。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或者受外部市场环境和客户情况变动等因素影响放宽信用政策,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将逐步增加,若下游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回款滞缓,可能存在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等构成。存货规模随业务规模扩大而逐年上升。若下游客户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可能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从而存货跌价风险提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存在部分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的情况,并主要通过美元进行相关采购和销售的结算,公司2022年成立的新加坡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为新币,未来如果人民币与美元、新币的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可能导致公司产生较大的汇兑损益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引起公司利润综合收益水平的波动,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5、经营性现金流量持续为负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42.45万元。为保持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将继续坚持或者扩大研发投入,且公司上市时尚未盈利,公司存在经营性现金流量持续为负值的风险。
6、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2008115),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根据《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 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如果未来国家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或公司不再满足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条件,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六)行业风险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行业是面临全球化的竞争与合作并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行业,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行业法规和贸易政策及终端应用市场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力支持半导体行业的发展。未来,若相关政策或标准发生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化,致使公司产品或经营模式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或公司未能及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力支持半导体行业的发展。未来,如果国内外宏观环境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46.13万元,同比减少43.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76.09万元,同比减少640.16%。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8,461,309.92 | 191,789,455.14 | -43.45 |
营业成本 | 60,288,900.65 | 101,646,634.20 | -40.69 |
销售费用 | 14,560,443.51 | 8,612,989.99 | 69.05 |
管理费用 | 29,305,181.22 | 16,154,404.86 | 81.41 |
财务费用 | -3,460,394.19 | -657,071.16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98,224,393.90 | 54,389,583.41 | 80.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424,483.59 | -46,565,646.0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7,132,032.02 | 34,067,050.58 | -2,968.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2,894,771.78 | -2,310,275.84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3.45%,主要系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和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自2022年下半年以来以消费电子为代表的终端市场整体需求疲软,半导体行业需求出现较大波动,整体出现周期性下行。受行业周期性下行影响,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成本同比下降40.69%,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使得营业成本同步下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同比增长69.05%,主要系本期销售人员较上年同期增加使得职工薪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同比增长81.41%,主要系本期管理人员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新增房屋租赁使得职工薪酬、办公费用、使用权资产折旧等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80.33万元,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费用同比增长80.59%,主要系本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使得职工薪酬、工程费、测试费和技术服务费等费用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285.88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人员数量和研发投入增加,使得支付的职工薪酬和支付的工程费、测试费等日常经营费用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968.26%,主要系本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部分尚未到期赎回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66,520.50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募集资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53,363,202.82 | 32.10 | 36,288,775.46 | 7.15 | 1,700.46 | 本期取得募集资金及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
应收款项 | 43,517,020.14 | 2.14 | 70,572,590.28 | 13.91 | -38.34 | 本期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
在建工程 | 1,812,471.06 | 0.09 | 不适用 | 本期新增建设科技中心项目工程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27,567,490.60 | 1.35 | 8,977,794.43 | 1.77 | 207.06 | 本期新增办公场地租赁所致。 |
合同负债 | 11,439,812.18 | 0.56 | 102,543,779.73 | 20.21 | -88.84 | 本期完成上期末合同负债交付义务,本期新增的合同负债少于上年。 |
租赁负债 | 20,904,692.66 | 1.03 | 5,438,205.81 | 1.07 | 284.40 | 本期新增办公场地租赁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96,650,916.66 | 53.88 | 130,019,377.29 | 25.62 | 743.45 | 本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26,645,407.78 | 1.31 | 116,289,999.99 | 22.92 | -77.09 | 上期末主要的预付款订单在本期执行完毕以及重要的供应商结算方式由预付变更为账期结算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849,330.38 | 0.14 | 1,458,709.55 | 0.29 | 95.33 | 本期新增办公场地租赁,房租押金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8,685,209.22 | 0.43 | 5,977,211.12 | 1.18 | 45.31 | 本期末待抵扣进项税多于上期末 |
所致。 | ||||||
无形资产 | 25,592,989.04 | 1.26 | 18,887,819.84 | 3.72 | 35.50 | 本期购买科技中心项目用地所致。 |
应付账款 | 28,757,843.83 | 1.41 | 6,616,687.11 | 1.30 | 334.63 | 本期重要供应商结算方式由预付变更为账期结算所致。 |
应交税费 | 1,034,441.68 | 0.05 | 6,138,303.27 | 1.21 | -83.15 | 本期末应交增值税少于上期末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018,137.21 | 0.10 | 4,477,742.75 | 0.88 | -54.93 | 本期末应付费用少于上期末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666,182.18 | 0.38 | 3,680,410.93 | 0.73 | 108.30 | 本期新增办公场地租赁使得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487,175.55 | 0.07 | 13,330,691.37 | 2.63 | -88.84 | 本期末合同负债少于上期末所致。 |
递延收益 | 166,187.05 | 0.01 | 253,774.44 | 0.05 | -34.51 | 本期接受捐赠资产摊销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3,179,530.5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65%。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0,200.00 | 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100,200.0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裕太科技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裕太科技中心项目,为芯片及以太网供电技术设计研发提供相关实验室和办公场地,项目建设期约2年,总投资金额18,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建设裕太科技中心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25.55万元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了项目土地,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以及相关用地建设等必要审批手续。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30,019,377.29 | 5,631,539.37 | 2,710,000,000.00 | 1,749,000,000.00 | 1,096,650,916.66 |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130,019,377.29 | 5,631,539.37 | 2,710,000,000.00 | 1,749,000,000.00 | 1,096,650,916.66 | |||
合计 | 130,019,377.29 | 5,631,539.37 | 2,710,000,000.00 | 1,749,000,000.00 | 1,096,650,916.66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1 | 上海昂磬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集成电路销售和研发 | 1,880万元 | 100.00 | 191.30 | 141.19 | 211.44 | -0.88 |
2 | 成都裕太微电子有限公司 | 集成电路销售 | 100万元 | 100.00 | 103.41 | -5.62 | 21.06 | -7.67 |
3 | 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 集成电路销售和研发 | 28,000万元 | 100.00 | 33,280.18 | 27,579.71 | 3,212.74 | -105.22 |
4 | 裕太微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 | 集成电路销售和研发 | 200万新加坡元 | 100.00 | 1,317.95 | 964.04 | -103.27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2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年5月26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10项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为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苏瓅 | 首席市场官 | 聘任 |
许勇兵 | 研发部副总裁 | 聘任 |
郝世龙 | 网络产品事业部总经理 | 聘任 |
李晓刚 | 首席运营官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苏瓅女士为公司首席市场官,聘任许勇兵先生为公司研发部副总裁,聘任郝世龙先生为公司网络产品事业部总经理,任期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李晓刚先生为公司首席运营官,任期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在公司产品相关的技术领域有对口的专业背景和深厚的技术基础,长期从事公司产品领域的技术工作;有一定的技术开发组织管理能力;加入公司时间较长,所从事技术领域的产品对公司的营业收入贡献较大。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0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包括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主要从事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和销售,不直接从事生产制造业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涉及环境污染情形。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对环境合规的日常管控,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上市公司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环境责任。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逐步实现绿色办公、绿色发展;在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坚持向员工倡导“低碳生活”的环保意识,并积极探索碳排查、碳减排工作;公司重视产品研发和销售过程中的绿色合规性,并致力于建设绿色物流,减少能源消耗。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积极推行各部门降本增效工作,提倡绿色办公,提高设施利用率,以降低资源消耗。公司使用OA办公系统、ERP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使用信息化技术实现远程视频培训、网络会议等,提升工作效率,节省资源消耗。公司规划组建ESG管理工作小组,计划全面落地企业ESG管理并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公司一贯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已通过 ISO 9001等认证,并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把控产品的绿色合规性。公司在产品研发过程中,保障产品均符合《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绿色环保标准。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采用绿色的包装材料及封装工艺,加大对电车等绿色运输工具的投入使用,减少销售物流中的能源损耗。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作为一家负责任的芯片设计公司,公司牢记回馈社会的使命,坚持将创造社会价值为己任,实现企业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良性互动。公司重视教育工作,认为教育是立人之本,平等的教育资源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策略。公司计划与所在社区、公益基金会等组织联手,让更多困难学子有机会接受良好教育,创造更有希望的未来。