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56 公司简称:莱伯泰科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具体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胡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瑜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莱伯泰科 | 指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社会公众股/A股 | 指 |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IPO | 指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管理咨询公司/莱伯泰科管理咨询 | 指 | 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LabTech Holdings | 指 | LabTech Holdings, Inc.,公司的股东 |
宏景浩润 | 指 | 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莱纵横 | 指 | 滨州莱纵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WI HARPER | 指 |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公司的股东 |
兢业诚成 | 指 |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 |
科技公司/莱伯泰科科技 | 指 | 北京莱伯泰科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莱伯泰科智能 | 指 | 北京莱伯泰科智能分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莱伯泰科美国 | 指 | LabTech, Inc.,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于美国马萨诸塞州 |
莱伯泰科香港 | 指 | LabTech Hong Kong Limited,公司全资子公司 |
莱伯帕兹/帕兹公司 | 指 | 北京莱伯帕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莱伯泰科天津 | 指 | 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莱伯泰科上海 | 指 | 上海莱伯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莱伯泰科建设 | 指 | 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CDS公司 | 指 | CDS Analytical, LLC,莱伯泰科美国2015年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
内布拉斯加州CDS | 指 | CDS Analytical, LLC,注册于美国内布拉斯加州,主要从事实验分析仪器的设计 |
研发中心 | 指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公司分公司 |
因诺维森 | 指 | 苏州因诺维森仪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
Milestone | 指 | Milestone S.R.L.,一家意大利仪器生产厂商,主要生产微波化学系列仪器,公司主要供应商之一 |
赛默飞 | 指 | 美国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
安捷伦 | 指 | 美国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 |
岛津 | 指 | 日本岛津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气相色谱(GC) | 指 | 气相色谱可分为气固色谱和气液色谱,气固色谱指流动相是气体、固定相是固体物质的色谱分离方法;气液色谱指流动相是气体、固定相是液体的色谱分离方法 |
液相色谱 | 指 | 用液体作为流动相的色谱法,液相色谱分为液固色谱、液液色谱 |
质谱(MS) | 指 | 广泛应用于各个学科领域中,通过测定离子的质量和电荷之比的特性达到定性和定量测定化合物化或同位素的技术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 | 指 | 将气相色谱和质谱分析方法相结合,在试样中鉴别不同物质的方法 |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LC-MS) | 指 | 将液相色谱和质谱分析方法相结合,在试样中鉴别不同物质的方法 |
ICP-MS | 指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公司的该产品型号为LabMS 3000ICP-MS |
ICP-Q-TOF-MS | 指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仪 |
ICP-MS/MS | 指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三重四极杆质谱仪,公司的该产品型号为LabMS 5000 ICP-MS/MS |
固相萃取(SPE) | 指 | 一种被广泛应用且备受欢迎的样品前处理技术,利用固体吸附剂将样品中的目标化合物吸附,与样品的基体和干扰物分离,然后再用洗脱液洗脱,达到分离和富集目标化合物的目的,能提高分离富集速度,减少使用有机溶剂,并大大提高了分析结果的稳定性和重现性 |
凝胶净化(GPC) | 指 | 一种样品处理方法,一般指通过凝胶柱分离出待分析物质,将大分子和小分子化合物分离,能减少样品处理时间,提高分析仪器效率,避免杂质影响 |
定量浓缩 | 指 | 一种样品前处理技术,其浓缩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分析检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
固相萃取-凝胶净化(SPE-GPC) | 指 | 将固相萃取和凝胶净化两种处理技术联结使用 |
PID | 指 | 在工程实际中,应用最为广泛的调节器控制规律为比例、积分、微分控制,简称PID控制,又称PID调节。PID控制器是一个在工业控制应用中常见的反馈回路部件,是应用最广泛的工业控制器之一 |
湿法消解 | 指 | 湿法消解是用酸液或碱液并在加热条件下破坏样品中的有机物或还原性物质的方法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竞天公诚 | 指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信永中和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莱伯泰科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ijing LabTech Instruments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abTech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胡克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1312 |
公司网址 | www.labtechgroup.com |
电子信箱 | zqtzb@labtechgroup.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于浩 | 邹思佳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 |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 |
电话 | 010-80492709 | 010-80492709 |
传真 | 010-80486450-8501 | 010-80486450-8501 |
电子信箱 | zqtzb@labtechgroup.com | zqtzb@labtechgroup.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莱伯泰科 | 688056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宗承勇、王燕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鹏、王黎祥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9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9,625.97 | 15,551.66 | 26.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82.83 | 2,209.79 | 3.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 2,134.60 | 2,044.04 | 4.43 |
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3.04 | -3,099.57 | 72.8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4,453.97 | 82,667.71 | 2.16 |
总资产 | 97,647.92 | 96,152.94 | 1.5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3 | 3.0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3 | 3.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30 | 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2 | 2.77 | 减少0.0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4 | 2.56 | 减少0.0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07 | 10.98 | 增加0.09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9,625.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20%,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2.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34.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3%。
2、报告期内,整体市场环境相较去年同期活跃度上升,市场与销售活动可以正常开展,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因部分原材料上涨,新的生产线投入使用增加了相应生产制造成本,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相较去年同期下降约3.55个百分点,公司净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3.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2.80%,去年同期公司为解决采购周期长、原材料预期涨价等问题加大了存货储备,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有所减少。
4、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4,453.97万元,较上期末增长2.16%,变动不大。
5、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为0.34元/股,较上年同期增加3.0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32元/股,较上年同期增加6.67%,变动趋势及原因与净利润变动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67.9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02,476.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05,284.1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36.2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26,353.8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482,274.7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软件退税收入 | 118.40 | 与本公司日常销售业务直接相关且经常发生 |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实验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以及实验室耗材和相关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行业,具体细分行业为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和支持的高端制造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研发全自动实验检测平台,联接包括样品采集与处理、自动化进样、分析检测、智能数据分析在内的全检测流程,覆盖并联通实验分析的各个环节,为环境监测、食品检测、医疗制药、地质勘测等领域的用户提供自动化、系统化的实验分析检测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是全球范围内能将多种类和多功能的样品前处理技术与全自动分析实验分析检测平台组合成全自动实验分析仪器系统的主要实验分析仪器供应商之一。近年来,公司坚持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专注于食品检测、环境监测、农产品检测、商品质量检测等领域的实验分析仪器研发生产体系,并覆盖半导体检测、药品质量检测、新药开发、新材料研究、核素分离、医疗诊断、疾病控制、生命科学等众多国家重点发展、关乎社会民生的重点领域。公司的产品具备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特点,获得用户的广泛好评和支持。公司曾为中国海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中国好粮油”项目提供实验分析仪器;CDS热裂解仪产品曾用于为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火星探测器“好奇者”号上搭载的“火星样品分析模块”中的样品分析装置进行地面对照实验(2015年10月公司收购了内布拉斯加州CDS产品相关资产和知识产权后,仍在为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提供维护等技术支持);公司曾为中国的海洋考察科考船提供样品集装箱式实验室;自主研发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首次实现国产ICP-MS在半导体行业芯片生产线上的应用,打开科学仪器在半导体产业链的国产替代进程。公司全自动固相萃取产品、D-MASTER全自动消解仪曾获得BCEIA金奖,Flex-HPSE全自动高效快速溶剂萃取仪、D-MASTER全自动消解仪等多项产品获得“中国好仪器”奖,SH150-3000循环水冷却器荣获“2022年度科学仪器行业绿色仪器”。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科学仪器行业领军企业”,并于2022年入选国家级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荣获“北京市2022年度制造业及高精尖企业百强”称号。
公司拥有LabTech、CDS、Empore等行业知名品牌,在中国和美国设有研发和生产基地,并在中国内地主要城市、中国香港、美国马萨诸塞州和宾夕法尼亚州等地设有产品营销和服务中心。近年来,公司坚持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建立了实验分析仪器研发创新体系,积累了较为雄厚的技术实力和研发成果,核心技术人员在国内外相关期刊杂志中发表多篇SCI文章。截至目前,公司产品已销往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计服务客户3万多家。
2、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实验分析仪器,主要包括样品前处理仪器和分析测试仪器两类。其中,样品前处理仪器主要有全自动多功能高通量热裂解仪器、全自动高通量固相萃取系列仪器、全自动和高通量压力萃取系列仪器、全自动和高通量凝胶净化仪器、全自动高通量多功能组合仪器系列、全自动和高通量样品消解仪器系列、全自动和高通量浓缩产品系列、全自动核素分离仪器系列、放射性元素富集系列、微控数显电热板(EG系列)等;分析测试仪器主要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三重四极杆质谱仪(ICP-MS/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直接测汞仪、原子荧光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全自动紫外可见分光光谱仪系列、全自动液相色谱仪系列、循环水冷却器等。除此之外,公司还向客户提供实验室耗材和各类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的实施,包括洁净/超净化学实验室、实验室通风与改造工程等各类实验室业务的具体实施。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以深入的市场调研和精准的需求分析,在技术研发成果的基础上,有效实施产业化,主要通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及为客户提供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获得收入并实现业务持续发展。
1、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TRD研发模式,其既具备矩阵式研发模式的特点,保证资源合理配置,也具备项目式研发模式的特点,能够高效快速解决项目问题,从而保证了公司产品及技术的创新,有利于公司保持较高的产品竞争力和产品毛利率。
2、销售模式
公司为满足广泛的下游客户需求,采用了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既保证了直销模式下不断完善企业自身核心产品的优势,也发展了经销模式下满足更多客户需求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经营的稳定性。
公司的客户类型分为终端客户和非终端客户。终端客户即公司产品的最终使用者,公司与其直接签署合同,来自终端客户的销售收入为直销收入。非终端客户又分为与公司签订经销协议的经销商和未签订协议的贸易类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部分非终端客户签署了经销协议。公司与该类非终端客户签订的经销协议中,明确了实行经销方式的产品范围、经销商负责推广经销产品的责任义务、公司对经销范围内产品的折扣力度、经销商对经销产品的销售区域等内容。公司这部分有经销协议约定的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划归为经销收入。
(2)部分与公司签订经销协议的经销商,除公司向其销售经销协议约定的产品外,还向其销售未在经销协议约定的其他产品。公司与经销商未在经销协议约定的、经销协议约定范围外的其他产品实现的销售划归为直销收入。
(3)未与公司签订经销协议的非终端客户为贸易类客户,这部分销售收入为贸易类收入。贸易类收入划归为直销收入。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采用了自主加工、组装、设计和外协加工相结合的模式,关键的核心部件、重要部件、电路、气路和整机的组装、调试、集成等技术含量高的环节由公司自主完成,保障了产品性能及技术安全的需要,提升了公司产品的质量。对原材料进行粗加工、外机的成型及其他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生产环节,主要采取外协加工的生产模式,外协厂商根据公司的生产要求及设计方案进行加工。
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主要根据用户的需求定制个性化的实验室业务实施。
4、采购模式
公司针对不同原材料采用集中计划采购、长期报价采购、询价采购等模式,针对代理产品采用订单模式进行采购。公司的采购模式很好地配合了公司的销售模式和生产模式,可以适应公司未来逐渐增长的经营规模。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下的仪器仪表制造业,细分行业为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业,细分行业代码:C4014。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5月),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下的仪器仪表制造业,行业代码:C40。
实验分析仪器是仪器仪表行业的重要分支,具备复杂而精密的技术体系,研发与制造依赖于大量前沿科技的发展,包括电子技术、智能化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精密机械制造技术、分析化学等,复杂程度和技术含量较高。未来,伴随上述技术领域的不断发展,实验分析仪器的制造技术及其自身性能的先进程度仍将不断演进和发展。实验分析仪器的制造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高端制造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仪器仪表产业重要的细分领域,实验分析仪器是典型的高附加值、技术密集型产业,在技术发展推动下,实验分析仪器在科技领域如环境工程、生物医疗、生态资源、材料科学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工业应用中得到广泛应用,市场需求不断扩大。
实验分析仪器广泛应用于环境监测、食品检测、医药研发和检测、医疗诊断、商品检验、材料分析等领域,在产品研发、检测等关键环节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下游各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基础支撑。检验检测行业是实验分析仪器和样品前处理仪器的主要下游市场,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共有检验检测机构52769家,同比增长1.5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75.84亿元,同比增长4.54%;从业人员154.16万人,同比增长2.07%;拥有各类仪器设备957.54万台套,同比增长6.36%。整体来看,国内仪器厂商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发展态势持续向好。
从实验分析仪器发展阶段来看,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以及社会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节能高效等问题的愈加重视,国内市场需求不断增加。伴随国家转型升级进程的深入推进以及环境监测、食品检测、生物医疗检测等实验分析仪器的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国际先进的大型分析仪器生产厂商纷纷加强对中国市场的开拓。
国内企业近年来发展较快,但与国外先进生产厂商相比,无论技术水平还是规模实力仍存在明显的差距,特别是分析检测设备等细分领域,外国厂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致使国内企业生存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经营规模的扩张和技术实力的提升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瓶颈。目前,我国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品种基本齐全,但高端产品仍依赖进口。实验分析仪器市场基本被赛默飞、安捷伦等国际巨头所垄断。一些国际大型企业采用本土化战略,在我国国内建设工厂;一些企业则采用与国内代理商合作的方式,利用代理商渠道优势拓展国内市场。另一方面,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发展将为上游实验分析仪器带来可观的需求增量,也将对实验分析仪器产品的性能、精度、效率提出更高要求,从而成为实验分析仪器行业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的源动力。
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伴随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高新产业的建立,为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发展高端仪器设备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从而实现产品升级换代,为国产实验分析仪器赢得更大的市场和发展空间。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根植于实验分析仪器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凭借在食品检测、环境监测(水、空气、土壤检测)等领域的长期积累,公司在实验分析仪器产品研发、核心技术、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客户资源与品牌优势方面逐渐建立了竞争优势,在洁净环保实验室解决方案领域也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实验分析仪器和洁净环保型实验室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样品前处理仪器目前仍是公司最主要的核心产品,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齐全的样品前处理仪器产品线供应商之一,主导产品包括全自动样品前处理平台、全自动凝胶净化系统、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全自动多通道平行浓缩仪、微波消解系统、全自动热裂解仪、全自动吹扫捕集仪、热解吸仪等,下游客户涵盖高等院校、政府监管机构、科学研究机构等用户以及食品检测、环境监测(水、空气、土壤检测)、农产品检测、商品检验、生命科学、医疗健康等行业企业,产品技术含量和市场份额在市场中位居前列。
2021年,公司发布自主研发的分析测试仪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该产品首次实现国产ICP-MS在半导体行业芯片生产线上的应用,打开科学仪器在半导体产业链的国产替代进程。同年,公司立项研发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三重四极杆质谱仪(ICP-MS/MS)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仪(ICP-Q-TOF-MS)两款高端分析测试仪器。2023年3月,应用于半导体领域的ICP-MS/MS产品正式对外发布并实现发货,标志着公司产品逐步向高端科学仪器领域迈进。2023年5月,公司对外发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和原子吸收光谱仪三款分析测试仪器,至此,公司实现对无机元素分析产品线的全面覆盖,能够提供元素和同位素分析的全链条解决方案。目前公司正大力研发新的分析测试仪器、样品前处理产品、样品前处理多联机平台以及与分析仪器联用的前处理平台和移动式检测分析等产品,旨在通过提升产品性能、促进产品升级、丰富产品种类,进一步提高在食品检测、环境监测等相关传统领域的市场地位和占有率,同时覆盖新能源、半导体、新材料等领域以及生物医药和生命科学研究领域。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自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连续投入和探索实践,公司目前在实验分析仪器领域突破了多项核心技术,特别是在2021年成功推出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产品,进一步填充了公司在化学分析测试仪器领域的产品种类,极大促进公司成为“样品前处理-分析测试-实验室工程建设”全产品链的分析仪器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核心技术的不断积累和升级可为公司各主导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提供强大支撑,助力公司不断扩大盈利规模,持续保持并强化市场竞争优势。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来源 | 核心技术特点 |
1 | 全自动固相萃取技术 | 自主研发 | 全自动固相萃取技术主要用于样品中化合物的分离、纯化和浓缩,与传统的液液萃取法相比较可以提高分析物的回收率,能有效的将分析物与干扰组分分离。 |
2 | 全自动凝胶净化技术 | 自主研发 | 全自动凝胶净化技术主要根据凝胶渗透色谱原理对复杂样品中的化合物按照分子体积的大小进行分离和收集,能有效去除样品中的大分子基质和小分子干扰物质,提高后续分析的灵敏度和准确度,延长分析仪器的使用寿命。 |
3 | 全自动浓缩技术 | 自主研发 | 全自动浓缩技术利用加热膜外部加热、涡旋式氮吹对样品进行快速浓缩,可在线实现脱水功能,并可拓展在线固相萃取功能,涡旋式氮吹扫描,保证液位更加平稳,同时可多位并联使用,最多可支持64通道同时使用。针对深颜色不透光液体的自动化动态液位检测,使浓缩后的高基质样品也能顺利实现定量浓缩。 |
4 | 全自动加酸电热消解技术 | 自主研发 | 全自动加酸电热消解技术用于将样品在强酸和强氧化剂作用下完全消解后,测定其中的重金属含量。能自动定量地加入酸/氧化剂,消解过程中如需继续添加试剂,可自动将样品架抬升出加热体,使之冷却并摇匀,消解结束后通过液面传感器自动定容样品体积,直接进入仪器分析阶段。 |
5 | 自动化高通量多功能分析型热裂解技术 | 自主研发 | 样品放入热裂解仪中,可以极快升温(以10–20?C/毫秒速度达到1000?C以上的温度)。惰性气体通过高温下的样品,样品吸收热能后从聚合物分子裂解为挥发性有机小分子,并向气相色谱-质谱仪上样分析,从而实现物质定性鉴别和定量分析。 |
6 | 自动化高通量多功能热 | 自主研发 | 热解吸技术利用固体颗粒吸附剂对气态有机分子的常温下吸附和高温下解吸(脱附)的特性,定量地检测气体 |
解吸技术 | 样品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自动的热解吸仪可存储和移取装有吸附剂及样品的吸附管,可将吸附管放入解吸加热管中密封并升温解吸。该技术主要用于工业环境、工作环境、室内环境、车内空气中的VOCs检测、呼吸气检测等领域。 | ||
7 | 全自动有机无机配标技术 | 自主研发 | 全自动有机稀释配标技术主要用于分析过程中的固液样品配制,液体样品稀释,标准曲线配置,混合标样配置,标准品及质控样等定量添加,为后续的GC/MS或LC/MS提供标准样品,标准曲线及样品制备。 |
8 | 自动化高通量紫外分光光度仪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采用正弦丝杠机构由步进电机驱动光栅分光,切尼特纳单色器设计,能自动切换狭缝,光源采用钨灯和氘灯。 |
9 | 低温制冷恒温技术 | 自主研发 | 循环水冷却器为大型分析仪器(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质谱等)中发热器件的必备恒温设备。该技术融合PID数字控温技术和热气旁路技术,压缩机可一直运转而不需频繁启停,在同等制冷功率下,冷却器体积小;产品采用无氟制冷剂,高效环保。 |
10 | 洁净实验室实施技术 | 自主研发 | 根据下游客户需求,为其提供实验室洁净/超净环境的实施方案,以保障化学分析、生产类实验室在一个洁净/超净的环境中进行。 |
11 | 高精度三维机械臂平台技术 | 自主研发 | XYZ高精度三维机械臂平台技术,主要应用于实验室仪器的基础核心部件,有助于仪器产品实现多通道、高通量、自动化等性能特征。为公司自动化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提供了丰富的运动基础核心模块。 |
12 | 与分析仪器联用技术 | 自主研发 | 与分析仪器联用技术的研发应用,是公司样品前处理仪器的重要发展方向。与分析仪器联用技术的核心,即为样品前处理仪器之间以及与分析仪器之间的流路设计及接口技术。例如Gstation?-GVS样品前处理多联机系统,将三类前处理技术系统集成在一起,为客户提供自动化的整体解决方案。 |
13 | 全自动核素提取净化仪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项技术是针对放射性元素提取而研发的全自动仪器技术,可实现仪器设备对人工操作的替代,避免人体受辐射污染。 |
