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冰女士主持。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29日