公司结合自身科技优势,正规化建设高速有线通信产业科技展馆、举办科技讲座等活动,致力于向青少年、向社会各界科普芯片知识,为培养高速有线通信产业所需人才铺垫道路,为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史清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 | 2022年;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欧阳宇飞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6、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8、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 2022年;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10、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11、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唐晓峰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 2022年;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8、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10、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瑞启通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企业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企业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本企业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6、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 2022年;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8、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9、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股份限售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哈勃科技、李海华 | 1、自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内,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2022年;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航投观睿致赛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企业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 2022年;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6、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平潭鼎福、汇琪创投、元禾璞华、光谷烽火、上海璇立、正轩投资、聚源铸芯、高赫男、高创创投、诺瓦星云、乔贝京宸、天创和鑫、沃赋创投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2022年;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汇川技术、启鹭投资、中移基金、小米基金、海望基金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取得公司股份之日(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两个日期孰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2022年;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者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其他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 | 2022年;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遵守本款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前两款规定的股东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 2、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6、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8、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9、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 |
股份限售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棪棪、刘亚欢、车文毅 | 1、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 2、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2022年;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史清、欧阳宇飞 |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价格: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 202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瑞启通、唐晓峰 |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价格: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同时,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或本人/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人/本企业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本企业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2022年;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哈勃科技、李海华 | 1、在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3、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 2022年;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且公司及相关主体同时满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的,则应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以下顺序启动稳定股价的方案: (1)公司回购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上证发[2022]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回购股份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对实施回购股份作出决议。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份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份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合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4)公司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 (2)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当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公司回购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 2022年;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措施履行相关义务。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 |||||||
其他 | 公司 | (1)启动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条件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性影响的,公司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转让的限售股。 (2)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最终认定或处罚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不低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当公司未来涉及股份回购时,公司应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3)约束措施 1)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时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承诺。 | 202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公司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回购、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A、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B、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1、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性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督促公司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转让的限售股。 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 202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体措施如下: (1)迅速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202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营业成本,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管理,同时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投入过程中的时间进度安排,将短期闲置的资金用作补充营运资金,提高该部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4)加快募投项目进度,尽量缩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实现的时间,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5)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1)本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4)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前述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5)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202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承诺将通过以下措施填补股东被摊薄即期回报: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7)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202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 202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4、现金分红比例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若公司营业收入快速成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情况下,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6、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第三款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其他 | 公司 | (l)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202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在本公司收到上述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及相关方将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4)若上述公司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上述承诺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l)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在公司收到上述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本人将促使公司及相关方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4)若上述公司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人将促使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促使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l)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202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在公司收到上述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本人将促使公司及相关方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4)若上述公司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人将促使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促使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公司 | (1)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履行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4)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5)其他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采取的措施。 | 202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瑞启通、唐晓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1)本人/本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本人/本企业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本人/本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 202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如果本人/本企业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本企业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本人/本企业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人/本企业履行相关承诺。 3)如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 |||||||
其他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哈勃科技、李海华 |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企业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3)如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企业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 202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1、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2、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除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情形外,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5、公司及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202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欧阳宇飞和史清及其一致行动人瑞启通、唐晓峰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本承诺人近亲属(针对自然人承诺人,下同)及本承诺人、本承诺人近亲属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含其子公司,下同)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亦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的权益。 2、本承诺人承诺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 (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2)如本承诺人、本承诺人近亲属及本承诺人、本承诺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承诺人将或促使本承诺人、本承诺人近亲属所控制的企业将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终止该企业的经营;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承诺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3)如违反上述承诺的,承诺人将立即停止与公司构成竞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对因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 202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欧阳宇飞、史清及其一致行动人瑞启通、唐晓峰 | 1、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期间,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 2022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实际控制
