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且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相关事项。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独立董事:马思甜、马伯钱、刘伟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