14 | Empore萃取耗材技术 | 收购取得 | 该技术通过特种工艺将固相萃取吸附剂颗粒加载到同期形成的纤维网中,成为一张厚度小于0.5mm的膜片。这种既薄又有一定弹性的膜片具有良好的透水性,广泛用于水样品固相萃取。 |
15 | 样品前处理仪器联用技术 | 自主研发 | 公司通过开发自动化机械平台、自动化流路设计,将不同类型的高通量自动化前处理仪器按照国家标准方法要求、行业标准要求等,开发成为自动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平台产品的技术,该技术能实现多种样品前处理仪器的联用功能。 |
16 | 吹扫捕集自动多功能自动进样器的研发 | 自主研发 | 吹扫捕集自动进样器是应用于吹扫捕集自动化样品处理过程中的样品处理,具体的包括固体或液体样品处理,还包括在处理过程中的甲醇提取、样品稀释、内标添加、系统清洗、标曲配置等特殊需求的应用,能够使整体处理流程自动化,满足吹扫捕集应用中的所有环节的自动化处理。 |
17 | 全自动压力溶剂萃取技 | 自主研发 | 全自动溶剂萃取技术使用有机溶剂在高温高压下对样品进行全自动萃取,使样品中的分析物被溶剂快速提取。 |
术 | 通过系统性的设计,解决了目前市场现有产品中因样品基质造成的堵塞、溶剂气泡的产生,造成实验中断的问题,解决了实验过程中易产生交叉污染的问题,同时结合系统设计可进行多种提取方式,满足日常使用、特殊领域使用及科研使用等多种工作方式,系统改进及首创的流动提取工作方式,解决了升压方式易造成压力过冲或实验耗时长的问题。 | ||
18 | 用于真空多位浓缩的独立密封和整体密封二合一装置 | 自主研发 | 本技术的核心点在于,提供了一种首创的用于真空多位浓缩的独立密封和整体密封二合一装置,使其既可以整架取放玻璃浓缩杯,又可以在不影响其他液体样品浓缩实验过程情况下,独立取放玻璃浓缩杯,解决了市场现有技术中不能进行样品单独取放,同时又保留了整体样品取放的功能,解决了现有产品在实际使用中的通电问题。 |
19 | 具有高效防腐功能及关节机械臂的消解仪 | 自主研发 | Y轴采用自主研发的,带密封的机器人手臂结构,机械手臂采用高精度的减速电机。仪器通信方式采用无线模式,可以避免传输线路被酸气腐蚀,同时提高实验室的整洁度。同时自带高效的通风系统,可以将酸气快速排空。 |
20 | 质谱仪的接口和提取透镜装置 | 自主研发 | 质谱仪的接口和提取透镜装置,可以根据离子源工作状态实现控制调整正离子束的传输速度,可解决接口区域中的空间电荷效应并改善离子传输效率。 |
21 | 生物体液样本制备混匀装置及方法 | 自主研发 | 一种生物体液样本制备混匀装置及方法,避免交叉污染,加快检测速度,提高检测效率。 |
22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源的供气系统 | 自主研发 | 一种具有预警功能的供气系统可以给使用者充足的时间进行续气操作,让实验不容易被迫中断,提高检测效率。可警示雾化器的堵塞信息,用户能提前发现异常,节省找错时间。 |
23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源的进样排废预警装置及方法 | 自主研发 | 可有效监控ICP源的进样系统状况,当出现排废或者进样异常时,主动进行熄火保护,对于仪器的连续自动运行起到非常重要的保护作用。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莱伯泰科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年 | 不适用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获得授权专利15个,新增获得软件著作权3个;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25个,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34个。其他知识产权为商标权,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获得商标10个,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商标52个。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28个,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61个,累计获得商标53个。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仪器信息网颁发的“2022年度科学仪器行业领军企业”、“2022年度科学仪器行业售后服务十佳企业”、“2022年度科学仪器行业杰出雇主”,公司仪器SH150-3000循环水冷却器荣获仪器信息网颁发的“2022年度科学仪器行业绿色仪器”。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5 | 2 | 41 | 10 |
实用新型专利 | 10 | 10 | 10 | 88 |
外观设计专利 | 1 | 3 | 1 | 27 |
软件著作权 | 1 | 3 | 1 | 34 |
其他 | 41 | 10 | 41 | 52 |
合计 | 58 | 28 | 94 | 211 |
注:上述“本期新增”及“累计数量”中的“申请数”均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申请的证书数量,不包括已获得的证书数量。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171.83 | 1,707.98 | 27.16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0.00 | |
研发投入合计 | 2,171.83 | 1,707.98 | 27.1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07 | 10.98 | 0.0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盘式固相萃取柱 | 400.00 | 76.7 | 315.57 | 1、3、6ml设备已经研发完成,目前处于稳定生产阶段,在原有散装填料设备基础上逐步向膜片填料和25mm、47mm直径膜片设备过渡。 | 研制系列固相萃取柱生产设备(包含散装填料,膜片填料等)并可以稳定生产出合格的固相萃取柱产品。 | 采用气动方式压装,切膜和压环,压力更加稳定、可靠,压力调节更加方便、直接,比采用电动模式动力输出更加线性。生产设备有自动计数模式,生产数量直观可靠,省去人工点数。设备有自动工作模式,工作更加高效,自动化程度更高。 | 固相萃取柱是一种化学实验室常规的前处理产品,市场需求量大,应用面广。广泛应用于环境,医药、疾控,食品、商检、石油,化工,水产,农业,生物等领域。 |
2 | 消解罐研制 | 200.00 | 23.39 | 96.89 | 基本完成各个不同类型的消解罐的设计和初步测试 | 研制适用于不同型号微波消解仪的内罐,并通过优化设计提高其消解能力。 | 设计和制造水平基本与国际产品同步 | 微波消解罐是微波消解仪的核心部件,广泛应用于食品、环境 、疾控以及地质、冶金、核工业等部门 |
3 | 热解析管及配套设备研制 | 300.00 | 38.31 | 38.31 | 已初步完成两种型号的热解析管,并进行了性能测试及比对测试。确定了工艺流程。目前,正在做小批量生产及寻求客户试用。 | 确定最终生产工艺,市场定位,完成系列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制。 | 采用国际大品牌填料,质量稳定可靠,柱管采用316不锈钢材质,更加稳定,独特设计的端帽设计及包装具有明确的可识别性及广告效应。 | 广泛应用于环境保护领域中VOCs的测试,在汽车,建筑,及大气监测领域具有切实应用市场。 |
4 | 全自动尿碘仪 | 400.00 | 69.44 | 69.44 | 目前各个功能模块均已搭建完毕, | 完成水冷加热模块、X\Y\Z运 | 骨架采用铝型材,提高防腐性,降低产品成本。X\Y\Z | 目前,学术界开始关注食盐中碘是否会增加甲状腺 |
正处于各功能模块的验证阶段 | 动模块、紫外光路检测功能的实现 | 轴采用密封设计,可在酸气环境下正常工作。自带冷却水的加热系统,可实现高温加热与低温恒温的2重需求。双光路紫外检测系统,可有效排除光污染,精确检测 |
疾病的风险。人体碘90%以上经过肾脏伴随尿液排出,自动化测定人体碘含量的自动化仪器显得尤为重要。此仪器的主要功能即是检测人类尿中的碘含量值
5 | 高低温水浴 R25-25A | 600.00 | 111.23 | 111.23 | 制冷系统正在匹配;控制逻辑以及控制方式正在设计和沟通;箱体已经设计完成;控制单元功能在测试 | 最低温度到零下40度,控温精度±0.05,控温范围-40到100度;可以内外循环 | 单一制冷系统和单一制冷剂能降低的最低温度,对毛细管的匹配要求较高,控温精度要求高,控温范围跨度大 | 样品处理;浸入式冷却/加热;油品测试;分光光度计;拆光仪;电泳密度计;蒸发仪;反应釜;材料实验 |
6 | 高压萃取仪 MW3000 | 300.00 | 39.64 | 39.64 | 原理机已基本做出,正在进行研发测试 | 可以达到进口产品水平 | 期望可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用于土壤、食品、医药、矿物等各种样品的快速前处理。 |
7 | 全自动萃取仪MW1000 | 550.00 | 89.60 | 455.45 | 最终成品机已经做出,正在实验室测试,目前正在针对反馈不足进行改进,下一步进行客户测试。 | 可以达到进口产品水平 | 期望可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用于土壤、食品、医药、矿物等各种样品的快速前处理。 |
8 | 元素在线采样分析方舱系统 Midi3000 | 500.00 | 110.81 | 293.96 | 商品样机北京示范线搭建完成 | 商品样机示范线搭建完成,可达到实际样品测试程度。 | 国内领先。将百级超净方舱用于湿法冶金工厂恶劣环境下的在线监测技术。 | 湿法冶金工厂、稀土工厂、石油化工工厂等恶劣环境 |
9 | 全自动开关盖平台 MiniLab3000-X | 500.00 | 59.08 | 59.08 | 完成高粘度样品自动分装称重平台的商品样机试用 | 国内领先水平 | 国内领先。将称重技术和粘性样品分装技术结合在一起,解决传统体积法无法精确处理液体样品的难题。 | 化工原材料企业、新能源材料企业、临床检测行业 |
10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四极杆-飞 | 1,200.00 | 264.67 | 690.21 | 仪器性能指标基本通过,正在小批 | 拟达到进口产品水平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仪可实现单细 | 该项目成果应用范围广,当下前沿的应用研究领域 |
行时间质谱仪 | 量试产。灵敏度、分辨率等指标继续优化设计。 | 胞多元素同时检测的基本功能,是针对细胞及元素水平的科学研究研发的高端科学分析仪器。国内尚无成熟的相关产品。 | 包括:细胞基因组和蛋白质组分析、免疫学、神经学和癌症研究必不可少的单细胞分析,对毒理研究、药物开发和生物学至关重要的生物组织样品中元素的二维或三维质谱成像,应用于纳米毒理学研究的单颗粒分析,利用元素标记结合ICP-Q-TOF-MS实现的多组分免疫分析等等。 | |||||
11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四极杆质谱仪 | 2,000.00 | 380.09 | 1,413.2 | 商品样机性能基本达到半导体行业应用需求,发布半导体行业仪器版本和软件版本 | 达到进口产品水平 | 首次实现了国产ICP-MS在半导体行业的应用,拟在此基础上继续研发更高精度的ICP-MS/MS,继续引领国内无机元素痕量分析技术发展。 | ICP-MS在科研、半导体,医疗等领域有着强烈的国产化需求。目前单四极杆ICP-MS还难以完全满足这些行业的需求,需要研发灵敏度更高,抗干扰能力更强,检出限更低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四极杆质谱仪(ICP-MS/MS),以满足这些行业的无机元素检测的需求。 |
12 | 自动进样器Totalab- L(质谱) | 300.00 | 41.52 | 41.52 | 原理样机设计验证完成,评审通过,验证结果满足设计目标,当前主要进行原理样机的优化设计,批量生产的工艺符合性设计,以及产品稳定性测试等工 | 国际同类产品相等水平。部分功能指标优于其它同类产品 | 自动进样器具有更高的准确度和精密度,快速、易于操作且耐腐蚀,其占地面积小,可选的集成式防护罩组件,能够提供最大的样品完整性,同时保护实验室环境不受有害样品蒸气的影响。具有灵活的样品和标样架配置可适用于宽范围的样品容 | 对于高通量实验室而言,ICP-MS为实现最大限度提高样品通量和分析效率及实现快速不连续采样,需要一款可以满足需要快速、可靠、大样品量的自动进样器,以满足ICP-MS 超痕量分析,需具有高耐用性与稳定性,满足配套 |
作 | 量。 | 使用用户的需求。 | ||||||
13 | 全自动氮平行吹浓缩仪 MNP-80 | 300.00 | 38.83 | 38.83 | 项目预研中,主要进行市场、客户相关的需求调研,进行关键技术的验证与攻关工作 | 国际和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尤其解决同类产品氮吹不平行,耗气量大的问题 | 该技术为解决实验室处理大批量样品,具有浓缩效率高、自动化程度高、消耗氮气量小、环保、安全等特点,能够满足于各类检测项目的不同浓缩需求,极大的减少浓缩步骤的人力消耗,适用于一般化学分析实验室及生物实验室的常规浓缩工作。 | 在环境污染分析和食品安全分析实验中,浓缩仪作为必备的样品前处理设备,可为痕量目标物的检测分析提供高效的浓缩效率,因此该类设备需要具备快速且可靠的特点,是实验室不可缺少的样品制备设备。 |
14 | 全自动膜式固相萃取仪 AutoEmpore | 140.00 | 86.47 | 101.47 | 已完成原理样机的机械及电子硬件设计,样机试制完成,待进行调试、可靠性测试、应用测试等 | 国际和国内同类产品水平,部分指标及功能优于同类产品。 | 采用膜式固相萃取技术,解决一般样品的大体积水样固相萃取需要,同时可兼容用户在处理工业废水、地表水等脏污水样时系统不适用、故障率高等难点问题,解决同类产品不能进行脏污样品处理的问题,解决现有同类产品效率低、处理后样品存在水的问题,同时与现有柱式固相萃取技术相比可提到8至10倍的效率。 | 在当前环境保护、环境检测等主要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
15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SPE2000 | 280.00 | 83.95 | 87.70 | 根据关键部件验证情况,调整了设计方案,关键部件验证中,方案持续优化中 | 国际和国内同类产品水平 | 该固相萃取技术主要应用于小体积样品的富集萃取。在实际技术应用中,通常样品的类型较为复杂,尤其是食品相关领域易造成部件或耗材的堵塞、系统的残留、部件的腐蚀失效等问题。该技术可防止堵塞的情况发生,提高较广的产品适用性,提高萃取检测的应用效率。 | 在当前环境保护、环境检测、食品检测等主要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
16 | 步进伺服电机驱动器 SM100 | 120.00 | 48.44 | 50.37 | 初版设计试制完成,批量生产中 | 国际同类产品水平 | 该项目为构建自有的自动化体系,用于自产产品中高精度自动化控制的相关应用,可进行自动化控制中的高精度位置控制、碰撞检测等功能 | 广泛应用于环境、疾控、食品、商检、石油、化工、水产、农业、生物等领域。 |
17 | 溶剂回收系统 SR100 | 170.00 | 38.82 | 40.47 | 相关实验进行中,已完成样机的机械设计。 | 国际同类产品水平 | 为进一步提高MVP产品的自动化及智能化,该项目为原MVP产品的附属模块,主要用于和解决在原有产品应用过程中,利用相关技术手段,可使MVP的应用过程进行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控制。 | 广泛应用于环境,疾控,食品、商检、石油,化工,水产,农业,生物等领域。 |
18 | 气相色谱-单四极杆质谱联用仪 | 1,700.00 | 9.19 | 9.19 | 初始设计 | 国际同类产品水平 | 质量数范围、扫描速度、质量轴稳定性、灵敏度等各项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软件系统更适合同内应用人员操作习惯,解决客户实际应用问题。 | 仪器可广泛应用在环境检测,食品和农业,石化化工,高校科研,化妆品和香精香料,纺织轻工,电子电气,半导体相关,高分子材料和聚合物,家具和建材,汽车及其相关产业,新能源,医药和生命科学,法检和消防,烟草,润滑油和油品等领域。 |
19 | 全谱直读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 | 300.00 | 16.97 | 16.97 | 初始设计 | 国际先进水平 | 核心技术指标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针对稀土、医药、食品、环境、半导体等行业进行仪器、应用软件开发,提升重点领域内的产品竞争力。 | 主要应用于金属冶炼、医药开发、环境监测、集成电路制造等行业。 |
20 | 生物样品固相萃取自动化平台 | 300.00 | 47.74 | 47.74 | 完成市场评估,已建立中美两地产品试验远程通讯 | 在MiniLab硬件基础上实现生物样品的固 | 达到和国际主要自动化平台厂商同类产品相当的先进水平 | 使用Empore膜片技术用于生物样品的固相萃取自动化,广泛用于生物分析 |
和监控,启动远程测试。 | 相萃取流程 | 和蛋白组学研究 | ||||||
21 | 离心小柱装填设备 | 300.00 | 48.67 | 48.67 | 已完成机械设计建模 | 以Empore膜片批量生产离心小柱,扩宽产品类型,深入生命科学市场 | 达到同类耗材国际先进水平 | 可结合Empore各种类型的膜片用于研究性生物样品前处理,如肽脱盐净化。 |
合计 | / | 10,860.00 | 1,723.56 | 4,065.91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40 | 11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4.91% | 23.61%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534.29 | 1,202.05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0.96 | 10.93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5 | 3.57% |
硕士研究生 | 27 | 19.29% |
本科 | 81 | 57.86% |
专科 | 22 | 15.71% |
高中及以下 | 5 | 3.57% |
合计 | 140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0 | 21.4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6 | 54.2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1 | 15.0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7 | 5.00% |
60岁及以上 | 6 | 4.29% |
合计 | 140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人才优势
公司属于专业化、技术密集型的高科技企业,长期致力于技术研发创新和产品应用实践。公司自创立伊始,便以人才为先,经过多年的培养和引进,成功储备了一批研发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过硬、行业认知深刻的高端复合型人才,能够准确把握客户需求,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和针对性的技术研发和储备,为公司在前沿技术研究、新型产品开发以及产业化应用等方面奠定良好的基础,并形成了明显的人才优势。
2、研发优势
公司在丰富专业人才储备的基础上,建立起一支创新能力强、优势互补、经验丰富的专业研发团队,并在多年的研发实践和产研结合的过程中,创立了一套高效的研发工作机制和考核体系。同时,为加快发展,公司在中国和美国均建立了研发和生产基地,能够充分利用境内外不同的比较优势,实现信息共享,在生产、研发、销售等方面产生协同效应,从而保证公司能够将国际先进技术与中国广阔的市场和丰富的资源优势相结合,始终保持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方面的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的各主导产品也得到了市场和业界的高度认可,公司研制的全自动凝胶净化-定量浓缩系统、Sepaths全自动柱-膜通用固相萃取仪、MV5全自动高通量平行浓缩仪先后获得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颁发的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奖项;SPE1000全自动固相萃取系统、D-Master
全自动消解仪获得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颁发的BCEIA金奖;Flex-HPSE全自动高效快速溶剂萃取仪、D-MASTER全自动消解仪等多项产品获得“中国好仪器”奖;SH150-3000循环水冷却器荣获“2022年度科学仪器行业绿色仪器”;质谱仪系列产品首次实现国产ICP-MS在半导体行业芯片生产线上的应用,并通过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SEMI S2和SEMI E78认证,已在多个行业实现销售。报告期内,应用于半导体领域的ICP-MS/MS产品正式对外发布并实现发货,标志着公司产品逐步向高端科学仪器领域迈进。
3、丰富的产品线
目前公司产品线覆盖实验分析仪器各类主要产品,包括样品前处理仪器、分析测试仪器等,此外,公司还能为客户提供实验室工程整体解决方案,能够满足各类客户的不同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发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和原子吸收光谱仪三款分析测试仪器,至此,公司实现对无机元素分析产品线的全面覆盖,能够提供元素和同位素分析的全链条解决方案。
上述产品和服务的推出,使得公司产品种类基本涵盖从实验室工程建设到样品前处理、分析测试的整个化学分析流程的各个模块,能为客户提供实验室“一站式”采购和服务。丰富的产品种类和多样化的产品型号已成为公司重要的市场竞争优势。
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断的技术开发和经验积累,产品线不断完善,在市场上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声誉,得到广大终端用户的认可。目前公司客户已涵盖食品检测、环境监测、医疗检测、农产品检测、商品检验、生命科学、材料分析、半导体检测等众多领域,客户类型包括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大中型检测厂商以及众多国内知名高等院校。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始终专注发展主营业务,在样品前处理仪器方面,具有产品线齐全、核心技术完整、自动化水平高,产品质量稳定等优势,各种售前售后服务能够迅速响应,可为客户提供行之有效的实验室应用解决方案,客户粘性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除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原有核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快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不断推出新的样品前处理仪器外,同时也加快了在分析测试仪器上的研发速度,其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三重四极杆质谱研发项目取得了较好的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625.97万元,同比增加26.20%,发生营业成本10,682.25万元,同比增加了35.01%。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282.83万元,同比上升3.3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134.60万元,同比上升4.43%。
公司整体经营状态良好,境内外生产稳定,因市场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传导,公司部分原材料成本有些上幅,募投项目所在的莱伯泰科天津生产线开始投入使用,折旧等生产成本也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全线产品综合毛利率为45.57%,相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55个百分点,相较2022年全年平均毛利率水平下降了2.14个百分点;去年同期公司为解决采购周期长、原材料预期涨价等问题加大了存货储备,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有所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在销售方面,公司从提升销售人员能力、拓宽产品应用场景、扩展行业领域几个方面积极推进,同时采取多种手段和模式用于品牌建设与市场宣传,为销售提供有力的支持。另外,公司在人员储备、团队建设、新产品开发等方面都有积极的进展,具体如下:
(一)技术创新
公司研发投入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2,171.8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7.16%,占营业收入比11.07%,研发人员相较上年末增加20人。
公司进一步加大在高端分析仪器产品上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新增全谱直读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气相色谱-单四极杆质谱联用仪等实验分析仪器研发项目。
项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仪,可实现单细胞多元素同时检测的基本功能,是针对细胞及元素水平的科学研究研发的高端科学分析仪器。当下前沿的应用研究领域包括:细
胞基因组和蛋白质组分析、免疫学、神经学和癌症研究必不可少的单细胞分析,对毒理研究、药物开发和生物学至关重要的生物组织样品中元素的二维或三维质谱成像,应用于纳米毒理学研究的单颗粒分析,利用元素标记结合ICP-Q-TOF-MS实现的多组分免疫分析等等。该项目做为顺义区科委的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目前功能机已完成,预计2023年底完成项目验收。
项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三重四极杆质谱仪(ICP-MS/MS),主要是针对解决半导体等领域检测灵敏度更高、抗干扰能力更强、检出限更低的需求,ICP-MS在国内已经有近十年的发展经验,但是一直还主要停留在单四极杆的技术应用阶段。公司已于2023年3月10日正式发布针对于半导体行业研发生产的LabMS 5000 ICP-MS/MS,是继2021年发布单四极杆LabMS 3000 ICP-MS之后,莱伯泰科致力于为半导体行业用户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解决方案的最新成果。
报告期内,除LabMS 5000 ICP-MS/MS外,公司还陆续推出几款重磅产品。2023年5月,公司推出了三款原子光谱产品: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和原子荧光光谱仪,标志着莱伯泰科实现了无机元素检测产品线的全面覆盖,成为能提供无机元素分析全线产品的分析仪器生产企业;同月,第十六届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期间,公司发布了新产品全自动固液吹扫捕集仪PT3000,全面解决客户痛点问题,与客户心灵“共振”,对产品进行有效升级迭代。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自身的科技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获得了多项荣誉,公司荣获仪器信息网颁发的“2022年度科学仪器行业领军企业”、“2022年度科学仪器行业售后服务十佳企业”、“2022年度科学仪器行业杰出雇主”,公司仪器SH150-3000循环水冷却器荣获仪器信息网颁发的“2022年度科学仪器行业绿色仪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获得授权专利15个,新增获得软件著作权3个;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25个,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34个。其他知识产权为商标权,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获得商标10个,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商标52个。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28个,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61个,累计获得商标53个。
公司将始终以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为核心,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团队建设,为公司不断研发出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的高端仪器产品提供保障,在国内高端仪器市场高速发展的形势下,在国家支持国产仪器,加大进口替代的政策指引下,加速提升技术优势,为公司跻身于世界级全品类、多行业的综合性实验分析仪器公司打下基础,在不断追赶中实现超越。
(二)市场拓展与业务布局
公司目前拥有LabTech、CDS、Empore等行业知名品牌,在全国主要大中城市设有销售和售后技术服务中心,并在美国和香港设有全资子公司,建立了以国内为主、延伸美国欧洲的广泛销售网络,目前公司产品已销往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
报告期内,除在环保、食品,疾病控制等传统应用领域继续深耕外,公司还大力拓展其他行业及应用场景。通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的成功推出,在半导体、医疗等领域有了进一步的扩展;进一步整合医药销售与研发团队,针对制药企业在中药、生物药及化学药的研发与生产过程中的需求开发相关产品,最大化的贴合市场需求和应用场景;通过增加原子荧光、原子吸收等产品线进一步在新能源、稀土冶炼、磁材、固废等行业拓展;携手国家轮胎质检中心成立合作实验室,共同探索热裂解产品在橡胶轮胎行业的新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增加12人,销售工作的分工在各产品、各地区及各人员项下更加细化,加大业务培训及交流,总结销售经验,提出有效的销售策略,从而进一步完善销售体系,提高销售效率,提升整体及人均销售额。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报告期内持续深耕国内市场,不断增强品牌推广力度,按照线上线下并行、媒体与自媒体结合、行业解决方案与产品并重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积极采用媒体与自媒体平台的方式,以线上直播实验演示等新型推广方式,向外界展现公司的最新技术和产品,持续塑造品牌形象,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让新老客户更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品牌理念。同时密切关注国家政策,针对新兴行业和新拓展行业深入开展行业调研和用户分析,进一步提升对于细分市场的推广深度和精准度。随着科技和文化的发展,公司的宣传、推广也将变得越来越多元化、立体化和精准化。
实验分析仪器的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广泛应用于环境监测、食品检测、医药研发和检测、医疗诊断、商品检验、材料分析等行业,在产品研发、检测等关键环节扮演着重要角色,为各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基础支撑。检验检测行业是实验分析仪器和样品前处理仪器的主要下游市场,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数据,截至2022年底,我国共有检验检测机构52769
家,同比增长1.5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75.84亿元,同比增长4.54%;从业人员154.16万人,同比增长2.07%;共拥有各类仪器设备957.54万台套,同比增长6.36%;仪器设备资产原值4744.75亿元,同比增长4.84%。2022年共出具检验检测报告6.5亿份,同比下降5.02%,平均每天对社会出具各类报告177.9万份。公司未来还会继续不断扩展现有行业优势,通过不断提升和改进样品前处理仪器的性能、灵敏度及分析技术来提升检测精度、效率、安全性,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及遏制污染的发展与扩散提供有效的工具和手段。