人/一致行动人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
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承诺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原员工朱某 | 无 | 劳动合同纠纷 | 注1 | 351.60 | 是 | 法院已于2023年6月28日出具一审判决书,截止2023年6月30日,是法院留给双方的考虑期 | 注2 | 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
注
:“(2023)沪0115民初16167号”案:原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被告朱全庆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均不服同一仲裁裁决,原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朱全庆于2023年2月2日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华平,被告朱全庆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小根、王韬到庭参加庭审。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注
:一、原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朱全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05,128元;
二、原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朱全庆2021年1月1日至 2022年6月15日期间的应休未休年假折薪156,822.94元;
三、原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朱全庆 2022年1 月1日至 2022年6 月15日期间的十四薪94,582.76元、年终奖188,505.75元;
四、原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无需支付被告朱全庆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期间的竞业限制补偿金135,315元;
五、驳回被告朱全庆其余诉讼请求(不予处理的除外)。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2月3日 | 1,840,000,000.00 | 1,671,699,800.72 | 1,300,000,000.00 | 1,300,000,000.00 | 429,764,805.87 | 33.06 | 429,764,805.87 | 33.06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3)=(2)/(1) | 明具体情况 | ||||||||||||||||
车载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2月3日 | 否 | 290,000,000.00 | 290,000,000.00 | 38,256,393.35 | 13.19 | 2026年7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网通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2月3日 | 否 | 390,000,000.00 | 390,000,000.00 | 39,827,651.08 | 10.21 | 2027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2月3日 | 否 | 270,000,000.00 | 270,000,000.00 | 1,680,761.44 | 0.62 | 2027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2月3日 | 否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857.1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2,110.02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2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77,000万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增资27,000.00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至28,000.00万元。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募投项目“车载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和“网通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浦东新区张江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荣路388弄-18号三层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荣路388弄18号;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浦东新区金桥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1348号230室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000弄3号9-10层。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000,000 | 100.00 | 1,781,108 | 1,781,108 | 61,781,108 | 77.23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52,173 | 652,173 | 652,173 | 0.82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0,000,000 | 100.00 | 1,127,741 | 1,127,741 | 61,127,741 | 76.41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2,817,180 | 54.70 | 1,127,741 | 1,127,741 | 33,944,921 | 42.4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7,182,820 | 45.30 | 27,182,820 | 33.98 | |||||
4、外资持股 | 1,194 | 1,194 | 1,194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194 | 1,194 | 1,194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8,218,892 | 18,218,892 | 18,218,892 | 22.7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8,218,892 | 18,218,892 | 18,218,892 | 22.7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60,000,000 | 1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80,00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2年12月20日出具了《关于同意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02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万股,并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000.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0000万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IPO网下配售的304名投资者 | 0 | 0 | 1,128,935 | 1,128,935 | IPO网下配售投资者锁定6个月 | 2023年8月10日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652,173 | 652,173 | 首发战略配售投资者锁定24个月 | 2025年2月10日 |
合计 | 0 | 0 | 1,781,108 | 1,781,108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88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史清 | 0 | 9,930,840 | 12.41 | 9,930,840 | 9,930,84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瑞启通 | 0 | 8,109,120 | 10.14 | 8,109,120 | 8,109,120 | 无 | 0 | 其他 | |||
欧阳宇飞 | 0 | 7,345,440 | 9.18 | 7,345,440 | 7,345,44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哈勃科技 | 0 | 5,573,820 | 6.97 | 5,573,820 | 5,573,82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李海华 | 0 | 4,965,420 | 6.21 | 4,965,420 | 4,965,42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唐晓峰 | 0 | 4,220,400 | 5.28 | 4,220,400 | 4,220,4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鼎福投资 | 0 | 2,209,560 | 2.76 | 2,209,560 | 2,209,56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元禾璞华 | 0 | 2,032,080 | 2.54 | 2,032,080 | 2,032,080 | 无 | 0 | 其他 | |||
汇琪创投 | 0 | 2,032,080 | 2.54 | 2,032,080 | 2,032,080 | 无 | 0 | 其他 | |||
光谷烽火 | 0 | 1,741,620 | 2.18 | 1,741,620 | 1,741,62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 635,459 | 人民币普通股 | 635,459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323,811 | 人民币普通股 | 323,811 | ||||||||
於奇 | 279,463 | 人民币普通股 | 279,46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鸿阳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3,842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842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6,214 | 人民币普通股 | 206,214 | ||||||||
张舟霞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数字经济龙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65,6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61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核心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1,82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82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6,26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262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欧阳宇飞、史清、瑞启通、唐晓峰为一致行动人;2、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其他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声明,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有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史清 | 9,930,840 | 2027年1月1日 | 0 | 实现盈利前,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后,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瑞启通 | 8,109,120 | 2027年1月1日 | 0 | 实现盈利前,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后,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欧阳宇飞 | 7,345,440 | 2027年1月1日 | 0 | 实现盈利前,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后,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哈勃科技 | 5,573,820 | 2024年2月10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5 | 李海华 | 4,965,420 | 2024年2月10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6 | 唐晓峰 | 4,220,400 | 2027年1月1日 | 0 | 实现盈利前,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后,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7 | 鼎福投资 | 2,209,560 | 2024年2月10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8 | 元禾璞华 | 2,032,080 | 2024年2月10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9 | 汇琪创投 | 2,032,080 | 2024年2月10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光谷烽火 | 1,741,620 | 2024年2月10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欧阳宇飞、史清、瑞启通、唐晓峰为一致行动人;2、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其他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声明,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有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653,363,202.82 | 36,288,775.4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096,650,916.66 | 130,019,377.29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43,517,020.14 | 70,572,590.2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26,645,407.78 | 116,289,999.9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849,330.38 | 1,458,709.5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27,675,837.87 | 100,277,456.7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685,209.22 | 5,977,211.12 |
流动资产合计 | 1,959,386,924.87 | 460,884,120.4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5,530,972.56 | 11,963,794.61 |
在建工程 | 七、22 | 1,812,471.0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7,567,490.60 | 8,977,794.43 |
无形资产 | 七、26 | 25,592,989.04 | 18,887,819.8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2,931,795.87 | 3,479,230.8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393,501.81 | 3,262,682.4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5,829,220.94 | 46,571,322.14 | |
资产总计 | 2,035,216,145.81 | 507,455,442.5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28,757,843.83 | 6,616,687.11 |
预收款项 | 七、37 | 40,283,019.03 | 40,283,019.03 |
合同负债 | 七、38 | 11,439,812.18 | 102,543,779.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5,093,519.77 | 35,191,792.12 |
应交税费 | 七、40 | 1,034,441.68 | 6,138,303.2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018,137.21 | 4,477,742.7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666,182.18 | 3,680,410.9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487,175.55 | 13,330,691.37 |
流动负债合计 | 127,780,131.43 | 212,262,426.3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0,904,692.66 | 5,438,205.81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66,187.05 | 253,774.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070,879.71 | 5,691,980.25 | |
