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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73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孟国先生主持召开,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财务总监刘丹阳先生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充分审核,监事会认为:

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条件、授予价格、等待期、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和考核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推出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监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审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丰富员工薪酬体系,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留优秀的关键管理、技术、业务人才,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价值,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石孟国先生、黄添一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未形成有效决议,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非关联股东表决。

(五)审议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旨在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石孟国先生、黄添一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未形成有效决议,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非关联股东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调整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调整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调整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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