(三)公司治理及管理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方面均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有自己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上市以来,公司更是进一步提高了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新完善了各项内部制度,加强信息披露,规范公司运作,更好的保护投资者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及制度贯穿经营活动各环节,并得到有效实施。依据公司的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公司深谙现代公司竞争就是人才竞争的道理,始终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发展、晋升等工作。报告期内通过内部推荐、内部调岗、内部晋升、外部招聘等多渠道扩充了人才队伍,为公司进一步扩大规模提供了良好的人员基础。为在高端领域储备更多人才,能将前沿科研技术更好的成果转化,一直坚持引进高端人才,不断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公司将继续不断完善人才激励、引进、晋升等方面的制度,充分激发现有人才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储备、吸纳和扩充人才队伍,提高公司整体人力资源素养。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实验分析仪器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以实现技术不断推陈出新是行业内企业竞争的关键所在。实验分析仪器涉及精密机械、计算机技术、分析化学、自动化技术、材料化学技术等多个专业领域。新产品的研发具备周期长、投入资源大、研发难度较高、涉及专业领域较多等特点。
随着下游终端客户对实验分析仪器功能的多样化、自动化、信息化、数据化等方面的标准要求提高,公司势必会根据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化,对产品进行技术更新或升级改造;同时,公司为提升在化学分析测试仪器领域的竞争力,公司正开发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仪等分析检测仪器。
如果公司出现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重大研发项目未能如期取得突破、关键研发岗位出现人才大量流失、核心技术泄密、研发投入不足等情况,则可能导致公司部分研发项目失败的风险,从而失去技术优势,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
2、人才流失和技术泄露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仪器仪表行业对专业人才和技术需求与日俱增,行业内人才竞争也日趋激烈,公司若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人员的引进、培养,不能不断完善对研发人员的激励,则不能排除无法招募或挽留优秀研发人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实验分析仪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如果出现专利申请失败、核心技术泄露、知识产权遭到第三方侵害盗用、第三方对公司知识产权提出诉讼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研发创新造成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在产品应用方面,公司的产品应用领域较为广泛,涵盖食品检测、环境监测(水、空气、土壤检测)、农产品检测、商品检验、生命科学及药物检测、医疗健康、材料分析、太空及海洋探测等众多领域,最终客户类型包括政府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第三方检测机构、医疗机构
等,最终用户较为分散。公司主要产品具备使用周期较长等特点,同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受财政预算的约束性限制较强,因此,同一客户重复购买同一类型产品的时间周期性相对较长。若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在新领域及新客户的拓展上未能达到公司的预期效果、公司与主要经销商和贸易类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产业政策和财政预算安排出现重大变动,都可能对公司相关产品及服务的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另外,相较于美国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日本岛津公司等国际知名仪器仪表厂商,公司在资产规模、收入规模、研发实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面临与该类国际厂商的直接竞争。同时,在高端实验分析仪器领域,我国的进口依存度仍然较大,大型跨国企业利用技术资金优势不断向国内市场渗透,市场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同时在国内,随着其他实验分析仪器厂商等竞争对手投入更多的研发资源、加大市场推广力度、采取更为激进的定价策略,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份额降低,从而影响公司的行业市场地位。
4、行业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家逐步重视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和实验室工程行业的发展,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不断出台扶持政策,完善法律法规和组织标准制定,推动产业生态建设,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报告期内,我国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受到政策大力支持,在政策利好、技术革新、用户增长等各种有利因素支持下快速发展。如果公司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下游终端客户所处行业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影响,将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同时,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产业政策有着密切相关,国民经济发展的周期波动、国家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5、跨境经营风险
为促进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分别在美国和中国香港地区设立了子公司,主要出口区域为欧洲和美国。2018年开始,中美出现贸易争端,美国对我国部分产品加征关税,影响了相关产品的对美出口。如果相关国家或地区有关于公司监管、外汇管理、资本流动管理或税收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对公司的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业务拓展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跨境经营协调生产和销售都将增加公司的管理难度。随着公司境内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同时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也将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6、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存在一定比例的进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和欧元进行结算,涉及外汇价格变动带来的汇兑损益。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面临因人民币汇率变动所导致的汇兑损失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9,625.97 | 15,551.66 | 26.20 |
营业成本 | 10,682.25 | 7,912.29 | 35.01 |
销售费用 | 3,415.05 | 2,684.82 | 27.20 |
管理费用 | 1,479.73 | 1,199.28 | 23.38 |
财务费用 | -210.26 | -107.72 | -95.19 |
研发费用 | 2,171.83 | 1,707.98 | 27.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3.04 | -3,099.57 | 72.8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8.97 | 2,453.23 | -1.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0.59 | 350.57 | -268.47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整体上半年市场环境相较去年同期活跃度上升,市场与销售活动可以正常
开展,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绝对值上升35.01%,高于营业收入增长比例,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相较去年同期下降约3.55个百分点,主要系部分原材料上涨,新的生产线投入使用增加相应生产制造成本。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相较去年同期销售人员增加23人,销售人员薪酬、股份支付费用有所增加,销售费用增长与营业收入增长基本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厂房与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增加,相关的折旧费用、办公费及物业取暖费等都有所增加。另人员薪酬,股份支付费用也有小幅增长。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闲置货币资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汇率损益发生的变动。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相较去年同期研发人员增加30人,研发人员薪酬支出增加27.64%。另增加研发用分析仪器投入,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增加43.3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要系去年同期公司为解决采购周期长、原材料预期涨价等问题加大了存货储备,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有所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变动不大,减少
1.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差异为本报告期支付了
556.52万元的股利,去年同期已宣告股利2351.95万元尚未支付,另去年同期公司员工股票激励行权增加了381.51万元资金投入。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在建工程 | 966.88 | 0.99 | 324.14 | 0.34 | 198.2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支出增加。 |
租赁负债 | 13.82 | 0.01 | 3.48 | - | 297.49 | 部分办事处租赁合同到期重签,从租赁负债重分类到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因此导致租赁负债期末变动较大。 |
应付职工薪酬 | 1,021.01 | 1.05 | 1,545.72 | 1.61 | -33.95 | 报告期相较上期期末数绝对值减少,主要系上半年支付2022年度奖金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00.81 | 0.41 | 282.75 | 0.29 | 41.76 | 主要是报告期末未付的职工薪酬及本期增加的股份支付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
其他应付款 | 1,377.77 | 1.41 | 741.02 | 0.77 | 85.93 | 变动主要系报告期末有已宣告尚未支付的2022年年度应付股利788.20万,上期期末无此事项。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13 | 0.01 | 29.73 | 0.03 | -55.85 | 部分办事处租赁合同到期重签,从租赁负债重分类到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7,054.54(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7.71%。注:上述境外资产为境外子公司各单体总资产合计金额,如扣除境外子公司间的关联往来余额,抵销后总资产合计为18,236.8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8.68%。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0 | 0 | 不适用 |
2023年5月,公司与苏州因诺维森仪器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签署《增资协议》,以现金人民币1,000万元认缴因诺维森新增注册资本47.131491万元,持股比例为2.95%。截至报告期末,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已经完成,因诺维森成为公司参股公司。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公司已经实缴出资。因诺维森是一家以实验分析仪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其全资控股大连依利特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大连依利特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是一家集高效液相色谱仪、色谱工作站、色谱柱及其配件研制、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7,034.75 | -15.82 | 13,000.00 | 17,000.00 | 13,018.93 | |||
其中:结构性存款 | 15,127.3 | -16.66 | 4,500.00 | 15,100.00 | 4,510.64 | |||
银行理财产品 | 1,907.45 | 0.84 | 8,500.00 | 1,900.00 | 8,508.29 | |||
合计 | 17,034.75 | -15.82 | 13,000.00 | 17,000.00 | 13,018.9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莱伯泰科科技 | 实验分析仪器和设备的进口及销售 | 300万元 | 100.00 | 6,647.09 | 5,475.68 | 3,369.87 | -216.89 |
莱伯泰科智能 | 实验分析仪器和设备的销售、实验室解决方案的实施 | 500万元 | 100.00 | 2,505.70 | 550.78 | 1,908.10 | 599.26 |
莱伯泰科香港 | 从事实验分析仪器及设备贸易和代理 | 500万港币 | 100.00 | 12,298.10 | 11,414.82 | 762.23 | 188.65 |
莱伯泰科美国 | 实验分析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授权发行股份275,000股 | 100.00 | 6,920.21 | 3,686.57 | 875.09 | -38.33 |
CDS公司 | 样品前处理仪器、设备和色谱仪及相关配件研发、生产及销售 | 出资额550万美元 | 100(间接持股) | 7,836.23 | 5,783.73 | 2,142.59 | -0.06 |
莱伯泰科建设 | 实验室工程业务的实施 | 2000万元 | 100.00 | 5,224.10 | 2,655.01 | 1,440.12 | 242.59 |
莱伯帕兹 | 实验室耗材销售 | 300万元 | 100.00 | 967.11 | 904.41 | 371.35 | 17.22 |
莱伯泰科天津 | 从事实验分析仪器及设备的生产、研发、销售 | 13500万元 | 100.00 | 9,834.40 | 8,251.67 | 398.67 | -273.19 |
莱伯泰科上海 | 从事实验分析仪器及设备的生产、研发、销售 | 1000万元 | 100.00 | 5,181.55 | 1,144.12 | 190.24 | -176.39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1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3年1月13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7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已经过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鉴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标准:(1)该人员在公司研发、技术、管理等岗位上担任重要职务;(2)该人员在公司的产品和技术研发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3)该人员拥有深厚的与公司核心技术相匹配的资历背景。在符合前述任职要求、研发要求和专业资质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相关人员对公司研发生产经营发挥的实际作用综合认定。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1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详见2022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023年1月7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详见2023年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023年1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 详见2023年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月12日,并同意以22.4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85.10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露的公告。 |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6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详见202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67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开展有关生产经营活动前已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进行环评验收等。公司生产工艺环保,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业废水,部分产品应用测试过程中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
废液全部回收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回收处理。生产和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遵守《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排放控制要求,经通风设备集中到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办公室,专职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工作,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公司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定期维护,严格遵守《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建有专项污水处理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遵守《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DB12/356-2018)等排放标准的排放要求,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禁止雨污混排;研发新产品或投资新建项目,首先把环境评价放在首位,杜绝新增污染;日常办公积极倡导无纸化、施行垃圾分类等。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通过优化工艺流程,采用先进的智能制造技术,提升生产效率及质量。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公司在产品研发之时就会考虑产品本身的资源利用与环保属性;通过优化工艺流程,实行内部降本增效工作,减少了公司用电消耗,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公司通过不断向员工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实现企业与环境和谐共存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 | 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 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2、就本人减持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实际控制人及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前提 (1)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人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法 | 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本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 | 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公司减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 | 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7、预先披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Jing Hu、Christopher Sunan Hu | 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人减持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 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1)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7、预先披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本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DongLing Su | 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人减持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实际控制人及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 | 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前提 (1)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人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发行人上市后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决定 | 年内 |
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1)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7、预先披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本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与首次公开 | 股份限售 | 持有发行人 | 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 2020年9月 | 是 | 是 | 不适 | 不适 |
发行相关的承诺 | 5%以上股份的股东LabTech Holdings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公司减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前提 (1)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 | 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 | 用 | 用 |
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宏景浩润 | 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公司减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 | 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否 | 见注2 | 见注2 |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7、预先披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WI Harper | 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公司减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 | 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7、预先披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其他股东兢业诚成 | 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公司减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 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减持价格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1)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7、预先披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转让首发前股份)。在上述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 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规则对于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规定。 2、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核心技术人员) |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回购或增持相关规定的情形,则本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核心技术人员,下同)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目的是使股价与股票价值相匹配,尽量促使公司股票收盘价回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1)本公司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布会或业绩路演,积极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 (2)控股股东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控股股东买卖股票,则控股股东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后的10+N个交易日内),应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增持目标等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资金增持股份,若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连续4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 | 2020年9月2日,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毕其增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触发增持义务而控股股东均未能提出具体增持计划,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如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2)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且达到实施条件但无合理理由未能实际履行,则公司有权将与其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相关人员履行完毕增持义务;如个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由控股股东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4、其他说明在该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董事、高级人员义务并按同等标准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其他承诺义务。对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发行人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发行人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按照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将公开发行1,70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定时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利润难以在短期内释放,公司存在短期内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公司承诺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不断提高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以及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提高投资者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用于募投项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实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完工并实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现预期效益,避免即期回报被摊薄,或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3、加大技术和研发投入,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立即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公司研发中心的建设,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发新产品,引进高端人才,提升公司的人才素质结构和水平,保持公司在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不断增强公司竞争力。 