负债合计 | 148,851,011.14 | 217,954,406.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80,000,000.00 | 6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898,047,895.36 | 238,741,858.5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18,951.96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92,001,712.65 | -9,240,822.5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86,365,134.67 | 289,501,036.01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86,365,134.67 | 289,501,036.0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35,216,145.81 | 507,455,442.57 |
公司负责人:欧阳宇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晓霞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04,947,975.31 | 33,632,687.8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55,237,861.11 | 130,019,377.2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3,157,231.06 | 57,720,392.8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5,626,706.57 | 114,216,858.8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5,917,631.29 | 5,067,942.8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26,761,776.27 | 100,277,456.7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8,685,209.22 | 5,977,211.1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80,334,390.83 | 446,911,927.6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299,000,000.00 | 29,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4,554,818.78 | 11,932,762.67 | |
在建工程 | 1,812,471.0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992,378.69 | 7,592,878.12 | |
无形资产 | 25,592,989.04 | 18,887,819.8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31,795.87 | 3,479,230.8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93,501.81 | 3,262,682.4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4,277,955.25 | 74,155,373.89 | |
资产总计 | 2,034,612,346.08 | 521,067,301.4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8,757,843.83 | 6,616,687.11 | |
预收款项 | 40,283,019.03 | 40,283,019.03 | |
合同负债 | 11,439,812.18 | 102,542,213.36 | |
应付职工薪酬 | 31,572,705.42 | 27,577,406.47 | |
应交税费 | 778,608.18 | 5,799,008.08 | |
其他应付款 | 3,307,730.69 | 6,712,196.2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267,692.05 | 3,178,813.6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87,175.55 | 13,330,487.74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1,894,586.93 | 206,039,831.6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625,487.34 | 4,563,295.4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66,187.05 | 253,774.4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91,674.39 | 4,817,069.92 | |
负债合计 | 125,686,261.32 | 210,856,901.6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98,047,895.36 | 238,741,858.5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69,121,810.60 | 11,468,541.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08,926,084.76 | 310,210,399.8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34,612,346.08 | 521,067,301.49 |
公司负责人:欧阳宇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晓霞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08,461,309.92 | 191,789,455.1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08,461,309.92 | 191,789,455.1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99,172,352.39 | 180,581,798.9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60,288,900.65 | 101,646,634.2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53,827.30 | 435,257.61 |
销售费用 | 七、63 | 14,560,443.51 | 8,612,989.99 |
管理费用 | 七、64 | 29,305,181.22 | 16,154,404.86 |
研发费用 | 七、65 | 98,224,393.90 | 54,389,583.41 |
财务费用 | 七、66 | -3,460,394.19 | -657,071.16 |
其中:利息费用 | 417,803.15 | 186,729.82 | |
利息收入 | 4,174,327.22 | 56,963.6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917,399.17 | 3,072,637.5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7,303,844.98 | 1,845,249.5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5,631,539.37 | 669,033.5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4,046.67 | 254,861.8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9,206,151.10 | -1,809,716.8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17,565.66 | 81,961.4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2,760,891.06 | 15,321,683.4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0.94 | 1.8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2,760,890.12 | 15,321,685.2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760,890.12 | 15,321,685.2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760,890.12 | 15,321,685.2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760,890.12 | 15,321,685.2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18,951.96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18,951.96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18,951.9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七、77 | 318,951.96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2,441,938.16 | 15,321,685.2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2,441,938.16 | 15,321,685.2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3 | 0.2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3 | 0.2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欧阳宇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晓霞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07,463,057.54 | 191,835,887.56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60,254,395.15 | 101,695,852.56 |
税金及附加 | 198,087.62 | 427,261.71 | |
销售费用 | 13,718,454.37 | 8,601,569.81 | |
管理费用 | 26,512,967.42 | 15,763,006.19 | |
研发费用 | 96,602,624.45 | 54,715,324.56 | |
财务费用 | -3,402,722.70 | -688,329.44 | |
其中:利息费用 | 196,734.42 | 153,533.32 | |
利息收入 | 3,878,754.89 | 53,802.58 | |
加:其他收益 | 3,900,907.30 | 3,063,760.4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6,724,178.31 | 1,845,249.5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218,483.82 | 669,033.5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71.95 | 254,865.1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206,151.10 | -1,809,716.8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7,049.50 | 81,961.4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0,590,352.89 | 15,426,355.54 |
加:营业外收入 | 0.94 | 1.85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0,590,351.95 | 15,426,357.39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590,351.95 | 15,426,357.3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590,351.95 | 15,426,357.3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0,590,351.95 | 15,426,357.3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0 | 0.2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0 | 0.26 |
公司负责人:欧阳宇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晓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7,436,781.36 | 118,213,219.4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882,993.64 | 1,796,403.5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002,390.27 | 3,608,864.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9,322,165.27 | 123,618,487.3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9,671,272.99 | 103,640,479.3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2,337,854.95 | 44,388,361.8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700,051.56 | 3,795,816.8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4,037,469.36 | 18,359,475.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8,746,648.86 | 170,184,133.4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424,483.59 | -46,565,646.0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49,000,000.00 | 7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303,844.98 | 1,845,249.5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56,303,844.98 | 76,845,249.5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435,877.00 | 2,778,199.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10,000,000.00 | 4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33,435,877.00 | 42,778,199.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7,132,032.02 | 34,067,050.5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92,8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92,8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9,905,228.22 | 2,310,275.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905,228.22 | 2,310,275.8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2,894,771.78 | -2,310,275.8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35,971.19 | 23,801.5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16,974,227.36 | -14,785,069.8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288,775.46 | 56,445,622.1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3,263,002.82 | 41,660,552.33 |
公司负责人:欧阳宇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晓霞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2,385,757.90 | 117,977,394.2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882,993.64 | 1,796,403.5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92,075.74 | 15,428,713.2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960,827.28 | 135,202,511.0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9,663,272.99 | 105,097,159.3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2,474,487.69 | 40,481,056.3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959,627.59 | 3,795,422.2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603,191.56 | 23,427,040.8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0,700,579.83 | 172,800,678.8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739,752.55 | -37,598,167.7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29,000,000.00 | 75,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724,178.31 | 1,845,249.5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5,724,178.31 | 76,845,249.5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053,089.58 | 2,778,199.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20,000,000.00 | 50,2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42,053,089.58 | 52,978,199.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6,328,911.27 | 23,867,050.5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92,8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92,8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827,173.33 | 2,010,521.8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827,173.33 | 2,010,521.8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3,972,826.67 | -2,010,521.8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10,924.61 | 23,801.5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1,215,087.46 | -15,717,837.4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632,687.85 | 55,987,649.7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4,847,775.31 | 40,269,812.28 |
