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22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遂运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曹国华、姬恒领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