4、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发行人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同意发行人对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摊薄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二、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函,如违反本承诺函或拒不履行本承诺函给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承诺函经出具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发行人后续拟提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承诺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发行人 | 利润分配政策确认并承诺:公司根据国务院发布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文件的相关相求,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经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关于审议公司未来长期回报规划的议案》(经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 公司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发行人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胡克、控股股 | 利润分配政策确认并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 | 东管理咨询公司 | 板上市制作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若承诺人未能执行上述承诺内容,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①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上述承诺内容系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发行人 | 关于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承诺: (1)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会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启动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程序,并按届时公布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或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2)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上市后,如果发行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发行人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发行人对此不持有异议。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 | 关于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承诺: (1)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在相关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会同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启动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程序,并按照届时公布的购回方案完成购回;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本公司、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或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2)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上市后,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自违反相关承诺之日起,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公司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关于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承诺: (1)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会同发行人、控股股东启动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程序,并按届时公布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或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2)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上市后,如果本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自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违反相关承诺之日起,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承诺: (1)本人对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上市后,如果本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等,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签署人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胡克 | 本人作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总经理,就避免与发行人的同业竞争,兹承诺: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本人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将来也不会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将不投资与发行人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或项目,以避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保证本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发行人上市后,如果本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人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和本人在公司领取的薪酬,作为本人对发行人的赔偿。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胡克、控股股东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持股5%以上的股东LabTech Holdings、宏 | 1、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性(或股东之地位)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性影响(或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在发行人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景浩润、WI Harper、以及兢业诚成 | 联交易时,本人(或本公司)将积极、善意促使发行人采取如下措施规范该等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发行人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若本人(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使发行人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人(本公司)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人(本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酬(或分红),作为本人(本公司)对发行人的赔偿。本人(本公司)应配合发行人消除或规范相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 | 因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受到追偿或处罚将全额承担费用及损失的承诺:如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来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管理咨询公司将承担全部费用;或依照有权机构要求相关费用必须由发行人支付的情况下,及时向发行人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发行人不会因该等欠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损失;管理咨询公司承诺在承担上述费用后,不会就该等费用向发行人行使追索权。管理咨询公司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如果管理咨询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管理咨询公司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管理咨询公司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管理咨询公司支付的分红,作为本公司对发行人的赔偿。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因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受到追偿或处罚将全额承担费用及损失的承诺:如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来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本人将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担全部费用;或依照有权机构要求相关费用必须由发行人支付的情况下,及时向发行人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发行人不会因该等欠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损失;本人承诺在承担上述费用后,不会就该等费用向发行人行使追索权。本人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如果本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人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及工资薪酬,作为本人对发行人的赔偿。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 | 关于承担租赁风险的承诺:因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全部子公司所承租房屋的权属瑕疵、已被抵押或者未就租赁房屋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等瑕疵致使发行人在租赁期限内不能使用该等房屋而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时,本公司将就该等损失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予以全额补偿,并保证今后不就此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追偿。本公司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本公司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分红,作为本公司对发行人的赔偿。 | 2020年9月2日,租赁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关于承担租赁风险的承诺:因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全部子公司所承租房屋的权属瑕疵、已被抵押或者未就租赁房屋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等瑕疵致使发行人在租赁期限内不能使用该等房屋而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时,本人将就该等损失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予以全额补偿,并保证今后不就此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追偿。本人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人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及工资薪酬,作为本人对发行人的赔偿。 | 2020年9月2日,租赁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其他承诺 | ||||||||
注:1、因宏景浩润已于2021年12月完成清算注销,莱纵横作为宏景浩润的控股股东通过非交易过户承继宏景浩润所持有的莱伯泰科股份。2022年2月莱纵横完成清算注销,莱纵横全体合伙人通过非交易过户按照各自持有的莱纵横的股权比例承继宏景浩润所持有的莱伯泰科股份。所以,莱纵横全体合伙人将继续履行宏景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1月11日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及2022年3月18日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2023年6月27日,由于朱彬先生本人的误操作,在未披露股份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000股,违反了继续履行宏景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承诺。根据承诺“如果本公司或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或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或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朱彬先生承诺上缴本次违反承诺减持获得的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误操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并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租入租出 | 房屋租赁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8,640.00 | 0.81 | 银行转账 | 8,640.00 | 不适用 |
LabTech Holdings,Inc. | 参股股东 | 租入租出 | 房屋租赁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6,390.01 | 0.60 | 银行转账 | 6,390.01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无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7日 | 421,600,000.00 | 374,482,075.47 | 359,538,500.00 | 361,648,091.51 | 139,922,019.55 | 38.69 | 25,288,425.44 | 6.99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明具体情况 | |||||||||||||||||
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7日 | 否 | 188,904,400.00 | 188,904,400.00 | 81,272,979.76 | 43.02 | 2023.09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实验分析仪器耗材生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变更前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7日 | 否 | 74,337,100.00 | 1,770,729.85 | 1,770,729.8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其在 | 生产建设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7日 | 否 | - | 74,675,961.66 | 7,834,467.97 | 10.49 | 2025.09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线分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7日 | 否 | 96,297,000.00 | 96,297,000.00 | 44,743,841.97 | 46.46 | 2023.09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7天通知存款 | 募集资金 | 5,000.00 | 5,000.00 | |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 募集资金 | 7,000.00 | 6,000.00 | |
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 | 12,800.00 | 5,500.00 |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87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境内自然人股东王墨、周宜霞、余建平均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0 | 24,177,000 | 35.96 | 24,177,000 | 24,177,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LabTech Holdings, Inc. | 0 | 16,118,000 | 23.97 | 16,118,000 | 16,118,00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于浩 | 0 | 1,432,446 | 2.13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王墨 | 227,019 | 1,209,350 | 1.80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周宜霞 | 740,261 | 1,023,248 | 1.52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余建平 | 860,780 | 860,780 | 1.28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三零九组合 | -397,191 | 764,771 | 1.14 | 0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睿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82,207 | 682,207 | 1.01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4,132 | 554,132 | 0.8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3,446 | 542,834 | 0.81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于浩 | 1,432,446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2,446 | ||||||||
王墨 | 1,209,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9,350 | ||||||||
周宜霞 | 1,023,24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3,248 | ||||||||
余建平 | 860,780 | 人民币普通股 | 860,780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三零九组合 | 764,771 | 人民币普通股 | 764,771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睿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82,207 | 人民币普通股 | 682,207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4,132 | 人民币普通股 | 554,132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2,834 | 人民币普通股 | 542,834 | ||||||||
黄图江 | 440,215 | 人民币普通股 | 440,215 | ||||||||
邓宛梅 | 440,215 | 人民币普通股 | 440,215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克间接持股66.54%的公司;LabTech Holdings, Inc.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克直接持股66.54%的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4,177,000 | 2023-9-2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LabTech Holdings, Inc. | 16,118,000 | 2023-9-2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3-9-2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克持股100%的公司;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66.54%的股权;LabTech Holdings, Inc.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克持股66.54%的公司。 |
注:上表中可上市交易时间2023年9月2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2023年9月4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87,842,334.73 | 372,840,403.1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30,189,332.87 | 170,347,462.7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291,933.53 | 2,572,553.22 |
应收账款 | 七、5 | 57,419,747.98 | 51,714,245.6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13,445,276.73 | 12,952,523.1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494,029.56 | 2,379,679.1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77,078,318.75 | 156,211,160.2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825,589.00 | 7,405,258.13 |
流动资产合计 | 779,586,563.15 | 776,423,285.4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37,951,667.63 | 138,552,579.34 |
在建工程 | 七、22 | 9,668,779.39 | 3,241,409.4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42,749.90 | 455,974.30 |
无形资产 | 七、26 | 21,304,298.51 | 16,512,406.6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21,170,695.23 | 20,667,487.15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2,446,290.59 | 2,848,753.1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4,008,116.60 | 2,827,461.3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七、31 | 196,892,597.85 | 185,106,071.41 |
资产总计 | 976,479,161.00 | 961,529,356.8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40,031,484.05 | 41,160,143.7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56,141,217.75 | 56,884,725.7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0,210,076.36 | 15,457,182.81 |
应交税费 | 七、40 | 2,470,253.76 | 4,405,665.7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3,777,695.27 | 7,410,173.41 |
其中:应付利息 | 七、41 | ||
应付股利 | 七、41 | 7,882,031.0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31,262.68 | 297,292.5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530,327.81 | 4,690,346.74 |
流动负债合计 | 127,292,317.68 | 130,305,530.7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38,154.47 | 34,756.9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436,045.12 | 463,199.00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267,958.66 | 2,302,903.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320,067.26 | 1,390,502.0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484,948.51 | 355,341.1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647,174.02 | 4,546,702.80 | |
负债合计 | 131,939,491.70 | 134,852,233.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67,236,400.00 | 67,236,4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406,521,133.58 | 403,471,724.5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3,237,093.12 | 7,804,992.1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3,618,200.00 | 33,618,200.0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23,926,842.60 | 314,545,806.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44,539,669.30 | 826,677,123.30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44,539,669.30 | 826,677,123.3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76,479,161.00 | 961,529,356.81 |
公司负责人:胡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9,501,427.32 | 227,192,980.7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0,171,113.69 | 113,218,212.3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20,303.50 | 1,141,710.0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0,814,922.31 | 25,218,493.4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253,462.10 | 6,028,186.56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7,703,495.97 | 37,762,380.78 |
其中:应收利息 | 十七、2 | ||
应收股利 | 十七、2 | ||
存货 | 99,197,118.43 | 84,917,581.4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82,646.24 | 786,223.58 | |
流动资产合计 | 495,444,489.56 | 496,265,768.8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91,300,273.47 | 184,946,937.5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4,562,150.18 | 36,103,582.80 | |