公司负责人:欧阳宇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晓霞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000,000.00 | 238,741,858.54 | -9,240,822.53 | 289,501,036.01 | 289,501,036.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000,000.00 | 238,741,858.54 | -9,240,822.53 | 289,501,036.01 | 289,501,036.0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00,000.00 | 1,659,306,036.82 | 318,951.96 | -82,760,890.12 | 1,596,864,098.66 | 1,596,864,098.66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8,951.96 | -82,760,890.12 | -82,441,938.16 | -82,441,938.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000,000.00 | 1,659,306,036.82 | 1,679,306,036.82 | 1,679,306,036.8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00 | 1,651,699,800.72 | 1,671,699,800.72 | 1,671,699,800.7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606,236.10 | 7,606,236.10 | 7,606,236.1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1,898,047,895.36 | 318,951.96 | -92,001,712.65 | 1,886,365,134.67 | 1,886,365,134.67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000,000.00 | 226,142,211.98 | -8,832,350.05 | 277,309,861.93 | 277,309,861.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000,000.00 | 226,142,211.98 | -8,832,350.05 | 277,309,861.93 | 277,309,861.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149,123.84 | 15,321,685.27 | 21,470,809.11 | 21,470,809.1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321,685.27 | 15,321,685.27 | 15,321,685.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149,123.84 | 6,149,123.84 | 6,149,123.8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149,123.84 | 6,149,123.84 | 6,149,123.8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0,000,000.00 | 232,291,335.82 | 6,489,335.22 | 298,780,671.04 | 298,780,671.04 |
公司负责人:欧阳宇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晓霞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000,000.00 | 238,741,858.54 | 11,468,541.35 | 310,210,399.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000,000.00 | 238,741,858.54 | 11,468,541.35 | 310,210,399.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00,000.00 | 1,659,306,036.82 | -80,590,351.95 | 1,598,715,684.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0,590,351.95 | -80,590,351.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000,000.00 | 1,659,306,036.82 | 1,679,306,036.8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00 | 1,651,699,800.72 | 1,671,699,800.7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606,236.10 | 7,606,236.1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1,898,047,895.36 | -69,121,810.60 | 1,908,926,084.76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000,000.00 | 226,142,211.98 | 8,563,323.99 | 294,705,535.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000,000.00 | 226,142,211.98 | 8,563,323.99 | 294,705,535.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149,123.84 | 15,426,357.39 | 21,575,481.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426,357.39 | 15,426,357.3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149,123.84 | 6,149,123.8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149,123.84 | 6,149,123.8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0,000,000.00 | 232,291,335.82 | 23,989,681.38 | 316,281,017.20 |
公司负责人:欧阳宇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晓霞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苏州裕太车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25日。本公司以202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申请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将有限公司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约4.5163:1的比例折合成6,000万股,并于2021年12月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2021)12200001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和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5MA1NCA8B3B的营业执照,本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总股本为6,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
根据公司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02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8,000万股。
公司所处行业:集成电路行业。
公司主营经营活动为:电子、汽车、工业自动化、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集成电路的开发、设计及模块加工、集成电路产品、嵌入式系统软硬件、电子产品、衡器及配件、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通讯器材、计算机软硬件、移动智能终端设备、通讯设备、汽摩配件、工控设备板卡技术开发、销售、安装、维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法定代表人:欧阳宇飞。
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78号4号楼201室。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欧阳宇飞和史清。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第十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第十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本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其中,裕太微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新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② 处置子公司
ⅰ 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ⅱ 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ⅲ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ⅳ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报告期平均汇率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
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 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 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合同履约成本、在途物资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仪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10 | 0、5 | 33.33、31.67、19、9.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42.租赁。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ⅰ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ⅱ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IP授权 | 1-10 | 年限平均法 |
软件 | 1-10 | 年限平均法 |
土地 | 30 | 年限平均法 |
③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②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用等,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42. 租赁。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
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
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ⅰ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五、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ⅱ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ⅲ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ⅳ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ⅰ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ⅱ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第十节、五、38.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ⅰ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ⅱ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6、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税销售收入计缴 | 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17、20、2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2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3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上海昂磬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成都裕太微电子有限公司 | 20 |
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 25 |
裕太微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 | 17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2008115),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成都裕太微电子有限公司本期亏损,因此其并未实际享受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18年7月11日颁布的《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019年、2020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2021年、2022年、2023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子公司上海昂磬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因此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昂磬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653,263,002.82 | 36,288,775.46 |
其他货币资金 | 100,200.00 | |
合计 | 653,363,202.82 | 36,288,775.4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9,560,551.00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保函保证金 | 100,200.00 | |
合计 | 100,200.00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96,650,916.66 | 130,019,377.29 |
其中: |
债务工具投资 | 1,096,650,916.66 | 130,019,377.29 |
合计 | 1,096,650,916.66 | 130,019,377.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43,517,020.14 |
1年以内小计 | 43,517,020.14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5年以上 | |
合计 | 43,517,020.1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517,020.14 | 100 | 43,517,020.14 | 70,572,590.28 | 100 | 70,572,590.28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3,517,020.14 | 100 | 43,517,020.14 | 70,572,590.28 | 100 | 70,572,590.28 | ||||
合计 | 43,517,020.14 | / | / | 43,517,020.14 | 70,572,590.28 | / | / | 70,572,590.2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43,517,020.14 | ||
合计 | 43,517,020.1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9,527,022.20 | 21.89 | |
第二名 | 7,128,602.03 | 16.38 | |
第三名 | 6,488,453.60 | 14.91 | |
第四名 | 4,894,282.15 | 11.25 | |
第五名 | 3,277,620.00 | 7.53 | |
