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江河集团: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公司代码:601886 公司简称:江河集团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江河集团601886江河创建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飞宇孔新颖
电话010-60411166010-60411166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电子信箱liufy@jangho.comkongxy@jangho.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27,605,400,453.5426,944,243,375.1226,931,897,665.212.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748,494,471.916,364,537,800.046,350,208,070.106.0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
调整后调整前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8,849,058,547.577,741,789,834.287,741,789,834.2814.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548,747.75205,976,374.07205,060,134.3142.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0,003,344.56235,838,306.27234,922,066.5110.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1,007,446.87-2,008,521,478.64-2,008,521,478.6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463.273.26增加1.1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180.1844.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0.180.1844.44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8,18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7.86315,645,2000质押155,650,000
刘载望境内自然人25.53289,307,8660质押124,200,000
天津江河汇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3.78156,137,6000质押114,740,00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二组合未知1.7219,487,6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知1.7119,346,2150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知1.5217,240,000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未知1.1212,635,877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0511,908,14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核心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889,924,015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成长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758,496,9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富海霞女士与自然人股东刘载望先生为夫妻关系,其中刘载望先生和富海霞女士分别持有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85%和 15%的股权。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