在建工程 | 5,829,672.82 | 719,196.1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03,878.34 | 109,710.56 | |
无形资产 | 7,933,737.69 | 7,736,791.8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446,290.59 | 2,848,753.1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90,122.16 | 673,858.1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3,566,125.25 | 233,138,830.16 | |
资产总计 | 739,010,614.81 | 729,404,599.0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6,813,650.88 | 12,715,822.3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2,692,108.23 | 29,989,512.16 | |
应付职工薪酬 | 5,784,467.30 | 8,736,246.23 | |
应交税费 | 1,432,729.86 | 3,117,962.30 | |
其他应付款 | 9,002,621.26 | 1,112,330.4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7,882,031.03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5,662.91 | 15,162.9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33,419.08 | 1,997,584.08 | |
流动负债合计 | 57,634,659.52 | 57,684,620.5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12,574.97 | 34,756.94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76,031.02 | 276,031.02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267,958.66 | 2,302,903.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71,711.40 | 749,873.9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73,094.09 | 238,835.4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01,370.14 | 3,602,400.99 | |
负债合计 | 61,236,029.66 | 61,287,021.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7,236,400.00 | 67,236,4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12,486,024.21 | 409,436,615.1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3,618,200.00 | 33,618,200.00 | |
未分配利润 | 164,433,960.94 | 157,826,362.3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77,774,585.15 | 668,117,577.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39,010,614.81 | 729,404,599.05 |
公司负责人:胡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瑜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196,259,727.48 | 155,516,645.45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96,259,727.48 | 155,516,645.4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76,920,321.20 | 135,101,431.00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06,822,548.10 | 79,122,874.3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534,351.94 | 1,135,009.28 |
销售费用 | 七、63 | 34,150,486.93 | 26,848,155.15 |
管理费用 | 七、64 | 14,797,252.76 | 11,992,760.65 |
研发费用 | 七、65 | 21,718,250.79 | 17,079,801.28 |
财务费用 | 七、66 | -2,102,569.32 | -1,077,169.67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
利息收入 | 七、66 | 1,770,241.65 | 1,271,249.52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958,096.15 | 571,225.3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300,867.90 | 3,155,185.9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58,129.8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25,546.30 | 138,307.2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81,512.32 | 444,047.6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5.8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296,262.31 | 24,723,980.6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9,743.24 | 108,730.01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8,930.76 | 20,674.0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297,074.79 | 24,812,036.63 | |
减:所得税费用 | 468,758.80 | 2,714,125.9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828,315.99 | 22,097,910.6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828,315.99 | 22,097,910.6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828,315.99 | 22,097,910.6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432,100.99 | 6,773,488.76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5,432,100.99 | 6,773,488.76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七、77 | 5,432,100.99 | 6,773,488.76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七、77 | 5,432,100.99 | 6,773,488.76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8,260,416.98 | 28,871,399.4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260,416.98 | 28,871,399.4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胡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瑜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22,313,899.92 | 90,828,716.67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65,959,793.91 | 45,847,762.69 |
税金及附加 | 1,063,394.81 | 908,163.52 | |
销售费用 | 15,693,911.32 | 10,817,474.00 | |
管理费用 | 7,778,371.91 | 7,591,568.35 | |
研发费用 | 16,296,426.45 | 12,490,400.58 | |
财务费用 | -2,076,595.31 | -815,672.66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1,083,499.96 | 1,093,637.49 | |
加:其他收益 | 十七、5 | 1,641,918.96 | 541,388.4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19,003.51 | 2,391,366.3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098.6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9,698.67 | 301,607.7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7,132.07 | -142,593.9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8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859,909.89 | 17,080,788.79 | |
加:营业外收入 | 9,523.65 | 6,630.01 | |
减:营业外支出 | 8,923.75 | 10,847.1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860,509.79 | 17,076,571.69 | |
减:所得税费用 | 805,631.16 | 1,016,870.2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054,878.63 | 16,059,701.4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054,878.63 | 16,059,701.4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0,054,878.63 | 16,059,701.4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胡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瑜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7,339,442.98 | 156,360,793.3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27,947.16 | 4,299,567.9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765,987.83 | 2,674,532.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1,333,377.97 | 163,334,893.5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3,031,042.20 | 118,652,675.5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9,042,031.62 | 53,868,430.1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801,167.68 | 9,859,939.5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889,578.83 | 11,949,576.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9,763,820.33 | 194,330,621.4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30,442.36 | -30,995,727.8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86,000,000.00 | 1,068,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28,124.78 | 3,155,185.9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8,428,124.78 | 1,071,155,185.9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238,383.81 | 10,690,240.8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46,000,000.00 | 1,035,932,633.33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4,238,383.81 | 1,046,622,874.1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89,740.97 | 24,532,311.7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15,106.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15,106.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565,248.9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40,675.84 | 309,407.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05,924.81 | 309,407.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05,924.81 | 3,505,698.8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324,758.05 | 4,441,061.6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14,178,131.85 | 1,483,344.3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371,503,875.58 | 494,545,979.3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385,682,007.43 | 496,029,323.68 |
公司负责人:胡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2,526,926.35 | 98,911,788.7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84,000.34 | 256,024.9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1,976.69 | 4,604,942.0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092,903.38 | 103,772,755.7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0,140,330.45 | 68,837,058.1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478,069.36 | 28,441,118.2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146,915.95 | 5,018,904.9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09,080.34 | 8,476,130.1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174,396.10 | 110,773,211.5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81,492.72 | -7,000,455.8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6,000,000.00 | 85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16,431.29 | 2,391,366.3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7,826,431.29 | 857,391,366.3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134,649.70 | 1,607,110.4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48,000,000.00 | 839,932,633.33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7,134,649.70 | 841,539,743.7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08,218.41 | 15,851,622.6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15,106.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15,106.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565,248.9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665.00 | 72,828.5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29,913.97 | 72,828.5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29,913.97 | 3,742,277.4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78,618.78 | -48,352.7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341,006.32 | 12,545,091.4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6,645,112.27 | 299,512,104.7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8,304,105.95 | 312,057,196.20 |
公司负责人:胡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瑜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7,236,400.00 | 403,471,724.56 | 7,804,992.13 | 33,618,200.00 | 314,545,806.61 | 826,677,123.30 | 826,677,123.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7,236,400.00 | 403,471,724.56 | 7,804,992.13 | 33,618,200.00 | 314,545,806.61 | 826,677,123.30 | 826,677,123.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49,409.02 | 5,432,100.99 | 9,381,035.99 | 17,862,546.00 | 17,862,546.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32,100.99 | 22,828,315.99 | 28,260,416.98 | 28,260,416.9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49,409.02 | 3,049,409.02 | 3,049,409.0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049,409.02 | 3,049,409.02 | 3,049,409.0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3,447,280.00 | -13,447,280.00 | -13,447,28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447,280.00 | -13,447,280.00 | -13,447,28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7,236,400.00 | 406,521,133.58 | 13,237,093.12 | 33,618,200.00 | 323,926,842.60 | 844,539,669.30 | 844,539,669.30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7,000,000.00 | 397,676,611.43 | -5,309,260.93 | 31,074,504.22 | 295,984,529.25 | 786,426,383.97 | 786,426,383.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7,000,000.00 | 397,676,611.43 | -5,309,260.93 | 31,074,504.22 | 295,984,529.25 | 786,426,383.97 | 786,426,383.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8,600.00 | 5,486,699.00 | 6,773,488.76 | 1,451,508.59 | -2,873,107.92 | 11,037,188.43 | 11,037,188.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773,488.76 | 22,097,910.67 | 28,871,399.43 | 28,871,399.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8,600.00 | 5,486,699.00 | 5,685,299.00 | 5,685,299.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98,600.00 | 3,616,506.00 | 3,815,106.00 | 3,815,106.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70,193.00 | 1,870,193.00 | 1,870,193.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51,508.59 | -24,971,018.59 | -23,519,510.00 | -23,519,51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51,508.59 | -1,451,508.5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3,519,510.00 | -23,519,510.00 | -23,519,51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7,198,600.00 | 403,163,310.43 | 1,464,227.83 | 32,526,012.81 | 293,111,421.33 | 797,463,572.40 | 797,463,572.40 |
公司负责人:胡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瑜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7,236,400.00 | 409,436,615.19 | 33,618,200.00 | 157,826,362.31 | 668,117,577.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7,236,400.00 | 409,436,615.19 | 33,618,200.00 | 157,826,362.31 | 668,117,577.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49,409.02 | 6,607,598.63 | 9,657,007.6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054,878.63 | 20,054,878.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49,409.02 | 3,049,409.0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049,409.02 | 3,049,409.0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3,447,280.00 | -13,447,280.00 | |||||||||
1.提取盈余 |
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447,280.00 | -13,447,28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7,236,400.00 | 412,486,024.21 | 33,618,200.00 | 164,433,960.94 | 677,774,585.15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7,000,000.00 | 403,641,502.06 | 31,074,504.22 | 143,622,725.74 | 645,338,732.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7,000,000.00 | 403,641,502.06 | 31,074,504.22 | 143,622,725.74 | 645,338,732.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8,600.00 | 5,486,699.00 | 1,451,508.59 | -8,911,317.15 | -1,774,509.5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059,701.44 | 16,059,701.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8,600.00 | 5,486,699.00 | 5,685,299.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98,600.00 | 3,616,506.00 | 3,815,106.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70,193.00 | 1,870,193.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51,508.59 | -24,971,018.59 | -23,519,510.00 | ||||||||
1.提取盈余 | 1,451,508.59 | -1,451,508.59 |
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3,519,510.00 | -23,519,51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7,198,600.00 | 409,128,201.06 | 32,526,012.81 | 134,711,408.59 | 643,564,222.46 |
公司负责人:胡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瑜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是经顺经贸复字[2001]第157号文件批准,由TC Instruments Limited和自然人胡克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8日,原名为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应用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2月,根据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LabTech Holdings, Inc.、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以及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经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北京莱伯泰科仪器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京商务资字[2013]227号)批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2020年8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7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0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4.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6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700.00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700.00万元,于2020年10月28日取得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2022年4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6月22日,定向发行普通股19.8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9.21元/股,公司股本总数由67,000,000.00股增加至67,198,6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7,000,000.00元增加至67,198,600.00元。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2年12月22日,定向发行普通股3.7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8.86元/股,公司股本总数由67,198,600.00股增加至67,236,4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7,198,600.00元增加至67,236,400.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6,723.64万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000953578,注册资本:6,723.64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法定代表人:胡克,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为自然人胡克。