合计 | 31,315,979.98 | 71.9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6,645,407.78 | 100.00 | 116,289,999.99 | 100.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合计 | 26,645,407.78 | 100.00 | 116,289,999.9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0,820,618.40 | 78.14 |
第二名 | 1,464,395.73 | 5.50 |
第三名 | 1,386,899.35 | 5.21 |
第四名 | 1,141,910.94 | 4.29 |
第五名 | 659,360.79 | 2.47 |
合计 | 25,473,185.21 | 95.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849,330.38 | 1,458,709.55 |
合计 | 2,849,330.38 | 1,458,709.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180天 | 1,830,008.36 |
180-360天 | |
1年以内小计 | 1,830,008.36 |
1至2年 | 81,000.00 |
2至3年 | 967,103.1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小计 | 2,878,111.49 |
减:坏账准备 | 28,781.11 |
合计 | 2,849,330.38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408,407.47 | 1,318,373.59 |
垫付费用 | 469,704.02 | 155,070.40 |
合计 | 2,878,111.49 | 1,473,443.99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4,734.44 | 14,734.44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046.67 | 14,046.6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8,781.11 | 28,781.1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4,734.44 | 14,046.67 | 28,781.11 | |||
合计 | 14,734.44 | 14,046.67 | 28,781.1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房租押金 | 824,113.13 | 2-3年 | 28.63 | 8,241.13 |
第二名 | 房租押金 | 718,703.26 | 1年内 | 24.97 | 7,187.03 |
第三名 | 房租押金 | 347,758.10 | 1年内 | 12.08 | 3,477.58 |
第四名 | 房租押金 | 192,993.00 | 1年内 | 6.71 | 1,929.93 |
第五名 | 房租押金 | 122,990.00 | 2-3年 | 4.27 | 1,229.90 |
合计 | / | 2,206,557.49 | / | 76.66 | 22,065.57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6,106,360.59 | 5,962,296.45 | 50,144,064.14 | 68,080,092.95 | 980,058.44 | 67,100,034.51 |
合同履约成本 | 938,683.68 | 938,683.68 | ||||
产成品 | 75,292,747.39 | 7,443,348.07 | 67,849,399.32 | 28,261,561.55 | 3,219,434.98 | 25,042,126.57 |
低值易耗品 | 168,871.74 | 168,871.74 | 130,987.62 | 130,987.62 | ||
委托加工物资 | 9,089,584.85 | 9,089,584.85 | 5,900,824.62 | 5,900,824.62 | ||
自制半成品 | 423,917.82 | 423,917.82 | 1,164,799.74 | 1,164,799.74 | ||
合计 | 141,081,482.39 | 13,405,644.52 | 127,675,837.87 | 104,476,950.16 | 4,199,493.42 | 100,277,456.7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980,058.44 | 5,876,901.25 | 894,663.24 | 5,962,296.45 | ||
合同履约成本 | ||||||
产成品 | 3,219,434.98 | 4,960,575.59 | 736,662.50 | 7,443,348.07 | ||
低值易耗品 | ||||||
委托加工物资 | ||||||
自制半成品 | ||||||
合计 | 4,199,493.42 | 10,837,476.84 | 1,631,325.74 | 13,405,644.52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7,474,979.22 | |
预付中介机构费用 | 4,766,981.12 | |
产能保证金 | 1,210,230.00 | 1,210,230.00 |
合计 | 8,685,209.22 | 5,977,211.12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5,530,972.56 | 11,963,794.61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5,530,972.56 | 11,963,794.61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仪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366,938.97 | 3,128,795.16 | 18,495,734.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20,901.96 | 926,432.54 | 1,018,637.17 | 6,365,971.67 |
(1)购置 | 4,420,901.96 | 926,432.54 | 1,018,637.17 | 6,365,971.67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3,870.00 | 43,870.00 | ||
(1)处置或报废 | 43,870.00 | 43,870.00 | ||
4.期末余额 | 19,743,970.93 | 4,055,227.70 | 1,018,637.17 | 24,817,835.8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148,148.21 | 1,383,791.31 | 6,531,939.5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50,364.19 | 463,758.50 | 60,481.59 | 2,774,604.28 |
(1)计提 | 2,250,364.19 | 463,758.50 | 60,481.59 | 2,774,604.2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680.56 | 19,680.56 |
(1)处置或报废 | 19,680.56 | 19,680.56 | ||
4.期末余额 | 7,378,831.84 | 1,847,549.81 | 60,481.59 | 9,286,863.2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365,139.09 | 2,207,677.89 | 958,155.58 | 15,530,972.5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218,790.76 | 1,745,003.85 | 11,963,794.6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812,471.06 |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812,471.06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科技中心项目 | 1,812,471.06 | 1,812,471.06 | ||||
合计 | 1,812,471.06 | 1,812,471.0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科技中心项目 | 170,000,000.00 | 1,812,471.06 | 1,812,471.06 | 1.07 | 1.07%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70,000,000.00 | 1,812,471.06 | 1,812,471.06 | / | / | / | / |
说明: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裕太科技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科技中心项目,为芯片及以太网供电技术设计研发提供相关实验室和办公场地,项目建设期约2年,总投资金额18,000万元,其中项目用地预算1,000万元,工程预算17,000万元。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895,805.79 | 14,895,805.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091,219.51 | 23,091,219.51 |
新增租赁 | 23,091,219.51 | 23,091,219.51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40,325.19 | 2,140,325.19 |
转出至固定资产 | ||
处置 | 2,140,325.19 | 2,140,325.19 |
4.期末余额 | 35,846,700.11 | 35,846,700.1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918,011.36 | 5,918,011.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42,508.51 | 3,242,508.51 |
(1)计提 | 3,242,508.51 | 3,242,508.51 |
3.本期减少金额 | 881,310.36 | 881,310.36 |
(1)处置 | 881,310.36 | 881,310.36 |
4.期末余额 | 8,279,209.51 | 8,279,209.5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567,490.60 | 27,567,490.60 |
2.期初账面价值 | 8,977,794.43 | 8,977,794.43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 | IP授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279,899.37 | 7,211,927.58 | 38,491,826.9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255,533.45 | 3,090,560.00 | 2,025,487.87 | 15,371,581.32 |
(1)购置 | 10,255,533.45 | 3,090,560.00 | 2,025,487.87 | 15,371,581.32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255,533.45 | 34,370,459.37 | 9,237,415.45 | 53,863,408.2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514,094.36 | 2,089,912.75 | 19,604,007.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3,950.37 | 6,888,935.21 | 1,663,526.54 | 8,666,412.12 |
(1)计提 | 113,950.37 | 6,888,935.21 | 1,663,526.54 | 8,666,412.1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3,950.37 | 24,403,029.57 | 3,753,439.29 | 28,270,419.2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141,583.08 | 9,967,429.80 | 5,483,976.16 | 25,592,989.0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765,805.01 | 5,122,014.83 | 18,887,819.8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工程 | 3,479,230.83 | 201,631.81 | 749,066.77 | 2,931,795.87 | |
合计 | 3,479,230.83 | 201,631.81 | 749,066.77 | 2,931,795.87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2,016,273.64 | 15,861,516.51 |
可抵扣亏损 | 387,007,496.02 | 232,448,299.59 |
合计 | 399,023,769.66 | 248,309,816.1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7年度 | 3,174,663.79 | 3,174,663.79 | |
2028年度 | 15,647,800.97 | 15,647,800.97 |
2029年度 | 36,461,517.07 | 36,461,517.07 | |
2030年度 | 59,413,728.08 | 59,413,728.08 | |
2031年度 | 41,934,606.35 | 41,934,606.35 | |
2032年度 | 75,815,983.33 | 75,815,983.33 | |
2033年度 | 154,559,196.42 | ||
合计 | 387,007,496.02 | 232,448,299.5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捐赠资产 | 166,187.05 | 166,187.05 | 253,774.44 | 253,774.44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2,227,314.76 | 2,227,314.76 | 3,008,907.99 | 3,008,907.99 | ||
合计 | 2,393,501.81 | 2,393,501.81 | 3,262,682.43 | 3,262,682.43 |
其他说明:
2017年12月,华东理工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与公司签署《企业进驻协议书》,商定公司进驻车载以太网芯片技术研究中心,研究院陆续向裕太微提供仪器设备设施。公司按照设备仪器使用年限摊销,并将摊销金额计入相应费用科目。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款项 | 28,757,843.83 | 6,616,687.11 |
合计 | 28,757,843.83 | 6,616,687.1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
1-2年(含2年) | 20,000,000.08 | 20,000,000.08 |
2-3年(含3年) | 20,000,000.09 | 20,000,000.09 |
3年以上 | 283,018.86 | 283,018.86 |
合计 | 40,283,019.03 | 40,283,019.0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客户A | 40,000,000.17 | 预收货款,尚未履行合同义务 |
客户B | 283,018.86 | 预收货款,尚未履行合同义务 |
合计 | 40,283,019.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1,423,455.35 | 92,138,261.06 |
1-2年(含2年) | 16,356.83 | 7,980,957.88 |
2-3年(含3年) | 2,424,560.79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1,439,812.18 | 102,543,779.7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4,226,194.94 | 78,033,450.06 | 78,348,283.33 | 33,911,361.6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25,064.18 | 6,254,996.76 | 5,903,030.84 | 977,030.10 |
三、辞退福利 | 340,533.00 | -135,405.00 | 205,128.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5,191,792.12 | 84,153,041.82 | 84,251,314.17 | 35,093,519.7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3,455,244.64 | 70,034,288.51 | 70,621,362.67 | 32,868,170.48 |
二、职工福利费 | 1,564,841.50 | 1,564,841.50 | ||
三、社会保险费 | 480,403.30 | 3,561,533.73 | 3,438,839.70 | 603,097.3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73,768.70 | 3,437,735.74 | 3,317,822.75 | 593,681.69 |
工伤保险费 | 6,634.60 | 57,284.59 | 54,503.55 | 9,415.64 |
生育保险费 | 66,513.40 | 66,513.40 | ||
四、住房公积金 | 290,547.00 | 2,872,786.32 | 2,723,239.46 | 440,093.86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4,226,194.94 | 78,033,450.06 | 78,348,283.33 | 33,911,361.6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04,331.38 | 6,069,047.47 | 5,725,947.36 | 947,431.49 |
2、失业保险费 | 20,732.80 | 185,949.29 | 177,083.48 | 29,598.61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625,064.18 | 6,254,996.76 | 5,903,030.84 | 977,030.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3,587.22 | 4,619,097.00 |
个人所得税 | 980,354.89 | 953,366.7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42.19 | 327,970.18 |
应交土地使用税 | 8,352.38 | |
教育费附加 | 325.31 | 142,106.5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16.87 | 93,637.11 |
印花税 | 1,062.82 | 2,125.64 |