本公司属仪器仪表制造业,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实验室仪器、设备、零配件、实验室应用软件、远程监控系统软件;研究、开发实验室仪器、设备、零配件、实验室应用软件、远程监控系统软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自有实验室解决方案和实验室技术的转让;实验室内部设计与制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产产品的维修服务;销售自产产品;零售和维修仪器仪表;零售计算机及实验室管理软件和仪器仪表的应用软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北京莱伯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科技)、北京莱伯泰科智能分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5月25日更名,以下简称莱伯泰科智能)、LabTech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莱伯泰科香港)、LabTech,Inc.(以下简称莱伯泰科美国)、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富澳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更名,以下简称莱伯泰科建设)、北京莱伯帕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帕兹)、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天津)和上海莱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上海)8家1级子公司,以及CDS Analytical, LLC(以下简称CDS公司)1家2级子公司。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合理。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莱伯泰科科技、莱伯泰科智能、莱伯泰科建设、莱伯帕兹和莱伯泰科天津、莱伯泰科上海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香港以港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美国及其子公司CDS公司以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实际情况)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实际情况)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
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实际情况)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一般不计提 |
商业承兑汇票 | 参考“应收账款”组合的计提方法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①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②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③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④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的影响。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按照逾期信息、信用风险评级、客户类型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2)分类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除已单独计量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外,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准备 |
其他组合 | 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应收账款 |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组合 | 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特殊情况下个别认定计提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本集团各会计主体根据各自的现金流量状况,应收票据的持有意图,将持有意图为持有到期收取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本金及拟背书、贴现转让双重目的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记录。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除已单独计量损失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外,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准备 |
其他组合 | 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其他应收款 |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组合 | 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特殊情况下个别认定计提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大仪器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和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10 | 5% | 9.5%-31.67%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4-5 | 5% | 19%-23.75% |
办公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4-5 | 5% | 19%-31.67% |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集团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集团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专利权及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软件按照10年摊销;土地所有权为无限期的美国土地所有权,无摊销年限;专利权和软件等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本集团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房屋改造费和软件租赁费等。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房屋改造费和软件租赁费的摊销年限为3-5年。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福利主要为员工奖励金。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计量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1)租赁付款额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2)折现率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集团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①本集团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②“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③“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④“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⑤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本集团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集团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②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④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⑤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
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实验分析仪器、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消耗件与服务。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销售商品
本集团销售实验分析仪器、消耗件产品:对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本集团在最终用户验收后确认收入;对不需要安装调试的仪器设备、实验室耗材等产品,若合同约定直接发货到最终用户,本集团在产品移交最终用户后确认收入;若合同约定发货到经销商或贸易类客户指定的地点,本集团于上述地点将产品移交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
本集团提供的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为实验室工程,相关收入在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予以确认。提供的顾客服务主要为售后服务,在服务提供完成后一次性予以确认。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参见附注四“19.使用权资产”以及“25.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集团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本集团为出租人
在(1)评估的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的基础上,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集团通常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③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集团也可能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②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③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①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④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后续计量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该周期性利率,是指确定租赁投资净额采用内含折现率(转租情况下,若转租的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采用原租赁的折现率(根据与转租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调整)),或者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条件时按相关规定确定的修订后的折现率。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条件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金的处理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提供的激励措施提供免租期的,本集团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集团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折旧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集团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可变租赁付款额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下列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导致未来期间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发生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1)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非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回收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2)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会计估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计需要对未来各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的税率进行估计,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取决于集团未来是否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税率的变化和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用(收益)以及递延所得税的余额。上述估计的变化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的重要调整。
(3)长期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预计使用寿命是管理层基于同类资产历史经验、参考同行业普遍所应用的估计并结合预期技术更新而决定的。当以往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 年 1 月 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不适用 | 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集团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 6%、9%、13% |
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详见下表: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情况说明 |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3%、2%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莱伯泰科仪器 | 15% |
莱伯泰科智能 | 20% |
莱伯泰科建设 | 20% |
莱伯帕兹 | 20% |
莱伯泰科上海 | 20% |
莱伯泰科香港、莱伯泰科美国、CDS | 详见注释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注: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香港属于在香港设立的境外子公司,依照香港税法规定,按照
16.5%的税率计缴利得税。2018年,香港地区对利得税出具新政策,利得200万元港币以下的适用税率为8.25%;利得200万元港币以上的,则200万元港币以下部分税率为8.25%,200万元港币以上部分适用税率为16.50%。
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美国和CDS公司属于在美国设立的境外子公司,依照美国法律规定,按照利润总额的21%征收联邦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美国根据美国马萨诸塞州所得税规定缴纳州税,按照公司利润总额的8%加上有形资产0.26%提取所得税金额与456美元两者较大金额作为公司当年应缴所得税金额,年最低缴税额为456.00美元。
莱伯泰科美国之子公司CDS公司根据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所得税规定缴纳州税,按照公司利润总额的9.99%计算应缴州税金额。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所得税税收优惠
本公司2021年10月25日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11001459,有效期3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智能、 莱伯泰科建设、莱伯帕兹和莱伯泰科上海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2021 年 12月 31 日,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 2022年 1 月 1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增值税税收优惠
本公司出口产品执行免抵退税政策;2019年7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主要产品退税率为13%。2011年1月1日起,根据财税[2011]100号文件,本公司软件收入超过3%部分的增值税即征即退。
(3)“六税两费”税收优惠
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智能、莱伯泰科建设、莱伯帕兹、莱伯泰科上海满足判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条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3,220.99 | 23,220.99 |
银行存款 | 385,658,786.44 | 371,480,654.59 |
其他货币资金 | 2,160,327.30 | 1,336,527.53 |
合计 | 387,842,334.73 | 372,840,403.1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4,407,153.92 | 77,208,887.82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0,189,332.87 | 170,347,462.74 |
其中: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合计 | 130,189,332.87 | 170,347,462.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291,933.53 | 2,572,553.22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291,933.53 | 2,572,553.2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内 | 52,612,839.14 |
1年以内小计 | 52,612,839.14 |
1至2年 | 4,123,400.61 |
2至3年 | 3,903,136.2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956,961.56 |
4至5年 | 79,070.66 |
5年以上 | 287,321.41 |
合计 | 62,962,729.5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2,962,729.58 | 100 | 5,542,981.60 | 8.80 | 57,419,747.98 | 56,731,632.29 | 100 | 5,017,386.64 | 8.84 | 51,714,245.6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62,962,729.58 | 100 | 5,542,981.60 | 8.80 | 57,419,747.98 | 56,731,632.29 | 100 | 5,017,386.64 | 8.84 | 51,714,245.65 |
合计 | 62,962,729.58 | / | 5,542,981.60 | / | 57,419,747.98 | 56,731,632.29 | / | 5,017,386.64 | / | 51,714,245.6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2,612,839.14 | 2,630,641.96 | 5 |
1-2年 | 4,123,400.61 | 412,340.06 | 10 |
2-3年 | 3,903,136.20 | 1,170,940.86 | 30 |
3-4年 | 1,956,961.56 | 978,480.78 | 50 |
4-5年 | 79,070.66 | 63,256.53 | 80 |
5年以上 | 287,321.41 | 287,321.41 | 100 |
合计 | 62,962,729.58 | 5,542,981.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17,386.64 | 525,594.96 | 5,542,981.60 | |||
合计 | 5,017,386.64 | 525,594.96 | 5,542,981.6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10,089,136.70 | 16.02 | 504,456.84 |
单位2 | 8,230,725.55 | 13.07 | 411,536.28 |
单位3 | 1,802,745.00 | 2.86 | 90,137.25 |
单位4 | 1,568,000.00 | 2.49 | 78,400.00 |
单位5 | 1,532,264.33 | 2.43 | 76,613.22 |
合计 | 23,222,871.58 | 36.87 | 1,161,143.5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326,138.59 | 99.12 | 12,503,349.61 | 96.53 |
1至2年 | 46,960.50 | 0.35 | 430,925.49 | 3.33 |
2至3年 | 51,551.16 | 0.38 | 17,830.65 | 0.14 |
3年以上 | 20,626.48 | 0.15 | 417.37 | |
合计 | 13,445,276.73 | 100 | 12,952,523.12 | 1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1 | 1,818,130.43 | 13.52 |
单位2 | 1,259,552.54 | 9.37 |
单位3 | 853,986.55 | 6.35 |
单位4 | 775,778.04 | 5.77 |
单位5 | 541,268.45 | 4.03 |
合计 | 5,248,716.01 | 39.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494,029.56 | 2,379,679.19 |
合计 | 2,494,029.56 | 2,379,679.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32,932.02 |
1年以内小计 | 1,332,932.02 |
1至2年 | 435,944.68 |
2至3年 | 32,736.6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606,609.00 |
4至5年 | 45,869.00 |
5年以上 | 224,033.28 |
合计 | 3,678,124.6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888,211.42 | 2,829,698.12 |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789,913.18 | 704,143.58 |
合计 | 3,678,124.60 | 3,533,841.7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154,162.51 | 1,154,162.5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7,717.64 | 27,717.6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214.89 | 2,214.89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184,095.04 | 1,184,095.0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1,154,162.51 | 27,717.64 | 2,214.89 | 1,184,095.04 | ||
合计 | 1,154,162.51 | 27,717.64 | 2,214.89 | 1,184,095.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履约保证金 | 1,491,000.00 | 3-4年 | 40.54 | 745,500.00 |
单位2 | 履约保证金 | 247,984.60 | 1-2年 | 6.74 | 24,798.46 |
单位3 | 履约保证金 | 135,900.42 | 1年以内 | 3.69 | 6,795.02 |
单位4 | 投标保证金 | 100,000.00 | 1年以内 | 2.72 | 5,000.00 |
单位5 | 投标保证金 | 100,000.00 | 1年以内 | 2.72 | 5,000.00 |
合计 | / | 2,074,885.02 | / | 56.41 | 787,093.48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7,039,609.13 | 760,923.87 | 56,278,685.26 | 53,560,651.26 | 720,279.00 | 52,840,372.26 |
在产品 | 24,335,816.31 | 24,335,816.31 | 15,956,560.85 | 15,956,560.85 | ||
库存商品 | 62,006,461.77 | 659,204.82 | 61,347,256.95 | 53,004,324.54 | 1,081,362.01 | 51,922,962.53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17,882,359.39 | 17,882,359.39 | 12,006,315.13 | 12,006,315.13 | ||
发出商品 | 17,234,200.85 | 17,234,200.85 | 23,484,949.47 | 23,484,949.47 | ||
合计 | 178,498,447.44 | 1,420,128.69 | 177,078,318.75 | 158,012,801.25 | 1,801,641.01 | 156,211,160.2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20,279.00 | 40,644.87 | 760,923.87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081,362.01 | -422,157.19 | 659,204.82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
合计 | 1,801,641.01 | -381,512.32 | 1,420,128.69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及预缴增值税 | 4,659,291.04 | 5,992,472.54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826,841.74 | 1,138,605.18 |
其他 | 339,456.22 | 274,180.41 |
合计 | 7,825,589.00 | 7,405,258.13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37,951,667.63 | 138,552,579.3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37,951,667.63 | 138,552,579.34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1,351,939.87 | 24,876,883.38 | 3,602,571.12 | 6,358,393.96 | 186,189,788.33 |
2.本期增加金 | 639,695.31 | 3,622,635.39 | 249,194.69 | 1,176,351.50 | 6,052,565.40 |
额 | |||||
(1)购置 | 3,251,991.39 | 249,194.69 | 1,135,876.79 | 5,001,751.3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91,502.70 | 191,502.7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汇率变动 | 448,192.61 | 370,644.00 | 40,474.70 | 859,311.3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6,106.19 | 17,739.16 | 578,533.87 | ||
(1)处置或报废 | 196,106.19 | 17,739.16 | 578,533.87 | ||
4.期末余额 | 151,991,635.18 | 28,499,518.77 | 3,655,659.62 | 7,517,006.30 | 191,663,819.8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0,789,786.41 | 11,183,925.28 | 1,985,387.85 | 3,678,109.45 | 47,637,208.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17,880.57 | 1,873,867.01 | 172,950.24 | 526,851.76 | 6,291,549.58 |
(1)计提 | 3,638,264.36 | 1,644,894.65 | 172,950.24 | 488,241.34 | 5,944,350.59 |
(2)汇率变动 | 79,616.21 | 228,972.36 | 38,610.42 | 347,198.9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01.88 | 185,819.40 | 27,785.06 | 216,606.34 | |
(1)处置或报废 | 3,001.88 | 185,819.40 | 27,785.06 | 216,606.34 | |
4.期末余额 | 34,507,666.98 | 13,054,790.41 | 1,972,518.69 | 4,177,176.15 | 53,712,152.2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7,483,968.19 | 15,444,728.36 | 1,683,140.93 | 3,339,830.15 | 137,951,667.63 |
2.期初账面价 | 120,562,153.46 | 13,692,958.10 | 1,617,183.27 | 2,680,284.51 | 138,552,579.34 |
值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2,752,375.44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上海办公楼 | 21,082,460.15 | 上海房产因启迪漕河泾公司将园区抵押给银行,需解押后办理过户手续,取得房产证,目前启迪漕河泾公司正在准备资料办理解押手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668,779.39 | 3,241,409.4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9,668,779.39 | 3,241,409.47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莱伯泰科天津宝坻项目 | 796,729.42 | 796,729.42 | ||||
上海研发中心项目 | 3,493,370.82 | 3,493,370.82 | 2,522,213.34 | 2,522,213.34 | ||
2号楼质谱车间改造项目 | 4,277,155.06 | 4,277,155.06 | ||||
1号楼医疗质谱实验室装修 | 1,043,779.53 | 1,043,779.53 | 719,196.13 | 719,196.13 | ||
3号楼装修改造 | 57,744.56 | 57,744.56 | ||||
合计 | 9,668,779.39 | 9,668,779.39 | 3,241,409.47 | 3,241,409.4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上海研发中心项目 | 4,216,619.12 | 2,522,213.34 | 1,003,704.29 | 32,546.81 | 3,493,370.82 | 89.57 | 100.00 | 募集资金 | ||||
2号楼质谱车间改造项目 | 5,951,526.38 | 4,277,155.06 | 4,277,155.06 | 4,277,155.06 | 71.87 | 90.00 | 募集资金 | |||||
1号楼医疗质谱实验室装修 | 1,596,272.15 | 719,196.13 | 324,583.40 | 1,043,779.53 | 65.39 | 90.00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11,764,417.65 | 7,518,564.53 | 5,605,442.75 | 32,546.81 | 8,814,305.41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80,621.20 | 1,480,621.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2,324.49 | 262,324.49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6,129.26 | 426,129.26 |
4.期末余额 | 1,316,816.43 | 1,316,816.4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24,646.90 | 1,024,646.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5,548.89 | 375,548.89 |
(1)计提 | 375,548.89 | 375,548.89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6,129.26 | 426,129.26 |
(1)处置 | 426,129.26 | 426,129.26 |
4.期末余额 | 974,066.53 | 974,066.5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2,749.90 | 342,749.90 |
2.期初账面价值 | 455,974.30 | 455,974.30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土地所有权 | 软件 | 软件著作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605,034.15 | 2,089,379.98 | 1,950,088.00 | 1,391,433.62 | 23,035,935.7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59,000.00 | 1,675,000.00 | 73,136.00 | 368,004.87 | 2,161,000.00 | 5,036,140.87 | |
(1)购置 | 759,000.00 | 1,675,000.00 | 368,004.87 | 2,161,000.00 | 4,963,004.8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汇率变动 | 73,136.00 | 73,136.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605,034.15 | 2,848,379.98 | 1,675,000.00 | 2,023,224.00 | 1,759,438.49 | 2,161,000.00 | 28,072,076.6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844,901.93 | 2,089,379.98 | 589,247.19 | 6,523,529.1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6,179.20 | 68,069.81 | 244,249.01 | ||||
(1)计提 | 176,179.20 | 68,069.81 | 244,249.0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021,081.13 | 2,089,379.98 | 657,317.00 | 6,767,778.1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583,953.02 | 759,000.00 | 1,675,000.00 | 2,023,224.00 | 1,102,121.49 | 2,161,000.00 | 21,304,298.5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760,132.22 | 1,950,088.00 | 802,186.43 | 16,512,406.6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外币报表折算差 | 处置 | ||||
CDS公司 | 15,720,758.73 | 589,590.53 | 16,310,349.26 | |||
莱伯泰科建设 | 13,416,516.91 | 13,416,516.91 | ||||
合计 | 29,137,275.64 | 589,590.53 | 29,726,866.1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外币报表折算差 | 处置 | ||||
CDS公司(注1) | 2,303,289.54 | 86,382.45 | 2,389,671.99 | |||
莱伯泰科建设(注2) | 6,166,498.95 | 6,166,498.95 | ||||
合计 | 8,469,788.49 | 86,382.45 | 8,556,170.94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注1:2015年10月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美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CDS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注册于美国内布拉斯加州的公司CDS Analytical, LLC(以下简称“CDS公司”)的绝大部分资产及业务,该收购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确认条件。对于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注2:2017年1月,本公司与智永利、张智琪签订关于莱伯泰科建设的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收购莱伯泰科建设55%股权,对于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CDS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作为一个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基于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采用的折现率为12.21%,现金流量的永续增长率为5%,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如预计毛利率基于CDS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经过减值测试,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因购买CDS公司形成的商誉发生减值2,389,671.99元。本集团将莱伯泰科建设与商誉相关的资产作为一个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基于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采用的折现率为11.27%,永续增长率为0%,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如预计毛利率基于莱伯泰科建设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经过减值测试,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因购买莱伯泰科建设形成的商誉发生减值6,166,498.95元。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房屋改造费用 | 2,848,753.12 | 11,062.72 | 413,525.25 | 2,446,290.59 | |
合计 | 2,848,753.12 | 11,062.72 | 413,525.25 | 2,446,290.59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147,205.33 | 1,151,822.89 | 7,973,190.16 | 1,089,146.5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034,758.17 | 946,077.31 | 5,759,359.37 | 1,025,751.86 |
可抵扣亏损 | ||||
未付职工薪酬 | 5,825,826.90 | 977,557.02 | 2,204,409.71 | 329,615.84 |
股份支付 | 5,269,756.24 | 932,659.38 | 2,220,347.22 | 382,947.11 |
合计 | 24,277,546.64 | 4,008,116.60 | 18,157,306.46 | 2,827,461.3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折旧 | 7,864,018.36 | 1,293,489.25 | 7,734,805.21 | 1,337,452.2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89,332.87 | 26,578.01 | 347,462.74 | 53,049.80 |
合计 | 8,053,351.23 | 1,320,067.26 | 8,082,267.95 | 1,390,502.0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20,571,535.83 | 19,848,566.33 |
合计 | 20,571,535.83 | 19,848,566.3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1,540,094.21 | ||
2024 | 62,504.13 | 1,841,324.70 | |
2025 | 144,196.54 | 144,196.54 | |
2026 | 2,770,426.79 | 5,426,038.05 | |
2027 | 10,896,912.83 | 10,896,912.83 | |
2028 | 6,697,495.54 | ||
合计 | 20,571,535.83 | 19,848,566.3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5,825,711.13 | 34,092,851.56 |
1-2年 | 1,300,403.50 | 1,615,347.42 |
2-3年 | 690,763.58 | 1,325,581.39 |
3年以上 | 2,214,605.84 | 4,126,363.38 |
合计 | 40,031,484.05 | 41,160,143.7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1 | 687,000.00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2 | 411,077.62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3 | 322,987.60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4 | 249,613.63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5 | 191,250.00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1,861,928.8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商品类预收款 | 33,798,099.37 | 47,140,590.59 |
方案工程类预收款 | 22,343,118.38 | 9,744,135.11 |
合计 | 56,141,217.75 | 56,884,725.7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428,981.82 | 51,351,486.66 | 56,661,739.80 | 10,118,728.6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8,200.99 | 3,384,595.59 | 3,321,448.90 | 91,347.68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5,457,182.81 | 54,736,082.25 | 59,983,188.70 | 10,210,076.3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203,655.71 | 46,178,999.41 | 51,469,306.01 | 9,913,349.11 |
二、职工福利费 | 134,004.96 | 503,781.14 | 498,755.43 | 139,030.67 |
三、社会保险费 | 84,346.15 | 3,028,733.68 | 3,073,150.92 | 39,928.9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4,346.15 | 2,932,944.56 | 2,977,361.80 | 39,928.91 |
工伤保险费 | 90,850.90 | 90,850.90 | ||
生育保险费 | 4,938.22 | 4,938.22 | ||
四、住房公积金 | 6,975.00 | 1,639,972.43 | 1,620,527.43 | 26,42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5,428,981.82 | 51,351,486.66 | 56,661,739.80 | 10,118,728.6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6,542.00 | 3,279,885.68 | 3,220,425.34 | 86,002.34 |
2、失业保险费 | 1,658.99 | 104,709.91 | 101,023.56 | 5,345.34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8,200.99 | 3,384,595.59 | 3,321,448.90 | 91,347.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033,815.62 | 2,592,370.4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050,204.43 | 1,182,323.92 |
个人所得税 | 161,574.22 | 172,288.1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3,261.38 | 231,507.14 |
教育费附加 | 66,615.26 | 165,362.25 |
印花税 | 64,782.85 | 61,813.91 |
合计 | 2,470,253.76 | 4,405,665.76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7,882,031.03 | |
其他应付款 | 5,895,664.24 | 7,410,173.41 |
合计 | 13,777,695.27 | 7,410,173.41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7,882,031.03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7,882,031.03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4,688,582.07 | 5,887,314.81 |
押金 | 226,246.97 | 276,512.37 |
其他 | 980,835.20 | 1,246,346.23 |
合计 | 5,895,664.24 | 7,410,173.4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1 | 1,250,819.14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2 | 746,076.56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3 | 625,728.16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2,622,623.8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1,262.68 | 297,292.54 |
合计 | 131,262.68 | 297,292.54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4,530,327.81 | 4,690,346.74 |
合计 | 4,530,327.81 | 4,690,346.7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89,519.55 | 338,052.86 |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20,102.40 | -6,003.38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1,262.68 | -297,292.54 |
合计 | 138,154.47 | 34,756.94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458,620.27 | 488,434.71 |
四、未确认融资费用 | -22,575.15 | -25,235.71 |
合计 | 436,045.12 | 463,199.00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302,903.62 | -34,944.96 | 2,267,958.66 | 中小企业奖励资金、科研经费、科技部项目 | |
合计 | 2,302,903.62 | -34,944.96 | 2,267,958.6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484,948.51 | 355,341.15 |
合计 | 484,948.51 | 355,341.15 |
其他说明:
无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7,236,400.00 | 67,236,4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01,210,074.33 | 401,210,074.33 | ||
其他资本公积 | 2,261,650.23 | 4,159,582.67 | 1,110,173.65 | 5,311,059.25 |
合计 | 403,471,724.56 | 4,159,582.67 | 1,110,173.65 | 406,521,133.5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增加系本集团未行权的股份支付,本年减少系本集团因业绩未达标冲回的未行权的股份支付。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804,992.13 | 5,432,100.99 | 5,432,100.99 | 13,237,093.12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
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804,992.13 | 5,432,100.99 | 5,432,100.99 | 13,237,093.1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804,992.13 | 5,432,100.99 | 5,432,100.99 | 13,237,093.1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3,618,200.00 | 33,618,200.0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3,618,200.00 | 33,618,200.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4,545,806.61 | 295,984,529.2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14,545,806.61 | 295,984,529.2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828,315.99 | 44,624,483.1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543,695.78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3,447,280.00 | 23,519,51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3,926,842.60 | 314,545,806.6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4,945,639.06 | 106,555,154.58 | 154,187,215.28 | 78,874,495.05 |
其他业务 | 1,314,088.42 | 267,393.52 | 1,329,430.17 | 248,379.26 |
合计 | 196,259,727.48 | 106,822,548.10 | 155,516,645.45 | 79,122,874.3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27,014.65 | 387,806.43 |
教育费附加 | 182,137.90 | 166,344.04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655,099.77 | 357,409.32 |
土地使用税 | 25,062.98 | 25,062.98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23,221.45 | 87,490.5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21,815.19 | 110,896.00 |
合计 | 1,534,351.94 | 1,135,009.28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3,602,439.75 | 20,189,063.25 |
股份支付 | 1,858,182.80 | 833,696.22 |
广告、市场宣传及活动费 | 2,411,016.36 | 1,660,259.59 |
差旅费 | 2,926,201.81 | 1,929,819.68 |
招待费 | 376,121.87 | 301,590.41 |
交通费 | 367,213.06 | 326,785.57 |
通讯费 | 52,640.51 | 100,803.99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36,679.96 | 375,197.44 |
租金 | 235,091.03 | 166,319.73 |
其他 | 2,084,899.78 | 964,619.27 |
合计 | 34,150,486.93 | 26,848,155.1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947,299.88 | 6,195,168.06 |
股份支付 | 176,200.17 | 92,691.38 |
物业取暖 | 2,315,043.80 | 1,688,278.30 |
中介服务费 | 1,469,612.92 | 1,362,791.08 |
折旧 | 1,790,774.65 | 1,119,738.25 |
办公费 | 1,189,794.25 | 907,356.83 |
税费与保障金 | 55,505.23 | 34,089.67 |
其他 | 853,021.86 | 592,647.08 |
合计 | 14,797,252.76 | 11,992,760.6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342,861.50 | 12,020,480.63 |
股份支付 | 827,666.53 | 890,838.92 |
材料费 | 2,699,580.17 | 2,430,477.45 |
折旧 | 1,820,554.52 | 1,270,829.96 |
办公费 | 127,495.19 | 122,599.78 |
其他 | 900,092.88 | 344,574.54 |
合计 | 21,718,250.79 | 17,079,801.28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770,241.65 | -1,271,249.52 |
汇率损失 | -531,929.45 | -1,207.56 |
其他支出 | 199,601.78 | 195,287.41 |
合计 | -2,102,569.32 | -1,077,169.67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软件退税收入 | 1,184,000.34 | 256,024.96 |
个税返还 | 56,074.67 | 37,345.32 |
印花税返还 | 210.45 | |
北京市顺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奖励资金 | 34,944.96 | 34,944.96 |
科技部项目资金支持 | 198,000.00 | |
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 | 59,277.13 | 44,699.68 |
北京市商务局-外贸发展专项资金 | 71,780.00 | |
前锦保险失业稳岗补贴 | 96,974.07 | |
上海工业区政府创新创业政策扶持补贴 | 210,000.00 | |
顺义区总部企业和临空经济高端人才服务中心-梧桐工程支持资金 | 200,000.00 | |
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一次性扩岗补助 | 3,000.00 | |
河北省失业保险稳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1,500.00 | |
天津《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一次性扩岗补助 | 3,000.00 | |
天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鼓励招用农民工一次性补贴 | 22,000.00 | |
香港保就业计划补贴 | 15,544.98 | |
合计 | 1,958,096.15 | 571,225.37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00,867.90 | 3,155,185.95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300,867.90 | 3,155,185.9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8,129.87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58,129.87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97,549.85 | 133,847.1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7,996.45 | 4,460.09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525,546.30 | 138,307.25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81,512.32 | 444,047.64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81,512.32 | 444,047.64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55.83 | |
合计 | 55.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44,456.00 | ||
其他 | 9,743.24 | 64,274.01 | 9,743.24 |
合计 | 9,743.24 | 108,730.01 | 9,743.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423.75 | 2,847.11 | 1,423.7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423.75 | 2,847.11 | 1,423.75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7,500.00 | 17,815.33 | 7,500.00 |
其他 | 7.01 | 11.60 | 7.01 |
合计 | 8,930.76 | 20,674.04 | 8,930.76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52,408.66 | 2,781,789.0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583,649.86 | -67,663.08 |
合计 | 468,758.8 | 2,714,125.9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3,297,074.7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494,561.2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923,369.9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026.2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3,079.8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98,726.3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85,724.97 |
加计扣除 | -2,329,937.40 |
所得税费用 | 468,758.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七、57 其他综合收益”相关内容。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押金 | 961,435.69 | 1,036,661.63 |
利息收入 | 756,484.05 | 1,446,803.82 |
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 725,340.57 | 163,090.27 |
其他 | 322,727.52 | 27,976.54 |
合计 | 2,765,987.83 | 2,674,532.2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销售费用 | 8,310,665.41 | 5,354,969.70 |
支付管理费用 | 6,494,625.36 | 5,052,337.28 |