合计 | 1,034,441.68 | 6,138,303.2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018,137.21 | 4,477,742.75 |
合计 | 2,018,137.21 | 4,477,742.75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费用 | 2,009,154.56 | 3,813,743.00 |
代收代付款项 | 8,982.65 | 663,999.75 |
合计 | 2,018,137.21 | 4,477,742.7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666,182.18 | 3,680,410.93 |
合计 | 7,666,182.18 | 3,680,410.93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1,487,175.55 | 13,330,691.37 |
合计 | 1,487,175.55 | 13,330,691.3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20,904,692.66 | 5,438,205.81 |
合计 | 20,904,692.66 | 5,438,205.81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捐赠资产 | 253,774.44 | 87,587.39 | 166,187.05 | 收到捐赠资产 | |
合计 | 253,774.44 | 87,587.39 | 166,187.0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6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8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02号),本公司获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92.00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2月3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53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8,300,199.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71,699,800.72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剩余1,651,699,800.72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10,975,326.97 | 1,651,699,800.72 | 1,862,675,127.69 | |
其他资本公积 | 27,766,531.57 | 7,606,236.10 | 35,372,767.67 | |
合计 | 238,741,858.54 | 1,659,306,036.82 | 1,898,047,895.3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变动系员工持股平台向公司员工授予合伙份额期权,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7,606,236.10元。
资本溢价变动详见第十节、五、53股本。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 | 减:前期计入 | 减:所得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 |
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税费用 | 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18,951.96 | 318,951.96 | 318,951.96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18,951.96 | 318,951.96 | 318,951.9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18,951.96 | 318,951.96 | 318,951.9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240,822.53 | -8,832,350.0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240,822.53 | -8,832,350.0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2,760,890.12 | -408,472.4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2,001,712.65 | -9,240,822.5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4,467,770.12 | 60,283,982.67 | 182,354,133.91 | 101,646,634.20 |
其他业务 | 13,993,539.80 | 4,917.98 | 9,435,321.23 | |
合计 | 108,461,309.92 | 60,288,900.65 | 191,789,455.14 | 101,646,634.2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芯片商品销售收入 | 89,384,379.49 |
技术服务收入 | 3,858,965.85 |
其他商品销售 | 1,224,424.78 |
其他业务收入 | 13,993,539.8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内地收入 | 90,332,718.03 |
中国香港地区收入 | 18,128,591.89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08,461,309.92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经销收入 | 92,216,133.99 |
直销收入 | 16,245,175.93 |
合计 | 108,461,309.9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收入为芯片销售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属于某一时点的履约义务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466.97 | 127,903.48 |
教育费附加 | 24,516.33 | 91,359.63 |
土地使用税 | 8,352.38 | |
印花税 | 193,491.62 | 215,994.50 |
合计 | 253,827.30 | 435,257.6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10,730,657.65 | 6,483,451.43 |
股份支付费用 | 1,493,522.70 | 1,513,252.74 |
差旅费 | 788,053.96 | 188,429.80 |
业务招待费 | 680,087.39 | 167,148.43 |
折旧与摊销 | 88,427.47 | 5,213.06 |
其他费用 | 779,694.34 | 255,494.53 |
合计 | 14,560,443.51 | 8,612,989.9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15,133,365.40 | 9,170,891.93 |
专业机构服务费 | 3,088,492.70 | 1,446,189.31 |
办公费 | 2,581,743.36 | 869,612.3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213,366.45 | 1,013,638.71 |
折旧与摊销 | 1,859,389.30 | 1,243,389.38 |
股份支付费用 | 1,235,673.92 | 980,160.95 |
其他费用 | 3,193,150.09 | 1,430,522.27 |
合计 | 29,305,181.22 | 16,154,404.86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58,163,327.17 | 32,829,904.51 |
研发工程费 | 13,187,691.84 | 2,901,123.39 |
折旧与摊销 | 10,301,366.20 | 9,321,574.91 |
股份支付费用 | 4,877,039.48 | 3,655,710.15 |
技术服务费 | 3,642,720.67 | 1,921,628.77 |
耗用的原材料 | 3,130,384.05 | 1,693,855.80 |
技术测试费 | 2,889,188.61 | 981,204.2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983,122.06 | 835,860.57 |
租赁物业费 | 669,785.83 | 176,842.60 |
办公、差旅等费用 | 379,767.99 | 71,878.48 |
合计 | 98,224,393.90 | 54,389,583.41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417,803.15 | 186,729.82 |
减:利息收入 | 4,174,327.22 | 56,963.61 |
汇兑损益 | 253,914.74 | -806,698.55 |
手续费 | 42,215.14 | 19,861.18 |
合计 | -3,460,394.19 | -657,071.1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663,232.12 | 2,772,600.00 |
个调税手续费返还 | 164,829.99 | 98,799.93 |
捐赠资产摊销 | 87,587.39 | 196,274.50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1,749.67 | 4,963.13 |
合计 | 3,917,399.17 | 3,072,637.56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303,844.98 | 1,845,249.58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7,303,844.98 | 1,845,249.58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631,539.37 | 669,033.56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5,631,539.37 | 669,033.56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53,592.06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046.67 | -1,269.8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4,046.67 | -254,861.87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206,151.10 | 1,809,716.8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9,206,151.10 | 1,809,716.8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317,565.66 | 81,961.49 |
合计 | 317,565.66 | 81,961.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收入 | 0.94 | 1.85 | 0.94 |
合计 | 0.94 | 1.85 | 0.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2,760,890.1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414,133.5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30,598.7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9,559.2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5,116,919.2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2,641,746.20 |
所得税费用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4,174,327.22 | 56,963.61 |
收到的政府补助及其他 | 3,828,063.05 | 2,871,399.93 |
收回产能保证金及海关保证金 | 246,309.62 | |
收回租赁押金等其他款项 | 434,191.22 | |
合计 | 8,002,390.27 | 3,608,864.3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日常经营费用支出 | 23,818,979.73 | 13,554,780.27 |
支付产能保证金 | 4,527,712.00 | |
支付备用金、押金等其他款项 | 218,489.63 | 276,983.04 |
合计 | 24,037,469.36 | 18,359,475.3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相关费用 | 4,353,128.22 | 1,642,351.32 |
支付IPO相关费用 | 25,552,100.00 | 667,924.52 |
合计 | 29,905,228.22 | 2,310,275.8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2,760,890.12 | 15,321,685.2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206,151.10 | 1,809,716.87 |
信用减值损失 | 14,046.67 | -254,861.8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774,604.28 | 1,748,324.2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242,508.51 | 1,849,499.28 |
无形资产摊销 | 8,600,464.88 | 7,891,697.3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49,066.77 | 733,881.3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7,565.66 | -81,961.4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631,539.37 | -669,033.5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62,928.30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303,844.98 | -1,845,249.5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604,532.23 | -6,613,364.4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2,601,543.42 | -26,930,033.1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1,600,732.96 | -45,837,998.49 |
其他 | 7,606,236.10 | 6,149,123.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424,483.59 | -46,565,646.0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53,263,002.82 | 41,660,552.3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6,288,775.46 | 56,445,622.1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16,974,227.36 | -14,785,069.8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53,263,002.82 | 36,288,775.46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53,263,002.82 | 36,288,775.4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3,263,002.82 | 36,288,775.4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0,200.00 | 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100,2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6,123,783.85 |
其中:美元 | 847,488.70 | 7.2258 | 6,123,783.85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10,744,641.76 |
其中:美元 | 1,486,983.00 | 7.2258 | 10,744,641.76 |
欧元 | |||
港币 | |||
预付款项 | - | - | 1,675,186.77 |
其中:美元 | 231,834.09 | 7.2258 | 1,675,186.77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裕太微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在新加坡,以新币为记账本位币,选择依据基于经营地适用货币为新币。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 | 2,690,000.00 | 其他收益 | 2,690,000.00 |
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上市补贴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房租补贴 | 283,617.12 | 其他收益 | 283,617.12 |
苏州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奖励 | 187,215.00 | 其他收益 | 187,215.00 |
稳岗补贴 | 900.00 | 其他收益 | 900.00 |
扩岗补贴 | 1,5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 |
合计 | 3,663,232.12 | 3,663,232.1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昂磬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集成电路业 | 100 | 设立 | |
成都裕太微电子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集成电路业 | 100 | 设立 | |
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集成电路业 | 100 | 设立 | |
裕太微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 | 新加坡 | 新加坡 | 集成电路业 | 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与这些金 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 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 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货币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客户开发阶段,公司通过多种手段了解并评估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公众信息、媒体等获取客户信息,同时对客户业务模式进行判断,以此确认其授信情况。
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根据客户授信情况,公司提前与客户沟通付款事宜。对到期未付款的客户,销售部门持续追缴货款,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预付款项方面,公司主要选择信誉资质较好、供货稳定、抵押物充足的紧密性配套企业作为预付款厂家,以确保风险可控。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报告期内无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不存在利率风险。
2、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因汇率变动而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外汇风险主要包括本公司境外客户采用美元或新币结算形成的货币性资产、负债相关的风险以及裕太微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差异的风险,前一种风险影响当期损益,后一种风险影响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和新币有关。
截止至 2023 年06月 30 日,本公司外币货币性项目明细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82外币货币性项目”。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及所有者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表:
项目 | 汇率变动 | 本期 | |
对当期综合收益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外币报表折算 | 对人民币升值10% | 914,570.78 | 914,570.78 |
外币报表折算 | 对人民币贬值10% | -1,005,151.08 | -1.005,151.08 |
外币货币性项目 | 对人民币升值10% | 1854.361.24 | 1,854,361.24 |
外币货币性项目 | 对人民币贬值10% | -1.854361.24 | -1.854.36124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96,650,916.66 | 1,096,650,916.66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096,650,916.66 | 1,096,650,916.66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96,650,916.66 | 1,096,650,916.6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第十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华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控股股东控制 |
客户A | 与发行人的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
客户B | 与发行人的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
上海万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欧阳宇飞关联方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华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提供培训服务 | 84,905.6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万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277,663.72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86.73 | 230.1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收款项 | 客户A | 40,000,000.17 | 40,000,000.17 |
合同负债 | 客户B | 7,964,601.77 | 7,964,601.77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客户A签订《合作协议》、《YT千兆PHY芯片项目开发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客户A需向公司支付6,000.00万元(不含税),截至2021年末,客户A已支付4,000万元(不含税),该等款项尚未明确交付内容,公司将其列示为预收款项。公司与客户B签订协议,客户B因业务需要向公司支付796.46万元(不含税),该协议尚未履行,公司将该等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80,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80,00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80,0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
2017年3月31日,公司制定了《苏州裕太车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公司创始股东史清将其持有的公司100万元注册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转让给瑞启通,转让时注册资本尚未实缴,转让价格为0。瑞启通的合伙企业份额合计100万元,其中激励股权对应的合伙企业份额为50万元。上述股权激励方案经执行董事审议通过。
2019年9月,鼎福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20.9059万元注册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0%)以1,173.0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瑞启通;2019年10月,瑞启通将其持有的17.77万元注册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36%)以1,173.0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哈勃科技。瑞启通合伙企业份额增加至
103.1359万元,新增合伙权益3.1359万元全部用于未来员工股权激励,激励股权对应的合伙企业份额增加至53.1359万元。
2020年6月,公司股东唐晓峰、高赫男、上海璇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正轩投资有限公司、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瑞启通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东合计转让6.640031万元注册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88%)给瑞启通,转让价格为9.30元/注册资本。瑞启通合伙企业份额增加至109.775931万元,新增合伙权益6.640031万元全部用于未来员工股权激励。同时,持股平台瑞启通内部,李美蓉转让瑞启通合伙权益2.4146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32%)用作股权激励。上述转让完成后,激励股权对应的合伙企业份额增加至62.19万元。
2021年7月20日,公司制定了《<苏州裕太车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之修正案》,瑞启通的合伙企业份额合计109.775931万元,公司以瑞启通62.19万元的合伙企业份额,对应瑞启通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62.19万元作为激励股权。股权激励方案之修正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根据《<苏州裕太车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之修正案》,瑞启通合伙企业份额为
109.775931万元,其中激励股权对应的合伙企业份额为62.19万元。
授予日为公司向激励对象签发《关于授予公司员工股权的通知书》之日,首次授予日通常为员工入职公司当天或入职后一段时间。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服务期于瑞启通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期届满之日为止。瑞启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
2017年3月31日,史清将其持有的公司100万元注册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以0元对价转让给瑞启通,除预留的激励股份外,史清、欧阳宇飞、李美蓉分别持有瑞启通12.50万元、12.50万元和25.00万元的出资额。公司以2017年8月外部投资人的增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对史清、欧阳宇飞、李美蓉自有股份公允价值与实际转让价款之间的差额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股份支付费用合计546.67万元。
根据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签署的股权授予通知书,2017年开始,公司通过持股平台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根据每个具体激励对象出资额与对应公允性价值的差额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并按所属岗位性质将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分配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股份支付费用在限售期内进行分摊。公司2023年2月10日上市,瑞启通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公司管理层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0,012,675.96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7,606,236.10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33,157,231.06 |
1年以内小计 | 33,157,231.06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3,157,231.0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157,231.06 | 100.00 | 33,157,231.06 | 57,720,392.87 | 100.00 | 57,720,392.87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3,157,231.06 | 100.00 | 33,157,231.06 | 57,720,392.87 | 100.00 | 57,720,392.87 | ||||
合计 | 33,157,231.06 | / | / | 33,157,231.06 | 57,720,392.87 | / | / | 57,720,392.8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33,157,231.06 | ||
合计 | 33,157,231.0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9,527,022.20 | 28.73 | |
第二名 | 7,128,602.03 | 21.5 | |
第三名 | 4,894,282.15 | 14.76 | |
第四名 | 3,277,620.00 | 9.89 | |
第五名 | 2,245,439.75 | 6.77 | |
合计 | 27,072,966.13 | 81.6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5,917,631.29 | 5,067,942.89 |
合计 | 25,917,631.29 | 5,067,942.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180天 | 24,886,388.47 |
1年以内小计 | 24,886,388.47 |
1至2年 | 81,000.00 |
2至3年 | 967,103.1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小计 | 25,934,491.60 |
减:坏账准备 | 16,860.31 |
合计 | 25,917,631.29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336,617.13 | 1,278,836.13 |
垫付费用 | 349,415.44 | |
内部关联方往来 | 24,248,459.03 | 3,801,895.12 |
合计 | 25,934,491.60 | 5,080,731.25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2,788.36 | 12,788.3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071.95 | 4,071.9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6,860.31 | 16,860.3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2,788.36 | 4,071.95 | 16,860.31 | |||
合计 | 12,788.36 | 4,071.95 | 16,860.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资金往来 | 24,046,270.22 | 1年以内 | 92.72 | |
第二名 | 租房押金 | 824,113.13 | 2-3年 | 3.18 | 8,241.13 |
成都裕太微电子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资金往来 | 202,188.81 | 1年以内 | 0.78 | |
第四名 | 租房押金 | 192,993.00 | 1年以内 | 0.74 | 1,929.93 |
第五名 | 租房押金 | 122,990.00 | 2-3年 | 0.47 | 1,229.90 |
合计 | / | 25,388,555.16 | / | 97.89 | 11,400.96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99,000,000.00 | 299,000,000.00 | 29,000,000.00 | 29,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99,000,000.00 | 299,000,000.00 | 29,000,000.00 | 29,0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昂磬微电子有限公司 | 18,800,000.00 | 18,800,000.00 | ||||
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70,000,000.00 | 280,000,000.00 | |||
成都裕太微电子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
合计 | 29,000,000.00 | 270,000,000.00 | 299,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3,469,517.74 | 60,249,477.17 | 182,354,133.91 | 101,646,634.20 |
其他业务 | 13,993,539.80 | 4,917.98 | 9,481,753.65 | 49,218.36 |
合计 | 107,463,057.54 | 60,254,395.15 | 191,835,887.56 | 101,695,852.5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芯片商品销售收入 | 88,386,127.11 |
技术服务收入 | 3,858,965.85 |
其他商品销售 | 1,224,424.78 |
其他业务收入 | 13,993,539.8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境内收入 | 89,334,465.65 |
中国境外收入 | 18,128,591.89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07,463,057.54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经销收入 | 91,217,881.61 |
直销收入 | 16,245,175.93 |
合计 | 107,463,057.5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收入为芯片销售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属于某一时点的履约义务。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724,178.31 | 1,845,249.58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6,724,178.31 | 1,845,249.5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7,565.6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29,811.7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935,384.3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0.9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7,587.39 | 华东理工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向公司无偿提供设备使用权,上述设备资产按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同时计入其他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7,170,350.1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06 | -1.13 | -1.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31 | -1.36 | -1.3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史清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