押金、保证金 | 830,764.82 | 1,281,922.81 |
员工借款、备用金 | 80,154.08 | 100,260.00 |
财务费用-手续费 | 99,905.66 | 137,866.10 |
其他 | 73,463.50 | 22,220.30 |
合计 | 15,889,578.83 | 11,949,576.1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费 | 340,675.84 | 309,407.20 |
合计 | 340,675.84 | 309,407.2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2,828,315.99 | 22,097,910.6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81,512.32 | -444,047.64 |
信用减值损失 | 525,546.30 | -138,307.2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749,408.67 | 3,423,645.4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75,548.89 | 497,831.30 |
无形资产摊销 | 244,249.01 | 203,829.5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13,525.25 | 590,738.8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5.83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8,129.87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2,247.80 | 650,893.0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00,867.90 | -3,155,185.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80,655.22 | -10,200.9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0,434.83 | 28,850.3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485,646.19 | -24,123,298.3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52,559.51 | -7,389,136.7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411,291.59 | -25,099,443.17 |
其他 | 2,225,609.25 | 1,870,193.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30,442.36 | -30,995,727.8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85,682,007.43 | 496,029,323.6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71,503,875.58 | 494,545,979.3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178,131.85 | 1,483,344.3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85,682,007.43 | 371,503,875.58 |
其中:库存现金 | 23,220.99 | 23,220.9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85,658,786.44 | 371,480,654.5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5,682,007.43 | 371,503,875.5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160,327.30 | 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及工商银行利息收入,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21,082,460.15 | 上海房产因启迪漕河泾公司将园区抵押给银行,需解押后办理过户手续,取得房产证,目前启迪漕河泾公司正在准备资料办理解押手续。 |
无形资产 |
合计 | 23,242,787.45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4,317,523.95 | 7.22580 | 31,197,564.56 |
欧元 | 619,777.59 | 7.87710 | 4,882,050.05 |
港币 | 38,025,272.32 | 0.92198 | 35,058,540.57 |
英镑 | 99,512.96 | 9.14320 | 909,866.90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064,111.73 | 7.22580 | 7,689,058.54 |
欧元 | 1,083,119.56 | 7.87710 | 8,531,841.09 |
港币 | 1,718,079.35 | 0.92198 | 1,584,034.80 |
英镑 | 7,750.00 | 9.14320 | 70,859.80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其中:美元 | 8446.70 | 7.22580 | 61034.16 |
港币 | 300.00 | 0.92198 | 276.59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859,178.14 | 7.22580 | 6,208,249.40 |
欧元 | 828,017.78 | 7.87710 | 6,522,378.85 |
港币 | 120,264.00 | 0.92198 | 110,881.00 |
英镑 | 30,382.12 | 9.14320 | 277,789.80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85,031.43 | 7.22580 | 614,420.11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香港经营地点位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港币。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美国及其子公司CDS公司经营地点位于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上海工业区政府创新创业政策扶持补贴 | 210,000.00 | 其他收益 | 210,000.00 |
北京市商务局-外贸发展专项资金 | 71,780.00 | 其他收益 | 71,780.00 |
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 | 59,277.13 | 其他收益 | 59,277.13 |
前锦保险失业稳岗补贴 | 96,974.07 | 其他收益 | 96,974.07 |
顺义区总部企业和临空经济高端人才服务中心-梧桐工程支持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天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鼓励招用农民工一次性补贴 | 22,000.00 | 其他收益 | 22,000.00 |
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一次性扩岗补助 | 3,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 |
天津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一次性扩岗补助 | 3,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 |
河北省失业保险稳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1,5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 |
香港保就业计划补贴 | 15,544.98 | 其他收益 | 15,544.98 |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 34,944.96 | 递延收益 | 34,944.96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莱伯泰科科技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科学仪器代理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莱伯泰科智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实验室产品 | 100.00 | 设立 | |
莱伯泰科香港 | 香港 | 香港 | 科学仪器代理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莱伯泰科美国 | 美国 | 美国 | 实验室产品 | 100.00 | 设立 | |
CDS公司 | 美国 | 美国 | 实验室产品 | 100.00 | 收购 | |
莱伯泰科建设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实验室工程 | 100.00 | 收购 | |
莱伯帕兹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实验室产品 | 100.00 | 设立 | |
莱伯泰科天津 | 天津市 | 天津市 | 实验室产品 | 100.00 | 设立 | |
莱伯泰科上海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实验室产品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币、欧元和英镑等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集团的其它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3年6月30日,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的美元余额和零星的欧元、港币、瑞士法郎和英镑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美元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美元 | 4,317,523.95 | 11,543,666.89 |
货币资金-欧元 | 619,777.59 | 1,325,998.78 |
货币资金-港币 | 38,025,272.32 | 36,782,093.36 |
货币资金-英镑 | 99,512.96 | 49,017.81 |
应收账款-美元 | 1,064,111.73 | 938,036.88 |
应收账款-欧元 | 1,083,119.56 | 439,085.07 |
应收账款-港币 | 1,718,079.35 | 1,666,689.48 |
应收账款-英镑 | 7,750.00 | 75,549.00 |
其他应收款-美元 | 8,446.70 | 8,446.70 |
其他应收款-港币 | 300.00 | 300.00 |
预付账款-美元 | 611,025.38 | 369,132.50 |
预付账款-港币 | 287.00 | 420.00 |
预付账款-英镑 | 104,109.81 | 7,135.88 |
应付账款-美元 | 859,178.14 | 851,439.65 |
应付账款-欧元 | 828,017.78 | 1,512,473.73 |
应付账款-港币 | 120,264.00 | 426,898.00 |
应付账款-英镑 | 30,382.12 | 6,124.15 |
应付账款-瑞士法郎 | 3,729.60 | |
其他应付款-美元 | 85,031.43 | 96,203.63 |
其他应付款-港币 | 15,574.60 | |
合同负债-美元 | 650,080.39 | 212,643.08 |
合同负债-欧元 | 8,856.71 | |
合同负债-港币 | 5,639.20 | |
合同负债-英镑 | 69,750.00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的影响。
2)利率风险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
3)价格风险
本集团以市场价格销售各类产品,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2)信用风险
于2023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专门部门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23,222,871.58元。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23年6月30日金额:
项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金融资产 | —— | —— | —— | —— | —— |
货币资金 | 387,842,334.73 | - | - | - | 387,842,334.7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0,189,332.87 | - | - | - | 130,189,332.87 |
应收票据 | 3,291,933.53 | - | - | - | 3,291,933.53 |
应收账款 | 52,612,839.14 | 4,123,400.61 | 5,939,168.42 | 287,321.41 | 62,962,729.58 |
其它应收款 | 1,332,932.02 | 435,944.68 | 1,685,214.62 | 224,033.28 | 3,678,124.60 |
金融负债 | —— | —— | —— | —— | |
应付账款 | 35,825,711.13 | 1,300,403.50 | 1,596,372.43 | 1,308,996.99 | 40,031,484.05 |
其它应付款 | 3,038,434.48 | 1,489,334.70 | 1,169,365.03 | 198,530.03 | 5,895,664.24 |
应付职工薪酬 | 10,210,076.36 | - | 436,045.12 | - | 10,646,121.4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1,262.68 | - | - | - | 131,262.68 |
2.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的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它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权益的税后影响如下:
项目 | 汇率变动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所有外币 | 对人民币升值5% | -5,689,175.29 | -5,689,175.29 | -5,883,709.43 | -5,883,709.43 |
所有外币 | 对人民币贬值5% | 5,689,175.29 | 5,689,175.29 | 5,883,709.43 | 5,883,709.43 |
(2)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0,189,332.87 | 130,189,332.87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0,189,332.87 | 130,189,332.87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30,189,332.87 | 130,189,332.87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结构性存款为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其中: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收益由固定收益率1.5%和浮动收益率(区间0%至1.11%)组成;兴业银行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及金雪球悦享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由于在计量日浮动利率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因此按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公司分别采用历史期类似产品收益率及该产品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最佳估计。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 | 咨询 | 4,700.00 | 35.9582 | 35.958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胡克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九、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部份内容。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LabTech Holdings, Inc. | 参股股东 |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DONGLING SU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办公室 | 8,640.00 | 8,640.00 |
LabTech Holdings, Inc. | 办公室 | 6,390.01 | 5,825.7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69.03 | 365.4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851,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36,4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注: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0.88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700.00万股的1.2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7.4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13.4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每股19.51元。同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1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9.5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1名激励对象授予67.4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19.51元/股调整为19.21元/股;确定2021年10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9.2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
12.6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预留剩余0.88万股限制性股票份额作废失效。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0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4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可归属数量为19.86万股。2022年6月22日,19.86万股股票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19.21元/股调整为18.86元/股,认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可归属数量为3.78万股。2022年12月22日,3.78万股股票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6.1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723.64万股的1.5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5.1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2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每股22.47元。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1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2.4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85.1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64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未达到《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归属比例为30%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64万股,其中,作废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19.86万股,作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3.78万股。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中层管理和技术骨干人员,公司估计该部分职工在等待期内离职的可能性较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2,190,497.12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049,409.05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1,256,230.63 |
1年以内小计 | 31,256,230.63 |
1至2年 | 639,314.03 |
2至3年 | 565,136.3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83,891.98 |
4至5年 | 17,875.00 |
5年以上 | 111,647.40 |
合计 | 32674095.4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2,674,095.40 | 100.00 | 1,859,173.09 | 5.69 | 30,814,922.31 | 26,707,158.60 | 100.00 | 1,488,665.19 | 5.57 | 25,218,493.41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0,574,012.54 | 93.57 | 1,859,173.09 | 6.08 | 28,714,839.45 | 25,841,398.57 | 96.76 | 1,488,665.19 | 5.76 | 24,352,733.38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100,082.86 | 6.43 | 2,100,082.86 | 865,760.03 | 3.24 | 865,760.03 | ||||
合计 | 32,674,095.40 | / | 1,859,173.09 | / | 30,814,922.31 | 26,707,158.60 | / | 1,488,665.19 | / | 25,218,493.4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9,156,147.77 | 1,457,807.39 | 5.00 |
1-2年 | 639,314.03 | 63,931.40 | 10.00 |
2-3年 | 565,136.36 | 169,540.91 | 30.00 |
3-4年 | 83,891.98 | 41,945.99 | 50.00 |
4-5年 | 17,875.00 | 14,300.00 | 80.00 |
5年以上 | 111,647.40 | 111,647.40 | 100.00 |
合计 | 30,574,012.54 | 1,859,173.0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88,665.19 | 370,507.90 | 1,859,173.09 | |||
合计 | 1,488,665.19 | 370,507.90 | 1,859,173.0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10,089,136.70 | 30.88 | 504,456.84 |
单位2 | 8,230,725.55 | 25.19 | 411,536.28 |
单位3 | 1,059,049.36 | 3.24 | 52,952.47 |
单位4 | 805,446.18 | 2.47 | 40,272.31 |
单位5 | 712,669.99 | 2.18 | 35,633.50 |
合计 | 20,897,027.78 | 63.96 | 1,044,851.4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7,703,495.97 | 37,762,380.78 |
合计 | 37,703,495.97 | 37,762,380.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7,461,253.39 |
1年以内小计 | 37,461,253.39 |
1至2年 | 269,233.60 |
2至3年 | 23,171.02 |
3年以上 | 11,251.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5,749.00 |
5年以上 | 78,060.00 |
合计 | 37,848,718.0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440,865.43 | 524,533.34 |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407,852.58 | 373,878.71 |
其他 | 37,000,000.00 | 37,000,000.00 |
合计 | 37,848,718.01 | 37,898,412.0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 |
用减值) | 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36,031.27 | 136,031.2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190.77 | 9,190.7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45,222.04 | 145,222.0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136,031.27 | 9,190.77 | 145,222.04 | |||
合计 | 136,031.27 | 9,190.77 | 145,222.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莱伯实业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37,000,000.00 | 1-2年 | 97.76 | |
单位2 | 押金保证金 | 247,984.60 | 1-2年 | 0.66 | 24,798.46 |
单位3 | 押金保证金 | 50,000.00 | 5年以上 | 0.13 | 50,000.00 |
单位4 | 押金保证金 | 35,482.83 | 1年以内 | 0.09 | 1,774.14 |
单位5 | 押金保证金 | 15,070.00 | 1年以内 | 0.04 | 753.50 |
合计 | / | 37,348,537.43 | / | 98.68 | 77,326.1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96,750,273.47 | 5,450,000.00 | 191,300,273.47 | 190,396,937.59 | 5,450,000.00 | 184,946,937.59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96,750,273.47 | 5,450,000.00 | 191,300,273.47 | 190,396,937.59 | 5,450,000.00 | 184,946,937.5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莱伯泰科科技 | 5,264,036.38 | 880,946.40 | 6,144,982.78 | |||
莱伯泰科智能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莱伯泰科香港 | 4,431,739.00 | 4,431,739.00 | ||||
莱伯泰科美国 | 40,031,250.00 | 40,031,250.00 | ||||
莱伯泰科建设 | 37,605,959.04 | 238,996.78 | 37,844,955.82 | 5,450,000.00 | ||
莱伯帕兹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莱伯泰科天津 | 85,063,953.17 | 5,032,989.78 | 90,096,942.95 | |||
莱伯泰科上海 | 10,000,000.00 | 200,402.92 | 10,200,402.92 | |||
合计 | 190,396,937.59 | 6,353,335.88 | 196,750,273.47 | 5,45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0,426,255.05 | 65,607,719.91 | 88,787,824.40 | 45,514,702.95 |
其他业务 | 1,887,644.87 | 352,074.00 | 2,040,892.27 | 333,059.74 |
合计 | 122,313,899.92 | 65,959,793.91 | 90,828,716.67 | 45847762.6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19,003.51 | 2,391,366.37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719,003.51 | 2,391,366.37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67.9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02,476.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05,284.1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36.2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26,353.8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482,274.7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软件退税收入 | 118.40 | 与本公司日常销售业务直接相关且经常发生。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72 | 0.34 | 0.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4 | 0.32 | 0.3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胡克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